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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资源也称教学资源,就是课程与教学信息的来源,或者指一切与课程和教学有关的物质和人力。课程资源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课程资源指有利于实现课程和教学目标的各种因素;狭义的课程资源仅指形成课程与教学的直接因素来源。教材是最重要的课程资源之一,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建立由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组成的三级课程管理体系,所以教材也大体分为统编教材、地方教材(俗称的“乡土教材”)和校本教材三种。2003年,教育部颁布条例,允许各地自己开发本土教材,许多教育界人士和民间机构迅速进入这个领域,逐步形成省、地市、区县、乡镇四级地方教材体系。
1. 近代广东乡土教材的编写传统
晚清之际的中国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经历着剧烈的社会与政治变迁,其中就有观念上从“天下”到“国家”、“臣民”到“国民”、“专制”到“民主”的转变,这种转变迫使处于此大变局下的知识分子重新思考教育的内容以及对现代国家观念的理解。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是在这种“民族国家”和“国民”等观念意识兴起的前提下,清末为实现国民教育目标的其中一种手段就是强化乡土知识教育的举措,如光绪二十九年(1903)十一月《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中关于历史科目要义就做出如下的规定:历史,其要义在略举古来圣主贤君重大美善之事,俾知中国文化所由来及本朝列圣德政,以养国民忠爱之本源。尤当先讲乡土历史,采本境内乡贤名宦流寓诸名人之事迹,令人敬仰叹慕,增长志气者为之解说,以动其希贤慕善之心。历史宜悬历代帝王统系图一幅于壁上,则不劳详说而自能记忆。一般而言,这种“养国民忠爱之本源”的乡土知识教育,其载体就是乡土教材。相对于国家统编教材而言,所谓的乡土教材关注的是乡土历史与文化,传递的是颇具地方特色的乡土知识。根据程美宝的研究,清末教育改革中,乡土教材的编纂责任是由个别学堂、教师和出版社承担的。不过,这种“国家”的“不在场”却为地方的知识分子提供了一个地方文化观念言说的平台,那就是通过沟通地方与国家的关系,表达爱乡爱土爱国之情。
广东与全国一样,清末宪政改革期间,特别是1906年至辛亥革命前,在各种新思潮的影响下,出现了乡土教材编写的热潮。当时的广东乡土教材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大致根据传统方志体例编纂的“乡土志”,二是按照当时为适应教育改革而兴起的各类新式教科书的模式而编纂的“乡土教科书”,两者在形式、内容以及编纂动机上虽有所区别,但在内容以至概念和词汇的运用上却有着某种因缘关系。从反映的区域大小来看,当时的乡土教材可分省、府、县三级。如省级的有:黄佛颐编著的《广东乡土史教科书》(光绪三十二年粤城时中学校刊本)和黄晦闻编著的《广东乡土地理教科书》(上海国学保存会印行,光绪三十四年)。府级的有:萧启冈、杨家鼐编的《学部审定嘉应新体乡土地理教科书》(启新书局,宣统二年)、《首版潮州乡土地理教科书》和林宴琼编著的《学宪审定潮州乡土教科书》等。大量出现的是县级的乡土教材:如张报和总纂的《始兴县乡土志》(清风桥文茂印局,出版时间不详,序于光绪三十三年),雷泽普编著的《新宁乡土地理》(出版地不详,宣统元年初版),蔡鹏云编著的《最新澄海乡土格致教科书》,罗献修辑的《兴宁县乡土志》(抄本,出版时地不详),伍梅等编辑的《广宁县乡土志》等。从作者的背景看,相当一部分乡土教科书的编者与传统地方志和乡土志的编者属同类的地方文人。这股编纂乡土教材的热潮虽属昙花一现,却反映了清末地方上的读书人如何运用一套新的话语,尝试在观念上重新定位地方与国家的关系,表现出他们对新式教育的认识以及对现代国家观念的理解。生活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一代地方文人所编撰的乡土教科书,为“国家”和“乡土”填充了编撰者认为应该填充的材料,而到了使用这些乡土教科书教育出来的一代以及他们的后辈,“国家”和“乡土”已经变成不言而喻不证自明客观存在的实体了。这种在教育中重视(或至少是提倡)乡土知识的传授一直延续到20世纪的五六十年代,其目的更多是继承通过乡土知识教育达致爱乡爱土爱国之情的传统。然而,和过去比较,今天的中小学教育,从体制上似乎忽略了乡土历史地理知识的有效传递。
2. 历史学科在当前广东地方教材体系中的地位
国家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建立由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组成的三级课程管理体系。继校本课程开发的热潮之后,地方课程的开发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地方课程主要是根据地方经济和文化发展实际,以及地域特点设计的课程,它是不同地方对国家课程的补充,反映了地方或社区社会发展的实际对学生素质发展的基本要求。地方教材是地方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是初审通过的地方教材限定在400个教学班2万名学生的范围内试验,试验一年后须送教育厅审定。地方(或乡土)教材,是相对国家统编教材而言的,它关注的重点是乡土的历史和文化。生物、地理、历史、美术等学科在课程资源的开发特别是地方教材开发中处在有利的地位。课程资源分布有明显的地域性和空间性的这一特性在乡土文化资源上体现得尤其突出。“乡土文化资源”主要指学校所在社区的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方面的资源,包括乡土地理、风俗习惯、传统文化、生产和生活经验等。乡土历史课程资源和其他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相比较,乡土历史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更能提高教育质量,更能为教育创造无穷的空间。例如历史课程资源的开发可以更多地通过第一手资料来进行,特别是遗迹资源和口碑资源。如果将这些加以开发和利用,运用在历史教学上,是能够起到良好的效果的。因此,地方教材的编纂大都集中在文科,尤其是在历史、地理两方面。
教育部颁发的《中学历史教学大纲》明确规定:“中国历史在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以外,各省、市、自治区可以自编地方乡土教材,补充教学。”这说明地方教材在中学历史教学中是一种重要补充,必须加以重视。近几年来,全国各地编写出版的地方教材(省级)有:《广东历史》《河南历史知识》《河北乡土历史》《上海乡土历史》《南京近代乡土历史》《四川历史》《广西乡土历史》等,在培养学生爱乡土、爱民族、爱国家的感情上起了一定的作用,受到广大教师的欢迎。从“广东省2006年中小学地方教材目录”看来,全省各地市(其中,由省教育厅直接组织编写的除外)基本上都开发了自己的地方教材,成为了地方教材开发的主体。单单从科目构成特点来看现行的广东省中小学地方教材,存在着以下情况:一是大部分集中在中学非会考科目,英语、语文仅占极少数。而且英语乡土教材开发也只是集中在小学阶段;二是多以人文学科为主,理科的仅有信息技术和生物科;三是小学多以综合实践活动形式出现;四是历史地理作为具有强烈地域特色的科目编写乡土教材数量最多,仅以历史为例(包括以综合实践活动出现、包含历史文化在内的乡土教材),就有26项,占总数79种中的35%以上。可见,历史在乡土教材开发中所占分量之大。
3. 当代广东地方历史教材概况
笔者从“广东省2006年中小学地方教材目录”中抽出属于乡土历史或包含乡土历史的综合实践活动乡土教材,分析发现(见附表):
从开发的主体和使用范围看,首先是地方历史教材开发的主体仍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各地级市的教研室和科研部门,个人占据极少数。处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很少有参与研发的机会,或者是在教育部门的安排下进行开发,缺乏开发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第二,区县和乡镇级开发地方历史教材数量较少。从表中看来,由区县级教育部门组织开发和使用的乡土教材只有原广州市芳村区的综合乡土教材(小学使用)、珠海市香洲区的综合乡土教材《爱我珠海》、梅州市蕉岭县的乡土历史《蕉岭历史》、深圳市南山区的综合乡土教材《深圳南山区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学习卡》、佛山市顺德区的乡土历史《顺德历史》(八年级)、乡土地理《顺德地理——顺势发展、德耀中华》(初中)、广州市番禺区的乡土地理《珠江口上的明珠》(中学使用)等少数几种区县级地方教材。也就是说,从全省来看,以历史或地理为题材的地方教材开发主要集中在省级和省级以下的地级市一层。以区县一级为开发主体和使用范围的乡土历史教材开发仅有顺德和蕉岭两区县,区县乡镇乡土教材开发还有很大的潜力。
此外,继广东省教育部门组织开发和使用的地方历史教材《广东历史》后,从2007年秋季起,广东省各高中还将全面开设各类具有广东特色和学校特色的地方课程,各地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开设地方课程。其中,广东历史地理和岭南文化等内容将录入高中教材。岭南乡土教育一类教材对于发展学生的历史意识、培养爱家乡、爱祖国的思想感情具有重要意义。
从使用的年级和形式来看,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小学实验教材的选用以区县为主,不同区县的不同学科可以选用不同版本的教材,初中教材选用以地区(市)为主,不同的学科可以选用不同版本的教材。根据这一规定,并受应试模式和成绩评比的影响各地在中学多按学科分类编写,一般在初中一、二年级中使用,而小学则以综合文科(综合实践活动)的形式出现,一般在一到四年级使用。
“广东省2006年中小学地方教材目录”表中显示,原广州市芳村区、珠海市(小学版)、梅州市、中山市、潮州市、清远市、云浮市、湛江市等均以“综合乡土教材”的形式出现,涵盖了历史、地理等内容,使用范围多由小学延伸至初中(清远的《爱我清远》仅在小学阶段三至六年级、湛江的《湛江文化》在初中阶段七至八年级使用除外);以乡土历史形式出现的教材,大部分集中在初中年级使用(其中《揭阳历史》兼在小学三到六年级使用,《汕头历史》用于包括高中在内的各年级)。从小学到初中,都编写了全套乡土历史教材的地区有芳村的《水秀花香:芳村》(三年级到八年级)、珠海的小学四册《爱我珠海》到初中《珠海历史》、惠州的《惠州历史》(全一册,使用年级从小学到高中)、河源的《河源:我的家乡》(三至八年级)、中山的《孙中山的故乡:中山》(一至三年级)到《乡土中山》(四至九年级)、潮州的《潮州文化》(一至高中二年级)、清远的《爱我清远》(三至六年级)。
1. 近代广东乡土教材的编写传统
晚清之际的中国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经历着剧烈的社会与政治变迁,其中就有观念上从“天下”到“国家”、“臣民”到“国民”、“专制”到“民主”的转变,这种转变迫使处于此大变局下的知识分子重新思考教育的内容以及对现代国家观念的理解。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是在这种“民族国家”和“国民”等观念意识兴起的前提下,清末为实现国民教育目标的其中一种手段就是强化乡土知识教育的举措,如光绪二十九年(1903)十一月《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中关于历史科目要义就做出如下的规定:历史,其要义在略举古来圣主贤君重大美善之事,俾知中国文化所由来及本朝列圣德政,以养国民忠爱之本源。尤当先讲乡土历史,采本境内乡贤名宦流寓诸名人之事迹,令人敬仰叹慕,增长志气者为之解说,以动其希贤慕善之心。历史宜悬历代帝王统系图一幅于壁上,则不劳详说而自能记忆。一般而言,这种“养国民忠爱之本源”的乡土知识教育,其载体就是乡土教材。相对于国家统编教材而言,所谓的乡土教材关注的是乡土历史与文化,传递的是颇具地方特色的乡土知识。根据程美宝的研究,清末教育改革中,乡土教材的编纂责任是由个别学堂、教师和出版社承担的。不过,这种“国家”的“不在场”却为地方的知识分子提供了一个地方文化观念言说的平台,那就是通过沟通地方与国家的关系,表达爱乡爱土爱国之情。
广东与全国一样,清末宪政改革期间,特别是1906年至辛亥革命前,在各种新思潮的影响下,出现了乡土教材编写的热潮。当时的广东乡土教材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大致根据传统方志体例编纂的“乡土志”,二是按照当时为适应教育改革而兴起的各类新式教科书的模式而编纂的“乡土教科书”,两者在形式、内容以及编纂动机上虽有所区别,但在内容以至概念和词汇的运用上却有着某种因缘关系。从反映的区域大小来看,当时的乡土教材可分省、府、县三级。如省级的有:黄佛颐编著的《广东乡土史教科书》(光绪三十二年粤城时中学校刊本)和黄晦闻编著的《广东乡土地理教科书》(上海国学保存会印行,光绪三十四年)。府级的有:萧启冈、杨家鼐编的《学部审定嘉应新体乡土地理教科书》(启新书局,宣统二年)、《首版潮州乡土地理教科书》和林宴琼编著的《学宪审定潮州乡土教科书》等。大量出现的是县级的乡土教材:如张报和总纂的《始兴县乡土志》(清风桥文茂印局,出版时间不详,序于光绪三十三年),雷泽普编著的《新宁乡土地理》(出版地不详,宣统元年初版),蔡鹏云编著的《最新澄海乡土格致教科书》,罗献修辑的《兴宁县乡土志》(抄本,出版时地不详),伍梅等编辑的《广宁县乡土志》等。从作者的背景看,相当一部分乡土教科书的编者与传统地方志和乡土志的编者属同类的地方文人。这股编纂乡土教材的热潮虽属昙花一现,却反映了清末地方上的读书人如何运用一套新的话语,尝试在观念上重新定位地方与国家的关系,表现出他们对新式教育的认识以及对现代国家观念的理解。生活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一代地方文人所编撰的乡土教科书,为“国家”和“乡土”填充了编撰者认为应该填充的材料,而到了使用这些乡土教科书教育出来的一代以及他们的后辈,“国家”和“乡土”已经变成不言而喻不证自明客观存在的实体了。这种在教育中重视(或至少是提倡)乡土知识的传授一直延续到20世纪的五六十年代,其目的更多是继承通过乡土知识教育达致爱乡爱土爱国之情的传统。然而,和过去比较,今天的中小学教育,从体制上似乎忽略了乡土历史地理知识的有效传递。
2. 历史学科在当前广东地方教材体系中的地位
国家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建立由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组成的三级课程管理体系。继校本课程开发的热潮之后,地方课程的开发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地方课程主要是根据地方经济和文化发展实际,以及地域特点设计的课程,它是不同地方对国家课程的补充,反映了地方或社区社会发展的实际对学生素质发展的基本要求。地方教材是地方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是初审通过的地方教材限定在400个教学班2万名学生的范围内试验,试验一年后须送教育厅审定。地方(或乡土)教材,是相对国家统编教材而言的,它关注的重点是乡土的历史和文化。生物、地理、历史、美术等学科在课程资源的开发特别是地方教材开发中处在有利的地位。课程资源分布有明显的地域性和空间性的这一特性在乡土文化资源上体现得尤其突出。“乡土文化资源”主要指学校所在社区的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方面的资源,包括乡土地理、风俗习惯、传统文化、生产和生活经验等。乡土历史课程资源和其他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相比较,乡土历史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更能提高教育质量,更能为教育创造无穷的空间。例如历史课程资源的开发可以更多地通过第一手资料来进行,特别是遗迹资源和口碑资源。如果将这些加以开发和利用,运用在历史教学上,是能够起到良好的效果的。因此,地方教材的编纂大都集中在文科,尤其是在历史、地理两方面。
教育部颁发的《中学历史教学大纲》明确规定:“中国历史在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以外,各省、市、自治区可以自编地方乡土教材,补充教学。”这说明地方教材在中学历史教学中是一种重要补充,必须加以重视。近几年来,全国各地编写出版的地方教材(省级)有:《广东历史》《河南历史知识》《河北乡土历史》《上海乡土历史》《南京近代乡土历史》《四川历史》《广西乡土历史》等,在培养学生爱乡土、爱民族、爱国家的感情上起了一定的作用,受到广大教师的欢迎。从“广东省2006年中小学地方教材目录”看来,全省各地市(其中,由省教育厅直接组织编写的除外)基本上都开发了自己的地方教材,成为了地方教材开发的主体。单单从科目构成特点来看现行的广东省中小学地方教材,存在着以下情况:一是大部分集中在中学非会考科目,英语、语文仅占极少数。而且英语乡土教材开发也只是集中在小学阶段;二是多以人文学科为主,理科的仅有信息技术和生物科;三是小学多以综合实践活动形式出现;四是历史地理作为具有强烈地域特色的科目编写乡土教材数量最多,仅以历史为例(包括以综合实践活动出现、包含历史文化在内的乡土教材),就有26项,占总数79种中的35%以上。可见,历史在乡土教材开发中所占分量之大。
3. 当代广东地方历史教材概况
笔者从“广东省2006年中小学地方教材目录”中抽出属于乡土历史或包含乡土历史的综合实践活动乡土教材,分析发现(见附表):
从开发的主体和使用范围看,首先是地方历史教材开发的主体仍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各地级市的教研室和科研部门,个人占据极少数。处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很少有参与研发的机会,或者是在教育部门的安排下进行开发,缺乏开发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第二,区县和乡镇级开发地方历史教材数量较少。从表中看来,由区县级教育部门组织开发和使用的乡土教材只有原广州市芳村区的综合乡土教材(小学使用)、珠海市香洲区的综合乡土教材《爱我珠海》、梅州市蕉岭县的乡土历史《蕉岭历史》、深圳市南山区的综合乡土教材《深圳南山区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学习卡》、佛山市顺德区的乡土历史《顺德历史》(八年级)、乡土地理《顺德地理——顺势发展、德耀中华》(初中)、广州市番禺区的乡土地理《珠江口上的明珠》(中学使用)等少数几种区县级地方教材。也就是说,从全省来看,以历史或地理为题材的地方教材开发主要集中在省级和省级以下的地级市一层。以区县一级为开发主体和使用范围的乡土历史教材开发仅有顺德和蕉岭两区县,区县乡镇乡土教材开发还有很大的潜力。
此外,继广东省教育部门组织开发和使用的地方历史教材《广东历史》后,从2007年秋季起,广东省各高中还将全面开设各类具有广东特色和学校特色的地方课程,各地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开设地方课程。其中,广东历史地理和岭南文化等内容将录入高中教材。岭南乡土教育一类教材对于发展学生的历史意识、培养爱家乡、爱祖国的思想感情具有重要意义。
从使用的年级和形式来看,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小学实验教材的选用以区县为主,不同区县的不同学科可以选用不同版本的教材,初中教材选用以地区(市)为主,不同的学科可以选用不同版本的教材。根据这一规定,并受应试模式和成绩评比的影响各地在中学多按学科分类编写,一般在初中一、二年级中使用,而小学则以综合文科(综合实践活动)的形式出现,一般在一到四年级使用。
“广东省2006年中小学地方教材目录”表中显示,原广州市芳村区、珠海市(小学版)、梅州市、中山市、潮州市、清远市、云浮市、湛江市等均以“综合乡土教材”的形式出现,涵盖了历史、地理等内容,使用范围多由小学延伸至初中(清远的《爱我清远》仅在小学阶段三至六年级、湛江的《湛江文化》在初中阶段七至八年级使用除外);以乡土历史形式出现的教材,大部分集中在初中年级使用(其中《揭阳历史》兼在小学三到六年级使用,《汕头历史》用于包括高中在内的各年级)。从小学到初中,都编写了全套乡土历史教材的地区有芳村的《水秀花香:芳村》(三年级到八年级)、珠海的小学四册《爱我珠海》到初中《珠海历史》、惠州的《惠州历史》(全一册,使用年级从小学到高中)、河源的《河源:我的家乡》(三至八年级)、中山的《孙中山的故乡:中山》(一至三年级)到《乡土中山》(四至九年级)、潮州的《潮州文化》(一至高中二年级)、清远的《爱我清远》(三至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