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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制度是评价学术水平的客观标准,为选拔和使用人才提供学术能力等各方面的依据。198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制度条例》,为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现行的学位制度可能已不能够完全适应社会对人才培养制度和学位授予的需求,主要存在学位层级过于单一、学位过渡缺乏灵活性和学位授予条件模糊不清等问题。文章借鉴西方学位制度的经验,提出增设副学士学位、增设专家学位、量化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