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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检察机关在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存在着"案多人少"、"警务部门"职能弱化等困局。在自侦案件中建立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协作侦查模式,并从人员配置、职责分工、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等角度进行规范,是适应修改后刑诉法及《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警务部门专业化建设,提高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