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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矿产资源作为经济社会的物质基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我国是一个资源大国,在广袤的国土上有着丰富的地质矿产资源,但是平均到个人,我国的地质矿产资源的拥有量却很少,远不及世界平均水平。本文对地质矿产的开发管理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 地质矿产;开发;管理
一、我国地质矿产资源的现状
地质矿产资源通过各种形式被应用到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相应的物质基础。随着不断的发展,人们对地质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应用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地质矿产资源在供求关系上出现了相应的问题,相应的矿产资源不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1、选矿难,品味低,优势小
随着我国的地质矿产资源的不断开发和应用,对潜在的地质矿产资源的开发难度在不断加大,这直接影响到我国的一些矿产资源的长期应用,也不能有效的改善其现状。选矿难,贫矿多等问题也使我国的一些地质矿产资源的质量有所下降,也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而对国际市场有很大供应量的一些优势矿产,如:钨、稀土等,在不断的开发和利用中被不断消耗和浪费,逐渐失去其优势。
2、人均占有量少
虽然我国地质矿产资源总量丰富,但我国是人口大国,地质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则就相对较低。我国的很多种类的地质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大都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有些地质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还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2,甚至是1/3。
3、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
我国地质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都较为粗放,这就造成地质矿产资源的大量浪费和运用不充分。同时,我国地质矿产资源的回收情况和再利用情况都不乐观,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这在造成大量资源浪费的同时,还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此外,一些不合理的勘探和开发不仅造成相应的森林破坏,还诱发了一系列的自然灾害,使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二、我国矿产资源出现相应问题的原因
1、开发方式粗放
我国地质矿产资源的开发方式粗放。首先,由于一些矿产企业在资金和规模上无法达到相应水平,以至于其经营开发思路大都是以获取利益为主,从而忽略了合理开发,也造成一定的环境问题。其次,一些开采企业在开采装备和技术水平上仍然处于比较低级的水平,这就会导致其在开采过程中只注重对富矿和容易开采的矿产进行开采,从而造成相应的资源浪费,也造成回收率低等情况。此外,我国在地质矿产资源的利用上也比较粗放,造成利用率低和回收率低的现状。
2、地质资源管理不当
首先,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认识上不到位,没有认清矿产资源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只追求相应的眼前利益。同时,有些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较低,在管理上存在相应问题,造成一定的管理混乱。而认识上的不到位还导致相关部门和人员存在对地质资源的管理不及时的问题,使相应问题不断恶化。其次,我国的矿产资源的管理体制不健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地质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应用。同时,由于管理体制上的不完善,还使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进行相应管理时不能够应用明确的执法手段,造成一定的工作难度。
三、地质矿产开发管理的措施
1、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科学设置矿业权。矿业权设置必须符合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生产开发规划和矿区总体发展规划。严禁“大矿小开”和在勘查阶段“化整为零”。进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企业或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业绩、资质,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及管理和科技人才队伍。探矿权、采矿权人拥有矿业权的个数、矿种要与其注册资金和资信能力相匹配。探矿权申请人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探矿权申请面积不得小于1个基本区块,不得大于10个基本区块。提高勘查项目年度最低投入标准,严格探矿权延续条件,积极探索实行探矿权延续登记退出机制。探矿权每延续一次,地质勘查工作应达到一个更高的符合规范要求的地质勘查阶段,并缩减勘查面积。严禁以任何方式圈占资源。对于取得探矿权1年内不开展实质性勘查工作,取得采矿权2年内不进行正规矿山建设或矿山建设达不到开发方案设计规模和安全生产技术要求的矿业权人,除不再对其办理新的探矿权、采矿权,暂停其参加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资格外,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对钼矿资源勘查开采实行总量调控、严格准入。建立政府指导调控和市场性调节及行业组织自发约束相结合的产量调节机制。
2、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和各类保护区占压重要矿产资源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压覆审批制度,除国家、省重大工程外,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建设和各类工业项目、工业园区建设不得压覆有重要价值的矿产资源。各地新设各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生态功能区,应征求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尽量做到不占压或少占压矿产资源。已经设立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生态功能区内确有重大开发价值的矿区或矿产地,需调整保护范围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
3、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的环境保护工作
a.探矿权人及勘查单位在开展地质勘查工作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b.矿山开采前,矿山开采企业要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经审批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上报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通过审批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办理采矿许可证。矿山开采期间,要将各项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分阶段落实到矿山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同时进行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试生产期间,开展环境保护阶段验收,向所在地(市)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c.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严格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准入和审批程序,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和矿山建设期、开采期的环境监督检查。督促勘查单位与矿山企业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和矿山开采项目,限期进行整改。同时,严格审核试生产,核发排污许可证,督促企业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项目环境全过程监管机制。
4、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力度
各地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对煤炭塌陷区,铝土矿、钼矿、铁矿、水泥灰岩剥采区,石油、天然气、岩盐及天然碱抽采区分别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明确治理责任,保证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新建和已投产的矿山企业要足额缴存保证金,按要求制定矿山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方案,切实履行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责任。对由于历史原因矿权灭失矿山的环境治理,应以政府投资为主,也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市场运作方式,加快治理与恢复的进程。
四、结束语
地质矿产资源是经过长期的历史沉淀后形成的,其形成过程十分漫长。而人们对地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速度已经远远超过其形成时间。这势必会造成地质矿产资源的供不应求。只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地质矿产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并不断提高对其应用效率,才能实现我国地质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做好合理高效的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刘慧兰,王玉.对地质矿产开发管理的深入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16):83.
[2]汤亚农.着力构建矿产开发管理共同责任机制[J].浙江国土资源,2013(9):58-59.
[3]于宝霞.对石油地质矿产开发管理的深入探讨[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4,03:221.
【关键词】 地质矿产;开发;管理
一、我国地质矿产资源的现状
地质矿产资源通过各种形式被应用到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相应的物质基础。随着不断的发展,人们对地质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应用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地质矿产资源在供求关系上出现了相应的问题,相应的矿产资源不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1、选矿难,品味低,优势小
随着我国的地质矿产资源的不断开发和应用,对潜在的地质矿产资源的开发难度在不断加大,这直接影响到我国的一些矿产资源的长期应用,也不能有效的改善其现状。选矿难,贫矿多等问题也使我国的一些地质矿产资源的质量有所下降,也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而对国际市场有很大供应量的一些优势矿产,如:钨、稀土等,在不断的开发和利用中被不断消耗和浪费,逐渐失去其优势。
2、人均占有量少
虽然我国地质矿产资源总量丰富,但我国是人口大国,地质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则就相对较低。我国的很多种类的地质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大都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有些地质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还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2,甚至是1/3。
3、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
我国地质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都较为粗放,这就造成地质矿产资源的大量浪费和运用不充分。同时,我国地质矿产资源的回收情况和再利用情况都不乐观,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这在造成大量资源浪费的同时,还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此外,一些不合理的勘探和开发不仅造成相应的森林破坏,还诱发了一系列的自然灾害,使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二、我国矿产资源出现相应问题的原因
1、开发方式粗放
我国地质矿产资源的开发方式粗放。首先,由于一些矿产企业在资金和规模上无法达到相应水平,以至于其经营开发思路大都是以获取利益为主,从而忽略了合理开发,也造成一定的环境问题。其次,一些开采企业在开采装备和技术水平上仍然处于比较低级的水平,这就会导致其在开采过程中只注重对富矿和容易开采的矿产进行开采,从而造成相应的资源浪费,也造成回收率低等情况。此外,我国在地质矿产资源的利用上也比较粗放,造成利用率低和回收率低的现状。
2、地质资源管理不当
首先,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认识上不到位,没有认清矿产资源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只追求相应的眼前利益。同时,有些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较低,在管理上存在相应问题,造成一定的管理混乱。而认识上的不到位还导致相关部门和人员存在对地质资源的管理不及时的问题,使相应问题不断恶化。其次,我国的矿产资源的管理体制不健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地质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应用。同时,由于管理体制上的不完善,还使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进行相应管理时不能够应用明确的执法手段,造成一定的工作难度。
三、地质矿产开发管理的措施
1、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科学设置矿业权。矿业权设置必须符合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生产开发规划和矿区总体发展规划。严禁“大矿小开”和在勘查阶段“化整为零”。进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企业或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业绩、资质,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及管理和科技人才队伍。探矿权、采矿权人拥有矿业权的个数、矿种要与其注册资金和资信能力相匹配。探矿权申请人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探矿权申请面积不得小于1个基本区块,不得大于10个基本区块。提高勘查项目年度最低投入标准,严格探矿权延续条件,积极探索实行探矿权延续登记退出机制。探矿权每延续一次,地质勘查工作应达到一个更高的符合规范要求的地质勘查阶段,并缩减勘查面积。严禁以任何方式圈占资源。对于取得探矿权1年内不开展实质性勘查工作,取得采矿权2年内不进行正规矿山建设或矿山建设达不到开发方案设计规模和安全生产技术要求的矿业权人,除不再对其办理新的探矿权、采矿权,暂停其参加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资格外,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对钼矿资源勘查开采实行总量调控、严格准入。建立政府指导调控和市场性调节及行业组织自发约束相结合的产量调节机制。
2、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和各类保护区占压重要矿产资源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压覆审批制度,除国家、省重大工程外,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建设和各类工业项目、工业园区建设不得压覆有重要价值的矿产资源。各地新设各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生态功能区,应征求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尽量做到不占压或少占压矿产资源。已经设立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生态功能区内确有重大开发价值的矿区或矿产地,需调整保护范围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
3、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的环境保护工作
a.探矿权人及勘查单位在开展地质勘查工作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b.矿山开采前,矿山开采企业要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经审批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上报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通过审批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办理采矿许可证。矿山开采期间,要将各项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分阶段落实到矿山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同时进行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试生产期间,开展环境保护阶段验收,向所在地(市)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c.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严格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准入和审批程序,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和矿山建设期、开采期的环境监督检查。督促勘查单位与矿山企业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和矿山开采项目,限期进行整改。同时,严格审核试生产,核发排污许可证,督促企业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项目环境全过程监管机制。
4、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力度
各地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对煤炭塌陷区,铝土矿、钼矿、铁矿、水泥灰岩剥采区,石油、天然气、岩盐及天然碱抽采区分别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明确治理责任,保证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新建和已投产的矿山企业要足额缴存保证金,按要求制定矿山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方案,切实履行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责任。对由于历史原因矿权灭失矿山的环境治理,应以政府投资为主,也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市场运作方式,加快治理与恢复的进程。
四、结束语
地质矿产资源是经过长期的历史沉淀后形成的,其形成过程十分漫长。而人们对地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速度已经远远超过其形成时间。这势必会造成地质矿产资源的供不应求。只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地质矿产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并不断提高对其应用效率,才能实现我国地质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做好合理高效的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刘慧兰,王玉.对地质矿产开发管理的深入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16):83.
[2]汤亚农.着力构建矿产开发管理共同责任机制[J].浙江国土资源,2013(9):58-59.
[3]于宝霞.对石油地质矿产开发管理的深入探讨[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4,0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