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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用徐志摩《再别康桥》的这几句,形容一日游的“1700万汇款”再合适不过了。不过,不同于徐志摩的心境,郑州店主王先生的心可是被那800来条短信“咯噔”了好几百下。法律界人士认为,银行转出和转入这1700万元,在程序上都缺乏一个和客户沟通协商的过程。储户的账户安全不禁令人担忧。
事件:王先生遭遇的乌龙
9月17日,郑州王先生的手机从9时40分起,连续接到394条进账提醒短信。不到90分钟,显示共进账1700多万元。在此期间,进账提醒短信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王先生的手机完全瘫痪,无法接打电话。“多的时候,一分钟就收到20多条进账提醒。收到一条,心里就‘咯噔’一下。”天掉“馅饼”来得蹊跷,王先生赶紧向银行报告。
一天后,王先生的手机里又连续跳出近400条账户转出提醒短信,这1700万元在王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又“飞”走了。王先生说,“钱说转进来就转进来,说转出去就转出去,事先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从哪来的,去哪了,也都没收到任何回复”。
事后,银行方面回应,是由于系统调试,导致入账错误而造成的个案,没有给客户带来资金损失。
法律:客户的知情不是事后短信告知
一场乌龙过后,王先生只 “收获”了手机中近800条垃圾短信。反观此事的来龙去脉,储户的资金安全不禁令人担忧。法律界人士认为,银行转出和转入这1700万元,在程序上都缺乏一个和客户沟通协商的过程。
上海先行民商调解中心主任认为,如果错误划入和更正划出是同一家银行的话,从法理角度讲没有问题。这就是银行方面一个正常的更正操作,只不过是事发银行服务有瑕疵,划回款项之前,应该向储户做出一个清晰的说明。如果这款项一进一出给客户造成损失,比如电话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客户可以要求索赔。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彬彬表示:“储户把钱存到银行里面,其实和银行之间也是一种合同关系。银行根据客户的服务要求,将款项划进或划出乃至购买理财产品等,应根据客户的指示来进行操作。在这个事例中,事发银行在对客户知情权的维护上没有一个很好的执行。真正的‘知情权’是在操作之前知情,而不是操作完了,给客户一个短信这种 ‘知情’。 ”
“如果没有短信通知,银行在你账户上进行了什么操作,储户一点也不会知情。”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廷瑛认为,如果是当事银行系统问题导致此情况发生,银行相关部门应负一定责任。
网友:钱转出时,是不是应该提前通知储户·
钱转出时,是不是应该提前通知储户·对此,网友有不少疑问。
A网友在微博上表示,即使是系统升级原因,对这1700多万元的来龙去脉,也应该给当事人一个明晰的说法。B网友称,银行将储户账户中的钱转出时,是不是应该提前通知储户·C网友则发出疑问,如果这是老天给储户开了个“玩笑”,谁该对这个“天大的玩笑”负责·
记者:储户的安全谁负责·
千万巨款玩转“自由行”,来去随意。银行解释说是系统出问题,可是,虽说这1700万元并非王先生的钱,估计这钱砸谁身上,谁都不敢用,但进了账户的钱就这样莫名其妙地飞出去了,根本不通知账户的主人,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由此,人们完全有理由担心,银行既然可以撇开储户,私自转出其账号上的钱,那么客户的资金安全谁来保障·到银行存钱还能叫人放心吗·
更何况,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储蓄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九条就明文规定,为维护储户的利益,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查询、冻结和扣划储户的存款。除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等因办案需要才可能被允许。显然,这个范围不包括银行,银行属于“不得擅自”范围。
央行制定《储蓄管理条例》,同行可以视若无睹,只能说垄断的老毛病不改,霸王姿态依旧。都说中国的银行是全世界最赚钱的银行,但也是服务最差的银行之一。每每听到客户的钱被ATM机吞了,银行不急,可以过两天再说,但当机器多吐钱了,银行5分钟内立马赶来处理。反观国外,ATM吐钱可都算是储户的,即便要论责,也是银行担当。同是银行,为啥差别这么大·
我们国内的银行,什么时候可以放下它那高傲的姿态,勇于承担责任呢·这1700万元的飞来飞走,给王先生造成的麻烦和心理负担,难道银行连句道歉或补偿都没有·
事件:王先生遭遇的乌龙
9月17日,郑州王先生的手机从9时40分起,连续接到394条进账提醒短信。不到90分钟,显示共进账1700多万元。在此期间,进账提醒短信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王先生的手机完全瘫痪,无法接打电话。“多的时候,一分钟就收到20多条进账提醒。收到一条,心里就‘咯噔’一下。”天掉“馅饼”来得蹊跷,王先生赶紧向银行报告。
一天后,王先生的手机里又连续跳出近400条账户转出提醒短信,这1700万元在王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又“飞”走了。王先生说,“钱说转进来就转进来,说转出去就转出去,事先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从哪来的,去哪了,也都没收到任何回复”。
事后,银行方面回应,是由于系统调试,导致入账错误而造成的个案,没有给客户带来资金损失。
法律:客户的知情不是事后短信告知
一场乌龙过后,王先生只 “收获”了手机中近800条垃圾短信。反观此事的来龙去脉,储户的资金安全不禁令人担忧。法律界人士认为,银行转出和转入这1700万元,在程序上都缺乏一个和客户沟通协商的过程。
上海先行民商调解中心主任认为,如果错误划入和更正划出是同一家银行的话,从法理角度讲没有问题。这就是银行方面一个正常的更正操作,只不过是事发银行服务有瑕疵,划回款项之前,应该向储户做出一个清晰的说明。如果这款项一进一出给客户造成损失,比如电话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客户可以要求索赔。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彬彬表示:“储户把钱存到银行里面,其实和银行之间也是一种合同关系。银行根据客户的服务要求,将款项划进或划出乃至购买理财产品等,应根据客户的指示来进行操作。在这个事例中,事发银行在对客户知情权的维护上没有一个很好的执行。真正的‘知情权’是在操作之前知情,而不是操作完了,给客户一个短信这种 ‘知情’。 ”
“如果没有短信通知,银行在你账户上进行了什么操作,储户一点也不会知情。”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廷瑛认为,如果是当事银行系统问题导致此情况发生,银行相关部门应负一定责任。
网友:钱转出时,是不是应该提前通知储户·
钱转出时,是不是应该提前通知储户·对此,网友有不少疑问。
A网友在微博上表示,即使是系统升级原因,对这1700多万元的来龙去脉,也应该给当事人一个明晰的说法。B网友称,银行将储户账户中的钱转出时,是不是应该提前通知储户·C网友则发出疑问,如果这是老天给储户开了个“玩笑”,谁该对这个“天大的玩笑”负责·
记者:储户的安全谁负责·
千万巨款玩转“自由行”,来去随意。银行解释说是系统出问题,可是,虽说这1700万元并非王先生的钱,估计这钱砸谁身上,谁都不敢用,但进了账户的钱就这样莫名其妙地飞出去了,根本不通知账户的主人,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由此,人们完全有理由担心,银行既然可以撇开储户,私自转出其账号上的钱,那么客户的资金安全谁来保障·到银行存钱还能叫人放心吗·
更何况,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储蓄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九条就明文规定,为维护储户的利益,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查询、冻结和扣划储户的存款。除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等因办案需要才可能被允许。显然,这个范围不包括银行,银行属于“不得擅自”范围。
央行制定《储蓄管理条例》,同行可以视若无睹,只能说垄断的老毛病不改,霸王姿态依旧。都说中国的银行是全世界最赚钱的银行,但也是服务最差的银行之一。每每听到客户的钱被ATM机吞了,银行不急,可以过两天再说,但当机器多吐钱了,银行5分钟内立马赶来处理。反观国外,ATM吐钱可都算是储户的,即便要论责,也是银行担当。同是银行,为啥差别这么大·
我们国内的银行,什么时候可以放下它那高傲的姿态,勇于承担责任呢·这1700万元的飞来飞走,给王先生造成的麻烦和心理负担,难道银行连句道歉或补偿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