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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掌握全国各部门、各地区职工的数量,构成与分布等情况,国家统计局于1955年在全国国营,地方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企业、事业单位与国家机关进行了一次职工调查,但不包括党委系统、军委系统,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办事机构及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在内(下列“全国职工”或“全部职工”都是指的这一范围).调查的标准时间为1955卑9月30日.现将这次调查的简要资料在本刊发表,供大家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