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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事件结束后,受欺凌者仍旧长期生活在暴力的阴影下,心理创伤难以愈合,甚至会影响其一生的性格发展和身心健康。而欺凌者则在欺凌他人的过程中体验到强烈的愤怒、羞愧、罪恶感,这类孩子有很高的抑郁、焦虑情绪障碍及自杀风险,长大后参与暴力事件、酗酒、吸毒及犯罪行为的风险也很高。一旦被欺凌,三观全改变。就像一位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所说,受欺凌的经历就像心底深藏了一座切尔诺贝利,一不小心打开,伤害就如同摧枯拉朽的核事故,沉重而又深远。
受欺凌者一般性格较内向而对外界刺激又过于敏感,遭受羞辱又无力反抗时,受欺凌者的自我认知会特别消极,自尊较低,缺乏自信,极易产生对现实世界的不信任,影响社会交往能力,甚至会让他们产生轻生、自杀倾向。受欺凌者常被抑郁、焦虑等不良情绪所困扰,有的还会出现生理反应,如头痛、胃痛、失眠、噩梦等,“活在一次次自我撕裂、一次次自我重组的绝望中”。
除了心理健康水平受到影响,受欺凌者還会出现暴力伤害的投射反应,出现旷课逃学、打架斗殴、欺负弱小、考试作弊、沉迷网吧游戏厅等违纪和越轨行为,甚至反过来去欺凌其他弱小的同学。
2014年,英国国家儿童发展机构的研究者通过对7771名遭受过欺凌的孩子长达50年的追踪发现,那些经常被欺负的孩子在45岁时会有更大的抑郁、焦虑和自杀风险。这一研究证明欺凌行为对孩子的伤害不仅严重,而且很可能会持续孩子的一生,时间都无法抚平伤痛。
受欺凌者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学习成绩断崖式下跌。孩子情绪很难放松,难以集中注意力学习,或者每天都处于紧张的回避、逃避、躲避状态,会缺课、逃学、厌学甚至辍学。有些青少年弃学流向社会,心理不稳定,生理不成熟,自身能力有限,容易感情用事,极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又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对未来没有规划,一旦受到不良社会因素的诱惑,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很多孩子在欺凌别人的过程中丧失了自我,他们暴力手段越来越残忍,由“称霸”校园变成一方“恶少”;由侮辱、欺负、打骂弱小同学的轻微违法行为,演变成犯罪,甚至干起惨无人道的强奸及杀人越货的勾当。由于年龄原因,很多孩子实施校园欺凌却不会受到惩罚,这容易使他们形成“藐视法律”的心态,暴力行为越来越肆无忌惮。
校园欺凌的伤害还会波及旁观者。当欺凌屡屡发生时,学校不再有比学习、比智慧的团结气氛,而被比拳头、比地位的恶霸氛围占了上风。在这样的氛围中,胆小的孩子担心欺凌者把自己作为目标而不敢去上学,或者上课不敢主动提问题,学习精力分散,学习效率自然下降。
有时候,受蝴蝶效应的影响,两个孩子的冲突会演变为两群人的对立。“学生之间发生矛盾,一方家长到学校帮娃‘出头’,另一方家长闻讯赶来,双方发生冲突,其中有家长被打骨折住院。”“两名9岁男孩发生肢体冲突。十几秒之后,小个子孩子的父亲对高个子男孩拳脚相加,男孩满脸是血。”“在处理孩子间的纠纷时,家长冲进教室帮自家孩子‘报仇’,班主任老师闻讯赶来劝阻时,他又向老师挥起了老拳。”这些新闻事件屡屡发生,引人深思。
北京市曾经对在押的未成年罪犯进行调查,95%以上的未成年罪犯存在社会公德意识淡薄、思想品质恶劣、言行偏激等特征,明显表现出从违背社会公德到违纪违法再到走向犯罪的必然联系,从量变到质变的行为过程非常清晰。
在这些未成年罪犯中,71.6%的人犯罪时年龄在十五六岁。这个年龄段被称为“易发犯罪的高危年龄”,又称“犯罪年龄”,孩子本身就比较躁动,容易失控,需要有人不断引导他向健康方向走,更需要有人不断阻止他滑向深渊。孩子的不良行为是他发出的呼救信号,可惜的是,这个信号常常被忽视。
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惩戒和教育,任其发展,成年后很可能表现为反社会性人格障碍,其特征是高度攻击性,缺乏羞愧感,不能从经历中吸取经验教训,行为受偶然动机驱使,社会适应不良等,给个人或社会都带来不良影响。
受欺凌者一般性格较内向而对外界刺激又过于敏感,遭受羞辱又无力反抗时,受欺凌者的自我认知会特别消极,自尊较低,缺乏自信,极易产生对现实世界的不信任,影响社会交往能力,甚至会让他们产生轻生、自杀倾向。受欺凌者常被抑郁、焦虑等不良情绪所困扰,有的还会出现生理反应,如头痛、胃痛、失眠、噩梦等,“活在一次次自我撕裂、一次次自我重组的绝望中”。
除了心理健康水平受到影响,受欺凌者還会出现暴力伤害的投射反应,出现旷课逃学、打架斗殴、欺负弱小、考试作弊、沉迷网吧游戏厅等违纪和越轨行为,甚至反过来去欺凌其他弱小的同学。
2014年,英国国家儿童发展机构的研究者通过对7771名遭受过欺凌的孩子长达50年的追踪发现,那些经常被欺负的孩子在45岁时会有更大的抑郁、焦虑和自杀风险。这一研究证明欺凌行为对孩子的伤害不仅严重,而且很可能会持续孩子的一生,时间都无法抚平伤痛。
受欺凌者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学习成绩断崖式下跌。孩子情绪很难放松,难以集中注意力学习,或者每天都处于紧张的回避、逃避、躲避状态,会缺课、逃学、厌学甚至辍学。有些青少年弃学流向社会,心理不稳定,生理不成熟,自身能力有限,容易感情用事,极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又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对未来没有规划,一旦受到不良社会因素的诱惑,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很多孩子在欺凌别人的过程中丧失了自我,他们暴力手段越来越残忍,由“称霸”校园变成一方“恶少”;由侮辱、欺负、打骂弱小同学的轻微违法行为,演变成犯罪,甚至干起惨无人道的强奸及杀人越货的勾当。由于年龄原因,很多孩子实施校园欺凌却不会受到惩罚,这容易使他们形成“藐视法律”的心态,暴力行为越来越肆无忌惮。
校园欺凌的伤害还会波及旁观者。当欺凌屡屡发生时,学校不再有比学习、比智慧的团结气氛,而被比拳头、比地位的恶霸氛围占了上风。在这样的氛围中,胆小的孩子担心欺凌者把自己作为目标而不敢去上学,或者上课不敢主动提问题,学习精力分散,学习效率自然下降。
有时候,受蝴蝶效应的影响,两个孩子的冲突会演变为两群人的对立。“学生之间发生矛盾,一方家长到学校帮娃‘出头’,另一方家长闻讯赶来,双方发生冲突,其中有家长被打骨折住院。”“两名9岁男孩发生肢体冲突。十几秒之后,小个子孩子的父亲对高个子男孩拳脚相加,男孩满脸是血。”“在处理孩子间的纠纷时,家长冲进教室帮自家孩子‘报仇’,班主任老师闻讯赶来劝阻时,他又向老师挥起了老拳。”这些新闻事件屡屡发生,引人深思。
北京市曾经对在押的未成年罪犯进行调查,95%以上的未成年罪犯存在社会公德意识淡薄、思想品质恶劣、言行偏激等特征,明显表现出从违背社会公德到违纪违法再到走向犯罪的必然联系,从量变到质变的行为过程非常清晰。
在这些未成年罪犯中,71.6%的人犯罪时年龄在十五六岁。这个年龄段被称为“易发犯罪的高危年龄”,又称“犯罪年龄”,孩子本身就比较躁动,容易失控,需要有人不断引导他向健康方向走,更需要有人不断阻止他滑向深渊。孩子的不良行为是他发出的呼救信号,可惜的是,这个信号常常被忽视。
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惩戒和教育,任其发展,成年后很可能表现为反社会性人格障碍,其特征是高度攻击性,缺乏羞愧感,不能从经历中吸取经验教训,行为受偶然动机驱使,社会适应不良等,给个人或社会都带来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