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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同意浙江师范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科技学院等41所普通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试点加强应用型建设,重点鼓励学校整体进行试点,也鼓励学校选择若干二级学院或专业(群)先行先试。到2020年,这些高校的应用型专业将占所在院校专业数的70%以上,在应用型专业中就读的学生将占所在学校在校生的80%以上。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省发改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积极促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应用型建设试点的本科院校,要完成6项主要任务,分别是转变办学理念、创新办学机制、改革培养方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学科专业、增强创业能力。 (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