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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将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41个登记产品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并要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药检所药政处。电话:010--59194015;传真:010-59194063;电子信箱:icamags@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