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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热点。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寿命和使用功能,增加工程维护量,浪费国家财力、物力和人力,给使用单位和人民生活带来困难。由于诸多原因,上个世纪我国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寿命缩短的问题己经不同程度的存在,有关钢筋混凝土工程的维修加固和补强现象不断增加,工程隐患使工程质量事故可能突然发生。质量低劣的工程,不仅会在经济上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也将在政治上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贻误子孙,祸及后世。因此,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探索和研究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问题,具有实际的意义。
1建筑工程质量英系影响因素
工程质量是多因一果的问题,影响因素非常多,涉及方方面面。但总结几十年来的经验,包括研究国外的经验,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要把工程质量管理好,必须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制。这个体制不外乎三个层次:1)是政府监管;2)是建设单位(业主)负责;3)是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负责。由这三个层次构成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监督、管理的体制。从政府这个层次来说,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督,又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层次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建制,构造一个市场的运行规则。搞市场经济,要有一个规则,就好像打篮球一样,你裁判吹得很严,他在那里抱着球跑,这是不行的。作为政府宏观控制职能,控制工程质量就是要构筑一个市场运行规则,并保证这个规则的正常实施。
2监督管理措施分析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是指为达到工程项目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工程项目质量要求则主要表现为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因此,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就是为了保证达到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手段和方法。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按其实施者不同,包括三个方面即业主方面、政府方面、承建商方面,这里的质量控制主要是指承建商方面的内部的、自身的控制。
1)严格监督注册审查与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标以后,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时,必须认真审查责任主体提供的资料,表现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质保体系资质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检查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质保体系资质、人员资格是否落实到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审查过的图纸、规范进行施工、材料是否合格,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尽职尽责;检查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履行自己的职责;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有降低工程质量等级的要求;检查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是否真实可靠。监督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竣工验收过程中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人员到位等情况,为了强化质量责任,采取人员到位签名制度,并存入监督档案。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是否客观真实,符合规定要求。
2)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告知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把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方式、方法、依据、手段和要求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责任主体,使他们充分享有知情权,以便于调动他们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他们的质量行为,力求做到与法律法规相符合。
3)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改变过去那种深入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个工序的监督方式,改变传统“敲、打、看、摸”的落后检查手段。要以保证建筑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合理为目的,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为重点,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的监督方式,配合使用回弹仪、楼板厚度仪、钢筋定位仪、高精度水准仪等便携式设备,对混凝土的强度、楼板的厚度、钢筋的位置以及建筑物的沉降量进行定量抽查,用客观事实和科学数据说话。
3监督管理工作应重点工作的方面
1)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健全法规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质量保险、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监督管理制度。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做好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不良记录管理工作,加强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质量不良记录管理,探索实行差别化质量监管机制。
2)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改革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和定位,规范监督程序和内容,转变监管方式,强化监督巡查和抽查。严格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今年将完成对全国质量监督人员的考核,实现持证上岗。加强继续教育,提高监督人员执法水平,提高监管效能。
3)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检查重点为在建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工程。在各地组织自查的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5月份对15个城市开展在建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8月-9月份组成检查组,携带相关检查仪器和设备,分两批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除外)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向全国通报。
4)是加强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加快推进灾区恢复重建,按照中央“灾后重建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的要求,相关省市要针对灾后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等特点,认真组织,精心建设,充实质量监督力量,扎实做好质量管理工作,为加快推进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保证恢复重建工程质量。举办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班,提高灾区检测技术水平,严格质量把关,预防质量风险。
4强化质量意识,完善质检机制
作为建筑行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工程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之大局,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创优决心,是当今建筑产业的发展的思想基石。工程开工前,要确定一套科学而可操作的创一流工程的目标。旗帜鲜明地树立质量与效益、质量与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辩证关系,要求全体管理工作人员明确管理重点,牢固把握工程质量关。在招标中明确规定优良工程和全优工程的奖惩标准。强化了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争创优质工程的自觉性。
工程质量是一项多方位、多层次的复杂体系,必须从健全各级管理体系着手,依托专业的质量检测单位和全民质量参与意识。专业的质量检测单位作为建筑行业的附属部分出现:它担负着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监督职能;又是科研院校内部的教学科研性质的前沿阵地;还是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带有政府色彩的监督检测室。各形式的检测单位一直以来按照各自的工作领域开展检测工作,并且一直按照附属于母体的部门形式进行运作,已形成独立企业运作的理念。但是随着入世的冲击,检测机构根据国际通用要求必须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应该是第三方独立的服务中介机构,由于定位的逐步明确,各类检测单位都开始着手进行转变。在转变的阶段,应该认真从行业发展角度研究如何能够在逐渐规范化、正规化的市场经济中成功转变成适应市场变化、快速成长发展。
1建筑工程质量英系影响因素
工程质量是多因一果的问题,影响因素非常多,涉及方方面面。但总结几十年来的经验,包括研究国外的经验,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要把工程质量管理好,必须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制。这个体制不外乎三个层次:1)是政府监管;2)是建设单位(业主)负责;3)是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负责。由这三个层次构成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监督、管理的体制。从政府这个层次来说,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督,又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层次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建制,构造一个市场的运行规则。搞市场经济,要有一个规则,就好像打篮球一样,你裁判吹得很严,他在那里抱着球跑,这是不行的。作为政府宏观控制职能,控制工程质量就是要构筑一个市场运行规则,并保证这个规则的正常实施。
2监督管理措施分析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是指为达到工程项目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工程项目质量要求则主要表现为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因此,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就是为了保证达到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手段和方法。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按其实施者不同,包括三个方面即业主方面、政府方面、承建商方面,这里的质量控制主要是指承建商方面的内部的、自身的控制。
1)严格监督注册审查与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标以后,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时,必须认真审查责任主体提供的资料,表现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质保体系资质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检查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质保体系资质、人员资格是否落实到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审查过的图纸、规范进行施工、材料是否合格,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尽职尽责;检查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履行自己的职责;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有降低工程质量等级的要求;检查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是否真实可靠。监督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竣工验收过程中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人员到位等情况,为了强化质量责任,采取人员到位签名制度,并存入监督档案。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是否客观真实,符合规定要求。
2)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告知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把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方式、方法、依据、手段和要求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责任主体,使他们充分享有知情权,以便于调动他们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他们的质量行为,力求做到与法律法规相符合。
3)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改变过去那种深入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个工序的监督方式,改变传统“敲、打、看、摸”的落后检查手段。要以保证建筑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合理为目的,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为重点,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的监督方式,配合使用回弹仪、楼板厚度仪、钢筋定位仪、高精度水准仪等便携式设备,对混凝土的强度、楼板的厚度、钢筋的位置以及建筑物的沉降量进行定量抽查,用客观事实和科学数据说话。
3监督管理工作应重点工作的方面
1)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健全法规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质量保险、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监督管理制度。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做好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不良记录管理工作,加强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质量不良记录管理,探索实行差别化质量监管机制。
2)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改革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和定位,规范监督程序和内容,转变监管方式,强化监督巡查和抽查。严格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今年将完成对全国质量监督人员的考核,实现持证上岗。加强继续教育,提高监督人员执法水平,提高监管效能。
3)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检查重点为在建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工程。在各地组织自查的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5月份对15个城市开展在建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8月-9月份组成检查组,携带相关检查仪器和设备,分两批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除外)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向全国通报。
4)是加强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加快推进灾区恢复重建,按照中央“灾后重建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的要求,相关省市要针对灾后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等特点,认真组织,精心建设,充实质量监督力量,扎实做好质量管理工作,为加快推进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保证恢复重建工程质量。举办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班,提高灾区检测技术水平,严格质量把关,预防质量风险。
4强化质量意识,完善质检机制
作为建筑行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工程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之大局,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创优决心,是当今建筑产业的发展的思想基石。工程开工前,要确定一套科学而可操作的创一流工程的目标。旗帜鲜明地树立质量与效益、质量与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辩证关系,要求全体管理工作人员明确管理重点,牢固把握工程质量关。在招标中明确规定优良工程和全优工程的奖惩标准。强化了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争创优质工程的自觉性。
工程质量是一项多方位、多层次的复杂体系,必须从健全各级管理体系着手,依托专业的质量检测单位和全民质量参与意识。专业的质量检测单位作为建筑行业的附属部分出现:它担负着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监督职能;又是科研院校内部的教学科研性质的前沿阵地;还是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带有政府色彩的监督检测室。各形式的检测单位一直以来按照各自的工作领域开展检测工作,并且一直按照附属于母体的部门形式进行运作,已形成独立企业运作的理念。但是随着入世的冲击,检测机构根据国际通用要求必须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应该是第三方独立的服务中介机构,由于定位的逐步明确,各类检测单位都开始着手进行转变。在转变的阶段,应该认真从行业发展角度研究如何能够在逐渐规范化、正规化的市场经济中成功转变成适应市场变化、快速成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