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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这个信息时代里,需不断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才能顺应大数据时代的发展需求。本文探讨了对“大数据”的理解,剖析了大数据时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优化策略,旨在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完善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大数据;知识产权;优化策略;大数据技术
引言
在如今的大数据时代,存在很多的可能性发生,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知识产权有着多个层次的含义,它既可以代表一个自然人或法人的成果,也可以用来表示人类基于自己劳动智力成果所带来的权利。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是自然人或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依照法律的前提下,对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和经营标记、荣誉等带来和应当享受的权利。在全新的背景和发展形势之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也应当得到对应的创新和改良,才能够顺应时代的发展轨迹,形成良好的社会作风与风气。
1对“大数据”的理解
2012年《纽约时报》指出,“大数据”时代已经降临。此后,“大数据”一词被提到和讨论的次数越来越多,只是对于它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准确的定义。事实上,“大数据”是一个技术和商业领域的概念,并不属于学术领域。本文无意于纠缠它的恰当定义或者在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中抽丝剥茧得出一个唯一答案,因为这并不影响本文要讨论的内容。对于身处互联网迅猛发展浪潮中的普通公众,都可以试图理解和总结它:“大数据”就是一个数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数据集,里面的数据混杂庞大,通过网络点击、互联网交易、电子邮件等方式而形成。
2大数据时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上又可以分成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种,在司法保护这一块有着两个比较明显的问题。一方面,当发生知识产权被侵犯等民事纠纷案件,或者发生诉讼案件的时候,第一审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并没有协调性。另一方面,当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纠纷案件,或者因为知识产权保护而产生的行政诉讼案件时,是由不一样的审判庭来进行审理的,这并不能够满足司法审判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在我国有很多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还存在着问题,比如,很多法律对于知識产权执法部门的规范和标准都不一样,这使得整体无法统一进行管理,又或者,在管理和打击力度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在法律上头,对于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有着很大的不同,这也是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机制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不能够及时地制定解决对策,将造成负面的影响。在知识产权行政以及监督等过程当中,并没有对有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明确和衔接,这导致机制和实际案件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无法正常地进行保护。在专利权的保护上,也和行政监督机制以及司法审查机制脱离,在未来的发展中,必须将这些问题与现状进行改善,从而促进发展。
3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优化策略
3.1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
3.1.1完善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措施
要想完善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必须先完善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措施,更新和修订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主体制度,使得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保护更有针对性;拓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范畴,给地方级别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赋予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责,以便及时做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利行为,减少侵犯知识产权现象的发生。比如,2001年我国《商标法》中强调了对商标的行政保护,一旦发生商标盗用或侵仅等情况,侵犯主体将接受相应处罚。对专利权的行政保护也应如此,需修订“专利法”制定侵犯专利的法规条文,尽可能减少侵犯专利状况的发生,将专利侵权行为扼杀在萌芽中。
3.1.2健全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制度
健全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对现有的知识产权法进行修订完善,比如如何界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如何对待申请注册的知识产权与原产权人之间的关系;如何保障知识产权原产权人的产权权益;如何弥补知识产权原产权人的经济损失等。在完善这些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时,不仅要有效保障知识产权原产权人的权益,还要结合科技发展需求,给予大数据时代下知识产权衍生品的发展空间。对于目前暂时无法给出知识产权侵权案例相关的法律条文时,可先发布相关的司法解释,有效解决实际生活中发生的侵权纠纷。
3.2采用大数据技术,扩展知识产权保护范畴
3.2.1大数据信息检索技术
我国传统的专利检索比对方式多为IPC检索和字段检索,无法对知识产权信息中的关键字段进行模糊性关联检测,可能会使得知识产权申请人在产权信息检索比对环节中,因无法检测到所有信息发生信息遗漏,导致侵犯他人产权的行为,不仅会浪费产权申请人的时间成本,还会使得产权申请人面临被起诉的风险。而采用大数据技术,产权申请人对知识产权中的关键信息与专利数据库进行强关联分析,避免发生信息遗漏而导致侵犯他人产权。
3.2.2大数据图像识别技术
在产权人申请商标和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时,常常需要对知识产权中的图片信息进行提取分析,对比产权申请人的图片设计内容及附属数据与专利数据库中信息的相关性,采用大数据的图像识别技术,比如百度的“识图”搜索功能,能大大提升图片信息搜索比对的效率,从而加速专利产权的速度,减少商标和外观设计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保障产权侵犯主体的侵权证据完整性。
3.2.3大数据数字水印技术
对于视频、音频、图文及其他多媒体形式的数字作品,可采用大数据数字水印技术,将标志性信息融入到数字作品中,以此判断数字产品的创作者、使用者信息是否遭到篡改等侵权行为,从而保护数字作品的知识产权。因而,在大数据时代,可利用不同的大数据技术,对不同类型产品的知识产权进行全面保护和监管,大大拓展知识产权的保护范畴。一旦发生侵权行为,产权人可深入挖掘大数据库中的侵权证据,提交给知识产权管理执法部门,从而避免自己的产品版权受到侵害,遭受经济损失。
3.3引导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法律的保护其实是最后一道防线,在这之前,引导人们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十分重要。可能大部分人还停留在传统的知识产权观念上,没有意识到“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给知识产权领域也带来了一场革命。信息的传播变得更加迅速便捷,随之而来的是,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息息相关的信息、数据也更容易泄露。所以,权利人的防备意识要加强,态度上应该更加谨慎,保密措施要更加严密。也许自己就是下一个权利人,也可以避免使自己陷入知识产权纠纷之中。政府应该加大对保护意识的宣传力度,具体的宣传工作可以交由法制办、公检法部门、各级院校展开。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向社会公众普及知识产权法律常识,营造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创新精神应该得到鼓励和推崇,不能因为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被泯灭于“大数据”时代之中。
结束语
在当前的大数据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还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将对今后的知识产权行业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所以,为了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发展,必须将这些迫在眉睫的问题和现状加以改善。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措施,和健全知识产权司司法保护相关机制等策略来全方位整改不足,为之后的发展打造稳定的基础。(本文中第二作者等同第一作者)
参考文献
[1]陈家龙.大数据时代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8,448(07):53-55.
[2]连丰,车晓蕾.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8(07):354.
[3]崔立红,刘德旺.大数据时代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变革[J].知识产权,2016(11):89-93.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北京 100160
关键词:大数据;知识产权;优化策略;大数据技术
引言
在如今的大数据时代,存在很多的可能性发生,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知识产权有着多个层次的含义,它既可以代表一个自然人或法人的成果,也可以用来表示人类基于自己劳动智力成果所带来的权利。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是自然人或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依照法律的前提下,对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和经营标记、荣誉等带来和应当享受的权利。在全新的背景和发展形势之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也应当得到对应的创新和改良,才能够顺应时代的发展轨迹,形成良好的社会作风与风气。
1对“大数据”的理解
2012年《纽约时报》指出,“大数据”时代已经降临。此后,“大数据”一词被提到和讨论的次数越来越多,只是对于它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准确的定义。事实上,“大数据”是一个技术和商业领域的概念,并不属于学术领域。本文无意于纠缠它的恰当定义或者在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中抽丝剥茧得出一个唯一答案,因为这并不影响本文要讨论的内容。对于身处互联网迅猛发展浪潮中的普通公众,都可以试图理解和总结它:“大数据”就是一个数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数据集,里面的数据混杂庞大,通过网络点击、互联网交易、电子邮件等方式而形成。
2大数据时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上又可以分成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种,在司法保护这一块有着两个比较明显的问题。一方面,当发生知识产权被侵犯等民事纠纷案件,或者发生诉讼案件的时候,第一审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并没有协调性。另一方面,当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纠纷案件,或者因为知识产权保护而产生的行政诉讼案件时,是由不一样的审判庭来进行审理的,这并不能够满足司法审判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在我国有很多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还存在着问题,比如,很多法律对于知識产权执法部门的规范和标准都不一样,这使得整体无法统一进行管理,又或者,在管理和打击力度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在法律上头,对于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有着很大的不同,这也是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机制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不能够及时地制定解决对策,将造成负面的影响。在知识产权行政以及监督等过程当中,并没有对有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明确和衔接,这导致机制和实际案件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无法正常地进行保护。在专利权的保护上,也和行政监督机制以及司法审查机制脱离,在未来的发展中,必须将这些问题与现状进行改善,从而促进发展。
3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优化策略
3.1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
3.1.1完善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措施
要想完善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必须先完善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措施,更新和修订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主体制度,使得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保护更有针对性;拓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范畴,给地方级别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赋予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责,以便及时做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利行为,减少侵犯知识产权现象的发生。比如,2001年我国《商标法》中强调了对商标的行政保护,一旦发生商标盗用或侵仅等情况,侵犯主体将接受相应处罚。对专利权的行政保护也应如此,需修订“专利法”制定侵犯专利的法规条文,尽可能减少侵犯专利状况的发生,将专利侵权行为扼杀在萌芽中。
3.1.2健全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制度
健全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对现有的知识产权法进行修订完善,比如如何界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如何对待申请注册的知识产权与原产权人之间的关系;如何保障知识产权原产权人的产权权益;如何弥补知识产权原产权人的经济损失等。在完善这些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时,不仅要有效保障知识产权原产权人的权益,还要结合科技发展需求,给予大数据时代下知识产权衍生品的发展空间。对于目前暂时无法给出知识产权侵权案例相关的法律条文时,可先发布相关的司法解释,有效解决实际生活中发生的侵权纠纷。
3.2采用大数据技术,扩展知识产权保护范畴
3.2.1大数据信息检索技术
我国传统的专利检索比对方式多为IPC检索和字段检索,无法对知识产权信息中的关键字段进行模糊性关联检测,可能会使得知识产权申请人在产权信息检索比对环节中,因无法检测到所有信息发生信息遗漏,导致侵犯他人产权的行为,不仅会浪费产权申请人的时间成本,还会使得产权申请人面临被起诉的风险。而采用大数据技术,产权申请人对知识产权中的关键信息与专利数据库进行强关联分析,避免发生信息遗漏而导致侵犯他人产权。
3.2.2大数据图像识别技术
在产权人申请商标和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时,常常需要对知识产权中的图片信息进行提取分析,对比产权申请人的图片设计内容及附属数据与专利数据库中信息的相关性,采用大数据的图像识别技术,比如百度的“识图”搜索功能,能大大提升图片信息搜索比对的效率,从而加速专利产权的速度,减少商标和外观设计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保障产权侵犯主体的侵权证据完整性。
3.2.3大数据数字水印技术
对于视频、音频、图文及其他多媒体形式的数字作品,可采用大数据数字水印技术,将标志性信息融入到数字作品中,以此判断数字产品的创作者、使用者信息是否遭到篡改等侵权行为,从而保护数字作品的知识产权。因而,在大数据时代,可利用不同的大数据技术,对不同类型产品的知识产权进行全面保护和监管,大大拓展知识产权的保护范畴。一旦发生侵权行为,产权人可深入挖掘大数据库中的侵权证据,提交给知识产权管理执法部门,从而避免自己的产品版权受到侵害,遭受经济损失。
3.3引导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法律的保护其实是最后一道防线,在这之前,引导人们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十分重要。可能大部分人还停留在传统的知识产权观念上,没有意识到“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给知识产权领域也带来了一场革命。信息的传播变得更加迅速便捷,随之而来的是,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息息相关的信息、数据也更容易泄露。所以,权利人的防备意识要加强,态度上应该更加谨慎,保密措施要更加严密。也许自己就是下一个权利人,也可以避免使自己陷入知识产权纠纷之中。政府应该加大对保护意识的宣传力度,具体的宣传工作可以交由法制办、公检法部门、各级院校展开。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向社会公众普及知识产权法律常识,营造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创新精神应该得到鼓励和推崇,不能因为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被泯灭于“大数据”时代之中。
结束语
在当前的大数据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还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将对今后的知识产权行业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所以,为了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发展,必须将这些迫在眉睫的问题和现状加以改善。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措施,和健全知识产权司司法保护相关机制等策略来全方位整改不足,为之后的发展打造稳定的基础。(本文中第二作者等同第一作者)
参考文献
[1]陈家龙.大数据时代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8,448(07):53-55.
[2]连丰,车晓蕾.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8(07):354.
[3]崔立红,刘德旺.大数据时代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变革[J].知识产权,2016(11):89-93.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北京 10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