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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公权的书法,论者很多。论来论去,其实就是“颜筋柳骨”这一个词组中的一个字:骨。
骨头,是柳公权的书艺留给人们最为突出的印象。柳公权的字体,犹如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人,但却肢体端正,棱角分明,不弯不曲,不媚不俗,有铮铮硬朗之势,凛凛坚挺之气。那些字,仿佛是由杠木条搭建的,仿佛是钢筋棍拼接的。关庄塬上的杠木,搭建起了中国书法的丰碑;耀州铁砧上锻造的钢筋棍,拼接出了柳公权书法的骨骼,也拼接出了柳公权灵魂的示意图。
有一句话,叫“字如其人”。这句话流传许久,从未见有人跳出来责其荒谬,足以说明它是确凿无疑的事实。字的确是人内在精神的外化物,从中完全可以破译书写者潜藏于身潜伏于心的诸多内容:性情,人格,境界,等等。
不管柳公权外在表现如何,比如是不是见了达官就点头,见了贵人就弯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的性子很直。在权贵面前,即使点头哈腰,那也是佯装出来的,并非心性使然。他的一生,不论走到哪里,都带有书生的倔强,也带有耀州人的憨直。他不是圆滑无角的玻璃球,也不是随风飘摆的墙头草,更不是见风使舵的变色龙。他是杠木,是土疙瘩,是生铁,是比他晚六七百年出生的关汉卿笔下“砸不烂煮不熟的铜豌豆”。苏轼被贬,有其诗词为证;柳宗元遭流放,有其散文为据;但柳公权是否也曾遭遇过与他们同等的厄运,因缺乏文字记述,后人无法详知。可以预见的是,柳公权身居官场,不会太开心。官场拍马溜须的恶俗之风,与他的书生意气,与他的固执性格,从根本上是对立与冲突的。也许,有柳公绰罩着他,企图给他设置圈套嫁祸于他的人有所收敛和顾忌,他才躲过一劫又一劫。他后半世辞官不做,回到故乡,并产生了严重的厌世心理。这种负面情绪,无疑是官场给他投射的心理暗影。
柳公权人生的后半程,收缩自己的翅膀,像蝙蝠一样将自己隐匿了起来。他隐居的地方,名叫柳沟,位于耀州城南两公里处。柳沟因柳公权而得名,文献里说他在此研磨书艺云云。但此等言论,不过是一层涂抹的脂粉而已,与实际情形并不吻合。无人记录与柳公权促膝长谈的内容,后人也就无法触摸他真实的内心。他的前胸与后背,其实皆为一团迷雾。除了偶尔发之于笔端的简短言辞,他遗留给这个世界有关自己的东西,实在少之又少。从纸面到生活,柳公权很缄默,很自闭,不会轻易脱下衣服,将身体的伤痕展示给人看。
我相信他的身体与心理,并不缺乏伤疤,不缺少幽暗,不缺少阴冷——我的断言,并非信口雌黄,而是基于常识的一种判断和推理。以柳公权骨骼之挺、关节之硬、脾性之犟、格调之孤,他能合群吗?能随波逐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在一个唯有圆通和中庸才能安身立命的文化环境里,四棱饱满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棱角预示着冲突,而冲突带来的裂痕,终其一生未必能够弥合。
中外古今所有具有大家气象的艺术家,无一不和现实处于一种对峙状态。现实是庸人的现实,自然就会以庸人的眼光打量他,以庸人的尺度丈量他,以庸人的标准要求他,悲剧的是,他们偏偏不甘于平庸。于是,他们那大象般庞大的身躯,根本卧不进一个婴儿的洗澡盆里。他们有自己的内心准则,有自己的善恶取舍,绝不愿意尾随庸人整齐划一的行进步伐,亦步亦趋。然而,他们的我行我素,在很多人看来不但是过错,简直就是罪孽,甚至是急于疗救的精神疾患。现实是石头,他们是鸡蛋,两相碰撞,结局早已注定。现实呈现出一副虎视眈眈的模样,总想将他们同化,将他们吞噬,但他们抗拒着,挣扎着,不屈服,不投降。如此这般,他们境遇之险恶,可以想象。为了自保,有些艺术家甘堕尘泥,最终消失于无形;有的玩起了游击战,你退我进,你进我退;有的打起了太极拳,以柔克刚,曲中藏直;有的壮烈牺牲,成为求索之路上的殉道者。
所有赢得历史尊敬的艺术家,其实都不是与现实搏击的胜利者,而是现实尚未来得及吞咽的瓮中之鳖。现实是战胜不了,但现实与现实也在博弈,也在你推我搡,比如朝廷的更替,君主的承继,都有可能预留出某些缝隙和空当。正因为现实的自顾不暇,他才有可能在历史的陈列馆里,谋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生存还是艺术,用莎士比亚剧中人物的话说,“这是一个问题”,自然也是一个两难抉择。选择前者,追求现世的荣华与享受,向现实妥协,向现实谄媚,往现实那张粗糙的脸上涂脂抹粉,給现实那段丑陋的腰身披红戴花,如此,倒是成全了自己的“身”,却也毁灭了自己的“义”。不仁不义的人生必然猥琐,猥琐的灵魂,即使再努力,再刻苦,其艺术都会矮化为灌木丛;选择后者,就要以牺牲前者作为代价,脚下的路会泥泞,饭钵里的饭食会稀少,身上的衣着会单薄,鞭子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抽来,污秽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泼来。这样的生命旅程,布满了羁绊,充满了悲剧色彩。但只要坚守,只要挺住,只要不在风暴中折腰,不在雷电中迷失,至最后,必能生成为一棵参天的大树,或聚集成一座巍峨的高山。艺术之树,不仅是用汗水浇灌的,还得用血液来滋养;思想之花,不但要经得起风霜雪雨的频繁肆虐,还要经得起明箭暗矢的屡屡中伤。
柳公权归隐的柳沟,是一条位于塬畔的土壑,长不足千米,宽不足百尺,深深的,窄窄的,很是局促。两边的土塬,本该浑然一体,但在相互靠拢中,仿佛打了个盹,漫不经心地留下了一条开裆裤一般的谷缝。沟内并不平坦,两侧的土坎,像土色的刀斧,摇摇欲坠,却又稳若泰山。柳沟尽管位居州城的不远处,却也无比荒芜。那时的州城,人口远没有现在这等密集,又黑灯瞎火,一出城,蓬蓬的荒草几乎要与城墙比试高低。每到黄昏,老鸦就像乌云一样地飞来,在城墙的上空盘旋,其凄厉的哀鸣,营造出无比阴森的氛围。城内的店铺与住户,早早地关门,没有特别紧要的事情,夜幕降临后,城内的人一般是足不出城的。即使偶尔有人要去城外,也是呼朋唤友,且每个人的肩膀上,都扛着一根粗粗硬硬的打狼棍。狼特别地多,三五成群在城外游荡,每见有人出城,便狂风一样呼啸着朝其扑来。
柳公权不知如何在柳沟安身的。柳沟里没有溪水长流,他每饮一瓢水,恐怕都得挑着木桶去石川河里舀。他的饭食,是来自官家的供给,还是自筹?谁在供养他的吃喝?谁在伺候他的笔墨纸砚?尤其是在那样一个荒草蔽日荆棘遍地的深沟里,他是如何与狼共处的?柳沟里肯定有狼窝,狼视柳沟为自己当然的领地。况且,狼的嗅觉很是灵敏,一粒火星,一微灯光,一袅炊烟,它不会判断不出那是有人在活动的。人在狼的眼里,是敌手,也是美食。狼知道有人闯入自己的疆域,冒犯自己的威严,不会不追踪,对其熟视无睹的。但奇迹的是,狼似乎并未伤害到柳公权,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待解之谜。 柳公权即使归隐,估计也难以真正做到与世隔绝。原因在于,他毕竟是名人,且誉满华夏。名气本身就是一种权力,它以极强的吸引力,能调动起很多人来围绕自己打转转。那些附庸风雅的市侩,那些爱慕虚荣的官吏,那些求取功名的学子,那些忠实的崇拜者和朝三暮四的凑热闹者,免不了要频频前来叩响柳公权的窑门。可以想象得出,柳公权隐居的窑洞前,时不时就有枣红大马拴于树桩,官轿重辎咯吱碾过。那些握有实权的官吏,不会无视柳公权衣食住行之艰困,定然会竭尽全力,以护佑他生命之危和解决他衣食之忧的。官是通过科举选拔出来的读书人,深谙柳公权的重量,但吏就不一定了。好的一点是,吏对官俯首帖耳,得无条件地听从并服从于官的调遣。依我猜测,柳公权绝非一人在柳沟生活。在官们的授意和安排下,会有一帮吏专门伺候他。这些从衙门里抽掉出来的服务人员,伺候他的衣食,照顾他的起居,并负责为他打狼驱蛇。除了吏,还有那些围绕在他身旁的门徒,为他铺纸的铺纸,磨墨的磨墨,润笔的润笔,以便近身领略他一笔一画的神韵,从而获得书写的真谛。
除了在长安做官以及在其他地方游历,柳公权的一生中,有近乎一半的时间是在耀州消耗掉的。少年长之于耀州,晚年回归于耀州,耀州这方故土,始终像一条隐形的绳,拴着他那颗似箭的归心。
柳公权的书法书艺,明明白白地摆在那儿,后人的说三道四,已无力改变它的基本样貌。我所关注的重点,是他作为一个士人的精神秉性,而不是他作为一个文字匠的运笔与落笔。止步于文字笔画,恐怕永远不能真正地读懂柳公权。
当然,我对柳公权的身体状况也怀有好奇。如果柳公权真如传说中的那样,出生于柳家塬,并在柳家塬度过生命的最初阶段,那么,有一个疑问就会浮现而出:他患有大骨节病吗?他走起路来是步履稳健还是一瘸一拐?
关庄塬的北部地区,包括柳家塬,皆为大骨节病的猖獗区。有诸多的村落,村里的男女老少皆染此病,无一遗漏。那些患病者,走起路来像是遭遇锥心之痛似的,咬牙切齿,东倒西歪。由于病症,很多人形若侏儒,个头矮小,腿短臂短。
大骨节病是由水土中的某种矿物质元素所致,医学始终对其束手无措。要杜绝这种病症,唯一的办法,就是更换土壤和饮水,但这些,却又超出了医学的能力范畴,甚至超出了人类的科技极限。人为土地上的植物,荣枯更替,旧去新来,但自始至终,土壤与流水,却亘古不变。唐代时期的柳家塬,和而今的柳家塬,从地形地貌上,从土壤水分上,并无多大的区别。也就是说,导致大骨节病的矿物质元素,并非在柳公权生命的陨落之后,才渗入柳家塬的水土里,而是古已有之。柳公权生长于大骨节病极其泛滥的地区,别人皆染此病,唯独他能独善其身?
从柳家兄弟后来的作为来看,他们又不大像是大骨节病患者。尤其是柳公绰,史书尽管未有关于他相貌的描述,但依据他担任兵部尚书一职,也能推测出,他无疑身手矫健。兵部尚书,虽为文人官职,但对身体肯定有一些特殊要求的。一个被抬在担架上的将军,也许具有卓越的軍事才华,但不足以鼓舞士气;一个患有大骨节病的兵部大拿,也不能总是让人搀扶着行走的。军界的总头,为震慑下属,常常会间隔性地于众目睽睽之下露一手的,最常见的,莫过来一场策马扬鞭的表演。作秀之外,若真遇到战事,他也不能一味地缩在宫里,纸上谈兵,而是要亲赴疆场,坐镇指挥。所有这些,对其身体条件都有着极高的要求。
柳公绰的身体是端正的,健康的,以此推论,柳公权的身体也应该无恙。但无恙的身体与大骨节病肆虐的柳家塬,又无法并拢,无法对接,这不得不使人对柳公权的出生地产生疑问:他真的柳家塬人吗?不能因为柳家塬的村名里有一个“柳”字,就想当然地认定柳家塬就是柳公权的家乡。
当然,推测柳公权是柳家塬人,也并非空穴来风,毫无根据。其中,最为突出的明证,就是柳氏兄弟的墓茔。按运势,按风水,让义村村北的田野,根本算不上最佳。以耀州之辽阔,地势之错落,找到一处风水的绝佳之地,并非难事。然而,他们弃别处而不往,何以偏偏要将自己土葬于让义村呢?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离家近一些。柳家塬过于狭窄,又因地势高挺而易于招风,且不靠山,不邻水,依照阴阳原理,显然不大适合埋葬。自己的村子地理环境不佳,眼睛便朝更远处瞭望,于是让义村就进入了他们的视界。让义村与柳家塬,隔沟相望,“鸡犬之声相闻”,男女嫁娶频繁,柳家塬的不少人家和让义村不少人家互为亲戚,而亲戚,越走越亲热,不走则疏离。
让义村应该有柳氏兄弟的亲戚的。至于是他们的舅家,还是姑家,抑或是姨家,后人无从得知。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从小就翻越过那道深沟,在让义村的陋巷里走来走去。他们在让义村走亲戚,在让义村的坡地里放羊割草,在让义村的杏树上摘杏吃,甚至有可能在让义村的田野里偷西瓜吃。比起柳家塬来,让义村简直就是一个大世界,塬面相对开阔,地势相对坦荡,这等从小形成的记忆,会伴随他们整整一生。
我相信,依他们的身份,墓地早在生前就已规划好,且请风水先生进行过仔细勘察和把脉。也就是说,对让义村的土地以身相许,体现的是他们的真实意愿,而非外人的强迫所致。他们没有回归祖墓,与自己的先辈、与自己的父母躺在一起,这样做,大概基于这样的原因:一则,不管有无实权,但他们都有官职在身。按照朝廷颁布的旨令,官员埋葬,坟有多高,园有多大,须遵循规制。他们一旦将自己与父母葬在一起,作为晚辈,坟墓却要比先辈大出许多,这从孝道的角度,无疑站不住脚,颇有几分大逆不道。二则,他们早就对自身的身后事宜有所预判:肉身虽亡,名声依存。一个人的名气,犹如云雾,总能带给这个人某些神秘的色彩,从而撩拨起公众的好奇心。名气在相当程度上,犹如磁铁,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和召唤力。可以想见,即使柳公权阖然长逝,也难以一了百了。流水无情,落花有意,那些寻找他踪迹的人,那些对他怀有敬意的人,还有那些喜欢跟风的人,免不了会追到他的墓地来。这拨人前脚离开,那拨人后脚又到。很少有来访者轻步轻声,以免惊动墓中的酣眠者。只要拜谒者在两人以上,就制造出各种声音,喧嚷不已。假如他们与先辈们葬在一起,这样的噪音,无疑对先辈会造成惊扰。 他们给自己独自开辟了沉眠之地,于是让义村村北的田畴里,就多出两座可供后人瞻仰,也可供后人盗掘的古墓。两座隆起的土堆,一座埋着唐代的兵部尚书柳公绰,另一座埋着唐代的大书法家柳公权。
柳公权兄弟的坟墓,最初应该坐落于一座修葺的墓园里。墓园有无围墙不可考,但至少有界碑。墓园里栽有诸多的树木,以表达庇荫之意。碑石立于墓前,石雕卧于墓侧,以显示墓主身份之显赫。但一千年后,所有这些都已荡然无痕,唯有两座土堆,昂首于耕田中。
盗墓活动之于中国社会,可谓源远流长。有史料记载的盗墓活动,从春秋时期就已开始,至今天,依然没有终结。盗墓显然受之于逐利的驱动,问题的核心在于,墓中是否有利可逐。普通人家,活着时粗食褛衣,葬埋时稍微殷实的人家,勉强可以用一具薄棺给逝者敛尸,过于贫苦的人家,只能给逝者裹一张席子,哪里还有财物作为陪葬品?但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则不同,他们活着时荣华富贵,过世后也要大动干戈,不但将坟墓建得很大,给厚重的棺木雕龙刻凤,甚至于为预防盗窃,给木棺套上一具石棺作为护身的外套,而且要还将许多值钱之物,陪葬入墓。级别高的石人石马列队肃立,级别低的钱币列罐摆放,还有那些家财万贯却无级别的,也是银饰头上戴,金牙口中嵌,绫罗身上披。
盗墓者看中的不是墓中的僵尸,而是陪葬品。盗墓也是一门专业,只是这门专业带有邪恶的性质。持久地盗挖墓洞,早就练就出一双火眼金睛。他们朝某座坟头轻瞥一眼,就能断定这座坟里埋着的是“人”还是“人物”。“人物”比“人”多一个字,但两者之间已悬殊有别。一个人,要从“人”爬升到“人物”,并非那么容易。正因为不容易,“人物”才格外受到公众的青睐和仰慕。盗墓者心里明白,人的贫富贵贱,从一丛蒿草萋萋的黄土堆里就能轻易区分。土堆肥大而浑圆,且气势逼人,一定埋有大人物。有大人物睡在墓里,还能缺少陪葬物?而那些小坟丘,扁扁平平的,无疑属于穷人的墓茔。挖掘穷人的墓,那是枉费心机,从中至多能掏腾出一盏脏兮兮的油灯,不会再有其他收获。
盗墓者紧盯的,无疑是大人物和富裕户的墓地。一些富裕人家,富而不贵,连葬埋逝者,也显得极为俗气。比如,有很多人家,在逝者尸骨未寒时,请来牙医,将逝者原有的牙齿予以拔除,为其更换上一颗颗的金牙。金牙的数量不等,从四颗八颗,到十六颗二十八颗,多寡完全依据主人的意愿而定,但必须是偶数。镶嵌金牙,一是为了摆阔,以使自己在熟人面前更有面子;二是为了行孝,以显示自己对长者无比的孝顺。然而,行孝也是一种表演,隐含其中的,还是在为自己的面子涂彩增光。
金牙很快就成了盗墓者的最爱。盗墓者从老虎嘴里抜虎牙,有相当的风险,但从死人嘴里抜金牙,却毫无难度可言。盗墓者常常是白天勘察,夜里行动。风高月黑,天地寂然,正是他们蠢蠢欲动的大好时机。他们像田鼠一样,猫着腰,腰里别着短把铁铲,甚至腰里缠着雷管的导火线,向着既定的目标出发。东方泛白时,他们又缩回身来,躺在炕上呼呼大睡。盗一座墓,很少有一次性盗掘成功的,有时三回五回,有时八回十回。估计墓中的东西不多,就在墓旁斜开一个小口,小口延伸进墓道,勉强能够容纳一个瘦子扑趴出入。猜测墓中有猛料,于是干脆就对坟墓开膛破肚,从坟顶开始挖掘。一夜过去,墓被刨出了一个深坑,但远未触底,于是就在天亮前,抱来一些玉米秸将其掩盖,等到第二天夜里再继续挖掘,直至将墓中的金银财宝悉数劫走。
有盗墓者仅盗得的金牙,就有一老碗之多,且不论其他。当然,盗墓者也并非只有收获,而没有付出代价。他们有的被塌陷的土壁掩埋,气绝身亡;有的是被墓中散发出来的有毒气体熏晕过去,撒手人寰;有的被墓主发现,逃离不及,活活被乱棍打死。不管从哪个角度审视,盗墓皆为造孽之事,既然为孽,纵然人不报应,天都会对其进行责罚——很少有盗墓者逃过惩罚的,他们不是绝后无嗣,就是身患怪病,抑或家里灾祸连连。
命中本不属于自己的财富,却硬要攫取,有违天意和人伦,必致祸端——这是亘古不变的天律。
盗墓者很少有单独行动的,大多为三五人纠集在一起,团伙作案。但比起那些军阀来,他们不过是些零敲碎打的毛毛虫。历史上不乏集团化盗墓的实例,尤其是兵荒马乱之际,盗墓俨然成为补充军需和犒劳将士的重要手段。于是君主的墓被盗,王侯将相的墓被盗,太子公主的墓被盗,商户的墓被盗,名人的墓被盗……柳公权兄弟的墓,在漫长的时间里,不知有多少代盗墓者,像一群群的苍蝇盯上鲜血一样,围绕着它游来荡去。帝王的陵园,有专人看守,尚且一次次地遭遇毒手,何况柳公权的墓无人管护呢!
柳公权兄弟的墓,在前些年才进行了修葺,并加以整容:圈起了围墙,构筑了围栏,并在大门的入口处,建起了两排相互对称的仿古建筑。但在之前,它一直裸露在一块田地里,兔子可以出没,野狼可以踩踏,盗墓贼可以光顾,牧羊者可以牵着羊让羊在这里啃草。
千余年了,风雨剥蚀,犁铧蚕食,盗墓贼盗挖,使柳氏兄弟的墓冢越变越小。墓里除了两人的尸骨,估计早已空空如也。曾经的那些石碑,那些雕刻,甚至于那一棵棵的古树,都统统没有了踪影。
也不能說官方对此熟视无睹。至少在近数十年里,官方还是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的,只是保护显得力度不够而已。不知从何年何月开始,负责管理文物的官家,雇用了让义村的一位村民,充当墓地的保护神。柳氏兄弟躺卧的田地,恰归这位村民耕种。官家助其在自家的地里,建起了一座低矮的土坯瓦房,他与妻子就吃住在了这里。白天他在地里干活,一听到狗叫声,就扔下锄头或镢头,跑来一探究竟。他的腿患有轻微的大骨节病,走起路来并不利索,纵然有人搞破坏,他即使想追赶,恐怕也难以追上。
看护者不是专职看护墓地的,他还有很多个人化的私事要处理,比如走亲戚,上庙会,去街市赶集,去医院看病,且不说一旦夏秋两季收割时,他要在碾场里忙得昏天黑地。墓地,毕竟属于僵化之物。比起墓中的死人,活人的生计要显得更为急切与重要。于是很多时候,看护者似乎魂不守舍,一心二用。 不止一次,我领着从外地来的朋友去瞻仰柳公权之墓,都只闻犬吠,不见人影。半人高的麦穗摇曳,或者一人高的玉米林蓬勃,将看护者低矮的土坯房舍几近遮蔽。那条黑白相间的狗,拴在一棵树上,跳着纵着地叫唤,但房舍简易的木门上,那把生锈的铁锁,却紧扣着,丝纹不动。
当然,有时候,正在田间弯腰锄地的看护者,会放下锄头,朝我们走来。他面相亲和朴实,目光像探测仪一样,在我们的身上扫来扫去。当确定我们是真正的游客,不是那种不三不四的人时,他嗫嚅着,询问我们来自何方。我与他攀谈,知他看护墓地领取的补贴,实在微乎其微,不足以养家糊口,这大概是他心猿意马的原因之一。但总体而言,他还是尽心尽力的。他只是一介耕夫,非读书人出身,对柳公权的了解,仅限于道听途说。看护墓地,是出于一己生计之需,而非精神领域的心驰神往。他负责看护,也免不了要向来访者进行讲解。但讲解的内容,带有很大的猜测成分,并不具备专业水准。他强调柳公权是个大人物,但大在哪里,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不能不承认,他是一位可敬的守护者。从青丝飘飘起,他就与这两座坟墓厮守,一转眼,三四十年过去,而今已步入生命的黄昏。两鬓泛白的他,即使在墓茔被修整之后,依然独自肩负着看护的职责。曾经敞阔的墓地,随便出入靠近,但现在,四周筑砌起了墙壁和门楼,將拜谒者常常拒于大门之外。从大老远的地方风尘仆仆地赶来,能不能顺利进入,那就要碰运气了。全村的人,唯有他掌控着大门的钥匙。而那唯一的一把钥匙,就拴在他的裤带上,与他须臾不离。有一回,我带异地的朋友前往,却吃了闭门羹。联系到村长,村长急得跺脚,却毫无办法。村长给他打电话,他说他在十五公里开外的村里“吃汤水”(耀州话,指亲戚家举办婚丧嫁娶等,他去行礼),回不来。村长无奈,便给这个打电话,给那个打电话,询问他们能不能绕道去他“吃汤水”的村里,将钥匙捎回,但都无果。至最后,我故乡村庄的支书,驱车三十公里,才将他接了回来。见了我,他笑眯眯地说我看你有点儿面熟,好像都来过几次了,咋又来了?
是的,他的记忆无误。柳氏兄弟的墓茔,我总共去过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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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氏兄弟的墓地,位于一块相对平整的田地里。这块田地,呈缓缓的起伏状,与整个土塬的地势相契合,北高南低。柳氏兄弟一东一西,头落高处,脚蹬低处,并肩而躺。朝北眺望,远处群山错落;朝南望去,近旁土塬斜倾。
柳公绰躺在东侧,柳公权躺在西侧。右为上,左为下,符合礼仪规制。墓茔比起帝王的陵墓,要小许多;但比起寻常百姓来,却大出几许。墓上的土,曾经很是颓唐,杂草丛生,但经过一番折腾,却犹如新坟,土壤虚泛得尚未凝结。柳公权的墓堆之上,长着一棵柏树,看样子非人工栽植,而是由遗落的柏籽生成的。那颗柏籽,或许是老鸦飞过时从嘴里遗落的,或许是某人不小心抛扔的。然而,不论遗落和抛扔,都有功无过,因为由那颗柏籽生成的柏树,俨然矗立为墓园里唯一的原始古木。民间建墓,都要柏树笼罩,何况贵为一国大臣和一国名流的墓茔呢?可以想象,原来的墓园里,柏树苍郁,草绿华艳,辅之以碑刻石雕,该是何等的雍容华贵。但一切都成了昨日黄花,唯有那棵柏树,像是遭到遗弃似的,歪身站立于柳公权的墓上,仿佛一顶草帽,在为墓中的主人遮风遮阳。
柏树很有些年份了,不敢说它发芽于唐代,但完全可以断定,它生成于明代之前,距今至少六七百年。这棵柏树没有中途夭折,估计是沾了它所处位置的光。砍伐树的人,恐怕是忌惮于墓中主人的报复,才不敢在他头上舞动刀斧。
柳氏兄弟的墓前,各立有一块碑石。碑石上的墨迹,为清代陕西巡抚毕沅题写。柳公绰墓前的碑上,刻有“兵部尚书柳公公绰墓”;柳公权墓前的碑上,则书有“唐太子师河东郡王柳公公权墓”,碑石立于“大清乾隆岁次丙申孟秋”,立碑者,为耀州当时的知事张凤鸣。
清代的陕西巡抚毕沅是个很可爱的人,他任职期间,遍游陕西的文物古迹,所到之处,无不挥毫泼墨,题字留言。但说实话,单就他的字体,难以让人对其刮目相看。在那样一个每写一字都要挥毫泼墨的年代,凡能吟咏几句古训书写几行圣贤之言的人,按现在的标准,几乎人人都无愧于书法家的名号。毕沅能被委任为巡抚,毫无疑问是进士出身。作为一个从千人万人中脱颖而出的拔尖人物,毕沅在书写上,实在算不上有多么高深的造诣。他的墨迹,笔画颇显虚脱,架构颇为松懈,宛若陕西民间的美食裤带面,流荡着一股浮夸之气。
几乎在陕西的每一个文物景点,都能看到毕沅“到此一游”的身影。毕沅担任巡抚期间,究竟有哪些政绩,因未查阅史料,不甚了了。单就他到处提笔留字这一点,给外人造成的印象,似乎他总是行走在路上,正从这个景点,赶往那个景点。在交通条件极其落后的状况下,普通人的远行,大多依赖于骑毛驴,而官员的远行,则依靠于坐马车。然而,马车只能在坦途行驶,一经遇到溪流或山路,就得换作坐轿。轿子无车轮,不能自行滚动,唯有人的肩膀扛着它,才能缓缓而移。然而,人的双脚,即使交替频仍,一天也走不了多少路程。从这里到那里,每一趟出行,都是多么的慢,又是多么的难。毕沅在陕西执掌大权期间,并未坐拥瓮城,埋首于文牍之劳而不可自拔,而是极其频繁地出城兜风,并将相当大的时间和精力耗费在了路上——他是否用这种带有自我特点的方式在“走群众路线”,体察民情民意?不得而知。
依照中国的国情,可以想象,毕沅每到一处,都仿佛一股龙卷风,必然激起那里的山呼海啸。鸣锣以开道,击鼓以壮威,旌旗猎猎飘展,官员诺诺恭迎,鸡犬窝圈噤声,民众路旁围观。在前呼后拥之下,当地的官员,在恭维与谄媚之余,免不了要投其所好,敬请毕沅题字。毕沅的嗜好,他们烂熟于心,于是早就铺展开宣纸,磨好墨汁,等着毕沅临场发挥。读书人出身的毕沅,对具体的事务,可能有所厌烦,但对题字之类,却无比快意欣然。因为在他灵魂的深处,总有一股“求名当求千古名”的隐欲无法消散。他泼墨题字,可能出于两个层面的考虑:当下满足虚荣,身后留下声名。不管他的字迹如何不堪,以他地位之尊,都不缺乏廉价的鼓掌声与虚伪的欢呼声。他一落笔,八字才有一撇,掌声与叫好声,就会如雷贯耳地响彻屋宇。掌声听多了,赞美听顺耳了,毕沅的心态必会悄然发生变化:原来多少还有点儿心虚,对自己的书写半信半疑,现在则坚定了信心,误以为自己确实是王羲之再世,苏东坡复活。于是毕沅越写越多,有求必应,大有不把自己的书体与大名刻上所有石碑誓不罢休的架势。 虚荣,也许只是毕沅的表象,他的真实意图,恐怕是要借窝孵蛋,攀枝开花。毕沅懂得“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深知“人生苦短,去日不多”,明白人不过是一粒飄浮的尘埃,一旦离开,就踪影全无。别说普通人难以在坚硬的大地上踩出足迹,即使是贵为王侯将相,如果无有作为,都会遭后世遗忘。历史记住的,永远是处于两个极端的人:要么凿山开道,要么兴风作浪。前者留下英名,后者留下恶名。前者如云,暂且不表。后者如安禄山王莽等,按旧时的观念,皆为犯上作乱者。但由于他们的越轨之举,导致一个朝代原有的政治版图得以改写,自然也就会被历史铭记。作为政绩不那么突出的巡抚毕沅,想要永垂千古,唯一的办法,就是将自己的名字刻在名人的牌楼或墓碑上,以谋同在,以求永生。
显然,毕沅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清朝长达三百余年,做过陕西巡抚的有数十人之多,但能让人真正记住名字的,恐怕没有几人,但毕沅却被人记住了。只要游览陕西的文物景点,目光扫描于碑石,就不难发现“毕沅”二字。
毕沅的虚荣和私欲,在客观上,对陕西的文物起到了保护的作用,这也许是他执掌陕西,反打正着,存留于世的最为显著的功绩。有他的题字在此,地方官吏就不敢对文物过度怠慢,并将其随意迁移;有他的留言罩着,相信盗墓者都会胆怯三分,因为他们相信,巡抚一旦大怒,地方衙役必然要对他们进行严厉查办,届时,他们插翅难飞。
然而,尽管有毕沅题写的墓碑栽立于此,柳氏兄弟的墓还是没少被盗墓者光顾——这不奇怪,关中大地,从东到西,耸立着七十多座帝王的陵墓,且不说每座帝王的陵墓四周,星星捧月一般地分布着诸多将相以及太子公主的墓茔,这些陵墓,有几座没被盗掘过?传闻秦始皇陵完整无损,但那也只是传说而已,并未被验证。史料记载,秦始皇陵里,注有水银,而水银的毒性,众所周知。水银存在的真伪,无法甄别,也许它真的如史料所记,也许它仅为虚晃一枪的欺骗。秦始皇的奸诈,世之公认,给墓中注入水银,很有可能只是他释放的烟雾弹,以吓阻那些蠢蠢欲动的掘墓者。秦始皇提防与惧怕的,还远不是那些以窃取墓中财物为目的的小毛贼,他还有着更为烈火焚心的深切忧虑。秦始皇横扫六国,在天下无敌的时候,却已天下树敌,因为人心并未因为剑戟的锋锐而天然地归顺。人心与人身,在面对强敌之时,并非步调那么一致。后者可能已跪地投降,但前者却宛若薪之内火,越烧越旺。燃烧的人心,远比燃烧的山林可怕,秦始皇深谙这一点,因此,他一想到百岁之后的种种不堪,就会抑制不住地全身颤抖。他既担心千辛万苦搭建起来的万世基业付之一炬,又忧患基业坍塌后自己被人掘墓鞭尸。秦始皇高砌长城,大筑墓茔,看起来是为炫耀国盛军悍,但其内在的出发点,不外乎于防守。这些浩大工程所显示出的,不是他的霸道,而是他的恐惧。恐惧是双方的——当一方在用铁血的手段,迫使另一方屈服并恐惧时,其实就已给自己的未来,埋伏下了地雷,从而徒增使自己寝食难安的叵测隐患。秦始皇再强势,都无法抗拒死亡。比死亡更令他恐惧的,是六国的揭竿复仇。于是,他用许多殉葬品,来给自己壮胆和壮威,以达恫吓挑战者之目的。其中,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已见天日的兵马俑。兵马俑列队而立,兵马俱全,武装到了牙齿,似乎随时都要出征讨伐。
兵马俑位居秦始皇陵的东侧,是秦始皇给自己组建的带有象征性的地下武装力量。那些俑士和车马,皆面东而立,严阵以待,寓意着将要以强大的火力,时刻准备着迎击来自东方的挑衅与谋反。六国都在秦国以东,因此秦始皇防范的重点,在东而不在西。
帝王的陵墓至少在当朝,称得上戒备森严,尚且无法逃脱盗墓者的黑手,何况位于荒僻一隅的柳氏兄弟的坟墓呢?柳氏兄弟的坟墓,像深耕的土地,被盗墓者的犁耙,翻腾了一遍又一遍,直至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还有鬼魅的身影在出没。
当然,柳公权的价值,不在于墓,而在于字。他的柳体书法,是任何盗贼都盗不去的,也是任何骗子也骗不去的。柳公权是一块玉石,早已锁进了中国书法的保险箱。
骨头,是柳公权的书艺留给人们最为突出的印象。柳公权的字体,犹如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人,但却肢体端正,棱角分明,不弯不曲,不媚不俗,有铮铮硬朗之势,凛凛坚挺之气。那些字,仿佛是由杠木条搭建的,仿佛是钢筋棍拼接的。关庄塬上的杠木,搭建起了中国书法的丰碑;耀州铁砧上锻造的钢筋棍,拼接出了柳公权书法的骨骼,也拼接出了柳公权灵魂的示意图。
有一句话,叫“字如其人”。这句话流传许久,从未见有人跳出来责其荒谬,足以说明它是确凿无疑的事实。字的确是人内在精神的外化物,从中完全可以破译书写者潜藏于身潜伏于心的诸多内容:性情,人格,境界,等等。
不管柳公权外在表现如何,比如是不是见了达官就点头,见了贵人就弯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的性子很直。在权贵面前,即使点头哈腰,那也是佯装出来的,并非心性使然。他的一生,不论走到哪里,都带有书生的倔强,也带有耀州人的憨直。他不是圆滑无角的玻璃球,也不是随风飘摆的墙头草,更不是见风使舵的变色龙。他是杠木,是土疙瘩,是生铁,是比他晚六七百年出生的关汉卿笔下“砸不烂煮不熟的铜豌豆”。苏轼被贬,有其诗词为证;柳宗元遭流放,有其散文为据;但柳公权是否也曾遭遇过与他们同等的厄运,因缺乏文字记述,后人无法详知。可以预见的是,柳公权身居官场,不会太开心。官场拍马溜须的恶俗之风,与他的书生意气,与他的固执性格,从根本上是对立与冲突的。也许,有柳公绰罩着他,企图给他设置圈套嫁祸于他的人有所收敛和顾忌,他才躲过一劫又一劫。他后半世辞官不做,回到故乡,并产生了严重的厌世心理。这种负面情绪,无疑是官场给他投射的心理暗影。
柳公权人生的后半程,收缩自己的翅膀,像蝙蝠一样将自己隐匿了起来。他隐居的地方,名叫柳沟,位于耀州城南两公里处。柳沟因柳公权而得名,文献里说他在此研磨书艺云云。但此等言论,不过是一层涂抹的脂粉而已,与实际情形并不吻合。无人记录与柳公权促膝长谈的内容,后人也就无法触摸他真实的内心。他的前胸与后背,其实皆为一团迷雾。除了偶尔发之于笔端的简短言辞,他遗留给这个世界有关自己的东西,实在少之又少。从纸面到生活,柳公权很缄默,很自闭,不会轻易脱下衣服,将身体的伤痕展示给人看。
我相信他的身体与心理,并不缺乏伤疤,不缺少幽暗,不缺少阴冷——我的断言,并非信口雌黄,而是基于常识的一种判断和推理。以柳公权骨骼之挺、关节之硬、脾性之犟、格调之孤,他能合群吗?能随波逐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在一个唯有圆通和中庸才能安身立命的文化环境里,四棱饱满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棱角预示着冲突,而冲突带来的裂痕,终其一生未必能够弥合。
中外古今所有具有大家气象的艺术家,无一不和现实处于一种对峙状态。现实是庸人的现实,自然就会以庸人的眼光打量他,以庸人的尺度丈量他,以庸人的标准要求他,悲剧的是,他们偏偏不甘于平庸。于是,他们那大象般庞大的身躯,根本卧不进一个婴儿的洗澡盆里。他们有自己的内心准则,有自己的善恶取舍,绝不愿意尾随庸人整齐划一的行进步伐,亦步亦趋。然而,他们的我行我素,在很多人看来不但是过错,简直就是罪孽,甚至是急于疗救的精神疾患。现实是石头,他们是鸡蛋,两相碰撞,结局早已注定。现实呈现出一副虎视眈眈的模样,总想将他们同化,将他们吞噬,但他们抗拒着,挣扎着,不屈服,不投降。如此这般,他们境遇之险恶,可以想象。为了自保,有些艺术家甘堕尘泥,最终消失于无形;有的玩起了游击战,你退我进,你进我退;有的打起了太极拳,以柔克刚,曲中藏直;有的壮烈牺牲,成为求索之路上的殉道者。
所有赢得历史尊敬的艺术家,其实都不是与现实搏击的胜利者,而是现实尚未来得及吞咽的瓮中之鳖。现实是战胜不了,但现实与现实也在博弈,也在你推我搡,比如朝廷的更替,君主的承继,都有可能预留出某些缝隙和空当。正因为现实的自顾不暇,他才有可能在历史的陈列馆里,谋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生存还是艺术,用莎士比亚剧中人物的话说,“这是一个问题”,自然也是一个两难抉择。选择前者,追求现世的荣华与享受,向现实妥协,向现实谄媚,往现实那张粗糙的脸上涂脂抹粉,給现实那段丑陋的腰身披红戴花,如此,倒是成全了自己的“身”,却也毁灭了自己的“义”。不仁不义的人生必然猥琐,猥琐的灵魂,即使再努力,再刻苦,其艺术都会矮化为灌木丛;选择后者,就要以牺牲前者作为代价,脚下的路会泥泞,饭钵里的饭食会稀少,身上的衣着会单薄,鞭子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抽来,污秽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泼来。这样的生命旅程,布满了羁绊,充满了悲剧色彩。但只要坚守,只要挺住,只要不在风暴中折腰,不在雷电中迷失,至最后,必能生成为一棵参天的大树,或聚集成一座巍峨的高山。艺术之树,不仅是用汗水浇灌的,还得用血液来滋养;思想之花,不但要经得起风霜雪雨的频繁肆虐,还要经得起明箭暗矢的屡屡中伤。
柳公权归隐的柳沟,是一条位于塬畔的土壑,长不足千米,宽不足百尺,深深的,窄窄的,很是局促。两边的土塬,本该浑然一体,但在相互靠拢中,仿佛打了个盹,漫不经心地留下了一条开裆裤一般的谷缝。沟内并不平坦,两侧的土坎,像土色的刀斧,摇摇欲坠,却又稳若泰山。柳沟尽管位居州城的不远处,却也无比荒芜。那时的州城,人口远没有现在这等密集,又黑灯瞎火,一出城,蓬蓬的荒草几乎要与城墙比试高低。每到黄昏,老鸦就像乌云一样地飞来,在城墙的上空盘旋,其凄厉的哀鸣,营造出无比阴森的氛围。城内的店铺与住户,早早地关门,没有特别紧要的事情,夜幕降临后,城内的人一般是足不出城的。即使偶尔有人要去城外,也是呼朋唤友,且每个人的肩膀上,都扛着一根粗粗硬硬的打狼棍。狼特别地多,三五成群在城外游荡,每见有人出城,便狂风一样呼啸着朝其扑来。
柳公权不知如何在柳沟安身的。柳沟里没有溪水长流,他每饮一瓢水,恐怕都得挑着木桶去石川河里舀。他的饭食,是来自官家的供给,还是自筹?谁在供养他的吃喝?谁在伺候他的笔墨纸砚?尤其是在那样一个荒草蔽日荆棘遍地的深沟里,他是如何与狼共处的?柳沟里肯定有狼窝,狼视柳沟为自己当然的领地。况且,狼的嗅觉很是灵敏,一粒火星,一微灯光,一袅炊烟,它不会判断不出那是有人在活动的。人在狼的眼里,是敌手,也是美食。狼知道有人闯入自己的疆域,冒犯自己的威严,不会不追踪,对其熟视无睹的。但奇迹的是,狼似乎并未伤害到柳公权,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待解之谜。 柳公权即使归隐,估计也难以真正做到与世隔绝。原因在于,他毕竟是名人,且誉满华夏。名气本身就是一种权力,它以极强的吸引力,能调动起很多人来围绕自己打转转。那些附庸风雅的市侩,那些爱慕虚荣的官吏,那些求取功名的学子,那些忠实的崇拜者和朝三暮四的凑热闹者,免不了要频频前来叩响柳公权的窑门。可以想象得出,柳公权隐居的窑洞前,时不时就有枣红大马拴于树桩,官轿重辎咯吱碾过。那些握有实权的官吏,不会无视柳公权衣食住行之艰困,定然会竭尽全力,以护佑他生命之危和解决他衣食之忧的。官是通过科举选拔出来的读书人,深谙柳公权的重量,但吏就不一定了。好的一点是,吏对官俯首帖耳,得无条件地听从并服从于官的调遣。依我猜测,柳公权绝非一人在柳沟生活。在官们的授意和安排下,会有一帮吏专门伺候他。这些从衙门里抽掉出来的服务人员,伺候他的衣食,照顾他的起居,并负责为他打狼驱蛇。除了吏,还有那些围绕在他身旁的门徒,为他铺纸的铺纸,磨墨的磨墨,润笔的润笔,以便近身领略他一笔一画的神韵,从而获得书写的真谛。
除了在长安做官以及在其他地方游历,柳公权的一生中,有近乎一半的时间是在耀州消耗掉的。少年长之于耀州,晚年回归于耀州,耀州这方故土,始终像一条隐形的绳,拴着他那颗似箭的归心。
柳公权的书法书艺,明明白白地摆在那儿,后人的说三道四,已无力改变它的基本样貌。我所关注的重点,是他作为一个士人的精神秉性,而不是他作为一个文字匠的运笔与落笔。止步于文字笔画,恐怕永远不能真正地读懂柳公权。
当然,我对柳公权的身体状况也怀有好奇。如果柳公权真如传说中的那样,出生于柳家塬,并在柳家塬度过生命的最初阶段,那么,有一个疑问就会浮现而出:他患有大骨节病吗?他走起路来是步履稳健还是一瘸一拐?
关庄塬的北部地区,包括柳家塬,皆为大骨节病的猖獗区。有诸多的村落,村里的男女老少皆染此病,无一遗漏。那些患病者,走起路来像是遭遇锥心之痛似的,咬牙切齿,东倒西歪。由于病症,很多人形若侏儒,个头矮小,腿短臂短。
大骨节病是由水土中的某种矿物质元素所致,医学始终对其束手无措。要杜绝这种病症,唯一的办法,就是更换土壤和饮水,但这些,却又超出了医学的能力范畴,甚至超出了人类的科技极限。人为土地上的植物,荣枯更替,旧去新来,但自始至终,土壤与流水,却亘古不变。唐代时期的柳家塬,和而今的柳家塬,从地形地貌上,从土壤水分上,并无多大的区别。也就是说,导致大骨节病的矿物质元素,并非在柳公权生命的陨落之后,才渗入柳家塬的水土里,而是古已有之。柳公权生长于大骨节病极其泛滥的地区,别人皆染此病,唯独他能独善其身?
从柳家兄弟后来的作为来看,他们又不大像是大骨节病患者。尤其是柳公绰,史书尽管未有关于他相貌的描述,但依据他担任兵部尚书一职,也能推测出,他无疑身手矫健。兵部尚书,虽为文人官职,但对身体肯定有一些特殊要求的。一个被抬在担架上的将军,也许具有卓越的軍事才华,但不足以鼓舞士气;一个患有大骨节病的兵部大拿,也不能总是让人搀扶着行走的。军界的总头,为震慑下属,常常会间隔性地于众目睽睽之下露一手的,最常见的,莫过来一场策马扬鞭的表演。作秀之外,若真遇到战事,他也不能一味地缩在宫里,纸上谈兵,而是要亲赴疆场,坐镇指挥。所有这些,对其身体条件都有着极高的要求。
柳公绰的身体是端正的,健康的,以此推论,柳公权的身体也应该无恙。但无恙的身体与大骨节病肆虐的柳家塬,又无法并拢,无法对接,这不得不使人对柳公权的出生地产生疑问:他真的柳家塬人吗?不能因为柳家塬的村名里有一个“柳”字,就想当然地认定柳家塬就是柳公权的家乡。
当然,推测柳公权是柳家塬人,也并非空穴来风,毫无根据。其中,最为突出的明证,就是柳氏兄弟的墓茔。按运势,按风水,让义村村北的田野,根本算不上最佳。以耀州之辽阔,地势之错落,找到一处风水的绝佳之地,并非难事。然而,他们弃别处而不往,何以偏偏要将自己土葬于让义村呢?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离家近一些。柳家塬过于狭窄,又因地势高挺而易于招风,且不靠山,不邻水,依照阴阳原理,显然不大适合埋葬。自己的村子地理环境不佳,眼睛便朝更远处瞭望,于是让义村就进入了他们的视界。让义村与柳家塬,隔沟相望,“鸡犬之声相闻”,男女嫁娶频繁,柳家塬的不少人家和让义村不少人家互为亲戚,而亲戚,越走越亲热,不走则疏离。
让义村应该有柳氏兄弟的亲戚的。至于是他们的舅家,还是姑家,抑或是姨家,后人无从得知。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从小就翻越过那道深沟,在让义村的陋巷里走来走去。他们在让义村走亲戚,在让义村的坡地里放羊割草,在让义村的杏树上摘杏吃,甚至有可能在让义村的田野里偷西瓜吃。比起柳家塬来,让义村简直就是一个大世界,塬面相对开阔,地势相对坦荡,这等从小形成的记忆,会伴随他们整整一生。
我相信,依他们的身份,墓地早在生前就已规划好,且请风水先生进行过仔细勘察和把脉。也就是说,对让义村的土地以身相许,体现的是他们的真实意愿,而非外人的强迫所致。他们没有回归祖墓,与自己的先辈、与自己的父母躺在一起,这样做,大概基于这样的原因:一则,不管有无实权,但他们都有官职在身。按照朝廷颁布的旨令,官员埋葬,坟有多高,园有多大,须遵循规制。他们一旦将自己与父母葬在一起,作为晚辈,坟墓却要比先辈大出许多,这从孝道的角度,无疑站不住脚,颇有几分大逆不道。二则,他们早就对自身的身后事宜有所预判:肉身虽亡,名声依存。一个人的名气,犹如云雾,总能带给这个人某些神秘的色彩,从而撩拨起公众的好奇心。名气在相当程度上,犹如磁铁,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和召唤力。可以想见,即使柳公权阖然长逝,也难以一了百了。流水无情,落花有意,那些寻找他踪迹的人,那些对他怀有敬意的人,还有那些喜欢跟风的人,免不了会追到他的墓地来。这拨人前脚离开,那拨人后脚又到。很少有来访者轻步轻声,以免惊动墓中的酣眠者。只要拜谒者在两人以上,就制造出各种声音,喧嚷不已。假如他们与先辈们葬在一起,这样的噪音,无疑对先辈会造成惊扰。 他们给自己独自开辟了沉眠之地,于是让义村村北的田畴里,就多出两座可供后人瞻仰,也可供后人盗掘的古墓。两座隆起的土堆,一座埋着唐代的兵部尚书柳公绰,另一座埋着唐代的大书法家柳公权。
柳公权兄弟的坟墓,最初应该坐落于一座修葺的墓园里。墓园有无围墙不可考,但至少有界碑。墓园里栽有诸多的树木,以表达庇荫之意。碑石立于墓前,石雕卧于墓侧,以显示墓主身份之显赫。但一千年后,所有这些都已荡然无痕,唯有两座土堆,昂首于耕田中。
盗墓活动之于中国社会,可谓源远流长。有史料记载的盗墓活动,从春秋时期就已开始,至今天,依然没有终结。盗墓显然受之于逐利的驱动,问题的核心在于,墓中是否有利可逐。普通人家,活着时粗食褛衣,葬埋时稍微殷实的人家,勉强可以用一具薄棺给逝者敛尸,过于贫苦的人家,只能给逝者裹一张席子,哪里还有财物作为陪葬品?但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则不同,他们活着时荣华富贵,过世后也要大动干戈,不但将坟墓建得很大,给厚重的棺木雕龙刻凤,甚至于为预防盗窃,给木棺套上一具石棺作为护身的外套,而且要还将许多值钱之物,陪葬入墓。级别高的石人石马列队肃立,级别低的钱币列罐摆放,还有那些家财万贯却无级别的,也是银饰头上戴,金牙口中嵌,绫罗身上披。
盗墓者看中的不是墓中的僵尸,而是陪葬品。盗墓也是一门专业,只是这门专业带有邪恶的性质。持久地盗挖墓洞,早就练就出一双火眼金睛。他们朝某座坟头轻瞥一眼,就能断定这座坟里埋着的是“人”还是“人物”。“人物”比“人”多一个字,但两者之间已悬殊有别。一个人,要从“人”爬升到“人物”,并非那么容易。正因为不容易,“人物”才格外受到公众的青睐和仰慕。盗墓者心里明白,人的贫富贵贱,从一丛蒿草萋萋的黄土堆里就能轻易区分。土堆肥大而浑圆,且气势逼人,一定埋有大人物。有大人物睡在墓里,还能缺少陪葬物?而那些小坟丘,扁扁平平的,无疑属于穷人的墓茔。挖掘穷人的墓,那是枉费心机,从中至多能掏腾出一盏脏兮兮的油灯,不会再有其他收获。
盗墓者紧盯的,无疑是大人物和富裕户的墓地。一些富裕人家,富而不贵,连葬埋逝者,也显得极为俗气。比如,有很多人家,在逝者尸骨未寒时,请来牙医,将逝者原有的牙齿予以拔除,为其更换上一颗颗的金牙。金牙的数量不等,从四颗八颗,到十六颗二十八颗,多寡完全依据主人的意愿而定,但必须是偶数。镶嵌金牙,一是为了摆阔,以使自己在熟人面前更有面子;二是为了行孝,以显示自己对长者无比的孝顺。然而,行孝也是一种表演,隐含其中的,还是在为自己的面子涂彩增光。
金牙很快就成了盗墓者的最爱。盗墓者从老虎嘴里抜虎牙,有相当的风险,但从死人嘴里抜金牙,却毫无难度可言。盗墓者常常是白天勘察,夜里行动。风高月黑,天地寂然,正是他们蠢蠢欲动的大好时机。他们像田鼠一样,猫着腰,腰里别着短把铁铲,甚至腰里缠着雷管的导火线,向着既定的目标出发。东方泛白时,他们又缩回身来,躺在炕上呼呼大睡。盗一座墓,很少有一次性盗掘成功的,有时三回五回,有时八回十回。估计墓中的东西不多,就在墓旁斜开一个小口,小口延伸进墓道,勉强能够容纳一个瘦子扑趴出入。猜测墓中有猛料,于是干脆就对坟墓开膛破肚,从坟顶开始挖掘。一夜过去,墓被刨出了一个深坑,但远未触底,于是就在天亮前,抱来一些玉米秸将其掩盖,等到第二天夜里再继续挖掘,直至将墓中的金银财宝悉数劫走。
有盗墓者仅盗得的金牙,就有一老碗之多,且不论其他。当然,盗墓者也并非只有收获,而没有付出代价。他们有的被塌陷的土壁掩埋,气绝身亡;有的是被墓中散发出来的有毒气体熏晕过去,撒手人寰;有的被墓主发现,逃离不及,活活被乱棍打死。不管从哪个角度审视,盗墓皆为造孽之事,既然为孽,纵然人不报应,天都会对其进行责罚——很少有盗墓者逃过惩罚的,他们不是绝后无嗣,就是身患怪病,抑或家里灾祸连连。
命中本不属于自己的财富,却硬要攫取,有违天意和人伦,必致祸端——这是亘古不变的天律。
盗墓者很少有单独行动的,大多为三五人纠集在一起,团伙作案。但比起那些军阀来,他们不过是些零敲碎打的毛毛虫。历史上不乏集团化盗墓的实例,尤其是兵荒马乱之际,盗墓俨然成为补充军需和犒劳将士的重要手段。于是君主的墓被盗,王侯将相的墓被盗,太子公主的墓被盗,商户的墓被盗,名人的墓被盗……柳公权兄弟的墓,在漫长的时间里,不知有多少代盗墓者,像一群群的苍蝇盯上鲜血一样,围绕着它游来荡去。帝王的陵园,有专人看守,尚且一次次地遭遇毒手,何况柳公权的墓无人管护呢!
柳公权兄弟的墓,在前些年才进行了修葺,并加以整容:圈起了围墙,构筑了围栏,并在大门的入口处,建起了两排相互对称的仿古建筑。但在之前,它一直裸露在一块田地里,兔子可以出没,野狼可以踩踏,盗墓贼可以光顾,牧羊者可以牵着羊让羊在这里啃草。
千余年了,风雨剥蚀,犁铧蚕食,盗墓贼盗挖,使柳氏兄弟的墓冢越变越小。墓里除了两人的尸骨,估计早已空空如也。曾经的那些石碑,那些雕刻,甚至于那一棵棵的古树,都统统没有了踪影。
也不能說官方对此熟视无睹。至少在近数十年里,官方还是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的,只是保护显得力度不够而已。不知从何年何月开始,负责管理文物的官家,雇用了让义村的一位村民,充当墓地的保护神。柳氏兄弟躺卧的田地,恰归这位村民耕种。官家助其在自家的地里,建起了一座低矮的土坯瓦房,他与妻子就吃住在了这里。白天他在地里干活,一听到狗叫声,就扔下锄头或镢头,跑来一探究竟。他的腿患有轻微的大骨节病,走起路来并不利索,纵然有人搞破坏,他即使想追赶,恐怕也难以追上。
看护者不是专职看护墓地的,他还有很多个人化的私事要处理,比如走亲戚,上庙会,去街市赶集,去医院看病,且不说一旦夏秋两季收割时,他要在碾场里忙得昏天黑地。墓地,毕竟属于僵化之物。比起墓中的死人,活人的生计要显得更为急切与重要。于是很多时候,看护者似乎魂不守舍,一心二用。 不止一次,我领着从外地来的朋友去瞻仰柳公权之墓,都只闻犬吠,不见人影。半人高的麦穗摇曳,或者一人高的玉米林蓬勃,将看护者低矮的土坯房舍几近遮蔽。那条黑白相间的狗,拴在一棵树上,跳着纵着地叫唤,但房舍简易的木门上,那把生锈的铁锁,却紧扣着,丝纹不动。
当然,有时候,正在田间弯腰锄地的看护者,会放下锄头,朝我们走来。他面相亲和朴实,目光像探测仪一样,在我们的身上扫来扫去。当确定我们是真正的游客,不是那种不三不四的人时,他嗫嚅着,询问我们来自何方。我与他攀谈,知他看护墓地领取的补贴,实在微乎其微,不足以养家糊口,这大概是他心猿意马的原因之一。但总体而言,他还是尽心尽力的。他只是一介耕夫,非读书人出身,对柳公权的了解,仅限于道听途说。看护墓地,是出于一己生计之需,而非精神领域的心驰神往。他负责看护,也免不了要向来访者进行讲解。但讲解的内容,带有很大的猜测成分,并不具备专业水准。他强调柳公权是个大人物,但大在哪里,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不能不承认,他是一位可敬的守护者。从青丝飘飘起,他就与这两座坟墓厮守,一转眼,三四十年过去,而今已步入生命的黄昏。两鬓泛白的他,即使在墓茔被修整之后,依然独自肩负着看护的职责。曾经敞阔的墓地,随便出入靠近,但现在,四周筑砌起了墙壁和门楼,將拜谒者常常拒于大门之外。从大老远的地方风尘仆仆地赶来,能不能顺利进入,那就要碰运气了。全村的人,唯有他掌控着大门的钥匙。而那唯一的一把钥匙,就拴在他的裤带上,与他须臾不离。有一回,我带异地的朋友前往,却吃了闭门羹。联系到村长,村长急得跺脚,却毫无办法。村长给他打电话,他说他在十五公里开外的村里“吃汤水”(耀州话,指亲戚家举办婚丧嫁娶等,他去行礼),回不来。村长无奈,便给这个打电话,给那个打电话,询问他们能不能绕道去他“吃汤水”的村里,将钥匙捎回,但都无果。至最后,我故乡村庄的支书,驱车三十公里,才将他接了回来。见了我,他笑眯眯地说我看你有点儿面熟,好像都来过几次了,咋又来了?
是的,他的记忆无误。柳氏兄弟的墓茔,我总共去过五次。
25
柳氏兄弟的墓地,位于一块相对平整的田地里。这块田地,呈缓缓的起伏状,与整个土塬的地势相契合,北高南低。柳氏兄弟一东一西,头落高处,脚蹬低处,并肩而躺。朝北眺望,远处群山错落;朝南望去,近旁土塬斜倾。
柳公绰躺在东侧,柳公权躺在西侧。右为上,左为下,符合礼仪规制。墓茔比起帝王的陵墓,要小许多;但比起寻常百姓来,却大出几许。墓上的土,曾经很是颓唐,杂草丛生,但经过一番折腾,却犹如新坟,土壤虚泛得尚未凝结。柳公权的墓堆之上,长着一棵柏树,看样子非人工栽植,而是由遗落的柏籽生成的。那颗柏籽,或许是老鸦飞过时从嘴里遗落的,或许是某人不小心抛扔的。然而,不论遗落和抛扔,都有功无过,因为由那颗柏籽生成的柏树,俨然矗立为墓园里唯一的原始古木。民间建墓,都要柏树笼罩,何况贵为一国大臣和一国名流的墓茔呢?可以想象,原来的墓园里,柏树苍郁,草绿华艳,辅之以碑刻石雕,该是何等的雍容华贵。但一切都成了昨日黄花,唯有那棵柏树,像是遭到遗弃似的,歪身站立于柳公权的墓上,仿佛一顶草帽,在为墓中的主人遮风遮阳。
柏树很有些年份了,不敢说它发芽于唐代,但完全可以断定,它生成于明代之前,距今至少六七百年。这棵柏树没有中途夭折,估计是沾了它所处位置的光。砍伐树的人,恐怕是忌惮于墓中主人的报复,才不敢在他头上舞动刀斧。
柳氏兄弟的墓前,各立有一块碑石。碑石上的墨迹,为清代陕西巡抚毕沅题写。柳公绰墓前的碑上,刻有“兵部尚书柳公公绰墓”;柳公权墓前的碑上,则书有“唐太子师河东郡王柳公公权墓”,碑石立于“大清乾隆岁次丙申孟秋”,立碑者,为耀州当时的知事张凤鸣。
清代的陕西巡抚毕沅是个很可爱的人,他任职期间,遍游陕西的文物古迹,所到之处,无不挥毫泼墨,题字留言。但说实话,单就他的字体,难以让人对其刮目相看。在那样一个每写一字都要挥毫泼墨的年代,凡能吟咏几句古训书写几行圣贤之言的人,按现在的标准,几乎人人都无愧于书法家的名号。毕沅能被委任为巡抚,毫无疑问是进士出身。作为一个从千人万人中脱颖而出的拔尖人物,毕沅在书写上,实在算不上有多么高深的造诣。他的墨迹,笔画颇显虚脱,架构颇为松懈,宛若陕西民间的美食裤带面,流荡着一股浮夸之气。
几乎在陕西的每一个文物景点,都能看到毕沅“到此一游”的身影。毕沅担任巡抚期间,究竟有哪些政绩,因未查阅史料,不甚了了。单就他到处提笔留字这一点,给外人造成的印象,似乎他总是行走在路上,正从这个景点,赶往那个景点。在交通条件极其落后的状况下,普通人的远行,大多依赖于骑毛驴,而官员的远行,则依靠于坐马车。然而,马车只能在坦途行驶,一经遇到溪流或山路,就得换作坐轿。轿子无车轮,不能自行滚动,唯有人的肩膀扛着它,才能缓缓而移。然而,人的双脚,即使交替频仍,一天也走不了多少路程。从这里到那里,每一趟出行,都是多么的慢,又是多么的难。毕沅在陕西执掌大权期间,并未坐拥瓮城,埋首于文牍之劳而不可自拔,而是极其频繁地出城兜风,并将相当大的时间和精力耗费在了路上——他是否用这种带有自我特点的方式在“走群众路线”,体察民情民意?不得而知。
依照中国的国情,可以想象,毕沅每到一处,都仿佛一股龙卷风,必然激起那里的山呼海啸。鸣锣以开道,击鼓以壮威,旌旗猎猎飘展,官员诺诺恭迎,鸡犬窝圈噤声,民众路旁围观。在前呼后拥之下,当地的官员,在恭维与谄媚之余,免不了要投其所好,敬请毕沅题字。毕沅的嗜好,他们烂熟于心,于是早就铺展开宣纸,磨好墨汁,等着毕沅临场发挥。读书人出身的毕沅,对具体的事务,可能有所厌烦,但对题字之类,却无比快意欣然。因为在他灵魂的深处,总有一股“求名当求千古名”的隐欲无法消散。他泼墨题字,可能出于两个层面的考虑:当下满足虚荣,身后留下声名。不管他的字迹如何不堪,以他地位之尊,都不缺乏廉价的鼓掌声与虚伪的欢呼声。他一落笔,八字才有一撇,掌声与叫好声,就会如雷贯耳地响彻屋宇。掌声听多了,赞美听顺耳了,毕沅的心态必会悄然发生变化:原来多少还有点儿心虚,对自己的书写半信半疑,现在则坚定了信心,误以为自己确实是王羲之再世,苏东坡复活。于是毕沅越写越多,有求必应,大有不把自己的书体与大名刻上所有石碑誓不罢休的架势。 虚荣,也许只是毕沅的表象,他的真实意图,恐怕是要借窝孵蛋,攀枝开花。毕沅懂得“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深知“人生苦短,去日不多”,明白人不过是一粒飄浮的尘埃,一旦离开,就踪影全无。别说普通人难以在坚硬的大地上踩出足迹,即使是贵为王侯将相,如果无有作为,都会遭后世遗忘。历史记住的,永远是处于两个极端的人:要么凿山开道,要么兴风作浪。前者留下英名,后者留下恶名。前者如云,暂且不表。后者如安禄山王莽等,按旧时的观念,皆为犯上作乱者。但由于他们的越轨之举,导致一个朝代原有的政治版图得以改写,自然也就会被历史铭记。作为政绩不那么突出的巡抚毕沅,想要永垂千古,唯一的办法,就是将自己的名字刻在名人的牌楼或墓碑上,以谋同在,以求永生。
显然,毕沅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清朝长达三百余年,做过陕西巡抚的有数十人之多,但能让人真正记住名字的,恐怕没有几人,但毕沅却被人记住了。只要游览陕西的文物景点,目光扫描于碑石,就不难发现“毕沅”二字。
毕沅的虚荣和私欲,在客观上,对陕西的文物起到了保护的作用,这也许是他执掌陕西,反打正着,存留于世的最为显著的功绩。有他的题字在此,地方官吏就不敢对文物过度怠慢,并将其随意迁移;有他的留言罩着,相信盗墓者都会胆怯三分,因为他们相信,巡抚一旦大怒,地方衙役必然要对他们进行严厉查办,届时,他们插翅难飞。
然而,尽管有毕沅题写的墓碑栽立于此,柳氏兄弟的墓还是没少被盗墓者光顾——这不奇怪,关中大地,从东到西,耸立着七十多座帝王的陵墓,且不说每座帝王的陵墓四周,星星捧月一般地分布着诸多将相以及太子公主的墓茔,这些陵墓,有几座没被盗掘过?传闻秦始皇陵完整无损,但那也只是传说而已,并未被验证。史料记载,秦始皇陵里,注有水银,而水银的毒性,众所周知。水银存在的真伪,无法甄别,也许它真的如史料所记,也许它仅为虚晃一枪的欺骗。秦始皇的奸诈,世之公认,给墓中注入水银,很有可能只是他释放的烟雾弹,以吓阻那些蠢蠢欲动的掘墓者。秦始皇提防与惧怕的,还远不是那些以窃取墓中财物为目的的小毛贼,他还有着更为烈火焚心的深切忧虑。秦始皇横扫六国,在天下无敌的时候,却已天下树敌,因为人心并未因为剑戟的锋锐而天然地归顺。人心与人身,在面对强敌之时,并非步调那么一致。后者可能已跪地投降,但前者却宛若薪之内火,越烧越旺。燃烧的人心,远比燃烧的山林可怕,秦始皇深谙这一点,因此,他一想到百岁之后的种种不堪,就会抑制不住地全身颤抖。他既担心千辛万苦搭建起来的万世基业付之一炬,又忧患基业坍塌后自己被人掘墓鞭尸。秦始皇高砌长城,大筑墓茔,看起来是为炫耀国盛军悍,但其内在的出发点,不外乎于防守。这些浩大工程所显示出的,不是他的霸道,而是他的恐惧。恐惧是双方的——当一方在用铁血的手段,迫使另一方屈服并恐惧时,其实就已给自己的未来,埋伏下了地雷,从而徒增使自己寝食难安的叵测隐患。秦始皇再强势,都无法抗拒死亡。比死亡更令他恐惧的,是六国的揭竿复仇。于是,他用许多殉葬品,来给自己壮胆和壮威,以达恫吓挑战者之目的。其中,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已见天日的兵马俑。兵马俑列队而立,兵马俱全,武装到了牙齿,似乎随时都要出征讨伐。
兵马俑位居秦始皇陵的东侧,是秦始皇给自己组建的带有象征性的地下武装力量。那些俑士和车马,皆面东而立,严阵以待,寓意着将要以强大的火力,时刻准备着迎击来自东方的挑衅与谋反。六国都在秦国以东,因此秦始皇防范的重点,在东而不在西。
帝王的陵墓至少在当朝,称得上戒备森严,尚且无法逃脱盗墓者的黑手,何况位于荒僻一隅的柳氏兄弟的坟墓呢?柳氏兄弟的坟墓,像深耕的土地,被盗墓者的犁耙,翻腾了一遍又一遍,直至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还有鬼魅的身影在出没。
当然,柳公权的价值,不在于墓,而在于字。他的柳体书法,是任何盗贼都盗不去的,也是任何骗子也骗不去的。柳公权是一块玉石,早已锁进了中国书法的保险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