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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一直是被重视的问题,尤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空气质量问题一直是蓝天保卫战的重点区域问题。京津冀地区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的判决则对该地区生态环境治理及建设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和促进作用,但该案亦呈现出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若干实务问题。因此以该案的判决为视角,结合域外经验,讨论环境公益诉讼赔偿金的性质、完善环境公益诉讼赔偿金的管理使用及监督制度、建立环保组织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机制、完善公益诉讼费用承担制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