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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礼志》记东晋咸和八年(333)确立南北二郊:“天郊则五帝之佐、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斗、三台、司命、轩辕、后土、太一、天一、太微、勾陈、北极、雨师、雷电、司空、风伯、老人,凡六十二神也。地郊则五岳、四望、四海、四渎、五湖、五帝之佐、沂山、岳山、白山、霍山、医无间山、蒋山、松江、会稽山、钱唐江、先农,凡四十四神也。”①将文中罗列二郊从祀诸神数目相加与总数“六十二神”“四十四神”比较,似有不合,这一难题少有人提及,笔者不揣浅陋试分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