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做好民生预防监督初探

来源 :检察风云·创新社会管理理论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ongliong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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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民生问题是社会管理的根本,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作为执法部门的检察机关,如何实现民生问题与预防工作的有机结合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南召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的“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就是从社会管理需要以法治保障的角度去参与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次有益尝试。
  如何实现民生问题与预防工作的有机结合?如何通过民生领域的预防监督,来提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社会效果?如何通过民生问题的解决参与加强社会管理的创新?针对这些问题,南召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经过多次研究论证之后,认为:应建立一个专门机构作为工作平台,确保新时期的预防工作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方面有新作为、新业绩。为此,在院党组和孙保平检察长大力支持下,报经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于今年4月份正式成立了“南召县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监督站办公室设在我院预防局。之后,在预防监督站的框架下,把水利系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流域治理(水保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三项涉农涉水项目,作为试点开展了专项预防监督。实践证明,该预防监督站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能够有效遏制和预防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完全实现了预期效果。
  一、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的运行机制
  一是多部门分层联动机制。以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为领导,以县纪委、监察、审计、财政四部门作为督导单位,卫生、教育、水利、民政、计生、林业、住建等职能部门为责任单位,县检察院预防局为联络协调单位。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办公室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定期举行或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一个时期的保障民生预防监督重点,交由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落实,督导单位进行督办。在自查和督办的基础上,县检察院预防局主动开展预防调查,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流处理,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二是全方位服务机制。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依托全县职务犯罪预防网络,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补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小流域治理、移民、住房、退耕还林等民生问题,送法下乡,深入农村社区,对群众进行广泛的法律宣传、政策解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结合典型案例,通过网络、电台、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警示教育;针对特殊群体的民生问题,由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办公室协调民政等部门进行司法救助等。
  三是与群众双向互动机制。“监督站办公室”通过县内新闻媒体向社会和群众发布有关惠农支农政策的监督落实情况;同时,通过“群众信箱、监督热线、群众听证”等渠道,向群众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和加强民生保障工作。
  四是电子信息预防机制。我院与县财政局联手研发了《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查询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总额”、“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资金余额”、“账户账号”、“签批人”、“审核人”、“领取人”、“时间”等栏目,既能宏观把握财政部门所掌握的各类专项资金总体情况,又能微观显示各责任单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建立这个查询系统,有利于提高预防监督的科技含量,实现保障民生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增强预防监控能力。
  二、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的成功实践
  自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挂牌成立之后,结合省、市两级检察院关于《集中开展水利系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我院预防局立即启动民生预防监督机制,以我县水利系统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流域治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三项涉农涉水项目(可以简称为“三水”)为切入点,开展了一系列的预防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首先,单独成立水利系统专项预防调查领导小组,并在“三水”项目相对集中的乡镇设立预防监督点。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流域治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三项涉农涉水项目涉及的单位较多,要开展好该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就必须协调多部门共同参与、共同行动。因此,我院预防局以县预防办名义联系县水利局、发改委、农工办、财政局、审计局等五家单位共同组成了水利系统专项预防调查领导小组。并根据我县涉农涉水建设项目的分布特点和投资规模,分区域有重点地在“三水”项目相对集中的乡镇设置“三水”预防监督点。每个监督点就设在该乡镇的农业服务中心,其负责人就由农业服务中心的主任兼任,另外,再从当地村民中挑选出两到三名群众监督员,以便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其次,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通过预防调查来发现职务犯罪隐患问题。
  例如,我们在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使用和建设情况开展专项预防监督时,我们首先要求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预防监督点认真审查,并实事求是地写出自查报告。然后,协调县审计局派出审计员,到县财政局调阅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财务账册,力求从中发现职务犯罪的蛛丝马迹。最后,我院预防局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走访干部群众90余人次、召开三次群众座谈会、实地考察七个建设工地,结果发现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部分村委借机向村民额外集资,增加群众负担的问题。在我院所调查的大部分乡镇都普遍存在这个问题,特别是太山庙乡兴隆村村委,在水利部门专项拨款足够用的情况下,还额外向该村村民每户集资300元,群众对此事极为不满。二是部分工程质量不达标,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据调查了解,皇后、太山庙、皇路店等乡镇的部分村委在组织实施饮用水工程时,存在高价购料、材质不佳、施工人员业务能力不高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工程质量,使国家专项扶持资金虽然投入不少,但实际产生的效益不高。三是水利部门跟踪监督也不到位。群众普遍反映,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到各村检查工程进展情况时,多数时间都是在村干部陪同下搞一些吃喝娱乐活动,而只用了很少时间在工地上察看,走走过场,应付差事,不能起到真正的跟踪监督作用。
  其次,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依据调查结果,我院召集了县纪委、财政、审计、水利、发改委等部门先后举行了两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三种问题的原因及预防对策。之后,我们又以召检预建字(2012)7号文件向县水利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其中提出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加强水利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的法制教育”等多条建议,得到了县水利局党委的采纳。随后,“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为监督相關职能部门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执行情况,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督促整改:一是组织全县所有涉农涉水项目主管单位及施工单位从工程预决算、财务列支、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处理;二是我院预防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审报批程序,力争从源头上防止涉农涉水项目实施过程中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是成立县惠农政策检查组,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结合推进的方式,每半年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综合督查。经过整改,我县广大水利工作人员增强了“依法从政、廉洁自律”的观念,人民群众也普遍提高了对各项涉农涉水项目的政策认识,确保了涉农涉水项目等惠民政策的落实。
  第三,通过与群众的双向互动,获取职务犯罪线索来源。“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还通过本县地方电视台定期向群众讲解涉农涉水建设项目的有关政策规定,在各乡镇举办了十余场次的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答复了群众提出的政策性或法律性疑难问题30余条。另外,还向群众公布了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的“群众信箱、监督热线”等投诉举报电话。近期,一名群众直接向我院预防局提供了我县水利局下属某水产所在水产管理工作中涉嫌经济问题的职务犯罪线索,我们已经做好了对该线索开展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正在全力调查取证,待查实后,将移交反贪部门进一步立案侦查。
  总之,我院创建的“保障民生预防监督站”工作机制,经过在水利系统涉农涉水项目方面开展的试点监督,已经获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这鼓励了我们将继续在其他民生领域开展好预防监督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好民生利益。我们也将进一步去研究和完善该项工作机制,力求在今后工作中发挥出更大更好的职务犯罪预防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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