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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晓明先生在6月28日的《东方早报》上,发表了一篇《从“房奴”现象谈家庭财务计划》的文章。作者认为,“房奴”的产生除了市场和政策失误以外,当事人缺乏家庭财务计划常识也有责任。在房地产价格过高,或者还没有达到买房能力的情况下,选择买房就是自己选择走进“陷阱”。应当承认,一些年轻人之所以成为“房奴”,与本人的消费行为不够理智有关,他们买了超出经济实力的贵房子。然而,没有人逼着“房奴”签“卖身契”,成为房奴都是心甘情愿的,这个袁先生所认为的正常逻辑,是否就完全是实际的情况呢?笔者认为并不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