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障性住房政策往往关注于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调节,政府通过“砖头补贴”或者“人头补贴”尽可能使得“人人有居处”;也有强调“社会混合”模式,通过“公私协作”的方式推进保障性住房有序推进.而这些模式的推进,忽视了人作为主体的权利与地位,以及人的主体性作用的发挥对于个体自身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保障性住房政策引入公民参与的理念,使得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更加公平、公正以及有效;同时,突出人的主体性地位,保证公民在保障性住房使用过程中的参与权利,避免陷入“马太效应”,使得公民在使用保障性住房后,依然可以发挥主体能动性,为社会贡献力量,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