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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党的自身建设,事关民心向背,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历届湖南省委都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时刻注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革命、建设、改革在湖南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提供了根本保障。
功成不骄,拒当李自成
早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告诫全党要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进攻,始终做到“两个务必”,最先向全党敲响拒腐防变的警钟。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努力探索执政条件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共湖南省委根据中央的指示和部署,在从严治党建设方面也作出了极大的努力。
深入整风。1950年6月,省委制定《干部整风计划》,传达学习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8月至9月,召开中共湖南省第二次代表会议,结合检查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整风。10月至11月,举办整风培训班,轮训乡级以下干部,召开农民代表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处理有严重问题的干部。
厉行整党。1951年7月至1954年春,省委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大规模的整党运动。1951年7月,省委召开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确定全省整党的基本目标。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对全省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审查。发展壮大党的队伍,增强党的战斗力。1952年2月,整党在全省普遍展开。1953年以共产党员八条标准为内容开展整风整纪教育。
“三反”风暴。1951年12月,王首道在省直机关干部会议上作报告,动员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全面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1952年1月又作了《放手发动群众,继续深入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的报告。1952年3月,全省“三反”运动进入群众性的打“老虎”阶段,并由毛泽东亲自批准,时任公安部长罗瑞卿督办,处决了犯有贪污罪的长沙市公安局长。“三反”运动到1952年8月基本结束。此后,适应全国大气候,湖南又陆续开展了“四清”运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时刻绷紧从严治党这根弦,保持了长时间的风清气正。
居安思危,正风护改革
上世纪50年代末的共产风、浮夸风,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文化大革命”膨胀起来的派性,曾严重破坏了党群关系。80年代至上世纪末,省委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重新建立健全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一系列反腐败的文件,制定一系列拒腐防变的法律制度,查处一系列大案要案。90年代初期,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省委发出文件,在全省城镇党组织中,开展了一场党员重新登记活动。新世纪新千年,省委进一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及廉政建设。
强化理论武装。省委按照中央部署,从1993年至2000年,先后7次掀起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热潮。世纪之交,又在全省党政机关分期分批开展以“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2000年12月,省委部署在全省县直机关和乡镇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从2008年10月起,省委陆续开展了多批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完善干部选任。普遍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逐步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制,有序推进干部任免票决制。实施《湖南省跨世纪工程领导干部增减选拔工程》。完善干部考察考评工作,逐步形成干部能上能下机制。1994年,在全省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行“凡进必考”。1995年开始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2008年11月,省委提出了坚持“不能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能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能让老实人吃亏”的用人导向,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改进干部作风。2001年9月,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后,省委全面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重点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008年,省委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意见》,加强对县(市、区)一把手用权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部门,以及投资规模大、工作难度大、影响面大的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和商业贿赂治理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推进长效反腐。1993年8月,中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在全国开展反腐败斗争后,省委逐步探索建立反腐败斗争领导格局和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同司法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注重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2007年,出台了《纪检监察创新性工作的考核和评定办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2008年,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
改革开放时期,湖南党的建设主要着眼于克服“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展开的。通过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有效维护了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依规治党,构建新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和壮士断腕、猛药去疴的勇气和决心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治标治本一齐抓,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崭新局面。省委始终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彻底贯彻中央的精神和战略部署,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力度前所未有,效果前所未有。
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政治定力。省委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讲话精神,深入领悟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性、艰巨性和正义性,站在事业成败的高度,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徐守盛书记指出,从湖南来看,“四风”问题虽有所好转,但防止反弹、彻底杜绝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显而易见。尽管如此,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顺天时得民心的正义事业,这是毋庸置疑的。中央的反腐决策,得到了13亿中国人民的衷心拥护;省委的反腐举措,得到了7200万三湘父老的热烈支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守盛书记说,我们党坚定不移反腐败,得罪的只是少数腐败分子,赢得的却是党心民心和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聚焦反对“四风”,出台“九项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及时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简称“九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带头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文风会风焕然一新。2013年,全省性会议比上年同期减少35.7%,全省性活动减少56%。文件简报进一步精简。2013年,以省委、省委办公厅名义下发的文件数量同比减少165个,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文件数量同比减少147个。公务活动趋于规范。严格执行“十个不”接待工作要求,全省接受超规格宴请现象大为好转,借机游山玩水之风基本绝迹。2013年,全省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同比下降53%。省委常委带头清理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等问题,严格规范“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2013年全省共清理处置违规配备公务用车5000多辆,湘0牌照公务用车全部更换民用号牌;全省腾退清理超标办公用房87万平方米。全面规范和整治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行为,出台了被称为史上最严“限宴令”的《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在全省产生了良好的警示效应。
端正用人导向,净化政治生态。2014年8月,省委出台《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为根本遵循,强化干事创业用人导向。一是完善识别好干部的考核评价办法。突出考评重点,注重考德,强化考绩,突出考作风。改进考评方式。强化日常考核,改进年度考核,建立年度考核档案,开展专项考核,加大普通群众的评价权重。二是形成好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干部选任动议,完善民主推荐办法。不简单以票取人,对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荐得票排位不靠前的干部,综合考虑,公正对待。改进竞争性选拔方式,着力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坚决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观念束缚,大胆选拔使用政治坚定、知行俱佳、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三是培养党和人民事业需要的好干部。加强党性教育,坚持抓好理论武装,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强化能力培训。重点抓好发展能力、法治观念、作风养成等专题培训。
密切血肉联系,践行群众路线。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2013年7月开始,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省委的总体安排,教育实践活动分两批开展,为期一年。活动的总要求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省委召开动员大会后,各单位按照“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立即行动起来。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舌尖腐败”“车轮腐败”“公款消费中的腐败”,奢侈浪费、索拿卡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基层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大为减少。省委着眼于从制度层面解决“四风”问题,巩固活动成果。据统计,第一批活动参加单位共废止制度517个,修订完善制度1702个,拟新建制度1446个,已出台1391个。教育实践活动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和赞誉。
划清纪律红线,严惩腐败分子。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仅2013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3万件次,立案7766件,其中地厅级干部立案43件,结案8043件,给予8062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588人。重点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特别是在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省委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极端负责的态度,严肃查处了衡阳破坏选举案,466名涉案人员全部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部分还追究了刑事责任,彻底改变了过去“法不责众”的认识误区,全面践行了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的反腐理念。坚持破中有立、边破边立,出台了《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等,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列宁说,如果说有什么能把坚强的布尔什维克党摧毁的话,我认为就是官僚主义。毛泽东说,谁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搞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湖南,这片曾孕育过无数名士先贤、革命领袖的热土,必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顽强的意志、坚定的步伐、务实的举措、崭新的姿态和除恶务尽、砍树救林的决心,打赢反腐倡廉这场“输不起的战争”,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历史答卷。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功成不骄,拒当李自成
早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告诫全党要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进攻,始终做到“两个务必”,最先向全党敲响拒腐防变的警钟。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努力探索执政条件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共湖南省委根据中央的指示和部署,在从严治党建设方面也作出了极大的努力。
深入整风。1950年6月,省委制定《干部整风计划》,传达学习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8月至9月,召开中共湖南省第二次代表会议,结合检查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整风。10月至11月,举办整风培训班,轮训乡级以下干部,召开农民代表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处理有严重问题的干部。
厉行整党。1951年7月至1954年春,省委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大规模的整党运动。1951年7月,省委召开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确定全省整党的基本目标。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对全省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审查。发展壮大党的队伍,增强党的战斗力。1952年2月,整党在全省普遍展开。1953年以共产党员八条标准为内容开展整风整纪教育。
“三反”风暴。1951年12月,王首道在省直机关干部会议上作报告,动员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全面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1952年1月又作了《放手发动群众,继续深入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的报告。1952年3月,全省“三反”运动进入群众性的打“老虎”阶段,并由毛泽东亲自批准,时任公安部长罗瑞卿督办,处决了犯有贪污罪的长沙市公安局长。“三反”运动到1952年8月基本结束。此后,适应全国大气候,湖南又陆续开展了“四清”运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时刻绷紧从严治党这根弦,保持了长时间的风清气正。
居安思危,正风护改革
上世纪50年代末的共产风、浮夸风,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文化大革命”膨胀起来的派性,曾严重破坏了党群关系。80年代至上世纪末,省委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重新建立健全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一系列反腐败的文件,制定一系列拒腐防变的法律制度,查处一系列大案要案。90年代初期,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省委发出文件,在全省城镇党组织中,开展了一场党员重新登记活动。新世纪新千年,省委进一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及廉政建设。
强化理论武装。省委按照中央部署,从1993年至2000年,先后7次掀起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热潮。世纪之交,又在全省党政机关分期分批开展以“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2000年12月,省委部署在全省县直机关和乡镇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从2008年10月起,省委陆续开展了多批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完善干部选任。普遍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逐步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制,有序推进干部任免票决制。实施《湖南省跨世纪工程领导干部增减选拔工程》。完善干部考察考评工作,逐步形成干部能上能下机制。1994年,在全省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行“凡进必考”。1995年开始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2008年11月,省委提出了坚持“不能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能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能让老实人吃亏”的用人导向,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改进干部作风。2001年9月,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后,省委全面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重点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008年,省委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意见》,加强对县(市、区)一把手用权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部门,以及投资规模大、工作难度大、影响面大的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和商业贿赂治理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推进长效反腐。1993年8月,中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在全国开展反腐败斗争后,省委逐步探索建立反腐败斗争领导格局和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同司法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注重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2007年,出台了《纪检监察创新性工作的考核和评定办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2008年,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
改革开放时期,湖南党的建设主要着眼于克服“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展开的。通过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有效维护了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依规治党,构建新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和壮士断腕、猛药去疴的勇气和决心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治标治本一齐抓,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崭新局面。省委始终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彻底贯彻中央的精神和战略部署,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力度前所未有,效果前所未有。
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政治定力。省委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讲话精神,深入领悟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性、艰巨性和正义性,站在事业成败的高度,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徐守盛书记指出,从湖南来看,“四风”问题虽有所好转,但防止反弹、彻底杜绝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显而易见。尽管如此,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顺天时得民心的正义事业,这是毋庸置疑的。中央的反腐决策,得到了13亿中国人民的衷心拥护;省委的反腐举措,得到了7200万三湘父老的热烈支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守盛书记说,我们党坚定不移反腐败,得罪的只是少数腐败分子,赢得的却是党心民心和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聚焦反对“四风”,出台“九项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及时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简称“九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带头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文风会风焕然一新。2013年,全省性会议比上年同期减少35.7%,全省性活动减少56%。文件简报进一步精简。2013年,以省委、省委办公厅名义下发的文件数量同比减少165个,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文件数量同比减少147个。公务活动趋于规范。严格执行“十个不”接待工作要求,全省接受超规格宴请现象大为好转,借机游山玩水之风基本绝迹。2013年,全省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同比下降53%。省委常委带头清理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等问题,严格规范“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2013年全省共清理处置违规配备公务用车5000多辆,湘0牌照公务用车全部更换民用号牌;全省腾退清理超标办公用房87万平方米。全面规范和整治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行为,出台了被称为史上最严“限宴令”的《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在全省产生了良好的警示效应。
端正用人导向,净化政治生态。2014年8月,省委出台《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为根本遵循,强化干事创业用人导向。一是完善识别好干部的考核评价办法。突出考评重点,注重考德,强化考绩,突出考作风。改进考评方式。强化日常考核,改进年度考核,建立年度考核档案,开展专项考核,加大普通群众的评价权重。二是形成好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干部选任动议,完善民主推荐办法。不简单以票取人,对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荐得票排位不靠前的干部,综合考虑,公正对待。改进竞争性选拔方式,着力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坚决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观念束缚,大胆选拔使用政治坚定、知行俱佳、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三是培养党和人民事业需要的好干部。加强党性教育,坚持抓好理论武装,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强化能力培训。重点抓好发展能力、法治观念、作风养成等专题培训。
密切血肉联系,践行群众路线。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2013年7月开始,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省委的总体安排,教育实践活动分两批开展,为期一年。活动的总要求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省委召开动员大会后,各单位按照“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立即行动起来。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舌尖腐败”“车轮腐败”“公款消费中的腐败”,奢侈浪费、索拿卡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基层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大为减少。省委着眼于从制度层面解决“四风”问题,巩固活动成果。据统计,第一批活动参加单位共废止制度517个,修订完善制度1702个,拟新建制度1446个,已出台1391个。教育实践活动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和赞誉。
划清纪律红线,严惩腐败分子。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仅2013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3万件次,立案7766件,其中地厅级干部立案43件,结案8043件,给予8062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588人。重点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特别是在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省委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极端负责的态度,严肃查处了衡阳破坏选举案,466名涉案人员全部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部分还追究了刑事责任,彻底改变了过去“法不责众”的认识误区,全面践行了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的反腐理念。坚持破中有立、边破边立,出台了《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等,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列宁说,如果说有什么能把坚强的布尔什维克党摧毁的话,我认为就是官僚主义。毛泽东说,谁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搞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湖南,这片曾孕育过无数名士先贤、革命领袖的热土,必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顽强的意志、坚定的步伐、务实的举措、崭新的姿态和除恶务尽、砍树救林的决心,打赢反腐倡廉这场“输不起的战争”,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历史答卷。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