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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企业的飞速发展,在面对企业转型,市场谋求发展步入正轨的趋势之下,乡镇企业、家族企业一系列的非上市公众公司通过发行股权来提升市场竞争力,但是我国的《公司法》主要是对上市公司进行法律监管,而在非上市公众公司法律监管方面缺位,严重制约了我国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良性发展.加强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信息完善,从而确保我国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法律问题得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