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木氏土司家族在明朝之前就已经活跃在滇西北地区,而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也发迹于与滇川交汇地区,这就为两者的接触互动奠定自然地理基础,笔者在本文中将对木氏土司与噶玛噶举派合作渊源等内容进行相关论述。
关键词:木氏土司;噶玛噶举派;合作;渊源探析
中图分类号:B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000-01
一、木氏土司与噶玛噶举派的双向选择
(一)木氏土司选择噶玛噶举派合作的原因。
经过元、明两朝实力积累的木氏土司一心想成为整个滇藏交角范围包括康南在内的霸主,木氏土司要继续扩大势力范围,就需要更大的经济和军事力量作为支持,但是选择一个发迹于康区的藏传佛教教派进行合作的原因又是什么?
1.地理环境的影响。
强盛时期木氏土司的统治范围已经靠近康南地区的理塘、巴塘附近,这个地区从地理范围上来讲属于川、滇、藏的交角地区。木氏土司的崛起与明王朝的扶持分不开,这也从另一方面显示出木氏土司的扩张必须在不损害明王朝既得利益的前提之下进行。从木氏土司以当时已经控制的势力范围来看,无论是向南征讨还是向东进军都势必会影响明王朝的关系,特别是川滇两省的汉族官员极力出面上书制止木氏土司的扩张,因此木氏土司将武力指挥棒指向了北面的藏区。这样非但不影响与明王朝的友好合作关系,还能进一步的在巩固明王朝在滇西北的政权的前提下扩充自己的势力范围。
既然木氏土司决定向康南地区扩张,就需考虑当地社会环境,康南地区属于藏区的一部分,创立于那里的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主要在康区传教发展,并且在当地有着很深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这样以来,木氏土司和噶玛噶举派都要在康南地区活动,噶玛噶举派就成为木氏土司完成在康南扩张不能忽视的宗教势力。
2.历史因素的制约。
丽江木氏土司统治区内的人民大部分为纳西族,而康南地区的多为藏族,藏族和纳西族有着一定的历史渊源,他们同属于汉藏语系中的藏缅语族,这两个族的远古族群都是由古羌人和其迁徙后与当地原始居民结合而形成的。有关学者研究,纳西族与藏族还有一定的亲缘关系。
例如纳西族和藏族都有崇尚白色的习俗,这与他们的先民都是古羌人有一定的关系,根据历史典籍记载,“羌人···以心顺为心白人,心逆为心黑人。”这其中的心白与心黑,顾名思义就是我们所谓的心地善良与邪恶之说。而有关藏族也有类似以白为善,以黑为恶这样的记载。此外,纳西族和藏族都有利用羊骨进行占卜,对天有着神秘敬畏的相似点。木氏土司考虑到这一点,认为两族有着先天的联系,为其向康南地区的扩张奠定基础。
3.政治环境的影响。
木氏土司的发展与中央王朝有着密切的关系,也正是木氏土司的一次次正确“审时度势”才能让木氏土司成为明朝中央政府巩固西南边防的一道屏障。
当时明王朝建立不久,国家政权亟待稳固,特别是边远地区更是不得不引起朝廷的重视。为了维护乌思藏地区的稳定,朝廷决定大力扶持没有固定施主并且不掌握地方政权的教派为其服务,以免造成大规模的军事和宗教叛乱,这样以来噶玛噶举派就成为明王朝的首选。特别是噶玛噶举派第五世活佛得银协巴被册封其为“大宝法王”之后,木氏土司更是深感中央王朝对噶玛噶举派的重视,那么选择与该教派的合作,不但有利于木氏土司扩大在康区的影响力,更是可以博得明中央政府的好感。
木氏土司受到明王朝的礼遇和嘉奖是出于其对明王朝的衷心,但是木氏土司也得到了自己应有的权益。木氏土司只有在先维护明王朝在川滇藏交汇区既得利益,才能保持其家族自身的权益不受剥夺,这就要求木氏土司寻求合作,以上这些利益得以周全。
4.木氏土司统治地区的其它藏传佛教教派。
在中甸噶丹松赞林寺所藏的一幅清代唐卡中有这样一段“指令”,可以看到当时丽江木氏土司的统治区范围内还有其它各类藏传佛教,向宁玛派与帕竹噶举的支派达垄巴以及苯教,这些教派都在不同程度上拥有一定的势力,影响范围不得而知。
作为军事占领者的木氏土司,最初对其统治地区的藏传佛教各教派和苯教,均采取一种兼容并包的政策,不排斥任何一种宗教力量,与各个教派都建立着良性的互动关系,除了布施捐助外还出资为这些藏传佛教教派在丽江当地修建庙宇佛龛。①
此外,丽江木氏土司家族特别是上层土司对噶玛噶举派也是极力推崇,向土司木增、木懿都是虔诚的噶举派教徒,在中甸地区兴白教毁黄教就是很好的证明。尽管纯粹的宗教信仰在当时的社会历史大背景下是很难存在的。对明王朝忠心耿耿木氏土司选择在这一时期选择与噶玛噶举派活佛的密切合作,一方面是由于其家族本身对该教派宗教信仰的推崇,更多的是为了迎合明王朝的治边策略,这一政治背景是不可忽视的。
但是就像赵心愚先生所说,木氏土司与藏区宗教势力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尽管并非纯粹的宗教信仰,实际上是将宗教势力“作为维护统治的工具②”。但是木氏土司已经坚定了要选择与噶玛噶举派合作的决心。
(二)噶玛噶举派选择木氏土司合作的原因。
首先,噶玛噶举派需要寻求政治依靠,发展教派权威。康区本是噶玛噶举派长期经首的重要根据地和势力范围之一,木氏土司不断扩张之后,康南地区又成为木氏土司的势力范围。这样,教派势力与土司势力这两种不同势力都存在川、滇、藏毗邻地区,在同一地区活动,都要维护自身在该地区的利益,双方往来要建才某种关系就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噶玛噶举派没有形成地方政权,以其特有的活佛转世制度,建立了庞大的寺院集团,该教派的宗教领袖人物更是亲力亲为,通过周游藏区、广收佛教徒、结交地方势力和调停争端等方式不断扩大自己的教派的影响范围,但是这也从侧面反映了该教派的一个缺点,那就是它要想维护其在康区的势力范围,就必须找到一个坚定的依靠力量,特别是木氏土司实力得到极度扩张后,噶玛噶举派更是清楚地意识到,依靠木氏土司的军事力量可以助其维护在康区藏传佛教各教派之间的威力与权威,特别是后来与格鲁派争夺教派范围的斗争更是极力佐证了宗教力量与军事力量结合产生的力量。这也是噶玛噶举派最终选择与丽江木氏土司合作的原因。 其次,要发展教派势力,就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随着噶玛噶举派势力的不断壮大,寺庙大量修建,僧众也随之增多。发展寺院经济就成为必然,除了基本的施主布施以外,噶玛噶举派还需要一个固定的经济力量给予寺院支持,而实力雄厚,经济基础远胜于其他土司的木氏土司就成为噶玛噶举派的首选。
(三)木氏土司与噶玛噶举派的早期合作。
根据较早的官方史料记载,南宋孝宗时期都松钦巴在康区的理塘地方创建了噶举派寺院乃古寺,后来又去中甸地区传教,并在到达大理后去鸡足山朝佛,当地纳西族人民对其甚是友好,特别是当地的富足人家更是对都松钦巴特别推崇,纳西族首领也与其建立的福田和施主关系。该时期,中甸民间也有噶玛噶举派仓巴(咒师)在民间祈福消灾,宣传噶举教义。①这目前被认为是丽江木氏土司家族与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最早接触的记载。
藏传佛教进入滇西北并形成较大的影响,是都松钦巴时期。他在康区创建的噶玛丹萨寺与楚布寺齐名。元明以来噶举派和中央王朝的关系密切,忽必烈于公元1253年南下征大理时,会见过该教派首领噶玛拔希(公元1204~1283年),噶玛拔希在1256年又与蒙古蒙哥汗见面,蒙哥汗赐给了他一顶镶着金边的黑色帽子以及一颗金印,这也是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的由来。后来噶玛拔希的继承人攘迥多吉也与元朝皇帝元文宗和元宁宗交往密切,多次与他们讲授藏传佛教的佛经法理,元顺帝时期对乳必多吉更是极力推崇,元顺帝父子都是噶玛噶举派的极力推崇者,经常由乳必多吉亲自为其传授密教典籍。明初,黑帽系的活佛得银协巴(公元1383~1415年)曾应召到南京为明成祖朱棣做佛事,于公元1047年被封为“大宝法王”。这是藏传佛教徒视为最尊贵的封号。这封号在明代成了黑帽系的历代转世活佛专有的一个封号,一直到明末。②
此后自二世活佛噶玛拔希始,三世活佛让迥多吉、七世活佛嘎玛·却扎嘉措等都曾到中甸地区传教。明成化年间,木氏土司木嵚对噶玛噶举派七世活佛曲扎嘉措给予很高的礼遇,并对噶玛噶举派进行了大量的布施。1442年木泰世袭知府后,还邀请七世活佛到丽江传法,尽管未能成行但是还是为当地噶玛噶举派寺庙捐赠布施,以示尊崇。直到八世活佛弥觉多杰时期,时任土司木定再次写信邀请其来丽江地区传佛讲法,这次访问期间,噶玛噶举派与木氏土司家族之间关系更为密切了。据说,他来丽江之前,恰巧也接到明王朝的邀请,且派官员携带皇上赐给活佛的珍珠法幢、黄金佛供等贵重礼品,但弥觉多杰借故推辞。来使见迎请不成,欲以武力胁迫活佛入京,但活佛已在木氏土司的“一万余兵”的保护下秘密到丽江。
公元1615年可谓是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与木氏土司合作关系的重要年份,这一年红帽系六世活佛却吉旺秋应土司木增之邀前往丽江地区,并在中甸知道了著名的藏传佛教经典《大藏经》,这就是后世所说的丽江理塘版《甘珠尔》。1630年左右这套刊刻了十五年之久的巨著完成,却吉旺秋再次到丽江为改经典进行开光,并且还为之写了后记,木氏土司因六世活佛的行为而感到倍加荣幸,于是又出资建立了衮钦寺,木增也将土司之位让于其子木懿,自己专心研佛,足见其对噶玛噶举派的尊崇。
木氏土司到丽江之后,却吉旺秋向木天王(由于木氏土司长期雄霸康南地区,藏族民间称之为“木天王”)传授了灌顶黑法三尊等仪式,并且指派专人翻译藏传佛教经典为纳西族文字,以方便当地君民可以更好地接受和信仰藏传佛教。
木氏土司与噶玛噶举派的关系进一步密切,当时丽江地区歌颂木増的唱词中对两者合作亲密关系以及噶玛噶举派在当地的活动进行了记载:
“姜域萨当王麻哈西洛时最古之教,专擅杀生,血肉为祭,脏腑为帘,弓箭为栏,上祭天神,中祭厉神,下祭水神……惟至姜域王索南饶登(木增)时,信仰佛教,兴建大宝寺,供奉黑帽却英多吉,红帽却吉旺秋,。鳴玛帝谛,遐迩布闻,多降甘露,岁稔年丰,人畜安康,宁溢乐业。③”
九世活佛旺学多吉与木氏土司也保持着福田与施主的关系。公元1616年,十世活佛却英多吉领导僧众反抗格鲁派的斗争失败被迫前往丽江地区避难,时任土司木增对其百般礼待,并支持其在丽江木氏土司的管辖境内大力宣传噶玛噶举派,抵制格鲁派的传播。④木懿在十世活佛的挑唆下在其辖境内大兴噶玛噶举教(白教),扑灭黄教,下令破毁黄教寺庙,撵走黄教僧侣。从木里到芒康,从中甸到木雅,黄教寺僧侣处处受压、被排挤,一度于康滇藏之间濒临绝灭之地。木懿并扬言说,此后不准百姓再送子入黄教寺院为僧,否则将当众砍下其子头手,叫其父母背尸游众②。《木里政教史》中也曾载:“当时这里的人崇拜丽江丽江王噶姜珠,因此,在这里传教(黄教)很困难。①”
由上可知,经受格鲁派压制的噶玛噶举派在云南丽江地区受到了木氏土司及其家族的尊崇和礼遇,为噶玛噶举派在当地的传播和奠定教派基础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时期,受明中央王朝政策扶持并获得封号的噶玛噶举派,在丽江地区也是受到了木土司的极力推崇,木氏土司更是在川西南地区累计大大小小修建了百余座噶举派寺院,“迪庆藏区、以及巴塘、理塘、木里等康南地区业已成为噶玛噶举派弘扬之地···即使在边缘的木里也有噶玛巴的寺庙五座。 ”,木氏土司与噶玛噶举派的合作关系也由此正式建立。
参考文献:
[1]王晓松.《噶丹松赞林寺现存唐卡译文》载《迪庆方志》1992(2-3合刊)
[2]杨福泉,多元文化与纳西社会,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8,第54页
[3] 赵心愚:《略论丽江木氏土司与噶玛噶举派的关系》载《思想战线》2000年第6期。
[4]《中甸县志》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28页。
[5]王辅仁《西藏佛教史略》,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47页。
[6] 《历辈噶玛巴法王传记总略·如意宝树史》,转引自杨福泉《纳西族与藏族历史关系研究》,民族出版社,2005年,第137-138页。
[7]杨世光:《香格里拉史话》,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73页。
[8]]王辅仁:《西藏佛教史略》,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50页。
[9]刘先进《木里政教大事记摘抄》载《西藏研究》1987年第1期。
[10] 鲁绒格丁译:《木里政教史:1580年至1735年》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
[11]冯智:《明代丽江木氏土司与西藏噶玛巴派关系述略》,见陈庆英主编《藏族历史宗教研究》,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1页。
基金支持:西藏民族大学2013级研究生高水平人才培养项目科研基金,基金项目编号:YG-20161310
关键词:木氏土司;噶玛噶举派;合作;渊源探析
中图分类号:B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000-01
一、木氏土司与噶玛噶举派的双向选择
(一)木氏土司选择噶玛噶举派合作的原因。
经过元、明两朝实力积累的木氏土司一心想成为整个滇藏交角范围包括康南在内的霸主,木氏土司要继续扩大势力范围,就需要更大的经济和军事力量作为支持,但是选择一个发迹于康区的藏传佛教教派进行合作的原因又是什么?
1.地理环境的影响。
强盛时期木氏土司的统治范围已经靠近康南地区的理塘、巴塘附近,这个地区从地理范围上来讲属于川、滇、藏的交角地区。木氏土司的崛起与明王朝的扶持分不开,这也从另一方面显示出木氏土司的扩张必须在不损害明王朝既得利益的前提之下进行。从木氏土司以当时已经控制的势力范围来看,无论是向南征讨还是向东进军都势必会影响明王朝的关系,特别是川滇两省的汉族官员极力出面上书制止木氏土司的扩张,因此木氏土司将武力指挥棒指向了北面的藏区。这样非但不影响与明王朝的友好合作关系,还能进一步的在巩固明王朝在滇西北的政权的前提下扩充自己的势力范围。
既然木氏土司决定向康南地区扩张,就需考虑当地社会环境,康南地区属于藏区的一部分,创立于那里的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主要在康区传教发展,并且在当地有着很深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这样以来,木氏土司和噶玛噶举派都要在康南地区活动,噶玛噶举派就成为木氏土司完成在康南扩张不能忽视的宗教势力。
2.历史因素的制约。
丽江木氏土司统治区内的人民大部分为纳西族,而康南地区的多为藏族,藏族和纳西族有着一定的历史渊源,他们同属于汉藏语系中的藏缅语族,这两个族的远古族群都是由古羌人和其迁徙后与当地原始居民结合而形成的。有关学者研究,纳西族与藏族还有一定的亲缘关系。
例如纳西族和藏族都有崇尚白色的习俗,这与他们的先民都是古羌人有一定的关系,根据历史典籍记载,“羌人···以心顺为心白人,心逆为心黑人。”这其中的心白与心黑,顾名思义就是我们所谓的心地善良与邪恶之说。而有关藏族也有类似以白为善,以黑为恶这样的记载。此外,纳西族和藏族都有利用羊骨进行占卜,对天有着神秘敬畏的相似点。木氏土司考虑到这一点,认为两族有着先天的联系,为其向康南地区的扩张奠定基础。
3.政治环境的影响。
木氏土司的发展与中央王朝有着密切的关系,也正是木氏土司的一次次正确“审时度势”才能让木氏土司成为明朝中央政府巩固西南边防的一道屏障。
当时明王朝建立不久,国家政权亟待稳固,特别是边远地区更是不得不引起朝廷的重视。为了维护乌思藏地区的稳定,朝廷决定大力扶持没有固定施主并且不掌握地方政权的教派为其服务,以免造成大规模的军事和宗教叛乱,这样以来噶玛噶举派就成为明王朝的首选。特别是噶玛噶举派第五世活佛得银协巴被册封其为“大宝法王”之后,木氏土司更是深感中央王朝对噶玛噶举派的重视,那么选择与该教派的合作,不但有利于木氏土司扩大在康区的影响力,更是可以博得明中央政府的好感。
木氏土司受到明王朝的礼遇和嘉奖是出于其对明王朝的衷心,但是木氏土司也得到了自己应有的权益。木氏土司只有在先维护明王朝在川滇藏交汇区既得利益,才能保持其家族自身的权益不受剥夺,这就要求木氏土司寻求合作,以上这些利益得以周全。
4.木氏土司统治地区的其它藏传佛教教派。
在中甸噶丹松赞林寺所藏的一幅清代唐卡中有这样一段“指令”,可以看到当时丽江木氏土司的统治区范围内还有其它各类藏传佛教,向宁玛派与帕竹噶举的支派达垄巴以及苯教,这些教派都在不同程度上拥有一定的势力,影响范围不得而知。
作为军事占领者的木氏土司,最初对其统治地区的藏传佛教各教派和苯教,均采取一种兼容并包的政策,不排斥任何一种宗教力量,与各个教派都建立着良性的互动关系,除了布施捐助外还出资为这些藏传佛教教派在丽江当地修建庙宇佛龛。①
此外,丽江木氏土司家族特别是上层土司对噶玛噶举派也是极力推崇,向土司木增、木懿都是虔诚的噶举派教徒,在中甸地区兴白教毁黄教就是很好的证明。尽管纯粹的宗教信仰在当时的社会历史大背景下是很难存在的。对明王朝忠心耿耿木氏土司选择在这一时期选择与噶玛噶举派活佛的密切合作,一方面是由于其家族本身对该教派宗教信仰的推崇,更多的是为了迎合明王朝的治边策略,这一政治背景是不可忽视的。
但是就像赵心愚先生所说,木氏土司与藏区宗教势力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尽管并非纯粹的宗教信仰,实际上是将宗教势力“作为维护统治的工具②”。但是木氏土司已经坚定了要选择与噶玛噶举派合作的决心。
(二)噶玛噶举派选择木氏土司合作的原因。
首先,噶玛噶举派需要寻求政治依靠,发展教派权威。康区本是噶玛噶举派长期经首的重要根据地和势力范围之一,木氏土司不断扩张之后,康南地区又成为木氏土司的势力范围。这样,教派势力与土司势力这两种不同势力都存在川、滇、藏毗邻地区,在同一地区活动,都要维护自身在该地区的利益,双方往来要建才某种关系就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噶玛噶举派没有形成地方政权,以其特有的活佛转世制度,建立了庞大的寺院集团,该教派的宗教领袖人物更是亲力亲为,通过周游藏区、广收佛教徒、结交地方势力和调停争端等方式不断扩大自己的教派的影响范围,但是这也从侧面反映了该教派的一个缺点,那就是它要想维护其在康区的势力范围,就必须找到一个坚定的依靠力量,特别是木氏土司实力得到极度扩张后,噶玛噶举派更是清楚地意识到,依靠木氏土司的军事力量可以助其维护在康区藏传佛教各教派之间的威力与权威,特别是后来与格鲁派争夺教派范围的斗争更是极力佐证了宗教力量与军事力量结合产生的力量。这也是噶玛噶举派最终选择与丽江木氏土司合作的原因。 其次,要发展教派势力,就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随着噶玛噶举派势力的不断壮大,寺庙大量修建,僧众也随之增多。发展寺院经济就成为必然,除了基本的施主布施以外,噶玛噶举派还需要一个固定的经济力量给予寺院支持,而实力雄厚,经济基础远胜于其他土司的木氏土司就成为噶玛噶举派的首选。
(三)木氏土司与噶玛噶举派的早期合作。
根据较早的官方史料记载,南宋孝宗时期都松钦巴在康区的理塘地方创建了噶举派寺院乃古寺,后来又去中甸地区传教,并在到达大理后去鸡足山朝佛,当地纳西族人民对其甚是友好,特别是当地的富足人家更是对都松钦巴特别推崇,纳西族首领也与其建立的福田和施主关系。该时期,中甸民间也有噶玛噶举派仓巴(咒师)在民间祈福消灾,宣传噶举教义。①这目前被认为是丽江木氏土司家族与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最早接触的记载。
藏传佛教进入滇西北并形成较大的影响,是都松钦巴时期。他在康区创建的噶玛丹萨寺与楚布寺齐名。元明以来噶举派和中央王朝的关系密切,忽必烈于公元1253年南下征大理时,会见过该教派首领噶玛拔希(公元1204~1283年),噶玛拔希在1256年又与蒙古蒙哥汗见面,蒙哥汗赐给了他一顶镶着金边的黑色帽子以及一颗金印,这也是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的由来。后来噶玛拔希的继承人攘迥多吉也与元朝皇帝元文宗和元宁宗交往密切,多次与他们讲授藏传佛教的佛经法理,元顺帝时期对乳必多吉更是极力推崇,元顺帝父子都是噶玛噶举派的极力推崇者,经常由乳必多吉亲自为其传授密教典籍。明初,黑帽系的活佛得银协巴(公元1383~1415年)曾应召到南京为明成祖朱棣做佛事,于公元1047年被封为“大宝法王”。这是藏传佛教徒视为最尊贵的封号。这封号在明代成了黑帽系的历代转世活佛专有的一个封号,一直到明末。②
此后自二世活佛噶玛拔希始,三世活佛让迥多吉、七世活佛嘎玛·却扎嘉措等都曾到中甸地区传教。明成化年间,木氏土司木嵚对噶玛噶举派七世活佛曲扎嘉措给予很高的礼遇,并对噶玛噶举派进行了大量的布施。1442年木泰世袭知府后,还邀请七世活佛到丽江传法,尽管未能成行但是还是为当地噶玛噶举派寺庙捐赠布施,以示尊崇。直到八世活佛弥觉多杰时期,时任土司木定再次写信邀请其来丽江地区传佛讲法,这次访问期间,噶玛噶举派与木氏土司家族之间关系更为密切了。据说,他来丽江之前,恰巧也接到明王朝的邀请,且派官员携带皇上赐给活佛的珍珠法幢、黄金佛供等贵重礼品,但弥觉多杰借故推辞。来使见迎请不成,欲以武力胁迫活佛入京,但活佛已在木氏土司的“一万余兵”的保护下秘密到丽江。
公元1615年可谓是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与木氏土司合作关系的重要年份,这一年红帽系六世活佛却吉旺秋应土司木增之邀前往丽江地区,并在中甸知道了著名的藏传佛教经典《大藏经》,这就是后世所说的丽江理塘版《甘珠尔》。1630年左右这套刊刻了十五年之久的巨著完成,却吉旺秋再次到丽江为改经典进行开光,并且还为之写了后记,木氏土司因六世活佛的行为而感到倍加荣幸,于是又出资建立了衮钦寺,木增也将土司之位让于其子木懿,自己专心研佛,足见其对噶玛噶举派的尊崇。
木氏土司到丽江之后,却吉旺秋向木天王(由于木氏土司长期雄霸康南地区,藏族民间称之为“木天王”)传授了灌顶黑法三尊等仪式,并且指派专人翻译藏传佛教经典为纳西族文字,以方便当地君民可以更好地接受和信仰藏传佛教。
木氏土司与噶玛噶举派的关系进一步密切,当时丽江地区歌颂木増的唱词中对两者合作亲密关系以及噶玛噶举派在当地的活动进行了记载:
“姜域萨当王麻哈西洛时最古之教,专擅杀生,血肉为祭,脏腑为帘,弓箭为栏,上祭天神,中祭厉神,下祭水神……惟至姜域王索南饶登(木增)时,信仰佛教,兴建大宝寺,供奉黑帽却英多吉,红帽却吉旺秋,。鳴玛帝谛,遐迩布闻,多降甘露,岁稔年丰,人畜安康,宁溢乐业。③”
九世活佛旺学多吉与木氏土司也保持着福田与施主的关系。公元1616年,十世活佛却英多吉领导僧众反抗格鲁派的斗争失败被迫前往丽江地区避难,时任土司木增对其百般礼待,并支持其在丽江木氏土司的管辖境内大力宣传噶玛噶举派,抵制格鲁派的传播。④木懿在十世活佛的挑唆下在其辖境内大兴噶玛噶举教(白教),扑灭黄教,下令破毁黄教寺庙,撵走黄教僧侣。从木里到芒康,从中甸到木雅,黄教寺僧侣处处受压、被排挤,一度于康滇藏之间濒临绝灭之地。木懿并扬言说,此后不准百姓再送子入黄教寺院为僧,否则将当众砍下其子头手,叫其父母背尸游众②。《木里政教史》中也曾载:“当时这里的人崇拜丽江丽江王噶姜珠,因此,在这里传教(黄教)很困难。①”
由上可知,经受格鲁派压制的噶玛噶举派在云南丽江地区受到了木氏土司及其家族的尊崇和礼遇,为噶玛噶举派在当地的传播和奠定教派基础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时期,受明中央王朝政策扶持并获得封号的噶玛噶举派,在丽江地区也是受到了木土司的极力推崇,木氏土司更是在川西南地区累计大大小小修建了百余座噶举派寺院,“迪庆藏区、以及巴塘、理塘、木里等康南地区业已成为噶玛噶举派弘扬之地···即使在边缘的木里也有噶玛巴的寺庙五座。 ”,木氏土司与噶玛噶举派的合作关系也由此正式建立。
参考文献:
[1]王晓松.《噶丹松赞林寺现存唐卡译文》载《迪庆方志》1992(2-3合刊)
[2]杨福泉,多元文化与纳西社会,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8,第54页
[3] 赵心愚:《略论丽江木氏土司与噶玛噶举派的关系》载《思想战线》2000年第6期。
[4]《中甸县志》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28页。
[5]王辅仁《西藏佛教史略》,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47页。
[6] 《历辈噶玛巴法王传记总略·如意宝树史》,转引自杨福泉《纳西族与藏族历史关系研究》,民族出版社,2005年,第137-138页。
[7]杨世光:《香格里拉史话》,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73页。
[8]]王辅仁:《西藏佛教史略》,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50页。
[9]刘先进《木里政教大事记摘抄》载《西藏研究》1987年第1期。
[10] 鲁绒格丁译:《木里政教史:1580年至1735年》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
[11]冯智:《明代丽江木氏土司与西藏噶玛巴派关系述略》,见陈庆英主编《藏族历史宗教研究》,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1页。
基金支持:西藏民族大学2013级研究生高水平人才培养项目科研基金,基金项目编号:YG-2016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