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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是什么?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纪律是党的生命”。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坚持纪律立党、纪律兴党、纪律强党。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也天然地成为共产党人的生命!
01党的纪律建设历程回眸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建党初期党的纪律建设
五四运动的爆发使越来越多的先进分子集合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1920年6月,陈独秀在《新青年》编辑部与几位思想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秘密举行会议,决定组建早期党组织。关于党的名称,陈独秀征求李大钊的意见,最终定名为“共产党”。
此时,法国留学的蔡和森在给毛泽东写的一封探讨建立中国共产党相关事宜的信中强调:“党的组织为集权的组织,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这是我党最早提出关于纪律如铁的概念。
中共一大 1921年7月23日至31日,中共一大召开。大会制定出《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纲领》指出:“党必须要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党员必须联系群众,完成党赋予的任务,党员的政治活动和工作必须得到党组织的领导,并注意保守党的机密。”由此,纪律被写在了党的初生宣言中,成为百年来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中共二大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共二大召开。大会制定了我党历史上第一部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其中设有党的纪律一章,要求党员必须为无产阶级服务,在政治上和组织上保持纯洁性,党员若无故连续两次不参加党的会议、欠缴党费三个月、无故连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服务、留党察看期满而不改悟、泄漏本党秘密,就要开除出党。
中共三大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共三大召开。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首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建立了中共第一部组织法《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集中体现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大革命时期党的纪律建设
中共四大 1925年1月11日至22日,中共四大召开。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在纪律一章中增写一条“凡党员离开其所在地时必须经该地方党部许可,其所前往之地如有党部时必须向该党部报到”。期间,在广东建立中共历史上第一个地方纪律检查机关——中共广东区执委会监察委员会,是我党纪检监察制度的发端。
此时随着党员人数的激增,难免泥沙俱下。为此,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发出我党历史上首个反腐文件《中央扩大会议通告——坚决清洗贪污腐化份子》。
中共五大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党的五大在武汉召开,选举产生了党的历史上第—个中央纪律检查监督机构—一中央监察委员会。
大会通过了《组织问题议决案》,第一次明确提出“政治纪律”这个概念,并将其置于纪律建设的突出位置。
根据五大精神,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首次将严格党的纪律提到全党义务高度,首次提出“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首次增设“监察委员会”章节,首次明确其主要任务是“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
1928年4月3日,毛泽东正式提出“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奠定了红军统—纪律的基础。此后又逐渐完善,形成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土地革命时期党的纪律建设
中共六大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大会通过的党章撤销“监察委员会”,改为“审查委员会”,部分执行原来监察委员会职权。由于没有常设机构处理违反党纪的问题,党中央于1933年9月,决定在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未正式成立以前,特设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维护并正确执行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检查违反党的路线的各种不正确倾向与官僚主义及腐化现象等,与之作无情的斗争。1933年l2月,毛泽东签署了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反腐法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让苏区的反腐斗争有法可依。
抗日战争时期党的纪律建设
1937年1月,中共中央进驻延安,明确提出要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建立廉洁民主政府。4月,中共中央发布《告全党同志书——为巩固国内和平,争取民主权利,实现对日抗战而斗争》,强调:在目前形势下党内铁的纪律,比无论什么时候都重要,我们要到处建立起共产党严肃的坚固堡垒。
1939年5月,時任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写下《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文章,提出六条标准: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革命的利益高于一切;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群众模范;学习。
从1941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作《改造我们的学习》报告开始,至1945年4月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止,为期四年的延安整风运动,开创了党内集中教育活动的先河。
解放战争时期党的纪律建设
中共七大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共七大召开。大会通过的党章取消了审查委员会的条款,重新制定了“党的监察机关”一章,把维护执行党的纪律列入总纲,首次将“四个服从”作为党的政治纪律载入党章。
1948年1月,毛泽东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同年中共中央召开“九月会议”,通过了《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标志着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的确立。
在即将走向全国解放之时,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全党: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党中央在西柏坡立下规矩: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11月相继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2年年初公审判决刘青山、张子善“新中国反腐第一大案”后的两个月,新中国第一部反贪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正式颁布。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同月,政务院改为国务院,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国务院监察部。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代替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八大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共八大召开。八大党章将党委和监委的关系由“指导”关系改为“领导”关系。
中共九大 十大 1969年4月1日至24日召开的中共九大和1973年8月24日至28日召开的中共十大通过的两个党章,废除了有关党纪的许多正确规定,既没有“纪律”专章,又取消了监察委员会。
中共十一大 1977年8月12日至18日,中共十一大召开。大会通过的党章中,恢复了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条款。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1978年,具有伟大历史转折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0年2月中央出台《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的历史上的创举。1981年6月,《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胜利完成。
中共十二大 1982年9月1日至11日,党的十二大召开。自此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实现了制度化。
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认真吸取党内多次设立纪检或监察机关的经验教训,突出纪检工作的重要位置,并利用3年时间分批对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
1986年12月2日,根据国务院的提请,决定恢复并确立国家行政监察体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制度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
中共十三大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召开党的十三大。大会第一次将“从严治党”写入党代会报告。
1990年11月,中央批转中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意见》时指出,在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一时期,党中央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稳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中共十四大 十五大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中共十四大召开,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载入党章。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中共十五大召开,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四大强调“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反腐败”;1993年年初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同年8月,我党反腐败历史上的一次重要会议一一十四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首次提出“消极腐败现象在有些方面呈蔓延、发展趋势,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严峻的”这一科学准确判断,确立了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狠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
1993年至1997年5年间,全国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制定了1400多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规章制度。2001年9月,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作风建设要求。
中共十六大 十七大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党的十六大召开。大会通过的党章赋予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
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党的十七大召开。大会通過的党章首次将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写入党章。
期间,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正式组建了专门的巡视机构,派出巡视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明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国家预防腐败局于2007年9月揭牌,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中共十八大 2012年11月8日至14日,党的十八大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的党章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
中共十九大 2017年lO月18日至io月24日,党的十九大在北京召开。大会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
2012年12月,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扭转了多年形成的“四风”惯性。2015年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举行揭牌和宪法宣誓仪式,宣告了国家监委这一具有创制意义的中国特色反腐败工作机构正式运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全面从严治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领党的建设新实践,使党经历了一次革命性锻造。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根本上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落实八项规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推动形成新时代的奋斗精神。强化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行纪检改革。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现纪律、巡视、派驻监督全覆盖,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坚定打虎拍蝇。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消除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整治群腐问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化监察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由此翻开崭新一页。党纪强党,民心所向,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正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02党的百年纪律启示
回首党的百年纪律发展历程,党的纪律始终代表着党的政治意志、政治立场、政治主张和政治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党的百年纪律建设历程启示我们:
坚守党纪必须紧跟党走
紧跟党走,就是坚决听党话,自觉守纪律。
党的第一个纲领和第一个党章都把纪律置于重要位置,为百年大党注入了纪律严明的红色基因。一大《决议》明确规定,“任何出版物,无论是中央的或地方的,均不得刊登违背党的原则、政策和决议的文章”。二大《党章》指出,“言论行动有违背本党宣言章程及大会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则必须开除党籍。这表明,党从一开始就高度重视政治纪律,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五大明确提出“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六大进一步强调“严格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
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报告中,首次提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的科学论断。1941年9月,延安整风初期,毛泽东为了统一全党思想,指出“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对党员干部提出了要防止“七个有之”,这“七个有之”不仅是我们各级党员干部的“红线”“底线”“高压线”,更是我们要牢记的负面清单。
因此,无论什么时候,我们必须做到严守纪律、紧跟党走。
坚守党纪必须对党忠诚
对党忠诚,就是坚定信念、初心始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
邓小平同志曾强调:“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对党忠诚,不是口号,既是政治标准,更是实践标准。百年来,我党适时开展了15次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及时解决党内突出问题,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真理、坚守理想,使党始终保持着先进性和纯洁性。
因此,无论什么时候,我们必须做到严守纪律、对党忠诚。
坚守党纪必须不负人民
不负人民,就是党无私利、人民至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这是共产党人最高的人生境界。
新中国成立后,党始终注重与人民群众保持亲密关系。1961年1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1980年《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则》强调,“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1983年《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指出,“整顿作风,就是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1990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强调,“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2013年,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等,时刻严明群众纪律。同时,党的纪律针对凡是与民争利的,堅决查处、毫不手软。
因此,无论什么时候,我们必须做到严守纪律、不负人民。
坚守党纪必须勇于斗争
勇于斗争,就是不怕牺牲、冲锋在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不要忘记我们是共产党人,我们是革命者,不要丧失了革命精神。”
从1926年发布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反腐败文件《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到1932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枪决第一个腐败分子谢步升;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开展“三反”“五反”斗争,到改革开放后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再到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坚决查处一批严重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三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
因此,无论什么时候,我们必须做到严守纪律、勇于斗争。
坚守党纪必须自我革命
自我革命,就是敢于直面问题,坚持自我净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
百年来,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一次次拿起手术刀革除自身病症,一次次依靠自身力量和与群众结合的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
因此,无论什么时候,我们必须做到严守纪律、自我革命。
回顾党的百年纪律发展历程,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严明的纪律保证了党的百年健康成长,纪律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人的生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党纪、永远奋斗,谱写出新的时代篇章,创造出新的更大辉煌。
华阳集团纪委特别系统地梳理了党的纪律建设历史脉络,以时间为轴线,制成《党的纪律发展历程简表》,相信会对我们深入了解党的百年纪律发展历程有所帮助,让我们铭记历史,严守党纪,继续前行!
01党的纪律建设历程回眸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建党初期党的纪律建设
五四运动的爆发使越来越多的先进分子集合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1920年6月,陈独秀在《新青年》编辑部与几位思想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秘密举行会议,决定组建早期党组织。关于党的名称,陈独秀征求李大钊的意见,最终定名为“共产党”。
此时,法国留学的蔡和森在给毛泽东写的一封探讨建立中国共产党相关事宜的信中强调:“党的组织为集权的组织,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这是我党最早提出关于纪律如铁的概念。
中共一大 1921年7月23日至31日,中共一大召开。大会制定出《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纲领》指出:“党必须要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党员必须联系群众,完成党赋予的任务,党员的政治活动和工作必须得到党组织的领导,并注意保守党的机密。”由此,纪律被写在了党的初生宣言中,成为百年来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中共二大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共二大召开。大会制定了我党历史上第一部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其中设有党的纪律一章,要求党员必须为无产阶级服务,在政治上和组织上保持纯洁性,党员若无故连续两次不参加党的会议、欠缴党费三个月、无故连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服务、留党察看期满而不改悟、泄漏本党秘密,就要开除出党。
中共三大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共三大召开。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首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建立了中共第一部组织法《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集中体现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大革命时期党的纪律建设
中共四大 1925年1月11日至22日,中共四大召开。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在纪律一章中增写一条“凡党员离开其所在地时必须经该地方党部许可,其所前往之地如有党部时必须向该党部报到”。期间,在广东建立中共历史上第一个地方纪律检查机关——中共广东区执委会监察委员会,是我党纪检监察制度的发端。
此时随着党员人数的激增,难免泥沙俱下。为此,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发出我党历史上首个反腐文件《中央扩大会议通告——坚决清洗贪污腐化份子》。
中共五大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党的五大在武汉召开,选举产生了党的历史上第—个中央纪律检查监督机构—一中央监察委员会。
大会通过了《组织问题议决案》,第一次明确提出“政治纪律”这个概念,并将其置于纪律建设的突出位置。
根据五大精神,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首次将严格党的纪律提到全党义务高度,首次提出“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首次增设“监察委员会”章节,首次明确其主要任务是“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
1928年4月3日,毛泽东正式提出“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奠定了红军统—纪律的基础。此后又逐渐完善,形成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土地革命时期党的纪律建设
中共六大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大会通过的党章撤销“监察委员会”,改为“审查委员会”,部分执行原来监察委员会职权。由于没有常设机构处理违反党纪的问题,党中央于1933年9月,决定在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未正式成立以前,特设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维护并正确执行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检查违反党的路线的各种不正确倾向与官僚主义及腐化现象等,与之作无情的斗争。1933年l2月,毛泽东签署了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反腐法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让苏区的反腐斗争有法可依。
抗日战争时期党的纪律建设
1937年1月,中共中央进驻延安,明确提出要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建立廉洁民主政府。4月,中共中央发布《告全党同志书——为巩固国内和平,争取民主权利,实现对日抗战而斗争》,强调:在目前形势下党内铁的纪律,比无论什么时候都重要,我们要到处建立起共产党严肃的坚固堡垒。
1939年5月,時任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写下《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文章,提出六条标准: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革命的利益高于一切;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群众模范;学习。
从1941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作《改造我们的学习》报告开始,至1945年4月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止,为期四年的延安整风运动,开创了党内集中教育活动的先河。
解放战争时期党的纪律建设
中共七大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共七大召开。大会通过的党章取消了审查委员会的条款,重新制定了“党的监察机关”一章,把维护执行党的纪律列入总纲,首次将“四个服从”作为党的政治纪律载入党章。
1948年1月,毛泽东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同年中共中央召开“九月会议”,通过了《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标志着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的确立。
在即将走向全国解放之时,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全党: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党中央在西柏坡立下规矩: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11月相继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2年年初公审判决刘青山、张子善“新中国反腐第一大案”后的两个月,新中国第一部反贪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正式颁布。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同月,政务院改为国务院,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国务院监察部。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代替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八大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共八大召开。八大党章将党委和监委的关系由“指导”关系改为“领导”关系。
中共九大 十大 1969年4月1日至24日召开的中共九大和1973年8月24日至28日召开的中共十大通过的两个党章,废除了有关党纪的许多正确规定,既没有“纪律”专章,又取消了监察委员会。
中共十一大 1977年8月12日至18日,中共十一大召开。大会通过的党章中,恢复了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条款。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1978年,具有伟大历史转折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0年2月中央出台《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的历史上的创举。1981年6月,《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胜利完成。
中共十二大 1982年9月1日至11日,党的十二大召开。自此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实现了制度化。
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认真吸取党内多次设立纪检或监察机关的经验教训,突出纪检工作的重要位置,并利用3年时间分批对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
1986年12月2日,根据国务院的提请,决定恢复并确立国家行政监察体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制度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
中共十三大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召开党的十三大。大会第一次将“从严治党”写入党代会报告。
1990年11月,中央批转中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意见》时指出,在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一时期,党中央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稳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中共十四大 十五大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中共十四大召开,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载入党章。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中共十五大召开,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四大强调“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反腐败”;1993年年初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同年8月,我党反腐败历史上的一次重要会议一一十四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首次提出“消极腐败现象在有些方面呈蔓延、发展趋势,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严峻的”这一科学准确判断,确立了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狠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
1993年至1997年5年间,全国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制定了1400多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规章制度。2001年9月,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作风建设要求。
中共十六大 十七大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党的十六大召开。大会通过的党章赋予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
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党的十七大召开。大会通過的党章首次将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写入党章。
期间,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正式组建了专门的巡视机构,派出巡视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明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国家预防腐败局于2007年9月揭牌,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中共十八大 2012年11月8日至14日,党的十八大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的党章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
中共十九大 2017年lO月18日至io月24日,党的十九大在北京召开。大会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
2012年12月,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扭转了多年形成的“四风”惯性。2015年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举行揭牌和宪法宣誓仪式,宣告了国家监委这一具有创制意义的中国特色反腐败工作机构正式运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全面从严治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领党的建设新实践,使党经历了一次革命性锻造。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根本上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落实八项规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推动形成新时代的奋斗精神。强化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行纪检改革。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现纪律、巡视、派驻监督全覆盖,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坚定打虎拍蝇。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消除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整治群腐问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化监察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由此翻开崭新一页。党纪强党,民心所向,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正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02党的百年纪律启示
回首党的百年纪律发展历程,党的纪律始终代表着党的政治意志、政治立场、政治主张和政治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党的百年纪律建设历程启示我们:
坚守党纪必须紧跟党走
紧跟党走,就是坚决听党话,自觉守纪律。
党的第一个纲领和第一个党章都把纪律置于重要位置,为百年大党注入了纪律严明的红色基因。一大《决议》明确规定,“任何出版物,无论是中央的或地方的,均不得刊登违背党的原则、政策和决议的文章”。二大《党章》指出,“言论行动有违背本党宣言章程及大会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则必须开除党籍。这表明,党从一开始就高度重视政治纪律,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五大明确提出“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六大进一步强调“严格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
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报告中,首次提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的科学论断。1941年9月,延安整风初期,毛泽东为了统一全党思想,指出“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对党员干部提出了要防止“七个有之”,这“七个有之”不仅是我们各级党员干部的“红线”“底线”“高压线”,更是我们要牢记的负面清单。
因此,无论什么时候,我们必须做到严守纪律、紧跟党走。
坚守党纪必须对党忠诚
对党忠诚,就是坚定信念、初心始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
邓小平同志曾强调:“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对党忠诚,不是口号,既是政治标准,更是实践标准。百年来,我党适时开展了15次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及时解决党内突出问题,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真理、坚守理想,使党始终保持着先进性和纯洁性。
因此,无论什么时候,我们必须做到严守纪律、对党忠诚。
坚守党纪必须不负人民
不负人民,就是党无私利、人民至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这是共产党人最高的人生境界。
新中国成立后,党始终注重与人民群众保持亲密关系。1961年1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1980年《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则》强调,“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1983年《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指出,“整顿作风,就是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1990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强调,“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2013年,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等,时刻严明群众纪律。同时,党的纪律针对凡是与民争利的,堅决查处、毫不手软。
因此,无论什么时候,我们必须做到严守纪律、不负人民。
坚守党纪必须勇于斗争
勇于斗争,就是不怕牺牲、冲锋在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不要忘记我们是共产党人,我们是革命者,不要丧失了革命精神。”
从1926年发布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反腐败文件《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到1932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枪决第一个腐败分子谢步升;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开展“三反”“五反”斗争,到改革开放后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再到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坚决查处一批严重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三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
因此,无论什么时候,我们必须做到严守纪律、勇于斗争。
坚守党纪必须自我革命
自我革命,就是敢于直面问题,坚持自我净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
百年来,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一次次拿起手术刀革除自身病症,一次次依靠自身力量和与群众结合的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
因此,无论什么时候,我们必须做到严守纪律、自我革命。
回顾党的百年纪律发展历程,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严明的纪律保证了党的百年健康成长,纪律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人的生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党纪、永远奋斗,谱写出新的时代篇章,创造出新的更大辉煌。
华阳集团纪委特别系统地梳理了党的纪律建设历史脉络,以时间为轴线,制成《党的纪律发展历程简表》,相信会对我们深入了解党的百年纪律发展历程有所帮助,让我们铭记历史,严守党纪,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