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利用马克思的土地所有权与地租理论解释资源产品的定价机制。认为资源产品价格长期偏低的原因是国家作为包括自然资源在内的土地的所有者向以土地为生产的自然基础和生产的要素的租地资本没有征收或只收取极少量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超额利润落入了租地资本的口袋。国家没有主张土地所有者的地租是造成资源产业暴利及原始粗放浪费式开采的根源。不能简单地归因于资源国有。超额利润掌握在国家的手中并用来弥补资源开采给自然和社会带来的负担,是实现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正确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