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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分析了周作人提出的“人的文学”的概念,此概念是其创作观念的表达。”“人”即“人道主义”,人道主义在周作人处是“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的象征,即人性是具有自然的兽性与社会的神性的结合。在此基础上,周作人提出的“人的文学”在必然要与个体和群体利益发生关系。
关键词:周作人;人的文学;创作观念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35-0-01
1934年周作人出版《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一书,书中提出了“人的文学”的主张。其所谓“人的文学”即“人道主义”文学,而人道主义在周作人的理解里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周作人在《人的文学》中阐明了他对人性的理解:人是自然的兽性与社会的神性的结合。人生而为人,首先是自然人,是自然万物中的一员,所以必然不可忽略其生物性,即周所言的“兽性”,但人之为人其与虎豹豺狼的区别在于除“兽性”之外人还具有社会性,或说“神性”。在社会道德、社会秩序的规范束缚下人的自然性、“兽性”被压抑,而显出道德与秩序,其社会性与自然性的调和是人性的基础。在此前提下人的权利,尊严才应该且必须得到重视。这样的人性,即是个体与群体的结合。那么他所主张的“人道主义文学”或者说“人的文学”必然涉及个体与群体的利益。在《新文学的要求》一文中,周作人坦言“人道主义的文学,……就是个人以人类之一的资格,用艺术的方法表现个人感情,代表人类的意志,有影响于人间生活幸福的文学。”
从此处可分析首先,“人的文学”是用艺术的方法对个人感情的表达,艺术与创作者个体情感的关系是第一位的,由于每一位创作者都有其视域,其所表达必然是在其“视域”内之物之情,所以创作者用艺术的手法表达的作品是极具个体性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在《谈龙集》中,周作人提出“创作不宜完全抹杀自己去模仿别人。”强调的就是文学作品,在情感上,内容上,它的物主格都应是myself,是创作主体独特的,自己的。在周作人《论小诗》中明确说道:“本来诗是‘言志’的东西,虽然也可以用叙事或说理,但其本质以抒情为主。”“诗言志”、“诗缘情”历来有所争论,但是归根结底“言志”和“缘情”并不是背道而驰的,其本质都是个体的思想。在《情诗》中,他还表示:“诗本是人情迸发的声音,所以情诗占着其中的极大地位,正是当然的。”所以“诗”或者所有的文章等都是情感的表达,个体情感的表达。
其次,“人的文学”中的情感还要代表“人类的意志”。也就是说这种情感的表达不单单是个体的,其应该具有广泛代表性。从理论上来说虽然每个人的每一种情感、意志都是个体的、具有特殊性,但是我们并不梦否认人类的情感、意志也具有共同性的特点,也许在某十分细小的维度上来说由于个体差异他们会有不同,但是作为大的范围他们还是相同的。快乐、悲伤、欢喜、忧郁是普通人都具有的可沟通的感情。
最后,文学作品还要“有影响于人间生活幸福”早期周作人曾提出“非實用而有远功”的观念,《论文章之意义暨其使命因及中国近时论文之失》中周作人道:“夫文章者,国民精神之所寄也。精神而盛,文章固即以发皇,精神而衰,文章亦足以补救,故文章虽非实用,而有远功者也。”即文章不直接作用于社会生活,而是通过含蓄的、深远的方法来影响人们的思想以至于逐渐作用于社会。这样,文章首先强调的是其艺术性,即周作人在《谈龙集》中说的“具神思,能感兴,有美致”。神思就是巧思,是文章不同与通告、说明等功用性文章的艺术之思,这是作为艺术作品的文章最重要的特点。什么样的思才可称为艺术之思呢?能“能感兴,有美致”是其标准,“能感兴”就是可以引起读者共鸣,“有美致”就是可以使读者产生“美感”获得阅读带来的精神享受。但是这三点并不是总分的,而是并列的,三者都具有的文章才是能代表个人情感和人类意志的文章。但是仅仅从艺术纯粹度上规定文章似乎并不能表达文章可“代表人类的意志,有影响于人间生活幸福的文学”的观念,所以在后期周作人从文章内容上由作出强调。在《平民文学》一文中,周作人强调“文学作品,自然应有艺术的美,只需以真为主,美即在其中。”内容上的真实是文学作品美的基石。产生这样的观念与其所处的时代社会背景以及周作人个人儒家文化背景有深刻联系的。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正是全社会都在寻求救国之策的年代,作为知识分子的周作人,逐渐意识到文章也可称为刀斧改变社会,这样的思想并不独有。正是有这种思想,周作人必然对僵化的旧文学提出批判。在《论文章》中,周作人写到:“中国之思想类,皆拘囚蜷屈,莫能自展,而文运所至,又多从风会为转移,其能自作时世者,殆鲜见也。”他将旧文学称为,是“假文学”、“死文学”。
总之,周作人所提出的“人的文学”的创作观念,是在独特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对文学作品创作标准的尝试。
参考文献:
[1]周作人.谈龙集[C].长沙市:岳麓书社.1989年.
[2]周作人.周作人经典作品选[C].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2年.
[3]周作人.苦雨斋序跋文自序[A].知堂序跋.长沙市:岳麓书社.1987.
[4]周作人.谈龙集[C].长沙市:岳麓书社.1989年.
[5]周作人.新文学的源流[A].广州:广州出版社.1995.
[6]周作人.周作人散文[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
[7]周作人.文艺批评杂话[M].珠海:珠海出版社.1998.
关键词:周作人;人的文学;创作观念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35-0-01
1934年周作人出版《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一书,书中提出了“人的文学”的主张。其所谓“人的文学”即“人道主义”文学,而人道主义在周作人的理解里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周作人在《人的文学》中阐明了他对人性的理解:人是自然的兽性与社会的神性的结合。人生而为人,首先是自然人,是自然万物中的一员,所以必然不可忽略其生物性,即周所言的“兽性”,但人之为人其与虎豹豺狼的区别在于除“兽性”之外人还具有社会性,或说“神性”。在社会道德、社会秩序的规范束缚下人的自然性、“兽性”被压抑,而显出道德与秩序,其社会性与自然性的调和是人性的基础。在此前提下人的权利,尊严才应该且必须得到重视。这样的人性,即是个体与群体的结合。那么他所主张的“人道主义文学”或者说“人的文学”必然涉及个体与群体的利益。在《新文学的要求》一文中,周作人坦言“人道主义的文学,……就是个人以人类之一的资格,用艺术的方法表现个人感情,代表人类的意志,有影响于人间生活幸福的文学。”
从此处可分析首先,“人的文学”是用艺术的方法对个人感情的表达,艺术与创作者个体情感的关系是第一位的,由于每一位创作者都有其视域,其所表达必然是在其“视域”内之物之情,所以创作者用艺术的手法表达的作品是极具个体性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在《谈龙集》中,周作人提出“创作不宜完全抹杀自己去模仿别人。”强调的就是文学作品,在情感上,内容上,它的物主格都应是myself,是创作主体独特的,自己的。在周作人《论小诗》中明确说道:“本来诗是‘言志’的东西,虽然也可以用叙事或说理,但其本质以抒情为主。”“诗言志”、“诗缘情”历来有所争论,但是归根结底“言志”和“缘情”并不是背道而驰的,其本质都是个体的思想。在《情诗》中,他还表示:“诗本是人情迸发的声音,所以情诗占着其中的极大地位,正是当然的。”所以“诗”或者所有的文章等都是情感的表达,个体情感的表达。
其次,“人的文学”中的情感还要代表“人类的意志”。也就是说这种情感的表达不单单是个体的,其应该具有广泛代表性。从理论上来说虽然每个人的每一种情感、意志都是个体的、具有特殊性,但是我们并不梦否认人类的情感、意志也具有共同性的特点,也许在某十分细小的维度上来说由于个体差异他们会有不同,但是作为大的范围他们还是相同的。快乐、悲伤、欢喜、忧郁是普通人都具有的可沟通的感情。
最后,文学作品还要“有影响于人间生活幸福”早期周作人曾提出“非實用而有远功”的观念,《论文章之意义暨其使命因及中国近时论文之失》中周作人道:“夫文章者,国民精神之所寄也。精神而盛,文章固即以发皇,精神而衰,文章亦足以补救,故文章虽非实用,而有远功者也。”即文章不直接作用于社会生活,而是通过含蓄的、深远的方法来影响人们的思想以至于逐渐作用于社会。这样,文章首先强调的是其艺术性,即周作人在《谈龙集》中说的“具神思,能感兴,有美致”。神思就是巧思,是文章不同与通告、说明等功用性文章的艺术之思,这是作为艺术作品的文章最重要的特点。什么样的思才可称为艺术之思呢?能“能感兴,有美致”是其标准,“能感兴”就是可以引起读者共鸣,“有美致”就是可以使读者产生“美感”获得阅读带来的精神享受。但是这三点并不是总分的,而是并列的,三者都具有的文章才是能代表个人情感和人类意志的文章。但是仅仅从艺术纯粹度上规定文章似乎并不能表达文章可“代表人类的意志,有影响于人间生活幸福的文学”的观念,所以在后期周作人从文章内容上由作出强调。在《平民文学》一文中,周作人强调“文学作品,自然应有艺术的美,只需以真为主,美即在其中。”内容上的真实是文学作品美的基石。产生这样的观念与其所处的时代社会背景以及周作人个人儒家文化背景有深刻联系的。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正是全社会都在寻求救国之策的年代,作为知识分子的周作人,逐渐意识到文章也可称为刀斧改变社会,这样的思想并不独有。正是有这种思想,周作人必然对僵化的旧文学提出批判。在《论文章》中,周作人写到:“中国之思想类,皆拘囚蜷屈,莫能自展,而文运所至,又多从风会为转移,其能自作时世者,殆鲜见也。”他将旧文学称为,是“假文学”、“死文学”。
总之,周作人所提出的“人的文学”的创作观念,是在独特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对文学作品创作标准的尝试。
参考文献:
[1]周作人.谈龙集[C].长沙市:岳麓书社.1989年.
[2]周作人.周作人经典作品选[C].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2年.
[3]周作人.苦雨斋序跋文自序[A].知堂序跋.长沙市:岳麓书社.1987.
[4]周作人.谈龙集[C].长沙市:岳麓书社.1989年.
[5]周作人.新文学的源流[A].广州:广州出版社.1995.
[6]周作人.周作人散文[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
[7]周作人.文艺批评杂话[M].珠海:珠海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