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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虽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但却是建立在有害司法公正的基础上,存在诸多体制性弊端。为最大限度地实现正义与效率的兼顾,保障刑事诉讼之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目的,需要从法理学的视角剖析刑事审级制度,并通过三审终审的制度设计,实现当事人的复审救济权,避免申诉、审判监督等复查程序对刑事审级制度的侵蚀和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