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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辽宁省作为国家首批补助试点开始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现行的补偿机制与林农收益差距较大,影响了林农建设和管理公益林的积极性。该文通过对公益林分等级补偿标准核算,得出补偿标准的范围,为生态公益林分等级补偿提供依据,并提出适合辽宁省生态公益林分等级补偿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