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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作为一个老年人口大国、农业大国,养老问题日渐突出,尤其是在各方面都不健全的农村地区。该文以河南省为例,针对农村养老存在的现状及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试图为农村养老问题提供参考。
【关键词】养老问题;道德约束;法律制度;鼓励监督
0.前言
河南是全国人口第一大省,也是老年人口大省,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养老问题随着社会老龄化而更加凸显。根据预测,河南省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将在2030年到来,更加严峻的是,未来10年,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的“421”家庭会越来越多,一对独生子女结婚后,要面对4位父母的养老问题,就目前社会化养老设施和保障机制而言,根本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当前,社会保障体系较多的倾斜在城市地区,基本已覆盖了城市的方方面面,城市老人在制度上得到了较多的保障,包括养老院、疗养院、托老所、针对老年人的社会福利、特殊政策、养老保险以及各种专供老年人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等等,城市老人退休在家,可以说已经基本上没有后顾之忧了。然而,农村老人的状况就没有那么乐观了。在农村,除乡镇敬老院和温暖小区外,乡、村其他养老服务组织基本空白,农村老人基本都处于自我养老状态。
1.河南省农村养老中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大多数老人的物质生活条件不高,精神生活匮乏
很多农村老人年轻的时候以种地为生,年迈失去劳动能力以后,经济来源也就相应失去了。子女每月的赡养费少之又少,更何况那些没有子女的老人。随着现阶段外出打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一些家庭留守老人既要看管孩子,又要下地干活,劳动、精神负担过重。
1.2农村老人遭到非正常待遇
中国传统的观念是“养儿防老”,但是据了解,我国农村存在很多孤寡老人,他们有的是因为子女多无人照料而流落街头要饭,有的在家中遭到暴力摧残或冷暴力待遇,生活状况不容乐观。
1.3农民对养老保险认识不足
中国传统的由个人或家庭自我负责的养老保障已深入人心,即使因为家庭结构的变化与一些社会原因,家庭养老功能正在逐步减弱,但是这种养老方式仍然具有其他制度不可比拟的优势与特点。目前国家在农村实行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险仍在尝试阶段,没有全面推广,也导致农民对社会养老的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参与养老保险的重要性。
1.4制度政策保障力度不够,导致权益得不到保障
目前,农村地区比较完善的一种养老制度是“五保供养”制度,满足规定条件的老年家庭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部分农民的养老问题,但是那些不够五保供养资格的老人该怎么办?显然,现行制度还没有覆盖到每一个人。
1.5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钻空子”现象的出现
惠民政策的实施不能只注重制度的制定,是否能严格执行下去才是关键。国家为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也想了很多办法,颁布了很多条例,如果能把这些都落到实处,那我们国家的养老制度探究将前进一大步。但是总会出现一些基层干部“贪便宜”、“钻空子”的现象,致使某些地方五保制度“徒有虚名”。
2.河南省农村养老问题产生的原因
经过调查与分析,笔者认为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三点,分别是社会文化心理原因,家庭人口流动和社会政策的倾斜度不够。
2.1社会文化心理原因
随着社会大环境的改变,现代人的主流意识及价值观取向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少人自私自利贪图享受,视老人为包袱、累赘,不愿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农村老人由于年迈失去劳动能力,经济来源只能依靠子女供给,生活局面处于被动状态;如今社会对下一代的关心与投入是家庭的重心,“重幼轻老”观念严重,在农村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对老人的赡养投入就大打折扣了;家庭结构以及家庭规模变化,“四二一”、“四二二”的家庭结构使得子女的养老负担加重。
2.2家庭人口流动原因
由于农村人均可耕地面积的减少,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打工,将孩子、老人留在家里,对他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产生了极大影响。一是家庭负担重,二是生活无保障,三是生病无人管,四是精神无慰藉。
2.3社会政策的倾斜度不够,制度不完善
国家在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已经覆盖全国,报销比例也相对较高,但是对于大病来说,治疗费用高,仍然超过了农民的支付能力。而在农村推行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尚不能满足全国农村老人的养老需要。
3.河南省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倡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应该加强对青少年一代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养老的良好风气。还应该加强养老工作的公开监督,树孝风正气,遏制不孝敬老人的歪风邪气。
3.2加强法制宣传,对家庭养老进行依法监督
由于知识水平及农村社会环境的影响,农村人民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相对落后,因此在农村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很有必要,应让人们认识到赡养老人的重要性、必要性及不赡养老人带来的法律后果,并对侵害老人权益的行为进行依法打击。
3.3政府应加大资金支持,提高农村养老组织机构的水平
农村敬老院的作用重大但发展现状却不容乐观,政府应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并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扶持,使其运行规范化、人员专业化、规模扩大化、保障水平提高化。
3.4继续完善和改进“五保”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有的五保对象确定和供养标准、赡养资金来源等制度已经明显落后于时代,亟需改革和完善,有关部门应认真调研,出台措施,使这项制度更符合新形势下农村养老的需要。并在制度的执行上给予必要的监督措施,防止养老基金的层层减少和地方官员“贪便宜”和“钻空子”的恶劣行为出现,使“五保”户制度真正让生活困难的老人受益。
3.5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殊情况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并大力推行
家庭养老现在固然是农村养老的主导模式,但是很多家庭特殊情况使得这种模式不能保障到所有老年人。随着社会的发展,社會保障将是对家庭保障的必要补充,在我国的养老问题上将起到根本性作用,这种模式可以惠及到每一位农村老人,使其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家庭的依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应充分考虑到农村的特殊情况如土地、房屋、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一系列因素来决定制度形式、缴费标准等。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必须标本兼治,把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结合起来,只有这样,农村老人才能安享晚年。 [科]
【参考文献】
[1]翟玮炜,李泽志.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立之我见—论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保障中的地位[J].技术与市场.2005(12).
[2]刘晓莉.论如何推进农村养老问题[J].大众商务.2010(14).
[3]胡国强,申云艳.对河南省农村养老问题的几点思考[J].企业导报.2011(4).
[4]郑功成.社会保障概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关键词】养老问题;道德约束;法律制度;鼓励监督
0.前言
河南是全国人口第一大省,也是老年人口大省,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养老问题随着社会老龄化而更加凸显。根据预测,河南省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将在2030年到来,更加严峻的是,未来10年,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的“421”家庭会越来越多,一对独生子女结婚后,要面对4位父母的养老问题,就目前社会化养老设施和保障机制而言,根本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当前,社会保障体系较多的倾斜在城市地区,基本已覆盖了城市的方方面面,城市老人在制度上得到了较多的保障,包括养老院、疗养院、托老所、针对老年人的社会福利、特殊政策、养老保险以及各种专供老年人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等等,城市老人退休在家,可以说已经基本上没有后顾之忧了。然而,农村老人的状况就没有那么乐观了。在农村,除乡镇敬老院和温暖小区外,乡、村其他养老服务组织基本空白,农村老人基本都处于自我养老状态。
1.河南省农村养老中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大多数老人的物质生活条件不高,精神生活匮乏
很多农村老人年轻的时候以种地为生,年迈失去劳动能力以后,经济来源也就相应失去了。子女每月的赡养费少之又少,更何况那些没有子女的老人。随着现阶段外出打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一些家庭留守老人既要看管孩子,又要下地干活,劳动、精神负担过重。
1.2农村老人遭到非正常待遇
中国传统的观念是“养儿防老”,但是据了解,我国农村存在很多孤寡老人,他们有的是因为子女多无人照料而流落街头要饭,有的在家中遭到暴力摧残或冷暴力待遇,生活状况不容乐观。
1.3农民对养老保险认识不足
中国传统的由个人或家庭自我负责的养老保障已深入人心,即使因为家庭结构的变化与一些社会原因,家庭养老功能正在逐步减弱,但是这种养老方式仍然具有其他制度不可比拟的优势与特点。目前国家在农村实行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险仍在尝试阶段,没有全面推广,也导致农民对社会养老的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参与养老保险的重要性。
1.4制度政策保障力度不够,导致权益得不到保障
目前,农村地区比较完善的一种养老制度是“五保供养”制度,满足规定条件的老年家庭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部分农民的养老问题,但是那些不够五保供养资格的老人该怎么办?显然,现行制度还没有覆盖到每一个人。
1.5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钻空子”现象的出现
惠民政策的实施不能只注重制度的制定,是否能严格执行下去才是关键。国家为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也想了很多办法,颁布了很多条例,如果能把这些都落到实处,那我们国家的养老制度探究将前进一大步。但是总会出现一些基层干部“贪便宜”、“钻空子”的现象,致使某些地方五保制度“徒有虚名”。
2.河南省农村养老问题产生的原因
经过调查与分析,笔者认为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三点,分别是社会文化心理原因,家庭人口流动和社会政策的倾斜度不够。
2.1社会文化心理原因
随着社会大环境的改变,现代人的主流意识及价值观取向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少人自私自利贪图享受,视老人为包袱、累赘,不愿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农村老人由于年迈失去劳动能力,经济来源只能依靠子女供给,生活局面处于被动状态;如今社会对下一代的关心与投入是家庭的重心,“重幼轻老”观念严重,在农村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对老人的赡养投入就大打折扣了;家庭结构以及家庭规模变化,“四二一”、“四二二”的家庭结构使得子女的养老负担加重。
2.2家庭人口流动原因
由于农村人均可耕地面积的减少,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打工,将孩子、老人留在家里,对他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产生了极大影响。一是家庭负担重,二是生活无保障,三是生病无人管,四是精神无慰藉。
2.3社会政策的倾斜度不够,制度不完善
国家在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已经覆盖全国,报销比例也相对较高,但是对于大病来说,治疗费用高,仍然超过了农民的支付能力。而在农村推行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尚不能满足全国农村老人的养老需要。
3.河南省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倡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应该加强对青少年一代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养老的良好风气。还应该加强养老工作的公开监督,树孝风正气,遏制不孝敬老人的歪风邪气。
3.2加强法制宣传,对家庭养老进行依法监督
由于知识水平及农村社会环境的影响,农村人民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相对落后,因此在农村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很有必要,应让人们认识到赡养老人的重要性、必要性及不赡养老人带来的法律后果,并对侵害老人权益的行为进行依法打击。
3.3政府应加大资金支持,提高农村养老组织机构的水平
农村敬老院的作用重大但发展现状却不容乐观,政府应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并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扶持,使其运行规范化、人员专业化、规模扩大化、保障水平提高化。
3.4继续完善和改进“五保”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有的五保对象确定和供养标准、赡养资金来源等制度已经明显落后于时代,亟需改革和完善,有关部门应认真调研,出台措施,使这项制度更符合新形势下农村养老的需要。并在制度的执行上给予必要的监督措施,防止养老基金的层层减少和地方官员“贪便宜”和“钻空子”的恶劣行为出现,使“五保”户制度真正让生活困难的老人受益。
3.5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殊情况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并大力推行
家庭养老现在固然是农村养老的主导模式,但是很多家庭特殊情况使得这种模式不能保障到所有老年人。随着社会的发展,社會保障将是对家庭保障的必要补充,在我国的养老问题上将起到根本性作用,这种模式可以惠及到每一位农村老人,使其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家庭的依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应充分考虑到农村的特殊情况如土地、房屋、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一系列因素来决定制度形式、缴费标准等。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必须标本兼治,把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结合起来,只有这样,农村老人才能安享晚年。 [科]
【参考文献】
[1]翟玮炜,李泽志.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立之我见—论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保障中的地位[J].技术与市场.2005(12).
[2]刘晓莉.论如何推进农村养老问题[J].大众商务.2010(14).
[3]胡国强,申云艳.对河南省农村养老问题的几点思考[J].企业导报.2011(4).
[4]郑功成.社会保障概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