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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必须真实,这是新闻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新闻界的行规行纪。无数新闻工作者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然而,在我们的新闻实践中,新闻失实的情况屡屡出现,成了新闻传播中的一个痼疾。7月8日,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播出的题为《纸做的包子》,就是典型的一例造假新闻。消息播出后,经多家媒体转播,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于23日就北京电视台播发虚假新闻发出通报。
通报指出:“多年来,广大新闻工作者努力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对推动党和政府的工作,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确实存在个别报道把关不严、事实不准的问题,特别是出现了‘纸做的包子’这样的虚假新闻,教训十分深刻。它不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新闻纪律和新闻职业道德,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还损害了新闻工作者队伍的整体形象,损害了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起虚假新闻之所以能够播出,甚至被一些媒体转载转播,进行炒作,暴露出一些新闻从业人员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淡漠、政治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同时也反映出一些新闻媒体的管理存在严重疏漏,缺乏责任意识和把关能力。”
“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来自外界的客观原因,例如党风和社会风气不正等,也有出自新闻界自身的主观原因,例如思想和工作作风不端正等。客观原因造成的虚假新闻要靠全社会的重视,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来围剿,使之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藏身之处。而主观原因造成的虚假新闻则要靠新闻界自身的努力,需要每一个新闻工作者“从我做起”,堵塞产生虚假新闻的缺口,切断导致虚假新闻的源头。
从新闻工作者自身来看,要想防止出现虚假新闻,需要靠记者、编辑和各级业务领导良好的思想作风和严谨的工作规范。具体说来,首先是要始终坚持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只有坚持这一原则,媒体才能明确自己与受众的关系,在为受众服务问题上才能表现出很高的热忱,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排群众之所难。坚持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就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必须大兴调研之风,向受众报道真实情况,减少新闻报道中的失实。
其次是记者的品行要端正,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工作要认真,作风要踏实。因为记者是新闻的生产者,是新闻的第一个把关人。记者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对遏制虚假新闻有着特殊的作用。从大量新闻实践来看,有许多虚假新闻都是由于记者品德不端正,作风不踏实,工作不认真造成的。
第三是记者要心怀祖国和人民,要出于公心去采写新闻,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要经得起政治压力、物质引诱等各种考验,要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第四是记者在采写新闻的每一个环节上都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要严格按照新闻采写的原则和规律办事。不适应现代新闻采写的某些框框可以突破,但新闻的基本原则和规律必须遵循。
第五是编辑在编稿时,要认真仔细,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一字一句要为党和人民负责。编辑是新闻生产过程中的第二道程序上的把关人,对新闻产品的最终完成负有重大责任。从北京电视台这起造假新闻的发生来看,编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肯定,绝大多数编辑是爱岗敬业的,他们处理稿件像年轻母亲打扮自己的女儿一样精心。他们从中发现有价值的新闻,甚至发现有潜能的新闻人才。编辑是媒体的“守门员”,本应“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可为什么假新闻常由此关口流入报端、荧屏?相信受众每发现自己受骗,就会暗暗指责编辑的“庸俗低能”。
第六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筑牢固坚实的“防假堤坝”。领导要严格把关,制度要落实,管理要规范。在媒体内部处在审稿和发稿把关位置上的各级业务领导、编辑室主任、部主任、总编辑等,对新闻产品最终成果的质量担负着重大责任。如果媒体发生了虚假新闻,业务领导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媒体的各级业务领导在审稿和发稿过程中,应当严格把好关,要在新闻产品刊播的最后关口上将可能导致报道失实的缺口堵住。
第七是要加大對虚假新闻的惩罚力度。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新闻法》,对产生虚假新闻的作者,也只能根据有关管理法规和条例来执行。一经发现,该处分的一定要处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定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真理和阳光同在,真实和媒体共存。虚假新闻是社会诚信的“杀手”,是破坏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毒瘤”。只有痛打虚假新闻,才能从根本上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才能塑造媒体的公信力。公信力,是记者安身立命之本,每一个有职业操守的正直的新闻工作者,都应把真实的新闻留给后代,留在历史的史册中。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研究员)
通报指出:“多年来,广大新闻工作者努力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对推动党和政府的工作,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确实存在个别报道把关不严、事实不准的问题,特别是出现了‘纸做的包子’这样的虚假新闻,教训十分深刻。它不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新闻纪律和新闻职业道德,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还损害了新闻工作者队伍的整体形象,损害了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起虚假新闻之所以能够播出,甚至被一些媒体转载转播,进行炒作,暴露出一些新闻从业人员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淡漠、政治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同时也反映出一些新闻媒体的管理存在严重疏漏,缺乏责任意识和把关能力。”
“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来自外界的客观原因,例如党风和社会风气不正等,也有出自新闻界自身的主观原因,例如思想和工作作风不端正等。客观原因造成的虚假新闻要靠全社会的重视,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来围剿,使之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藏身之处。而主观原因造成的虚假新闻则要靠新闻界自身的努力,需要每一个新闻工作者“从我做起”,堵塞产生虚假新闻的缺口,切断导致虚假新闻的源头。
从新闻工作者自身来看,要想防止出现虚假新闻,需要靠记者、编辑和各级业务领导良好的思想作风和严谨的工作规范。具体说来,首先是要始终坚持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只有坚持这一原则,媒体才能明确自己与受众的关系,在为受众服务问题上才能表现出很高的热忱,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排群众之所难。坚持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就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必须大兴调研之风,向受众报道真实情况,减少新闻报道中的失实。
其次是记者的品行要端正,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工作要认真,作风要踏实。因为记者是新闻的生产者,是新闻的第一个把关人。记者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对遏制虚假新闻有着特殊的作用。从大量新闻实践来看,有许多虚假新闻都是由于记者品德不端正,作风不踏实,工作不认真造成的。
第三是记者要心怀祖国和人民,要出于公心去采写新闻,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要经得起政治压力、物质引诱等各种考验,要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第四是记者在采写新闻的每一个环节上都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要严格按照新闻采写的原则和规律办事。不适应现代新闻采写的某些框框可以突破,但新闻的基本原则和规律必须遵循。
第五是编辑在编稿时,要认真仔细,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一字一句要为党和人民负责。编辑是新闻生产过程中的第二道程序上的把关人,对新闻产品的最终完成负有重大责任。从北京电视台这起造假新闻的发生来看,编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肯定,绝大多数编辑是爱岗敬业的,他们处理稿件像年轻母亲打扮自己的女儿一样精心。他们从中发现有价值的新闻,甚至发现有潜能的新闻人才。编辑是媒体的“守门员”,本应“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可为什么假新闻常由此关口流入报端、荧屏?相信受众每发现自己受骗,就会暗暗指责编辑的“庸俗低能”。
第六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筑牢固坚实的“防假堤坝”。领导要严格把关,制度要落实,管理要规范。在媒体内部处在审稿和发稿把关位置上的各级业务领导、编辑室主任、部主任、总编辑等,对新闻产品最终成果的质量担负着重大责任。如果媒体发生了虚假新闻,业务领导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媒体的各级业务领导在审稿和发稿过程中,应当严格把好关,要在新闻产品刊播的最后关口上将可能导致报道失实的缺口堵住。
第七是要加大對虚假新闻的惩罚力度。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新闻法》,对产生虚假新闻的作者,也只能根据有关管理法规和条例来执行。一经发现,该处分的一定要处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定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真理和阳光同在,真实和媒体共存。虚假新闻是社会诚信的“杀手”,是破坏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毒瘤”。只有痛打虚假新闻,才能从根本上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才能塑造媒体的公信力。公信力,是记者安身立命之本,每一个有职业操守的正直的新闻工作者,都应把真实的新闻留给后代,留在历史的史册中。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