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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今年4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出台之后,商务部再推政策红利。近日,商务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在促进自贸区对外贸易转型升级、降低投资准入门槛、完善市场竞争环境等方面,列出了26项支持意见。
商务部最新公布的这26项支持四大自贸区创新发展的措施意见,涵盖统筹协调方案实施、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降低投资准入门槛、完善市场竞争环境和试点总结评估等五个方面内容。包括杭州跨境电商政策优先向自贸区复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策扩大至自贸区、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典当行和加油站等内容,均属首次提出。
打破跨境电商进口制肘
目前,上海和广东自贸区都在推进跨境电商,但受制于相关政策,规模化发展跨境电商尤其是进口业务,仍面临诸多制肘。
2014年到2015年,政策层面一直在向跨境贸易释放利好。2014年7月,海关总署的《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和《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接连出台,从政策层面承认了跨境电子商务,也同时认可了业内通行的保税模式,此举被认为是明确了对跨境电商的监管框架。“6+1”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开放给予了跨境电商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即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海外商品只需要缴纳行邮税,免去了一般进口贸易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在2015年4月28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关于降低进口产品关税试点、税制改革和恢复增设口岸免税店的相关政策,表明了政府促进消费回流国内的决心。
此次,商务部提出,支持自贸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在总结评估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情况的基础上,将海关监管、检验检疫、进出口税收和结售汇等方面的政策,优先向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
这些都是明显的政策红利信号。即便跨境电商的税收红利窗口在未来会逐渐关闭、一般贸易税率可能平缓走低,但目前来看,分析师们也认为是大势向好,不可抵挡。
私募债受限 典当行获准
香港万得通讯社报道,新版私募债的监管边界正在明晰。4月2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对新版非公开发行债券(私募债)项目的发行人范围作出限制。根据规定,一年内存在虚假记载、遭遇监管处罚、损害公众利益、融资平台等11类主体将被限制私募债发行。其中,地方融资平台被彻底列入私募清单,而指引对融资平台的定义是:指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典当行、非证券业协会会员的担保公司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小贷公司,将被列入私募债发行人负面清单。
此次26项措施中,对于此前在负面清单中删除的相关行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典当企业和加油站,取消了外商申请直销经营许可资质的年限要求。
2015版负面清单中,就删除了“限制投资加油站(同一外国投资者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成品油的连锁加油站,由中方控股)建设、经营”的表述。当时,就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未来可能会在自贸区内先行放开,不过,对于外资加油站带来的经济效益仍有待观察。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上海自贸区的深改方案中,就提到了要“稳妥推进外商投资典当行试点”。去年4月,上海自贸区内首家内资典当行获批成立时,典当行业人士就认为,外资典当行进入自贸区只是时间问题,且在自贸区内开典当行,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区内未报关的大宗商品等,都可以作为典当物。
启动平行进口汽车试点
在完善市场竞争环境方面,商务部支持自贸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建立多渠道、多元化汽车流通模式。试点企业可以向商务部申领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
简单理解,平行进口汽车就是“水货车”。一台路虎揽胜加长版5.0总价超过200万元,比国内4S店便宜的幅度超过20%。总之,平行进口汽车中,越是贵的车,便宜幅度越高。当然,平行进口汽车不会覆盖所有品牌、型号,主打的还是中高端车,特点就是价格高、品牌好、排量大。
业内人士强调,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目前在四大自贸区都已启动,关键是配套的监管政策要落地,否则这些试点也很难规模化铺开。
据上海市商委副主任申卫华称,上海自贸区平行进口汽车的“试点通知”在责任主体、进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售后服务等环节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第一批17家试点企业都需要依法履行产品召回、质量保障、售后服务、汽车三包等义务。另据上海外高桥汽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内部人士称,凡是在市场售卖的进口汽车,都经过了所需的手续,包括排放测试、灯的改装等,是符合中国各种规定的。
目前,由于存在《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加之知识产权等方式的限制,品牌整车商对原装汽车零配件的生产、流通等有严格控制。同时,出于目前非原装配件供应商在经营规模、自主技术方面的局限,品牌整车商在售后配件供应市场上很可能处于支配地位。
《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的通知》和《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实施方案》,均要求试点企业及其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汽车经销商是平行进口汽车产品质量追溯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产品召回、质量保障、售后服务、汽车“三包”、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等义务,不允许进口旧车和非法改装车,并负责采用原制造商许可的方案消除质量缺陷。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商务部提出,指导自贸试验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投诉受理机构,创新涉及政府行为的投资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高外国投资者在华投资保护水平。
“关键要看可行性到底怎样,可能还在仲裁机制方面进行突破,以前是企业对企业,未来可能可以企业对政府。”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龚柏华称,世界高标准的贸易协定中对于企业与政府间的投资纠纷解决机制都有相关规定,中美双边投资协定中也有涉及,地方自贸区可以借此进行小范围的试验,也可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商务部最新公布的这26项支持四大自贸区创新发展的措施意见,涵盖统筹协调方案实施、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降低投资准入门槛、完善市场竞争环境和试点总结评估等五个方面内容。包括杭州跨境电商政策优先向自贸区复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策扩大至自贸区、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典当行和加油站等内容,均属首次提出。
打破跨境电商进口制肘
目前,上海和广东自贸区都在推进跨境电商,但受制于相关政策,规模化发展跨境电商尤其是进口业务,仍面临诸多制肘。
2014年到2015年,政策层面一直在向跨境贸易释放利好。2014年7月,海关总署的《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和《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接连出台,从政策层面承认了跨境电子商务,也同时认可了业内通行的保税模式,此举被认为是明确了对跨境电商的监管框架。“6+1”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开放给予了跨境电商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即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海外商品只需要缴纳行邮税,免去了一般进口贸易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在2015年4月28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关于降低进口产品关税试点、税制改革和恢复增设口岸免税店的相关政策,表明了政府促进消费回流国内的决心。
此次,商务部提出,支持自贸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在总结评估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情况的基础上,将海关监管、检验检疫、进出口税收和结售汇等方面的政策,优先向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
这些都是明显的政策红利信号。即便跨境电商的税收红利窗口在未来会逐渐关闭、一般贸易税率可能平缓走低,但目前来看,分析师们也认为是大势向好,不可抵挡。
私募债受限 典当行获准
香港万得通讯社报道,新版私募债的监管边界正在明晰。4月2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对新版非公开发行债券(私募债)项目的发行人范围作出限制。根据规定,一年内存在虚假记载、遭遇监管处罚、损害公众利益、融资平台等11类主体将被限制私募债发行。其中,地方融资平台被彻底列入私募清单,而指引对融资平台的定义是:指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典当行、非证券业协会会员的担保公司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小贷公司,将被列入私募债发行人负面清单。
此次26项措施中,对于此前在负面清单中删除的相关行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典当企业和加油站,取消了外商申请直销经营许可资质的年限要求。
2015版负面清单中,就删除了“限制投资加油站(同一外国投资者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成品油的连锁加油站,由中方控股)建设、经营”的表述。当时,就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未来可能会在自贸区内先行放开,不过,对于外资加油站带来的经济效益仍有待观察。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上海自贸区的深改方案中,就提到了要“稳妥推进外商投资典当行试点”。去年4月,上海自贸区内首家内资典当行获批成立时,典当行业人士就认为,外资典当行进入自贸区只是时间问题,且在自贸区内开典当行,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区内未报关的大宗商品等,都可以作为典当物。
启动平行进口汽车试点
在完善市场竞争环境方面,商务部支持自贸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建立多渠道、多元化汽车流通模式。试点企业可以向商务部申领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
简单理解,平行进口汽车就是“水货车”。一台路虎揽胜加长版5.0总价超过200万元,比国内4S店便宜的幅度超过20%。总之,平行进口汽车中,越是贵的车,便宜幅度越高。当然,平行进口汽车不会覆盖所有品牌、型号,主打的还是中高端车,特点就是价格高、品牌好、排量大。
业内人士强调,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目前在四大自贸区都已启动,关键是配套的监管政策要落地,否则这些试点也很难规模化铺开。
据上海市商委副主任申卫华称,上海自贸区平行进口汽车的“试点通知”在责任主体、进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售后服务等环节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第一批17家试点企业都需要依法履行产品召回、质量保障、售后服务、汽车三包等义务。另据上海外高桥汽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内部人士称,凡是在市场售卖的进口汽车,都经过了所需的手续,包括排放测试、灯的改装等,是符合中国各种规定的。
目前,由于存在《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加之知识产权等方式的限制,品牌整车商对原装汽车零配件的生产、流通等有严格控制。同时,出于目前非原装配件供应商在经营规模、自主技术方面的局限,品牌整车商在售后配件供应市场上很可能处于支配地位。
《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的通知》和《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实施方案》,均要求试点企业及其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汽车经销商是平行进口汽车产品质量追溯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产品召回、质量保障、售后服务、汽车“三包”、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等义务,不允许进口旧车和非法改装车,并负责采用原制造商许可的方案消除质量缺陷。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商务部提出,指导自贸试验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投诉受理机构,创新涉及政府行为的投资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高外国投资者在华投资保护水平。
“关键要看可行性到底怎样,可能还在仲裁机制方面进行突破,以前是企业对企业,未来可能可以企业对政府。”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龚柏华称,世界高标准的贸易协定中对于企业与政府间的投资纠纷解决机制都有相关规定,中美双边投资协定中也有涉及,地方自贸区可以借此进行小范围的试验,也可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