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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检查所属某集团公司A时发现,公司8是集团公司A与另一集团公司C共同控制的合资企业,双方各自出资3.75亿元,各占50%股权。公司章程规定,双方各自推荐董事5名、董事长轮流推荐、共同决策重大事项。2001、2002年,集团公司A由于向公司8出售股权,从而形成出售股权增值7000万元,集团公司A计入当期利润。公司8是否纳入总公司A的合并报表范围,直接决定增值7000万元能否抵消,报表反映的利润是否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