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实施财产信息化对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意义
党的大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人民必须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同时指出“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亦是新形势下对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突破手段。
这都是我们党在反思总结自身建设历史经验、冷静思考党的建设实际情况基础上提出的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根本目的在于直面现实,与时俱进,努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适应世情、国情、党情新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和考验,如干部腐败、各种诈骗、企业偷漏税、财产分配两极分化、反恐打黑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很好地解决,将极大地影响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如果我们能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公民财产信息化制度,将之与金融实名制等结合起来,实现财产信息化管理,将可以切实有效解决很多社会矛盾和问题,对我们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影响。
通过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还可以帮助公安部门预防和侦破诈骗案件,帮助民政部门实施扶贫求助,帮助税务部门预防和发现偷税漏税,帮助武警边防部门反恐扫黑,帮助纪检部门反腐倡廉,帮助党政部门改进作风等等,不断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可行性研究
在美国,截止到2011年第四季度末,美国国民生产总值为达十五万亿美元,但是在全世界流通的美元现金仅有五千亿美元,而且这五千亿有绝大多数不在美国本土流通,美国的支票交易是占主流的。美国建立了一套有效的金融监管制度,对民众和官员的财产收入、资金往来等进行严格而有效的监管。根据美国联邦法律,金融机构一旦发现日常交易中有可疑行为,必须向国内税务局的“金融犯罪执行网络“递交“可疑行为报告”,以此来预防和惩治犯罪行为。
在国内,据中国银联最新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1年12月份,我国银联卡发卡总量超过19亿张,人均1.5张。随着人员流动,绝大多数老百姓都已接受银行卡电子消费的消费方式。另外,技术方面,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可为财产信息化实施提供技术保障。以上表明,在我国实施财产信息化已经有理论和现实的基础。
三、实施财产信息化的具体步骤
(1)近年内在全国范围内(除部分边远的农村外)逐步减少大额现金(如一万元以上)交易,改用支票/银行卡交易,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套完整的公民财产信息系统创造了可能。
(2)建立公民财产信息系统,实行公民财产实名制,由国家授权某一特定机关、部门(由中央直管,暂定名为财产信息管理局)负责公民财产的管理。
(3)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重点加强公民财产信息系统在预防干部腐败、防止经济犯罪、实施社会保障政策、实施反恐与扫黑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建立官员财产预警制度。
四、实施财产信息化将带来的预期效果
公民财产信息化系统的建立为解决公民财产信息化的问题提供了技术支持,为解决干部腐败等问题、改进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了理论依据。财产信息化的实施将带来以下预期效果:
(1)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可以为分配制度改革提供客观依据。通过对公民财产流转情况来监督公民财产的分配,为经济政策、制度改革提供客观依据,帮助解决社会分化的矛盾。
(2)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可以有效预防干部腐败。我们党一向重视干部腐败问题,多年来,国家研究并出台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反腐措施和方案,但措施比较模糊空泛,缺少操作性,很多措施在干部腐败后效果明显,而在预防干部腐败问题上作用有限。当国家授权财产信息局能直接信息化公民财产,那么,任何一个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时,他所受取的利益就能在他的财产信息中直接反映出来,财产信息管理局将此情况通报至干部所在单位,会同其所在纪检部门对其进行调查、了解,确认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这样通过技术手段完善反腐制度和措施,让模糊空泛的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蔓延。
(3)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可以有效防止经济犯罪。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好时期,有许多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待于逐步完善,经济诈骗时有发生。当财产信息系统建立后,无论犯罪人是谁,如何逃匿,司法机关可以要求财产信息管理局查清并迅速冻结其帐上所有财产,为效追回赃款、抓捕犯罪嫌疑人提供支持。若为每个企业设立账号,那么该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将一目了然,国家税务部门只需按照其收入情况即可定税并征税,同样税务机关也可以按照每个公民财产年净增量来决定应缴税标准并征税,有效防止企业或个人偷税、漏税行为。
(4)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可以有效实施社会保障政策。现在不少基层部门把关不严,随便开具低收入证明,这使得那些确实需要帮助的人享受不到国家及社会的帮助,而有的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从中获利,严重损害我们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财产信息系统一旦建立,国家政府部门就可以有效地根据公民收入情况确定低保对象并有效实施低保政策。 (5)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可以为实施反恐、扫黑提供支持。当前黑恶势力及恐怖主义分子已经成为全世界公害,成为严重阻碍社会发展的毒“瘤”,虽然国家有关部门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往往“打而不死”,如果我们切断他们的“财路”,通过财产信息管理局查清账号并冻结其财产,那么他也就“翻不起什么风浪”,这对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6)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可以有效改进干部作风问题。目前,干部的四风问题,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死敌大敌顽敌。因未有有效的监管措施制度,大部分干部四风问题,都要靠着个人举报,对于四风问题查处也同样需要个人举报提供照片等证据。部分官员仍然我行我素,总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吃饭时候,不准到酒店就变相到食堂,不准食用名酒名烟,就用矿泉水瓶装酒,用便宜的烟盒装烟,“私车公报”等“换汤不换药”现象均有存在。来如果我们建立了公民财产信息化系统,那么就可以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可以有效的掌握“三公”经费支出,有效的掌握部门职工住房、用房、公车使用、秘书配备、等情况。从财务使用上上监管干部作风问题,从根本上提醒、督促干部改进作风问题。
五、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存在的困难
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系统需要的先决条件:(1)必须在全国范围内有步骤地取消现金交易,逐步引导向电子化交易(支票/银行卡)过渡。(2)建立公民财产信息系统,这必然牵涉到和银行有关现行政策相冲突,银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应做一些更改。国家成立财产信息管理局,在对公民财产进行信息化的同时,应保护好公民财产信息的隐私权。(3)国家建立公民财产信息系统,必然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进行公民现有财产确认、登记、系统研发、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协调与联动等。(4)系统安全。公民财产信息系统部署在专门的网络上,隔离公网,确保安全可靠;此外,可以设置特定管理权限,只有中央授权某一机关、部门对财产查阅、冻结、划拨。虽然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技术可行,但实施难度高,阻力大,这需要中央有很大决心,当前中央提出了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就朝这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但我们认为,从长远来讲,深入研究公民财产信息化这一重大战略课题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六、结束语
本文突破以行政制度解决社会问题的传统做法,从信息化手段切入,研究公民财产信息化平台构建及其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中的运用,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新的思路。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党的大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人民必须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同时指出“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亦是新形势下对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突破手段。
这都是我们党在反思总结自身建设历史经验、冷静思考党的建设实际情况基础上提出的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根本目的在于直面现实,与时俱进,努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适应世情、国情、党情新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和考验,如干部腐败、各种诈骗、企业偷漏税、财产分配两极分化、反恐打黑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很好地解决,将极大地影响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如果我们能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公民财产信息化制度,将之与金融实名制等结合起来,实现财产信息化管理,将可以切实有效解决很多社会矛盾和问题,对我们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影响。
通过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还可以帮助公安部门预防和侦破诈骗案件,帮助民政部门实施扶贫求助,帮助税务部门预防和发现偷税漏税,帮助武警边防部门反恐扫黑,帮助纪检部门反腐倡廉,帮助党政部门改进作风等等,不断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可行性研究
在美国,截止到2011年第四季度末,美国国民生产总值为达十五万亿美元,但是在全世界流通的美元现金仅有五千亿美元,而且这五千亿有绝大多数不在美国本土流通,美国的支票交易是占主流的。美国建立了一套有效的金融监管制度,对民众和官员的财产收入、资金往来等进行严格而有效的监管。根据美国联邦法律,金融机构一旦发现日常交易中有可疑行为,必须向国内税务局的“金融犯罪执行网络“递交“可疑行为报告”,以此来预防和惩治犯罪行为。
在国内,据中国银联最新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1年12月份,我国银联卡发卡总量超过19亿张,人均1.5张。随着人员流动,绝大多数老百姓都已接受银行卡电子消费的消费方式。另外,技术方面,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可为财产信息化实施提供技术保障。以上表明,在我国实施财产信息化已经有理论和现实的基础。
三、实施财产信息化的具体步骤
(1)近年内在全国范围内(除部分边远的农村外)逐步减少大额现金(如一万元以上)交易,改用支票/银行卡交易,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套完整的公民财产信息系统创造了可能。
(2)建立公民财产信息系统,实行公民财产实名制,由国家授权某一特定机关、部门(由中央直管,暂定名为财产信息管理局)负责公民财产的管理。
(3)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重点加强公民财产信息系统在预防干部腐败、防止经济犯罪、实施社会保障政策、实施反恐与扫黑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建立官员财产预警制度。
四、实施财产信息化将带来的预期效果
公民财产信息化系统的建立为解决公民财产信息化的问题提供了技术支持,为解决干部腐败等问题、改进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了理论依据。财产信息化的实施将带来以下预期效果:
(1)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可以为分配制度改革提供客观依据。通过对公民财产流转情况来监督公民财产的分配,为经济政策、制度改革提供客观依据,帮助解决社会分化的矛盾。
(2)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可以有效预防干部腐败。我们党一向重视干部腐败问题,多年来,国家研究并出台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反腐措施和方案,但措施比较模糊空泛,缺少操作性,很多措施在干部腐败后效果明显,而在预防干部腐败问题上作用有限。当国家授权财产信息局能直接信息化公民财产,那么,任何一个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时,他所受取的利益就能在他的财产信息中直接反映出来,财产信息管理局将此情况通报至干部所在单位,会同其所在纪检部门对其进行调查、了解,确认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这样通过技术手段完善反腐制度和措施,让模糊空泛的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蔓延。
(3)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可以有效防止经济犯罪。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好时期,有许多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待于逐步完善,经济诈骗时有发生。当财产信息系统建立后,无论犯罪人是谁,如何逃匿,司法机关可以要求财产信息管理局查清并迅速冻结其帐上所有财产,为效追回赃款、抓捕犯罪嫌疑人提供支持。若为每个企业设立账号,那么该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将一目了然,国家税务部门只需按照其收入情况即可定税并征税,同样税务机关也可以按照每个公民财产年净增量来决定应缴税标准并征税,有效防止企业或个人偷税、漏税行为。
(4)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可以有效实施社会保障政策。现在不少基层部门把关不严,随便开具低收入证明,这使得那些确实需要帮助的人享受不到国家及社会的帮助,而有的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从中获利,严重损害我们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财产信息系统一旦建立,国家政府部门就可以有效地根据公民收入情况确定低保对象并有效实施低保政策。 (5)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可以为实施反恐、扫黑提供支持。当前黑恶势力及恐怖主义分子已经成为全世界公害,成为严重阻碍社会发展的毒“瘤”,虽然国家有关部门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往往“打而不死”,如果我们切断他们的“财路”,通过财产信息管理局查清账号并冻结其财产,那么他也就“翻不起什么风浪”,这对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6)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可以有效改进干部作风问题。目前,干部的四风问题,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死敌大敌顽敌。因未有有效的监管措施制度,大部分干部四风问题,都要靠着个人举报,对于四风问题查处也同样需要个人举报提供照片等证据。部分官员仍然我行我素,总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吃饭时候,不准到酒店就变相到食堂,不准食用名酒名烟,就用矿泉水瓶装酒,用便宜的烟盒装烟,“私车公报”等“换汤不换药”现象均有存在。来如果我们建立了公民财产信息化系统,那么就可以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可以有效的掌握“三公”经费支出,有效的掌握部门职工住房、用房、公车使用、秘书配备、等情况。从财务使用上上监管干部作风问题,从根本上提醒、督促干部改进作风问题。
五、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存在的困难
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系统需要的先决条件:(1)必须在全国范围内有步骤地取消现金交易,逐步引导向电子化交易(支票/银行卡)过渡。(2)建立公民财产信息系统,这必然牵涉到和银行有关现行政策相冲突,银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应做一些更改。国家成立财产信息管理局,在对公民财产进行信息化的同时,应保护好公民财产信息的隐私权。(3)国家建立公民财产信息系统,必然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进行公民现有财产确认、登记、系统研发、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协调与联动等。(4)系统安全。公民财产信息系统部署在专门的网络上,隔离公网,确保安全可靠;此外,可以设置特定管理权限,只有中央授权某一机关、部门对财产查阅、冻结、划拨。虽然实施公民财产信息化技术可行,但实施难度高,阻力大,这需要中央有很大决心,当前中央提出了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就朝这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但我们认为,从长远来讲,深入研究公民财产信息化这一重大战略课题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六、结束语
本文突破以行政制度解决社会问题的传统做法,从信息化手段切入,研究公民财产信息化平台构建及其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中的运用,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新的思路。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