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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绊劳动者跨地区换工作的社会保险终于有望跟随本人转移接续了。2008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社会保险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及关于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并从即日起至2009年2月15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草案》规定,涉及累计缴费年限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险关系均可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或分段或累计计算,而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即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