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矿业领域的某些暴富与执行矿业制度导致的腐败有密切联系。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我国矿业制度中,矿产物权的获取和矿业市场的准入这两项基本制度存在明显缺陷,只要依法实施就会“依法腐败”。源头反腐是对上游的实体制度进行合理变革,可通过国有矿产物权民事主体独立,严格矿业市场准入,实行矿业民主等几个方面重构我国矿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