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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缓解我国就业压力,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不断推出有力政策和措施促进创业就业,取得明显成效。为推动创业就业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近日本刊与人社部就业促进司联合,共同推出“就业政策与实践”专栏,着重报道相关部门最新的就业举措和动态。
科技部发挥科技优势促进创业就业
科技部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建立了各司局分头负责、各省科技部门和各类载体共同推动的协作机制。以国家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特派员为抓手,通过今年前8个月已促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83.8万人,实现预期目标总数的82.2%。
全国工商系统鼓励“小微”促进就业
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今年调动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营造宽松环境、鼓励投资创业为重点,把促进民间投资和小微企业发展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起来,出台具体措施和办法,放宽主体准入、简化登记程序,优化服务措施,努力促进市场主体总量增加,不断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登记私营企业1179.62万户,比2012年底增长8.65%,从业人员1.19亿人,增长5.31%;登记个体工商户4270.30万户,增长5.20%,从业人员8913.67万人,增长3.31%。
贵州省给予高校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每户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额度的税收奖励、协调15万元的贷款,激发了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的热情。截至目前,全省共扶持3468名高校毕业创办微型企业,主要涉及加工制造、特色食品加工、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科技创新、软件开发、文化创意等六类重点扶持行业,共带动就业1.9万人。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工商局联合市个私协会已组织7次就业用工洽谈会,提供就业岗位5.4万个,有2万人次的下岗职工和6万人次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了洽谈会,达成3.3万个用工意向。天津、青海、山东等省市个私协会成功举办大学生招聘会,提供用工岗位7.68万个,现场签约1.13万份。其中青海省专场招聘会上现场签约7146人,当场录用1327人。
各级团组织开展青年就业见习活动
为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增强职业适应能力,团中央连续4年开展“见习助就业·牵手毕业生”活动。在今年为期半年的活动中,全国共开展各类见习对接活动2396场次,组织4.5万家企业提供见习岗位42万个,直接联系青年103万人,帮助21万余名青年获得见习机会,其中约5万人在见习结束后实现就业。活动期间,各地共青团组织认真落实通知要求,重点在抓好政策落实、提升见习岗位质量、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见习上岗率上下工夫,一是探索“整行业建基地”工作模式;二是拓宽见习对接渠道;三是积极运用新媒体技术;四是开展见习基地清理整顿工作;五是创新日常管理服务机制;六是组织通过印发宣传单、投放广告和开立专题网页、就业基地微博及微信公共账号等方式,积极弘扬见习理念,发布见习信息。
浙江:多措并举促毕业生就业
浙江省规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被选任或招聘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专职工作的,确保其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经费中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规定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和信贷条件的小微企业吸纳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至2014年底;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经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认定,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在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一是帮助高校毕业生解决创业资金问题,将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贴息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对从事微利项目的,据实给予全额贴息,对从事其他项目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100%贷款贴息,其他人员给予50%贷款贴息。二是给予财税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纳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2000元的限额减免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期为3年。
河北:九项补贴助力毕业生就业
河北省今年出台九项补贴措施,全方位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河北省出台的政策中,增加了就业补贴、租金补贴等内容。对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同时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对创业者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宁夏银川:八项政策扶持毕业生创业
近日,银川市出台八项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其中包括放宽工商准入门槛,实行工商注册登记“零收费”和企业注册登记“3天办结”;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担保金,进一步降低反担保条件;实行创业资金补贴。对在银川市首次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经市级创业主管部门认定,给予一次性4000元创业场地补贴;对在银川市首次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成交金额3万元以上的,经市级创业主管部门认定,给予一次性2000元创业补贴等政策。
科技部发挥科技优势促进创业就业
科技部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建立了各司局分头负责、各省科技部门和各类载体共同推动的协作机制。以国家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特派员为抓手,通过今年前8个月已促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83.8万人,实现预期目标总数的82.2%。
全国工商系统鼓励“小微”促进就业
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今年调动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营造宽松环境、鼓励投资创业为重点,把促进民间投资和小微企业发展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起来,出台具体措施和办法,放宽主体准入、简化登记程序,优化服务措施,努力促进市场主体总量增加,不断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登记私营企业1179.62万户,比2012年底增长8.65%,从业人员1.19亿人,增长5.31%;登记个体工商户4270.30万户,增长5.20%,从业人员8913.67万人,增长3.31%。
贵州省给予高校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每户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额度的税收奖励、协调15万元的贷款,激发了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的热情。截至目前,全省共扶持3468名高校毕业创办微型企业,主要涉及加工制造、特色食品加工、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科技创新、软件开发、文化创意等六类重点扶持行业,共带动就业1.9万人。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工商局联合市个私协会已组织7次就业用工洽谈会,提供就业岗位5.4万个,有2万人次的下岗职工和6万人次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了洽谈会,达成3.3万个用工意向。天津、青海、山东等省市个私协会成功举办大学生招聘会,提供用工岗位7.68万个,现场签约1.13万份。其中青海省专场招聘会上现场签约7146人,当场录用1327人。
各级团组织开展青年就业见习活动
为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增强职业适应能力,团中央连续4年开展“见习助就业·牵手毕业生”活动。在今年为期半年的活动中,全国共开展各类见习对接活动2396场次,组织4.5万家企业提供见习岗位42万个,直接联系青年103万人,帮助21万余名青年获得见习机会,其中约5万人在见习结束后实现就业。活动期间,各地共青团组织认真落实通知要求,重点在抓好政策落实、提升见习岗位质量、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见习上岗率上下工夫,一是探索“整行业建基地”工作模式;二是拓宽见习对接渠道;三是积极运用新媒体技术;四是开展见习基地清理整顿工作;五是创新日常管理服务机制;六是组织通过印发宣传单、投放广告和开立专题网页、就业基地微博及微信公共账号等方式,积极弘扬见习理念,发布见习信息。
浙江:多措并举促毕业生就业
浙江省规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被选任或招聘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专职工作的,确保其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经费中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规定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和信贷条件的小微企业吸纳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至2014年底;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经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认定,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在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一是帮助高校毕业生解决创业资金问题,将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贴息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对从事微利项目的,据实给予全额贴息,对从事其他项目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100%贷款贴息,其他人员给予50%贷款贴息。二是给予财税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纳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2000元的限额减免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期为3年。
河北:九项补贴助力毕业生就业
河北省今年出台九项补贴措施,全方位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河北省出台的政策中,增加了就业补贴、租金补贴等内容。对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同时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对创业者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宁夏银川:八项政策扶持毕业生创业
近日,银川市出台八项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其中包括放宽工商准入门槛,实行工商注册登记“零收费”和企业注册登记“3天办结”;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担保金,进一步降低反担保条件;实行创业资金补贴。对在银川市首次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经市级创业主管部门认定,给予一次性4000元创业场地补贴;对在银川市首次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成交金额3万元以上的,经市级创业主管部门认定,给予一次性2000元创业补贴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