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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严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指定和分配质量检测业务。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