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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宏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东方明珠”项目,项目一期为1#、2#、3#号楼,在同一时间开发。在该开发项目中,既有普通住房,又有非普通住房,还有商铺等不同类型的房地产。2011年该开发项目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对不同类型房地产是合并计算增值额,还是分别计算增值额的问题上,征纳双方产生严重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