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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自我改革阶段的我国金融服务业一旦恢复关贸总协定席位,将面临着来自国外金融业的强大冲击和挑战。对此,我们必须采取积极对策:一是对我国金融体制进行实质性的改革,以增强我国金融服务业的竞争能力;二是逐步开放我国金融服务业,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这是本期“金融体制改革”栏目郑曼洁同志的文章所阐述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