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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社会动荡,山东省内多次发生士兵哗变或骚乱事件。士兵持械劫掠烧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社会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到了巨大损失,使得商旅不兴,民心惶恐;间接后果则是由于大量的哗变兵加入了匪帮,使土匪队伍中出现了“兵匪”这一奇特的现象,而“兵匪”的存在,使得土匪的组织程度和武装水准大为改观,战斗力大大提高,从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也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