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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提升农民市场价格话语权,这个问题已讨论很久,但仍没有一个好的抓手解决这一问题。究竟该如何认识、理解和推进这一问题,笔者就今年在山西省临县扶贫过程中的几点体会谈以下几点。
认识提升农民市场话语权的重要意义
当前,8亿农民在农村,其生存的基础仍然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仍是其依赖的生存主体。尽管农民收入实现了多样化,但其以农为基的根本未发生变化。提高农产品销售中农民市场话语权,实现农业经济坚强可持续发展,涉及主体是农村、农民、农业,人员多、范围大、影响广。其重要性可以体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关系基础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三农工作仍以农业为主,是亿万农民收入来源的主要渠道和基础,过去是,将来也是,这个基础不能动摇。
二是关系当地自然生态平衡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多年传统农业生产是维护当地自然生态平衡、保护环境的主要途径之一,只可强,不可弱。
三是关系全国人民饭碗和8亿农民奋起奔小康的根基是否扎实。中国人的饭碗要端在自己手里,这是个关乎国家安全的大问题,必须强化这一基础。
四是关系广大农村群众能否享受社会主义建设成果和社会公正进步。农民没有话语权,就不能说其享受了社会主义建设成果,更没法谈公正。
农民市场话语权面临的瓶颈
临县位于晋西北,西靠黄河,与陕西佳县、吴堡隔河相望;行政隶属吕梁市,著名的碛口古镇就位于该县境内。该县地形以黄土丘陵为主,由于长期受流水切割,地形破碎, 河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农作物主要以玉米、谷子、马铃薯及一些秋杂谷物为主,红枣、核桃是当地主要经济林,是一个典型的多品种、高品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县,是“一县一业”、“一村一品”重点帮扶县,然而农民出售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距依然较大,丰年价贱,增产不增收,歉年价高,无法增收。
2012年临县红枣产量10万吨、玉米产量7万吨、谷子产量1.12万吨,杂豆类1.6万吨。据调查,普通枣的收购价只有2元/斤左右,按年产量10万吨计算,毛收入4亿元,按2012年59万乡村人口,不计各种运营成本情况下计算,红枣毛收入678元/人,而2012年临县人均纯收入3144元。作为当地的主要产业来说,这点贡献对于农民增收,促进当地产业经济发展远远不够。
调查中,农民说得最多的几句话:“小贩子把价压得太低,卖不上个好价钱”,“为了早卖出去,各家之间争的先卖,小贩子压价的机会太多”,“据说大城市超市大枣一斤二、三十元,为啥咱们只能卖两三块钱”。在问到种地收益时,一个百姓的话很有震撼力“荒了地村上要骂我们败家了,也就是自己要吃一点才种的,种个良心地”,这其中的无奈,道出农民的多少辛酸,折射出当前农业面临的严峻形势。这其中最多的无奈无非是在价格上自己没有话语权。正是如此,直接影响了农民在农业上的投资,影响了农业技术推广和现代农业发展。为此农民也提出好多建议,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几点:一是要解决收购商控制价格的问题;二是要解决统一收购、销售的问题;三是要解决统一包装和商标的问题。即统一组织、扩大规模,解决农民市场“话语权”的问题。
归根溯源,影响农民市场话语权的症结可归纳为三个要素:一是集约化生产规模小。生产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生产主体为小农,规模小,没有发言权;多年历史传统,百姓之间几亩地以满足口粮为主,没有形成商品规模。二是组织化程度低。一家一户经营模式使农民之间很难有效组织起来,统一生产、统一销售,尽管当前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速度很快,但重数量、轻质量,都是小微社,规模小,组织能力小,服务能力小,与实现把农民有效组织起来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三是农业现代化水平低。没有完善健康的代表产地农民利益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作牵引,仅靠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自发组织起来发展产业规模、集约化生产是一个漫长、艰辛、迷茫的过程。
几点思考和认识
市场的问题最终还是要靠市场解决,零售、批发市场的服务对象是消费者,所以抑制农产品价格合理回归的反对声就多一点;而服务农民的产地市场则很弱,牺牲农民利益就多一点。为平抑物价出现很多平价零售点、直销点;当卖难发生时,却没看到一个收购点。不能笼统地把责任归结于农民一家一户的经营模式,归罪于市场信息不对称等等。
一是控制农产品价格的合理回归,本质上是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这种“牺牲农民利益,维护城市居民利益”的结果,一方面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导致我国农业长期投入不足、基础薄弱、生产技术和设施落后,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生产能力的提升和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农民收入的有效增长,制约了农民消费能力的提升和农村消费市场的发展,加剧了城乡失衡。
二是提升农民在农产品定价上的“话语权”,必须要加快产地农产品市场建设与发展。产地市场就是要把农民的生产销售组织起来,提升农民在市场中的“谈判能力”。产地市场的集散、辐射、引导功能是一些组织、专业合作社、企业所不能替代的,是提升当地特色产业的有效抓手。据统计,截止6月底,山西农业专业合作社总量为59673个,数量众多,但总体质量不高。大多数合作社的规模小、范围小、社员少、合作水平低、带动能力弱。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有限,产地市场建设可以很大程度上起到牵头引导、提升话语权作用。
三是提升农民在农产品定价上的“话语权”,离不开国家对农业产业的保护和宣传引导。鉴于当前农业仍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仍以农业等第一产业为主的现状,建议继续加强对农业产业的保护和引导,重点要做好政策宣传和产业保护。目前产地市场建设职能交叉,多个部门在做,却多年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卖难、买贵现象,屡见不鲜。为此建议产地市场一个部门抓,抓出体系,实现产地农民组织化、产地农业生产集约化、产地农业产业化,实现农产品价格合理回归,有效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四是提升农民在农产品定价上的“话语权”,特别是要关注以农为主的中、小、微加工企业、集体企业和农产品产地市场的建设发展。事实上这些中、小、微企业创造的财富并不是最多的,效益也并不是最大化的,但从农民增收、稳定区域农产品供求、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角度看,其社会作用远大于经济效益。
(作者单位:山西省农业厅驻临县农村工作队)
认识提升农民市场话语权的重要意义
当前,8亿农民在农村,其生存的基础仍然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仍是其依赖的生存主体。尽管农民收入实现了多样化,但其以农为基的根本未发生变化。提高农产品销售中农民市场话语权,实现农业经济坚强可持续发展,涉及主体是农村、农民、农业,人员多、范围大、影响广。其重要性可以体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关系基础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三农工作仍以农业为主,是亿万农民收入来源的主要渠道和基础,过去是,将来也是,这个基础不能动摇。
二是关系当地自然生态平衡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多年传统农业生产是维护当地自然生态平衡、保护环境的主要途径之一,只可强,不可弱。
三是关系全国人民饭碗和8亿农民奋起奔小康的根基是否扎实。中国人的饭碗要端在自己手里,这是个关乎国家安全的大问题,必须强化这一基础。
四是关系广大农村群众能否享受社会主义建设成果和社会公正进步。农民没有话语权,就不能说其享受了社会主义建设成果,更没法谈公正。
农民市场话语权面临的瓶颈
临县位于晋西北,西靠黄河,与陕西佳县、吴堡隔河相望;行政隶属吕梁市,著名的碛口古镇就位于该县境内。该县地形以黄土丘陵为主,由于长期受流水切割,地形破碎, 河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农作物主要以玉米、谷子、马铃薯及一些秋杂谷物为主,红枣、核桃是当地主要经济林,是一个典型的多品种、高品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县,是“一县一业”、“一村一品”重点帮扶县,然而农民出售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距依然较大,丰年价贱,增产不增收,歉年价高,无法增收。
2012年临县红枣产量10万吨、玉米产量7万吨、谷子产量1.12万吨,杂豆类1.6万吨。据调查,普通枣的收购价只有2元/斤左右,按年产量10万吨计算,毛收入4亿元,按2012年59万乡村人口,不计各种运营成本情况下计算,红枣毛收入678元/人,而2012年临县人均纯收入3144元。作为当地的主要产业来说,这点贡献对于农民增收,促进当地产业经济发展远远不够。
调查中,农民说得最多的几句话:“小贩子把价压得太低,卖不上个好价钱”,“为了早卖出去,各家之间争的先卖,小贩子压价的机会太多”,“据说大城市超市大枣一斤二、三十元,为啥咱们只能卖两三块钱”。在问到种地收益时,一个百姓的话很有震撼力“荒了地村上要骂我们败家了,也就是自己要吃一点才种的,种个良心地”,这其中的无奈,道出农民的多少辛酸,折射出当前农业面临的严峻形势。这其中最多的无奈无非是在价格上自己没有话语权。正是如此,直接影响了农民在农业上的投资,影响了农业技术推广和现代农业发展。为此农民也提出好多建议,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几点:一是要解决收购商控制价格的问题;二是要解决统一收购、销售的问题;三是要解决统一包装和商标的问题。即统一组织、扩大规模,解决农民市场“话语权”的问题。
归根溯源,影响农民市场话语权的症结可归纳为三个要素:一是集约化生产规模小。生产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生产主体为小农,规模小,没有发言权;多年历史传统,百姓之间几亩地以满足口粮为主,没有形成商品规模。二是组织化程度低。一家一户经营模式使农民之间很难有效组织起来,统一生产、统一销售,尽管当前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速度很快,但重数量、轻质量,都是小微社,规模小,组织能力小,服务能力小,与实现把农民有效组织起来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三是农业现代化水平低。没有完善健康的代表产地农民利益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作牵引,仅靠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自发组织起来发展产业规模、集约化生产是一个漫长、艰辛、迷茫的过程。
几点思考和认识
市场的问题最终还是要靠市场解决,零售、批发市场的服务对象是消费者,所以抑制农产品价格合理回归的反对声就多一点;而服务农民的产地市场则很弱,牺牲农民利益就多一点。为平抑物价出现很多平价零售点、直销点;当卖难发生时,却没看到一个收购点。不能笼统地把责任归结于农民一家一户的经营模式,归罪于市场信息不对称等等。
一是控制农产品价格的合理回归,本质上是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这种“牺牲农民利益,维护城市居民利益”的结果,一方面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导致我国农业长期投入不足、基础薄弱、生产技术和设施落后,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生产能力的提升和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农民收入的有效增长,制约了农民消费能力的提升和农村消费市场的发展,加剧了城乡失衡。
二是提升农民在农产品定价上的“话语权”,必须要加快产地农产品市场建设与发展。产地市场就是要把农民的生产销售组织起来,提升农民在市场中的“谈判能力”。产地市场的集散、辐射、引导功能是一些组织、专业合作社、企业所不能替代的,是提升当地特色产业的有效抓手。据统计,截止6月底,山西农业专业合作社总量为59673个,数量众多,但总体质量不高。大多数合作社的规模小、范围小、社员少、合作水平低、带动能力弱。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有限,产地市场建设可以很大程度上起到牵头引导、提升话语权作用。
三是提升农民在农产品定价上的“话语权”,离不开国家对农业产业的保护和宣传引导。鉴于当前农业仍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仍以农业等第一产业为主的现状,建议继续加强对农业产业的保护和引导,重点要做好政策宣传和产业保护。目前产地市场建设职能交叉,多个部门在做,却多年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卖难、买贵现象,屡见不鲜。为此建议产地市场一个部门抓,抓出体系,实现产地农民组织化、产地农业生产集约化、产地农业产业化,实现农产品价格合理回归,有效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四是提升农民在农产品定价上的“话语权”,特别是要关注以农为主的中、小、微加工企业、集体企业和农产品产地市场的建设发展。事实上这些中、小、微企业创造的财富并不是最多的,效益也并不是最大化的,但从农民增收、稳定区域农产品供求、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角度看,其社会作用远大于经济效益。
(作者单位:山西省农业厅驻临县农村工作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