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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各国在刑事诉讼法中普遍采用的自由心证制度,多年来被误认为是法官可以随心所欲判案的资产阶级工具.今天,我们透过自由心证产生的社会背景,仔细探究它的现实价值的哲学基础,多方论证了自由心证决不是资产阶级所特有.作为文化遗产,它的科学性完全可以被社会主义国家所接受,并为之提供更加完善的证据判断标准.因此,我国的诉讼立法有必要借鉴自由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