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土司制度,是我国封建王朝在统一国家内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统治制度.以土著之人为官守在中国历史上早已有之,但研究者多认为,到了明代,土司制度才进入全盛时期.清军南下控制四川后,清王朝也因明制在四川地区推行土司制度,但初期多为在盆地周边招抚明代所设土司.几十年后,随着四川的稳定及相邻地区形势的变化,清王朝于18世纪初在康区东部打箭炉一带(今四川康定一带)设置了一大批土司,既反映了清王朝此时在西南继续推行土司制度,更重要的是标志着清中央王朝开始对康区东部地区直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