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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刑事诉讼法学界在证明标准问题上存在着“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争论。本文从认识论、价值取向与现实分析三个角度对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问题进行论述,认为“客观真实”观存在诸多的不合理之处,而“法律真实”观既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又符合我国当前主流诉讼价值观的要求。因此应提倡以“法律真实”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