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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召开的“‘首都为老服务工作’建议、提案集中答复座谈会”宣布,北京新修订的《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为保障常住北京的外埠老人享受同等的社会优待政策,民政局已对“北京市老年人优待政策”进行修订,确定将11条优惠政策中的9条对外埠常住老人开放,其他2条属于“社会福利”,不适用于外埠老人。新政策在报请市政府进行转发的同时,还制定了“北京市常住老年人享受优惠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