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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职业病危害严峻的形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仍未能得到根本解决,突出表现在许多建设项目未经职业卫生评价和审查,职业病危害源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不能得到保障;许多作业岗位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发生。职业卫生问题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