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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叫旭斯格,一只正在步入老年的守卫犬,它救过“我”两次,死于与熊的搏斗中。对于生活在大兴安岭深处的使鹿鄂温克人来说,猎犬是伙伴,是助手,是狩猎时代共同的见证者。对于我们,看惯了人类的心机和懦弱,看看猎犬的故事,或许会多一些慈悲和勇气。
生活在大兴安岭深处的使鹿鄂温克人早期以狩猎为生,饲养的猛犬作为猎人的助手能够在狩猎时承担搜索、追捕、围猎等功能,协助完成狩猎。
在使鹿鄂温克人放弃狩猎之后,在大兴安岭深处的驯鹿营地里,猎犬的主要工作是作为护卫犬守护使鹿鄂温克人的营地和驯鹿,驱赶野兽。
1.风——驯鹿降生的季节
风穿越林间的空地,掠过那些高大落叶松的树顶,被无数坚韧的松针撕裂,留下如同遥远海浪般的叹息的低鸣。
风越过树林,在山谷间惊扰了几只正在休憩的松鸦。它们愤愤不平地怪叫着冲向天空,风在后面追赶它们,吹皱了它们身上的羽毛。
风继续向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它前进的愿望。
风就是这样,无形却拥有可怕的力量。有时轻柔,仅仅能够在水面上吹起细小的波纹。狂暴时却拥有摧毁一切的能力,可以轻易将百年大树拦腰折断。不是一棵,而是很多棵那样的大树——其实是一片森林。当狂风掠过森林,就像是一个左右挥舞着大棒的巨人狂奔而过,在他的身后留下一片狼藉的景象,森林里的人们习惯将这些被风折断的树木称为风倒木。
风没有停息,一直向前。
在森林向阳的山坡上,一棵被雷电击中后烧空了内腔的大树根部,刚刚结束冬眠的熊从洞穴中爬了出来。因为春日雪地的反射,阳光灼痛了它已经习惯黑暗的眼睛,它不得不低下头。但现在它没有心思理会,在经历了足有半年的沉睡之后,此时它身体的机能正在缓慢地恢复。最先觉醒的是它空荡的肚腹,它的胃因为干瘪收缩而灼痛,急需食物填充和抚慰,它必须立刻去寻找食物。
它在林间的雪地上埋头疾行。整个冬天耗掉了它身上所有的脂肪,它原本肥胖的腰身极度缩水,瘦得像狗一样。为了找到食物,它必须不停地奔走,走得越来越远。这样,它找到食物的概率也就会更高一些。
有时候,它的寻找似乎并不是那么盲目。每隔一段时间,它就会停下,扬起头,探出鼻子,寻找它期待的气息。为了获得更多的气味,它像人一样直立而起,这样它就可以获得更高处的风带来的信息。
它的鼻子湿润而敏感,漫长的冬眠只是让它的机体进入休憩的假死状态,并不会影响它的健康。
当它穿越一片谷地时,鼻腔终于捕捉到风带来的信息。那微弱的一丝风,已经将信息稀释得只剩下最后一点儿。但微不足道的气味随着呼吸进入它的鼻腔,它灵敏的嗅觉立刻筛选出期待已久的信息,这足以让它浑身一震。
它惊呆了,猛烈地翕动着鼻子,将更多的空气吸进鼻腔里。分析、比对,唤醒遥远的记忆,它在追寻风来时的方向——气味的源头。
它的鼻子过滤到更多的信息,它的胃开始条件反射地抽搐,它感觉到这个重要器官的渴望。同时,它的舌头也开始分泌唾液。
它站了起来,像一堵墙,挡住了风的去向。
它将这在森林中流浪已久的风截获,它需要的是风携带的更多的信息,它的鼻子其实可以还原这信息中包含的一切。
这就是森林中风与熊的关系。
熊已经得到这信息的方向。
它开始奔跑,像一头找到嗅迹之后目的明确的追踪猎犬。
它一直向前,穿越桦树林,雪下干枯的枝条在它的脚掌下噼啪作响。它涉过冰河,毫不在意冰面随时可能坍塌。
前面是一道积雪的深沟,它直接冲进这深深的积雪中,像鼹鼠一样在雪中掘进。
雪太深了,它深陷其中,雪蒙覆了它的鼻头,冰冷在一瞬间蒙蔽了它的嗅觉。它终于爬出这道积雪的深沟,从贴伏在地面上的偃松间跌跌撞撞地继续向前走。然后,它终于爬上山顶。
此时,它已经不需要努力去寻找那气味的来源了。因为那气息扑面而来,在它的世界里,气味是有形的,那是一条通向美味食物的宽广的大路。
如果说之前的气息只是溪间细流,它生怕跟丢了方向,那么它现在已经是置身于气味的海洋之中,那是血的味道。
它追随着这气息一路向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它了。
但是,当这气息越来越浓,它也嗅到更多掺杂在其中的复杂的气味,最为让它感到不安的是烟火的味道。这样的气味与人类有关。
它犹豫了。
在它还是幼熊的时候,就明白应该远离这种气味。每当嗅到这种气味,走在前面像石头一样强壮的母熊会毫无征兆地突然停下来,它甚至会一头撞在母熊的身上。它可以感受到母熊肌肉绷紧,呼吸凝重,紧张气氛在转瞬之间将它们笼罩其中。那气味就来自母熊凝望的方向,随后,母熊会发出一声如同呼唤的低吼。这是危险的警告,母熊在提醒它。
有时,当它开始跟随母熊奔跑的时候,身后会传来震耳欲聋的轰响,也伴随着呛鼻的硝烟的气味。母熊带着它拼命地奔逃,只为远离这种与人类相关的气味。
当然,还有狂吠的猎犬,没完没了地追逐。它太小了,甚至在恐惧中以为自己会因为心脏难以承受倒地而死。但是即使成群的猎犬终归不是母熊的对手。曾经有一次,它和母熊被一群猎犬围住,那些猎犬像是要爆炸般地发出狂吠。它和母熊被短暂地冲散。但是随着那些猎犬发出此起彼伏的绝望的嗥叫,森林重归寂静。回到它身边的母熊身上带着血的气息,有母熊的,也有猎犬的。母熊引领着它进入森林深处,在那里它们就安全了。
它们也曾经与狼群和猞猁狭路相逢,但是当母熊如石墙般直立而起,那些野兽还是会垂首退去。但这些野兽从来不拥有人类那种可怕的力量。
在它成长的过程中,已经学习到一個重要的生存法则。在这森林中,除了人类,熊是没有任何对手的。人类本身并不强悍,但是他们拥有成群的猎犬和能够发出巨大声响的枪械,那是高于自然之上的力量。 听到这个命令,它才慢慢地走近我,表情甚至显得有些羞赧,极其小心地从我的手心叼起这块小点心。它表现得很谨慎,生怕咬到我的手。之后,它叼着这块点心走到撮罗子的门口,卧下,开始慢条斯理地享用。
噢,这是一头会拒食的猎犬。
因为头一天睡得很晚,第二天太阳升起很高的时候,我才醒来。
旭斯格蹲坐在撮罗子的门口,认真地看着我。发现我醒来,它站起身轻轻地摇了摇尾巴,似乎是一直在这里等待我的醒来。我从床上起身,呼唤它的名字,它慢慢地走到我床边,神情有些羞涩,轻轻地舔了舔我的手。
自从第一次进入使鹿鄂温克人的驯鹿营地,已经有很多年过去了。关于驯鹿营地,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很多温暖的瞬间——芭拉杰依炸制的点心阿拉吉的酥香、从我的手心叼取食物的普通、黄昏时夜鹰那如同用小锤子高速敲打铁砧般急骤的低鸣……而这一刻,我进入使鹿鄂温克人营地的第一个早晨,在一头猎犬的注视下醒来,也可以位列其中。
就在我到达营地的一周后的一天晚上,森林就向我展现了它的另一面。使鹿鄂温克人的生活从来不只是像圣诞老人一样带着糖果味道的童话世界,更多的时候,这是一种艰苦的生活,要经常承受大自然惯有的荒野的考验。
熊是在午夜时分发动的偷袭。
那天夜里,旭斯格卧在我撮罗子里的火炉边。我正在酣睡,被它一声低沉的咆哮惊醒。它冲了出去,高声吠叫。随后,营地里一片混乱,鹿群受了惊吓,在营地里往复奔跑。
随后是震彻山林的枪声,在寂静的夜晚,步枪的枪声拥有足够的震慑力——至少震慑了我。
那天晚上,熊的袭击并不成功。
我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当一切安静下来的时候,我只来得及帮忙善后。
熊冲进了营地,成年驯鹿并不容易捕捉,所以熊退而求其次直接冲向小驯鹿。我想对于熊来说,刚刚降生的小驯鹿简直就是最肥美的点心。
维佳跟我形容,熊是要将一只小驯鹿抱走,我想从熊的生理结构上来讲应该是叼走吧。旭斯格及时地截住了要逃进森林的熊,它勇敢撲咬,独自完成了堵截的任务,直到维佳拿着枪冲了出去。
维佳开了两枪,那支古老的步枪谈不上什么准头,不过也就是起到一个威吓的作用。
枪声确实起到作用了,熊扔下了小驯鹿逃进了森林。
那只小驯鹿被我抱进了撮罗子,放在炉火边。轻软的小东西,正像芭拉杰依说的,从熊爪下抢回来的小鹿是救不活的。
其实我将它往撮罗子里抱的时候已经意识到了,那时它的身体已经如同一匹柔软的布料一样,毫无生气。
看来确实是像我想象的那样,熊在将它叼起时力量太大了,直接咬断了它的颈椎。还好,这样它倒是没有承受太多的痛苦。
忙完了小鹿之后,我才注意到趴在撮罗子门口的旭斯格。它的眼角在流血,撮罗子里光线昏暗,我以为它失去了一只眼睛,仔细检查后才松了一口气——只是眼角有一道伤口,眼睛并无大碍。我打开自己背包中的急救包,帮它上了药。
尽管熊已经离开,但驯鹿群已经四散,只有到了天亮之后仔细清点,才知道真正的损失。现在,确实做不了什么。
刚刚上完药,旭斯格就发出低沉的咆哮,又冲进黑暗之中。
也许是那头被赶走的熊并未走远,仍然在营地附近的森林中窥伺,跃跃欲试。
我实在无法相信眼前的这头猎犬就是天天跟我摇尾巴要食物的旭斯格。
维佳告诉我,熊再次侵袭营地的可能性不大。
但我们已毫无睡意,索性点旺炉火,烧水沏茶,开始一次等待黎明的长谈。
在使鹿鄂温克人的生活里,每年春天小鹿降生的季节总是最危险的。几乎每年春天都有熊袭击营地的事件发生。
毫无疑问,营地需要勇敢而强悍的猎犬,驱赶这些饥饿的熊。
旭斯格已经八岁了。
营地的上一代猎犬就是在一次熊偷袭营地的时候受了重伤不治而殒命。它是那头猎犬的后代。
当第一缕阳光越过山脊的时候,维佳告诉我,旭斯格是不可多得的猎犬。冬天落了大雪之后,它经常独自跑进森林中,哄赶狍子,将这种腿长蹄尖的小兽赶进积着厚雪的谷底,最后当狍子不能移动时,它就完成捕杀。这是可以单独狩猎的猎犬。
那天上午,在距离营地不远的溪流边,我们发现了一头被熊在晚上捕杀的白色雌驯鹿,我们找到它的时候,熊已经将它吃了一半。
回营地的路上,我发现一只孤零零的在林地间徘徊的白色驯鹿崽,正是被熊杀死的雌驯鹿的幼崽。在驯鹿群被熊追赶的时候,它也就和母鹿失散了。
看到我,它一边悲伤地发出幼鹿特有的粗声粗气的嘶哑叫声,一边摇摇晃晃地走过来。其实,它降生没有几天,四腿不够强健,而且也没有掌握在林地间行走的技巧。
它跟随在我的身后,但是它走得跌跌撞撞,而且太慢了。
我俯身将它抱起,轻小的幼鹿几乎没有什么重量。我可以隔着它柔软的皮毛感受到脆弱的骨骼,说是抱着,其实我只是轻轻地托着它一路往回走。
一般情况下,使鹿鄂温克人不会触摸刚刚降生不久的驯鹿崽,鹿崽的身上如果沾染了人类的味道,母鹿就会拒绝为自己的幼崽哺乳。
小白鹿已经成为孤儿,也就没有这些忌讳了。
我将失去妈妈的小鹿抱回营地。
那一年的冬天我再次来到驯鹿营地。
因为刚刚添置了一个长焦镜头,所以我每天的工作几乎就是背着相机去森林中拍摄野生动物。
最开始,因为怕迷路我只是在营地附近活动。但是因为距离人类的营地太近,我也就只能拍摄到像松鸦和大山雀一类比较常见的鸟类。随着对冬营地附近的环境越来越了解,我也就走得越来越远,不过最远也不超过周边几座山的山脊,在山脊线上总能看到从森林深处驯鹿营地里升起的炊烟,这总是给我足够的安全感。 距离营地越远,我拍摄到的动物品种也就越多,雕鸮、黑嘴松鸡、伶鼬、紫貂……最令我感到惊喜的是,我拍到了猛鸮,之前在大兴安岭没有记录到的鸮。
我想走得更远。
那天,是冬天并不多见的温暖的天气。
午后我背着相机包离开营地时,旭斯格想要与我同行,但是被我制止了。如果带着它,有很多动物我就拍摄不到了,毕竟它是一头猎犬,它的本能是捕猎而不是在发现野生动物的时候屏息不动,让我按下快门。
它有些失望,不过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转身回营地去了。我喜欢这种善解人意的猎犬。
其实,在冬天如果突然出现特别温暖的天气,而天空中的云层在慢慢地增厚,一般情况下,那是云层在向周围的空气释放热量,酝酿降雪,所以才会让人感觉到温暖。
我离开营地时,芭拉杰依提醒我要早些回来,因为马上就要落雪了。
我的运气不错,刚刚离开营地不久,就看到一棵落叶松的顶端孤零零地落着一只猛鸮。当时,国内几乎还没有几个人知晓在大兴安岭中有猛鸮的存在。而那段时间,我已经拍摄了不少这种小型珍稀猫头鹰的图片。
因为这种小鸟过于机警,当它感觉到我与它的距离太近的时候,就会拍打翅膀,飞到更远的一棵树上。所以,即使我带着500MM的長焦镜头,为了拍摄到不错的特写画面,仍然要扛着三脚架上的镜头在没膝的雪中跋涉,只为了跟这只小猫头鹰的距离拉近一些。就这样,它也就把我带得越来越远。
当我的视野里已经看不到营地的炊烟时,这只猫头鹰仍然在往更远的地方滑翔。我并不紧张,走得再远我的身后还是会留下脚印,回去的时候我只需要沿着自己来时的脚印走,就不会迷路。
我跟随着它又走了一段路,这时天空开始渐渐昏暗下来,而雪花也悄然从灰色的天空中飘落。
这是我期待的一刻,此时拍摄的画面会记录下雪花飘落时的痕迹,照片中就会出现斑驳的效果。为了拍得更清晰一点儿,我想靠得更近一些。当猛鸮再一次起飞时,我回头看了看,自己留在雪地上的足迹还能够辨认出来。我想只需要再拍摄几张照片,就可以马上往回走,趁着刚刚落下的雪还没有掩盖我的足迹之前赶回营地。
当然,这只是我的计划。
我确实拍摄到了令自己都感到震撼的图片——以黛色的森林为背景,猛鸮黑白相间的鳞状羽毛色彩分明而闪亮,而黄得如同某种珍贵宝石般的眼睛瞪得滚圆,冷冷地盯着正前方。而我期待的效果更加为这画面加分,巨大的雪片落下时在画面上划过,还原了最为真实的北方荒野。
但是,在我直接用相机的显示屏浏览查看图片的效果时,已经注意到雪片是以四十五度的方向斜掠过整个画面的。
起风了。
天色几乎在一瞬间就黑了下来,雪片也越来越大。
就在我还犹豫是不是要再拍两张时,猛鸮再次起飞了。它似乎是刻意将我引到这里来的,这一次,它起飞之后并没有栖落在我视野中的另一棵树上,而是直接就消失在森林深处。
我必须得往回走了。
当我将相机收进背包再起身时,风力已经增大,落下的雪片巨大得几乎每一片落地时都能够砸出声音,而能见度已经不足十米。
我回头再看自己留下的脚印时,发现已经模糊不清,我立刻开始踩着自己的足迹往回走。
天更黑了,雪也越来越大。
我并没有走多远,就失去了自己的足迹,我转着圈寻找时,发现也失去了营地的方向。
我什么也看不见,周围只有呼啸的风声,雪片已经悄然间化为雪霰,扑面而来击打在我的脸上,带着令人疼痛的质感。
我意识到自己显然已经迷路了。
我尝试着呼喊,但是自己的喊声在风雪中立刻就被吹得支离破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营地里的人无论如何是听不到的。
在冬天的森林中,荒野向我展示了可怕的力量。面对这种暴风雪,我才意识到自己过于脆弱而单薄,并不具备对抗这一切的能力。这就是贪婪的结果,对自然缺少敬畏的人类终要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代价。
此时无论如何不能慌张,再四处乱走只能越走越远,而且还会耗费太多的能量。
我的朋友达斡尔族雕刻师瓦然泰少年时代就一直生活在北方的森林里,他曾经跟我分享过遇到这种情况最安全的应对方法。
我在周围摸索着,终于找到一棵足够粗大的树,然后我就倚着树干背风的一侧蹲了下来,拉起羽绒服的帽子,遮住自己的头。
剩下的就是等待了。
只能这样撑过暴风雪。如果风力减小,我可以为自己生一小堆篝火取暖。这时我才意识到,离开营地时根本没有带取火的工具。
我终于明白瓦然泰当时为什么特意强调要蹲下而不是坐下,尽管我穿着质量很好的户外羽绒服和抗低温的滑雪裤,但还是感到风正在带走我的热量。如果我坐在雪地上,那么我会更快地失去热量。
我做不了更多的什么,只能等待。
雪越下越大,粗大的树干为我阻挡了大部分的寒风,而我也挡住了风的去向。我相信慢慢地在我的身后,树干的旁边就会积起雪堆,很快就会垒起一堵可以为我挡风的雪墙。
但是,这种姿势却也让我的血液流通不畅,手脚开始失温麻木。我想起身活动一下,但是又不想让自己袒露在风雪之中。犹豫间我只能让自己在风雪中缩成一团。
我的身体感觉越来越冷。这不是什么好兆头,我明白自己在慢慢地失温。
但是,背后的积雪确实正在慢慢地垒起一个雪堆为我挡风,我蠕动着让自己的身体缩成更小的一团。
我被冻得有些糊涂,几乎开始要就此睡去。
我并不清楚过了多长时间,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触碰我,我感到自己的脸上一片冰冷。我还以为是雪吹进羽绒服的帽子里,积在头发上,被我身体的热量焐化成水流到我的脸上。
但是冰冷是有触感的。 我试图抬起头,湿润的东西掠过我的脸颊。
噢,是舌头。狗的舌头。
旭斯格竟然奇迹般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紧紧地抱住旭斯格,生怕这只是自己的错觉,它会像刚才出现时一样突然消失在风雪里。我们为什么喜爱狗,就是因为它们可以为孤独和危险中的人类带来希望。
我不知道它是怎么找到我的。
它的嘴边和胡髭上挂着冰溜。
它稍稍跑开两步,然后回头看我。
我明白它的意思,它是来带我回营地去的。
在此时,我甚至有些惧怕离开这个冰雪中的小窝,至少它可以为我抵挡寒风。
就在我犹豫的时候,旭斯格已经反身叼住了我的衣袖,开始轻轻拉拽。
我必须起身,否则只能一直窝在这个雪坑里。即使一夜不会被冻死,恐怕明天风雪停息的时候,经历这样寒冷的夜晚,我的脚趾和手指一定会因为冻伤而坏死。
我站了起来,身体有些僵硬,但我仍然把相机背包仔细背好。
我几乎看不清旭斯格,它只是我前面雪地里一两米外一个模糊的影子,我就跟随着它的这个影子开始往回走。
我确实无法辨认方向,完全靠旭斯格的引领。
风太大了,夹着雪片迎面而来,呛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害怕凍伤自己的鼻子,不得不抬起戴着手套的手捂在脸上。
走了一会儿,雪也越来越厚,我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在走,而是在雪中滚爬。
旭斯格停下来在等待我,我在一次几乎滑倒时抓住它的尾巴,突然意识到也可以借着拉住它尾巴,让它拉着我往前走。
我回到营地的时候竟然赶上了晚饭。
我掀开厚重的棉帘钻进撮罗子。这是一个炉火正旺的温暖的空间,火炉上的锅里肉已经炖熟,正散发出让我的胃开始抽搐的香味。此时我开始理解那些刚刚结束冬眠的熊的感受,它们实在是太饿了,为了食物也就不顾一切了。
尽管我感觉自己刚刚经历了生命中一次重要的起死回生的经历,但是出于自尊我并不想跟芭拉杰依和维佳还有柳霞分享。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卸下背包,脱掉羽绒服,浑身冒着热气坐在温暖的炉火前发呆。
芭拉杰依告诉我,晚饭快要好了,而我一直没有回来,旭斯格就出了撮罗子。
芭拉杰依知道它是去找我了。
这是一头挽救我于风雪之中的猎犬。
我起身从悬挂在撮罗子顶上的风干肉中取下一大块,用刀切开,一块块地喂给和我一样蹲在炉火前取暖、浑身上下冒着蒸汽的旭斯格。
我喂得太多了,芭拉杰依不得不提醒我没有必要一次喂它这么多肉。
我尽管口中答应着,但是仍然加快速度,将剩下的肉切开,都喂进它的嘴里。
我吃饭的时候,旭斯格就卧在我的脚下睡着了。
我记得那天的晚饭是米饭和土豆炖肉,因为太饿了,我吃了两盆。我还记得旭斯格身上的毛被炉火烘干时的气味,我永远记得那个味道。
它在我的脚边昏睡。
但那次我还不知道,这头正在步入老年的猎犬,不会仅仅只拯救一次我的生命。
3.白鹿——驯鹿部族
第二年我再上山时,头一年我从森林里抱回来的小鹿已经成长为一只漂亮的一岁白驯鹿。
它的毛色白得洁净,像冬日的初雪。
作为失去母鹿的孤儿,它被芭拉杰依照顾得很好。
因为它是芭拉杰依用奶瓶喂养长大的,所以它并不像其他的驯鹿那样,总是习惯性地与人类保持一定的距离,而是更愿意与人类接近。我刚到营地,这只小白鹿就跟我亲近起来,这当然不是因为我曾经将它从森林里抱回营地。它不会有这样的记忆。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它能够从我这个人类的手中获得食物,我非常慷慨地将自己手中的阿拉吉跟它分享。
从那时开始,这只白色的小驯鹿就总是在我的撮罗子里流连。
而一起可以享受这一特权的,还有猎犬旭斯格。我上山之后,它也每天睡在我的撮罗子里。只要有时间,它们几乎总是守在撮罗子的门口。一块饼干,我分成两块,它们各自一半;一块阿拉吉,同样,我也分得很公平,仍然是各自一半。
偶尔,在晚上白色的小驯鹿和旭斯格就依偎着睡在我的撮罗子里。更多的时候,它会跟随驯鹿群到森林里去觅食。
每天早晨,我都会在小白鹿的舔舐中醒来,它那温暖湿润的舌头在我起床之前已经为我洗了一次脸。
在我到达营地不久,小白鹿就受伤了。
我想这样的事情也许一万年才会发生一次。
那天清晨,我摇动盐袋子,几根细皮绳缀着的犴蹄甲敲打犴皮制成的硬质盐袋的表面,发出如同急骤的雨点敲打树叶般的声响。
这声音在寂静的森林里可以传出很远,远到隔着一个山谷的驯鹿群会循声而来。
很快,随着呼呼的喘息声,驯鹿群喷着白汽,像一列笨重的列车穿越茂密的林地回来了。
我将盐袋中的盐粒倒在手心里。一如往常,驯鹿们急匆匆地围上来。它们在清冷的空气中喷着热腾腾的白汽,探过头来,我的眼前顿时浮起一片肥厚嘴唇汇成的丛林。它们伸出湿润柔软的舌头,在我的掌心灵活地舔食盐粒。
小白鹿没有像往常一样冲在最前面,它落后了一点儿。因为我对它的偏爱,每次都会给它特殊的待遇,所以它总是习惯性地紧紧贴在我的身边。
因为前面的驯鹿挡住了我的视线,所以我只能看到它的头颅。
它在驯鹿群的外围游移,看起来是想挤进来,但是似乎又有所忌惮。总之,今天它的表现跟往常不太一样。以前,它总是第一时间冲到我的面前。
为了躲闪一头过于急切地想要舔食盐粒险些将我撞倒的巨大公鹿,我不得不转了个方向。于是围在我身边的驯鹿们也跟着一起挪动,在驯鹿腿的缝隙间,我惊讶地看到小白鹿的腹下竟然拖着一根树干。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描述,那树干竟然像是从它的腹部长出来的。 难道是森林中的奇迹,驯鹿与树木成功合体了?这种景象应该只适合出现在宫崎骏的电影里吧。
我立刻将手中的盐粒倒回盐袋里,然后穿过驯鹿群走向小白鹿。
当我走近,终于看清楚——那是一根直径三四厘米左右,长度大概三十厘米的枯干的树枝,悬垂在小白鹿的腹下。一端插入它的下腹部,另一端在地面上拖拉着。
这太诡异了,我没有精神准备。
我立刻回撮罗子里取了一副鹿套,然后叫上正在喝茶的维佳帮忙。
我将小白鹿叫到身边,给它戴上鹿套,将它牵到撮罗子的旁边拴好。
此时,我终于可以认真地检查这根似乎是从它身体里长出来的树干。
说是树干,其实是一根树枝——一根比较粗的树枝。它插入小白鹿腹部正下方的位置。我轻轻地触碰,树枝微微地晃动,小白鹿浑身战栗,弹了弹蹄子,显然我的动作触痛了它。树枝扎得很结实,但是树枝插入皮下的位置只有少量的血液渗出,应该没有真正地插入腹腔,只是停留在表皮层。这让我松了一口气,这样只需要简单地上药消炎包扎就好。如果刺入腹腔,就需要复杂的清理和缝合,在山上的驯鹿营地里根本就不具备这样的医疗条件。
我稍稍用力将这根树枝从它的腹部拔了下来,没有费太大的力气,跟我预想的差不多。
还好不是松树枝,松树枝的断茬尖利易折,很容易将断裂的尖刺留在驯鹿的体内,那会带来持续的感染发炎。
这是一根干净的黑桦树枝,应该是已经断落在地面很久了,连树皮都已经风化干净,插入小白鹿皮下的断口钝圆,这保证了不会有木屑存留在它的体内。但我也奇怪,需要多大的力量才能将这样钝粗的树枝插进驯鹿坚韧的皮下。
在我处理驯鹿伤口时,维佳控制着小白鹿的后腿,以防我被它踢伤。他告诉我,这种伤口出自一种带有历史气息的概率。
驯鹿在森林中奔跑的时候,前蹄踩中一根落在地面上的断枝的前端,树枝的后端翘起。树枝的前端以地面为支点,借助驯鹿奔跑的惯性,后端直接插进驯鹿的腹部。
概率很低,一直生活在森林里的维佳告诉我,他也从未见过,只是听老辈人说起过。不过,这种遥远的概率一旦发生,驯鹿就会受伤。驯鹿受伤的程度取决于它奔跑的速度和树枝的粗细。有些严重情况下,树枝会直接插进腹部深处,刺伤内脏,驯鹿会直接殒命。
确实,概率极低。就像我说的,也许一万年才能够发生一次。
如果树枝过细,就会被驯鹿直接踩断;树枝太粗的话,又不存在被踩到翘起的情况。所以,一切都是巧合,驯鹿恰到好处地踩中一根落在地面上的长短粗细恰到好处的树枝,树枝以地面为支点,插进驯鹿的腹部。
大概两年以后,有一次我在森林里奔跑的时候,就这样踩起一根树枝。还好我的运气不错,那段树枝已经风化得太久,弹起后只是刺中我的大腿,然后断为两截。
这种一万年一次的可能性已经被证明,确实有可能发生。而且,这种事在我的身边发生的概率已经极高了,两年之内,发生了两次。
之后的几天,每天早晨驯鹿群回来的时候,我都会将小白鹿抓住拴好,仔细处理它的伤口。
它的伤口没有发炎,但是伤口里还是会有组织液渗出。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气味会吸引来捕食者。在森林里,捕食者拥有灵敏得可怕的嗅觉,它们可以通过空气中微弱的气味捕捉到刚刚降生的幼鹿带来的血的气息,同样所有受伤的动物也会引起它们的注意。伤病,意味着这个猎物相对其他的个体更为脆弱,更好捕猎。
在大概一周后的一个清晨,我起床时,驯鹿群跟往常不太一样,没有听到营地里人类的召唤,已经提前回到营地。我没有看到驯鹿群中小白鹿的身影。在毛色普遍灰黑色的驯鹿群中,小白鹿的颜色从来都是如此显眼。这让我非常担心。
没有人类的召唤,驯鹿群主动回到营地也是正常的。毕竟,在漫长的岁月里,人类驯化了驯鹿,驯鹿也会眷恋人类营地里盐的美味。但是我总是感觉驯鹿群看起来并不像往常那样闲散地在营地附近随意休憩,它们有些过于接近撮罗子了,而且挤得有些太紧。
也许它们受到了什么惊吓。无论如何,它们在被驯化的过程中学到了很多重要的生存知识,其中之一,就是当被荒野中的野兽侵袭的时候,要依靠人类的力量。
我将驯鹿仔细地数了一遍,驯鹿群中只缺少小白鹿一只。
如果是一起少了四五只,倒也可以理解,也许是它们在森林中发现了盐碱地,贪食矿物质而流连忘返。但是只缺少小白鹿,就极不正常了。
那两天我正在协助维佳整修鹿圈,所以我们只是在附近简单地寻找了一下,没有找到小白鹿的踪迹,也就暂时放弃了。
维佳跟我提起,前几天他在不远处的山谷间看到了熊留下的新鲜足印。似乎是为安慰我们,芭拉杰依为那爪印下了定论,确定那只是一头过路的熊。
驯鹿营地的生活一如往常。
有些驯鹿没有回来,也许只是暂时的。经常都是这样,一些半年没有回来的驯鹿会在某个早晨突然出现在撮罗子的前面。在春天,回来的母鹿还会带回在森林深处产下的小鹿,给使鹿人带来莫大的惊喜。
第二天上午,我们就已经修完了鹿圈。下午我背着相机准备去森林里寻找小白鹿,也可以顺便拍点什么。
旭斯格跟随我一起出了营地。
这是个温暖的春日午后。
几乎没有走出多远,一直在我前方十米左右以之字形的路线逡巡前进的旭斯格突然停了下来,它抬起头,翕动着鼻翼,显然是发现了什么。
随后它开始低头快步在林地間搜寻。
此时它的行进方式已经不是刚才那种大面积拉网式的搜寻,它显然已经寻找到新鲜的嗅迹,兴奋地追随着也许不久之前刚刚走过的动物留下的气味。
它的目的性极强。
很快,它在一棵白桦树下停了下来,回头看着我,发出一声轻轻的哼叫。 这就是它搜寻的终点,猎物的所在。
我走到白桦树前,这应该是一棵超过十年树龄的白桦树。
看到我走近,旭斯格低头嗅了嗅地面,我跟随它的动作蹲下,大树根部的地面上散落着细软的干草和鸟的绒毛,应该是从鸟窝里撒落下来的。
我抬头向上看去,在距离地面大概六七米高的树干上,有一个小小的树洞。
远远望上去,树洞是黑色的,不仔细看会以为是白桦树上的瘢结,如果不是旭斯格的提醒,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现这个树洞。
此时隐藏在树洞中的,应该是一只松鼠,也可能是刚刚完成一夜捕食后的紫貂,它们占用这个本是鸟巢的树洞,此时应该正在休憩。
我了解要捕猎它们的方式,如果有小口径的步枪,只需要敲打树干,将猎物惊出树洞,然后射杀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没有步枪,那么也可以用比较原始的方法,就是用斧子放倒这棵树。树倒时,猎物会逃窜,此时旭斯格直接追上完成猎杀。如果它们不出树洞,那就需要用斧子劈开,而在最后一刻猎物逃出时,还是需要旭斯格以惊人的速度做个总结。
不过,我没有步枪,也没有携带斧子。当然,我也不狩猎杀生。
我只是举起手中的相机,拍下了树洞和散落在地上的那些鸟窝的碎渣。
然后我就转身离开了。旭斯格有些失望,在我的身后焦急地叫了两声,看我并无回头的意思,也就跟了上来。
我让这头优秀的猎犬失望了。我不是猎人。
我又走了不到十分钟,就听见从前面的山谷中传来乌鸦的叫声。最初是带有征询意味的略显寂寥的鸣叫,我想那是第一个发现者的叫声,它在午后的巡视飞行中发现了可能的食物——一头死去的野兽。
我意识到,发现小白鹿没有回到营地时自己的猜测可能是被验证了。驯鹿是群居动物,从来不会独自在森林中游逛,一定是出现了什么情况将它滞留在森林中了。最常见的情况是误入偷猎者设下的套索。在森林中乌鸦确实是死亡的使者,它们每天清晨即开始从空中巡视,总是可以第一时间发现死亡或者濒死的动物。它们呼朋唤友,等待一顿美餐。
所以在森林中的驯鹿营地里,如果清晨有驯鹿未归,森林深处又有乌鸦群欢快的聒噪,那驯鹿显然已经是凶多吉少。
乌鸦发出叫声的方向,那里很有可能是被套索套住的小白鹿。随后,从森林里不同的方向,传来其他乌鸦应和的鸣叫声。它们一边快活地叫着,一边赶赴今天进餐的地点。
我追随最初那只乌鸦发出叫声的方向,加快脚步。
在穿越那些点缀着塔头的沼泽地时,我不得不像鹿一样飞快地驰行。我必须跑得足够快,趁着刚刚踩中的塔头还在缓慢沉落时快速跳离,快到让这些塔头反应不过来。穿越塔头地确实需要速度,一旦没有在塔头沉入水下之前跳离,那么冰冷的水就会灌进鞋里。我不想承受湿了鞋的不快,那种潮湿的沉滞感会跟随我整整一天。
而对湿冷的水旭斯格并不在意,它只是轻快地越过沼泽,到了干爽的地方,才抖落身上的水滴。
在穿越一片稀疏的白桦林之后,前面是山谷的最底部,视野顿时开阔,平坦的谷底一览无遗地展现在眼前。
头上正翻飞的乌鸦给我指明了方向。
我加快了脚步,但是一直跟随在我身边的旭斯格此时加速斜插到我前面,挡住了我的去路。
它轻声地呜咽,显然它在提醒我,不要再向前走了。
有时候人类总是过于盲目自信,没有足够的耐心去解读犬的肢体语言。在那一刻,我本应意识到,它是在警告我,不要再向前踏入危险的境地。
但是我太年轻了,缺少对森林应有的敬畏。我没有理睬旭斯格,继续向前。
我看到小溪边的草丛里有明亮的白色在阳光下闪耀。
似乎是小白鹿,卧在溪流边茂密的草丛之中。
我急切地上前,想要看个清楚。
然后在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自己看到的是什么。那不是小白鹿,只是它的一部分。
它的后半截身体已经不见了,只剩上半部分,其实只是头颅、胸腔和两条前腿。它的身上随便地覆盖着几丛连根扯下来的山茅草。
我感受到真正的恐惧。
这点丛林知识我还是懂的,这是熊掩藏未吃完食物的习惯。
我吓坏了。这是源自古老史前时代的恐惧,人类对未知的野兽和荒野力量的发自内心的畏惧。
我一瞬间明白了一切。此刻我甚至来不及为这只殒命的小白鹿伤心。显然,它伤口的气味吸引来了熊。即使它身在鹿群之中,这种纯白色也过于醒目了,很容易成为熊捕杀的对象。
我竟然直接踏进了熊的厨房。
一头熊在完成了捕猎之后,会迅速地开始进食。大量吞食之后,它会将剩下的食物用草、树枝和泥土掩盖好,然后就在附近休息。只有在将所有的食物都吃光之后,熊才会离开。
熊吃饱了,正在昏睡。此时,熊不会离自己的食物太远,应该就在附近的什么地方睡觉,消化肚腹中的肉块。
此时的熊,像带着幼崽的母熊一样可怕。
老猎人曾经跟我说过,在森林里看到小熊永远不要靠近。母熊从来不会远离自己的幼熊,一旦母熊发现人类接近自己的幼熊,无论是被小熊吸引与否,在母熊的理解中,任何接近小熊的行为都会被认为是即将对小熊造成伤害。母熊会对接近小熊的人类发动可怕的攻击。人们习惯用母狼来形容不顾一切的凶悍,那么母熊的凶猛程度也许是母狼的一百倍。事实上甚至你根本没有发现小熊,只是不小心走到了母熊和小熊的中間,也就是说将母熊和小熊隔开,那么在母熊的意识里,已经笃定你是要马上开始对小熊进行侵害。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所以如果发现自己已经站在母熊和小熊中间的位置,其实也就没有生还的希望了。
在森林中行走时,作为一个不需要隐蔽自己行踪的非狩猎者,那么就要不停地发出声音和各种响动,这是一种最好的自我保护。远远地母熊听到声音,就会及时带着小熊远远地躲开,对人类避而远之。 那是母熊保护幼崽的本能。
当然,熊的另一种本能就是保护食物。
熊会认为接近自己食物的人类是要抢夺自己的食物。
我永远没有愚蠢到会去跟一头熊争抢食物。
恐惧。
我浑身出汗,身体不知道为什么像是被电击般地战栗,我感觉自己的呼吸和心跳几乎都停止了。
恐惧,无望的恐惧。
在这一刻我怀疑沉睡的熊已经苏醒,正在什么地方伺机扑向我。它可能躲藏在我左前方那片茂密的灌木丛的后面;在我右侧不远处有一棵巨大的倒木,它也有可能趴在那根直径足有半米的树干的后面。我也怀疑,它也有可能就卧在我身边的腐殖质落叶堆里。
它无处不在。它就在这里。
此时,我只是希望自己可以不发出任何声响,悄悄地逃走。我甚至希望自己连心跳都可以停止。
我相信自己可以无声地后退,唯一担心的是旭斯格。如果它糊里糊涂地向前冲去,或者叫出声音,一切就终结了。
我想得太多了,此时我才注意到它就在我的身边,一动不动,沉稳得令我感到吃惊。一般的犬看到这种情形,会疯子一样地拼命吠叫为自己壮胆吧。
当我望向它时,它甚至也正在看我,似乎是会意地缓慢小幅度摇了摇尾巴。我现在才意识到这头猎犬的意义,它本来已经警告过我了,但我太自大,并没有相信它。
我現在明白维佳跟我说过这头猎犬的价值了,这确实是一头不可多得的猎犬,沉稳而勇敢。有些跟随猎人出猎的猎犬会因为遇到野兽而过于紧张,在主人的腿边挤撞,不但影响主人的射击,甚至会绊倒猎人,导致枪支走火伤人。
我一边向两边窥视一边慢慢后退,很慢,生怕自己踩断了一根隐藏在树叶中的枯枝,发出一丝声响。
旭斯格也配合着我的后退节奏,跟随在我的身边,其实它的目光也在向周围扫视。
就在我后退的时候,我看到了自己的脚边散落着几坨熊粪。其中一坨上还印着我的脚印。
我曾经在森林中不止一次看到过这种野兽留下的粪便,但是这么新鲜的还是第一次见到。
熊粪是深绿色的,看来它之前的食物只有植物,所以才会因为渴求蛋白质和脂肪而向小白鹿发起攻击吧。
呛鼻的臭味突然间包围了我,几乎让我窒息到崩溃。我奇怪自己刚才走过来的时候怎么会没有发现。我注意到旭斯格从熊粪边走过的时候,不要说闻,连看都没有看一眼。显然,刚才它已经提醒过我了,我却并没有在意。
我足足退出了将近二十米。
就在我深深地吐出一口气的时候,我注意到身边旭斯格的动作,它在望向我们的右前方,那里有一个巨大的蚁丘。它的身体僵立,颈上的硬毛耸立而起,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犬或者猫科动物在与敌人相遇时,总会摆出这样的姿势,从而使自己的身体看起来更为高大,具有更大的威慑力。
在那个巨大的蚁丘后而,像升起了一团黑雾。
一头熊正在抬起头,看起来像一头温驯的狗。它站了起来,向这边张望。
熊的视力并不是很好。也许是因为风向的原因,它嗅到了闯入者的气味。但它并不确定,只是直直地望过来,我一动不敢动。我希望它可以将我看成是一块石头或者一个树桩,一个土堆也行,只要是非人类的一切。
它伸出鼻子。我跟它实在太近了,可以清楚地看清它湿润的鼻子像一颗巨大的栗子一样湿润闪亮。
熊开始向这边移动,这是一头壮硕的黑熊。
到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与熊的距离太近,根本没有转身逃走的机会。
旭斯格突然发出炸雷一般巨大的咆哮声,然后像一枚炮弹一样,直接向熊的方向冲了过去。刚才我制造出的无声的气氛被打破了。
熊吃了一惊,停住了脚步。
它有些困惑,猎犬的叫声意味着带着猎枪的猎人,所以它有所忌惮。但是为了食物它又表现出足够的固执,并不打算退却。
我很清楚旭斯格的意图,它是过去牵制这头熊。
这是一头聪明的猎犬,它在熊的周围跳跃,围着熊快速地奔走,发出爆炸般响亮的吠叫声。它的叫声打破了森林的宁静,距离它那么近的熊会感到自己的头都快要炸裂了吧。
它分散了熊的注意力,显然在给我制造一个脱身的机会。
我在慢慢后退时可以观察到旭斯格与熊的周旋。我注意到它的动作,它不仅仅是在牵制,甚至是在挑逗熊。它一次次佯装攻击,恰到好处地掌握着距离,总是可以极为惊险地从熊利爪的缝隙间全身而退。熊被它的挑衅激怒,却又抓不住它,几次人立而起。我清楚地看到它胸前白色的皮毛。如果此时我手中有枪,那是最适合的射击部位。
直到此时我才恍然大悟,旭斯格是在引诱这头熊,诱使它摆出这种姿势,向猎人展露它的胸口。那里是熊的心脏——最致命的部位,一个合格的猎人在此时只要开枪,就可以完成一次完美的狩猎。
从警觉、发现、提醒,到熊出现,然后是牵制、引诱,这头猎犬所做的一切,简直像教科书般完美无瑕。它确实是不可多得的猎犬。
但我不是猎人,只能让它失望了。
这已经是我一天中第二次让它失望了。确实有些愧对这头称职的猎犬。
我意识到自己此时走出了足有五十米的距离,已经脱离了熊的攻击范围。因为旭斯格的保护,我刚刚有惊无险地离开了熊的餐桌。
我现在安全了,只要快速离开就好。
我又往前走了一段路,上了之前伐木队为了便于运输木柴在林间修建的简易砂石路。离开了森林里松软的腐殖质土层,踩在坚硬的地面上,我陡然间品味到一种人类文明的安全感。
隔着茂密的林地,还是可以听到旭斯格那愤怒的吠叫。我想它现在叫声中的愤恨是因为我没有开枪就离开了吧。猎犬更懂得狩猎的意义,它已经很久没有狩猎了。
我打了个口哨。 很快,森林里就安静下来了。
旭斯格从后面跟了上来。
我没有放慢脚步,也没有回头看它。
我并不清楚自己应该怎样面对这头还在剧烈喘息的猎犬,我无法向它解释自己为什么没有带枪,为什么不在它诱使熊袒露胸口时及时地开枪。
在这片北方的森林里,它拥有高于我的地位和阅历。我不是猎人,我没有枪,无法配合它完成这次本来是非常完美的狩猎。
它跟隨在我的身边,我能够听到它的喘息声。
当我看到林地间闪现出营地撮罗子的轮廓时,旭斯格的呼吸已经平稳下来。
营地里的小狗跑出来迎接我们。小狗只有半岁大,是芭拉杰依刚刚从另一个驯鹿营地要来的小猎犬,为了给旭斯格做伴。我离开营地的时候,怕它跟随我们出来,将它拴了起来。看来,我作出了一个正确的决定,如果今天带着它,也许会是完全不同的结果。
大概是芭拉杰依看它被拴得难受,在我离开营地以后,就将它放开了。
永远傻呵呵的小狗兴奋地向我和旭斯格跑了过来。
旭斯格对它本来也不太搭理,这两天小狗的纠缠让它有些烦躁。偶尔当小犬闹得有些过分的时候,它也会挑起上唇露出牙齿恐吓,小犬自然会识趣地跑开。
小犬避开了旭斯格,向我迎来。
就在它跑到距离我还有三四米远的时候,它的脚步慢了下来,神情变得猜疑,眼神闪烁不定。
我永远记得那小狗的样子。它几乎是颤抖着慢慢接近我,低头嗅了嗅我的靴子,然后发出一声怪叫直接逃走了。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靴子踩到了熊粪上面。即使是熊的粪便,也拥有可以碾压一切的荒野的力量,足以将一只小狗吓得魂飞魄散。
第二天,我和维佳一起带着旭斯格,又去发现熊的地方转了一下。从旭斯格的轻松表现我也知道熊已经离开了。
原来掩藏着小白鹿的地方什么也没有留下,不要说一块骨头,甚至连鹿角都没有留下。显然熊饱餐之后,森林里其他的动物也一波波地光顾过了,这头白色的小鹿永远地回归森林了。
确实是一头过路的熊,它只是无意中发现鹿群,然后捕杀了小白鹿。吃饱之后,它就离开了,并没有在这里流连。
这头熊是黑熊,而不是棕熊。棕熊过于笨重,一般是追不上驯鹿的。
我无数次进入大兴安岭的森林,那一次是我与熊最接近的一回。
熊是北方森林食物链中顶级的掠食者,在大兴安岭一直往北直达西伯利亚甚至泛北极圈的广泛地域里生活的渔猎民族,在传统文化中一直将熊视为是自己迷失在森林中的亲人,相信熊是高于其他动物之上的具有图腾意义的物种,当然它也以强大的力量成为荒野的象征。
也是从那时,我第一次意识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北方的森林里,使鹿鄂温克人总是坦然面对自然给予的一切,对自然的馈赠心怀感恩并保持足够的敬意。
从此,对于熊我心存敬畏,当我行走在森林中时总是适时地发出声响,让我和熊都能够体面地保持足够的距离。另外,在接近森林中死去的动物时,一定要非常谨慎,稍不小心,就可能碰翻熊的餐桌。
那双靴子我一直穿着,离开驯鹿营地下山之后,我将它换了下来,顺手扔在皮卡车的后车厢里了。
在我回到家时,我的爱犬们奔跑过来迎接我。
我注意到自己饲养的这些猛犬,依次走到皮卡车前,像是在完成某种仪式,以近似虔诚的痴迷嗅闻着这双靴子。在那一刻,它们颈背上的鬣毛悄然耸起,当它们回过头时,目光中已经闪现出一丝凝重的朦胧,它们血脉中遥远的记忆被这气息唤醒了,这是它们梦中无数次出现的荒野的化身——野兽的王者。
在我遇到熊之后,我又在驯鹿营地里生活了一个星期。这也就意味着,我其实在森林中又走了很多路,留下了这熊的气息。
我在猜想,会不会有另一头熊一直在跟随着这气味寻找自己的同伴,也可能有其他的动物正在森林中行走看到我留下的足迹,好奇地上前嗅闻,随后失魂落魄地逃离。
最后一次得到旭斯格的消息是大概四年后的一个秋天。
芭拉杰依下山跟我通电话,她跟我谈起秋天的时候,营地又遭到了一次熊的侵袭。
秋天食物丰富,一般熊很少会突袭驯鹿人的营地。
这一年,在大兴安岭里使鹿鄂温克人响应国家的号召,放下猎枪,不再狩猎。所以当熊突然在夜晚偷袭使鹿人的营地时,人们根本没有真正可以威慑熊的武器。
在黑暗中只有旭斯格冲向那头狂暴的熊,它一直守在撮罗子前,没有后退。
那个夜晚,无论是营地里的驯鹿和人,都没有受到熊的伤害,但旭斯格受了重伤。
那确实是一头不正常的熊。
之后,那头熊开始驻守在横穿大兴安岭的公路上拦截过往的车辆。为了保护行人的安全,当地的森林公安人员不得不将这头熊击毙。
在检查时才发现,熊的一只后爪上挂着一个偷猎者惯用的钢夹。钢夹夹断了熊的趾骨,熊挣扎时挣断了固定着钢夹的铁链,就拖着这个钢夹四处游荡。它因疼痛而脾气暴躁,所以才会做出那一系列不太正常的举动。
芭拉杰依谈起这一切,平静而坦然。当然,在她的世界里已经经历了太多的一切,不会再有什么事情能够让她的情绪有所波动了。
受了重伤的旭斯格就卧在芭拉杰依的撮罗子前永远地离去了。它的血浸透了门前的土地。最后,她像是叹息着说,营地里没有可以驱赶熊的狗了。
当年那只小狗在熊的这次袭击时被吓破了胆,藏在撮罗子里不敢出来,足足藏了半个月。没有办法,芭拉杰依将它送给了山下镇子上的居民。
我告诉芭拉杰依,明年春天再来驯鹿营地,我会带两只小狗上山。
根据我的描述,芭拉杰依了解到,我将要带上山的是一种高大凶猛能够驱赶并且杀死狼的猛犬。 关于旭斯格这个名字,我曾经跟使鹿鄂温克人中的一些老者询问过具体的含义,得到的答案如出一辙,仅仅是一头猎犬的名字而已。这是一个普通的名字,使鹿鄂温克人很多的猎犬都会选择这个名字。就像在汉族地区的人们习惯给狗起名大黑或者阿黄,而在内蒙古的草原上,几乎所有牧民家的牧羊犬都叫都日波。不过,我发现它的使鹿鄂温克名字与蒙古语中的西斯格比较相像,在蒙古语中,那是形容犬奔跑如飞的意思。
很多年以后,在某个温暖的黄昏或是燃起炉火的夜晚,在山上的驯鹿营地里,我和使鹿鄂温克朋友经常会谈起这头离去的猎犬。
维佳经常会回忆起冬日落雪之后它獨自外出狩猎的情景。
旭斯格一般都会选择大雪过后的一两天外出寻找狍子。此时厚厚的积雪上已经结了一层硬壳,当它找到狍子之后,就会直接将它们向更容易积雪的谷地中轰赶。那里的雪足够深厚,当狍子跑过时,它们尖细的蹄子就会刺破雪表层的硬壳,四条腿深深陷入雪中,直达腹部。在这样的深雪中,狍子根本无法行走,只能像海豚一样在雪中腾跳前进。这种行进方式,狍子根本坚持不了多久,最后只能坐以待毙。此时,旭斯格只需要高声吠叫,给营地里的维佳报信即可。那些年,每个冬天旭斯格都能捕获几头狍子。猎人称这种猎犬为单猎,就是指猎犬可以在不需要猎人的情况下单独捕猎,这样的猎犬被猎人视为珍宝。只是维佳的记忆力不算很好,他在回忆时每一次关于旭斯格捕猎到的狍子的数字都不一样,有时候是一百只,有时候是五十只。这也无所谓,确实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这些都不重要,知道它是一头不可多得的猎犬就可以了。
我估计,准确的数字是六十只左右。这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
旭斯格对于我有特殊的意义,因为它拯救过我的生命。
它在森林的暴风雪中找到迷失的我,将我带回营地。当熊向我扑来的时候,它勇敢地挡在我的前面。
每一次,这种回忆总是伴随着火炉中燃尽的柈子最后的一点光亮结束,结束语永远一样——这样的猎犬再也不会有了。
4.牧羊犬——草原传奇
第二年春天,我决定带两只小狗上山。
随便选两只小狗是非常容易的事。但是选择什么样的小狗,我考虑了很久。
当时,芭拉杰依跟我提到旭斯格在完成驱赶熊的使命殒命后,我曾经问她山上的各个营地是否可以要到不错的小猎犬。她告诉我,早些年那些曾经跟随着猎人狩猎的猎犬,因为缺少保护血统的观念,基本上已经没有了。现在生活在森林中各个驯鹿营地里的犬血统杂乱,更多的时候,当熊或者野兽侵犯营地时,它们只会扯着嗓子蹲在角落里号叫,没有勇气对抗野兽。有些在面对野兽时甚至吓得屎尿喷溅。大兴安岭的使鹿鄂温克营地里急需凶悍的护卫犬。
我一直在自己的草原营地上饲养蒙古牧羊犬,就像我跟芭拉杰依描述的,这是一种高大凶猛能够驱赶并且杀死狼的猛犬。
这个古老的犬种在很久远的年代已经开始保护游牧人的营地,我并不太清楚这种犬是否可以适应森林中的环境。但是简单地分析,它们凶悍,能够驱赶野兽,而且不惧严寒,似乎又没有什么不妥。
头一年冬天,我的营地里只有一窝幼犬降生。
繁殖这窝幼犬的雄犬是一头黑色的蒙古牧羊犬,来自靠近蒙古国边境新巴尔虎右旗的克尔伦苏木;雌犬是四眼蒙古牧羊犬,来自新巴尔虎左旗。一窝七只幼犬,我从里面选了一只最大的小雄犬。
我的想法是将一雌一雄两只小狗送上山,它们长大之后又会生出小狗,分散到各个驯鹿营地,让蒙古牧羊犬的血统一直在驯鹿营地里流传。
不过,如果直接从这一窝里选两只小狗,因为近亲,无法繁殖。
就在此时,一位我送过小狗的鄂温克旗的牧民给我带来一个好消息。他朋友家的牧场上,一头牧羊犬也产下一窝小狗。那家牧民饲养的牧羊犬凶悍异常,在那片草原都极其有名,之前他家的牧羊犬不止一次咬死过夜晚来袭击羊群的狼。就在两年前,一头猞猁在晚上进了他家的羊群,也命丧牧羊犬的利齿之下,这是真正凶悍的牧羊犬。
到这家牧民去讨要小狗的经历相当波折。
我驱车从海拉尔赶往鄂温克旗,在巴彦托海镇接上我的朋友,一起进入草原。在草原上没有识路的朋友做向导,根本寸步难行。
在草原里颠簸了近两个小时,一个游牧人的营地终于出现在地平线上。像大部分当地的牧民营地一样,营地由一幢红色砖房和一座白色蒙古包组成。正如我预料的,当我的车驶近,从营地前的草地上站起来两个影影绰绰的黑影。
毫无疑问,对于任何进入草原的人来说,当他们接近游牧人的营地时,呼啸而来的牧羊犬总会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车辆或骑马者距离营地尚有四五公里的距离时,那些伏卧在蒙古包边的黑影已经悄然间抬起硕大的头颅,它们在警惕地观望。它们粗壮的喉管里发出短促深沉的咆哮,这种咆哮声穿透力极强,在一两公里之外也清晰可闻,极有震慑力。这仅仅是它们对入侵者的警告。见到入侵者继续执迷不悟,执意进犯,它们迎了出来,一开始只是小步地颠跑,然后速度越来越快,当接近入侵者时,它们的攻击是毫不犹豫的。
在无边的草原之上,各个营地之间距离极远,有的甚至达到几十公里,所以任何企图进入营地领地范围的陌生人都是它们概念中的敌人。对闯入者的仇恨激励着它们发动如同野兽般凶悍的攻击。它们高高跳起,浑身硕重的毛片飘散而起,像雄狮一样。它们嗥叫着扑向马上的人,或是重重地将身体撞向结实的吉普车,几乎毫不停歇,一次又一次地攻击,倾注全部的力量要将入侵者从马上拖下来、从车里拉出来,撕成碎片。
我乘车进入草原时也不止一次接受过这种礼遇,凶悍的猛犬咆哮而来,高高跃起,重重地撞在车窗上,在展露血盆大口中可怕的锋利獠牙的同时,也在车窗上留下一道道淋漓的口水。当它们发现这攻击最多只能在车体上留下一些划痕时,开始狠狠地向轮胎下口——这个部位的适口性更好。这些巨犬啃啮橡胶轮胎时发出令人胆寒的咯咯吱吱的声响,总之,结实的越野吉普车都在这种可怕的攻击中微微摇撼。 我童年时还亲眼见过汽车轮胎被围攻的牧羊犬咬爆的场面。
我骑马经过陌生的营地时,所骑的马也不止一次被牧羊犬追赶撕咬。有一次因为牧羊犬扯住了马的尾巴,马匹受惊狂跳,险些将我抛落马下。所以骑马出行时一定要随身携带皮鞭和马棒,用以驱犬防身。
在《蒙古秘史》中有这样一段记载,铁木真九岁时,他的父亲也速该带着他去翁吉剌惕部求亲,求娶首领德·薛禅的女儿孛尔帖。也速该将铁木真留在了翁吉剌惕部落,入赘做了德·薛禅家的女婿,在离开时,他一再叮嘱德·薛禅,说自己的儿子铁木真怕狗,一定不要让狗惊吓了铁木真。少年铁木真后来成长为一代天骄成吉思汗,这位让世界为之战栗的巨人,在少年时代感到畏惧的正是蒙古牧羊犬,而蒙古牧羊犬中最凶猛的品种,正是成长于翁吉剌惕部的所在地——呼伦贝尔草原。
两头巨犬冲了过来,当确信我们是奔营地而来时,它们迅速地挺起身体,扑向我们的车。这是两头骨架大得吓人的巨犬,它们目光凶狠,脸颊和脖颈上点缀着与狼厮杀时留下的斑驳伤痕,而换毛时脱下却并没有褪落的长毛像厚厚的毡卷一样纠结在身上,使它们看起来如同史前时代的孑遗巨兽。
此时,面对这些仿佛来自地狱的穷凶极恶的猛兽,最安全的办法就是留在马上或车内,向着蒙古包高声呼唤求救。营地的主人闻声从蒙古包里出来,喝退并用链子拴起猛犬。这时客人才可以下马出车,在主人的保护下战战兢兢地进入蒙古包。但此时仍然要小心,说不定那些誓不甘心的猛犬又会挣脱绳索,再一次扑过来。
这些牧羊犬,颠覆了人们传统观念中狗的概念,它们过于凶猛、强悍,甚至可怕。
那些初次进入草原的人,更是被这些充满荒蛮气息的巨犬深深地震撼。
我开车慢慢驶进营地。
主人出来,也是足足折腾了十来分钟,才控制住两头咆哮的巨犬,给它们拴上链子,我和向导才下了车。
两头巨犬都是雄犬。它们咆哮着,一次次跃起,拖曳着铁链哗哗作响,以至于让我怀疑,那链子是否能够禁锢它们。
营地的主人将我和向导迎进蒙古包。我送上准备好的礼物,又喝了奶茶之后,才在向导和营地主人的陪同下去看小狗。
小狗并不在营地里。一般情况下,雌犬都会选择将幼犬产在草垛背风一侧挖出的洞里。但是这个营地的雌犬将小狗生在牧场上一个山坡的土洞里。营地的主人告诉我,每当雌犬要生产的时候,都会选择在牧场上自己挖的洞。这也许也是一种返祖现象吧。毕竟犬也不过是一万五千年前才和狼分道扬镳。那些拥有足够好奇心并富有探索精神的狼,被原始人类的篝火所吸引开始靠近人类,从人类这里获得食物残余,同时也开始协助人类捕猎和护卫,从而成为犬。所以从行为习惯上,草原深处的原始牧羊犬更多地保留着它们祖先的习惯,也许在挖掘的洞穴里哺育幼犬比在草垛里更有安全感吧。
洞穴在距离营地一百多米远的一处山坡上。我们刚刚靠近那洞口,就听到从土洞的深处传来瓮声瓮气的阴沉咆哮,任何人都听得出那咆哮声的含义,洞穴里的雌犬是在警告陌生人,跟洞穴保持距离。
在洞口边还扔着一具被啃食得只剩下一半的动物残骸,我根据残留的角判断,应该是一只狍子。
“是它自己抓的,一开始藏在雪里,下了小狗之后,就叼了回来。生下小狗之后它几乎不吃营地里的东西,都是自己找吃的。”营地的主人指给我看狍子脖颈上的位置,在已经发黑干涸的血迹下,是獠牙留下的可怕齿痕。
在草原上,当牧羊犬无法从游牧人的家庭中获得足够的食物时,它们确实已经习惯自己通过狩猎获得食物。
我们又返回到蒙古包喝奶茶,在温暖的蒙古包里,透过包门上的小窗子,刚好可以看见那个洞口。营地的主人告诉我,每天黄昏的时候,这头雌犬都会出来到营地这边,他的妻子会给它喂水,这时可以让女主人将它抓住拴上链子,我们就可以到洞里去掏小狗了。
我们喝茶时,女主人已经在给我们煮肉。我详细询问了他家的牧羊犬捕杀猞猁的过程。
男主人告诉我那是前年冬天發生的事。这片牧场位于呼伦贝尔草原与大兴安岭的西部坡地的交界处,除了草原上的狼,经常也会有森林里的野兽下山滋扰牲畜。那天晚上听到牧羊犬狂吠,主人以为是狼群来袭击羊群。营地里一共有四头牧羊犬守护,对于野兽主人一般也不太担心。主人到羊群中去查看时,发现四头牧羊犬已经将那头野兽咬死了,当时营地的主人以为是豹子,第二天上报了当地的林业公安部门,后来才确定是猞猁。
我们一边聊天一边吃肉。
女主人就在煮肉的肉汤中加入两碗炒米,又切了半个肥羊尾油在里面,最后又加了两勺牛奶。这样就煮成了一锅粥,这就是喂牧羊犬的食物。草原上的牧人,冬天总会给营地里的牧羊犬喂得更好一些。女主人将这粥盛在大盆里,端着出去,依次给两头被拴上的公犬喂食。然后,她开始向山坡那边呼唤。
直到此时,一头棕黑色的雌犬终于钻出洞口露面了。它慢慢地跑了过来。当它越来越近,我注意到这是一头高大的雌犬,看来主人确实喂得很好,自己又能捕食狍子,尽管在哺乳期,也没有一点削瘦。雌犬骨架粗大,看上去肩高接近七十厘米,在草原上这样高大的雌犬并不多见。女主人将盆里的肉粥全部倒进了这头雌犬面前的食盆,量很大,看来这头雌犬一直以来都受到特殊的照顾。它很警惕,显然已经注意到蒙古包里有陌生人,一边吃一边抬头警惕地盯着蒙古包的门。它抬头时,我注意到它的脸上有一道从左眼下经过鼻梁一直延伸到右下颌、纵贯整个脸颊的伤痕,应该是与野兽争斗时留下的。对于草原上的牧羊犬,这是如同勋章般的荣耀。
在这头雌犬低头吃食分神的一刻,女主人抓住了它的项圈,给它也拴上了链子。
我和向导还有营地的主人出了蒙古包,直接开车到洞口。
我们必须争分夺秒,抓紧时间进洞掏出小狗。刚才我注意到女主人用来拴雌犬的是一条细得可怜的而且锈迹斑斑的铁链,中间显然还断开过,只是用铁丝随便地拧上连接在一起。这铁链实在谈不上什么强度,一旦被它挣脱就危险了。
生活在大兴安岭深处的使鹿鄂温克人早期以狩猎为生,饲养的猛犬作为猎人的助手能够在狩猎时承担搜索、追捕、围猎等功能,协助完成狩猎。
在使鹿鄂温克人放弃狩猎之后,在大兴安岭深处的驯鹿营地里,猎犬的主要工作是作为护卫犬守护使鹿鄂温克人的营地和驯鹿,驱赶野兽。
1.风——驯鹿降生的季节
风穿越林间的空地,掠过那些高大落叶松的树顶,被无数坚韧的松针撕裂,留下如同遥远海浪般的叹息的低鸣。
风越过树林,在山谷间惊扰了几只正在休憩的松鸦。它们愤愤不平地怪叫着冲向天空,风在后面追赶它们,吹皱了它们身上的羽毛。
风继续向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它前进的愿望。
风就是这样,无形却拥有可怕的力量。有时轻柔,仅仅能够在水面上吹起细小的波纹。狂暴时却拥有摧毁一切的能力,可以轻易将百年大树拦腰折断。不是一棵,而是很多棵那样的大树——其实是一片森林。当狂风掠过森林,就像是一个左右挥舞着大棒的巨人狂奔而过,在他的身后留下一片狼藉的景象,森林里的人们习惯将这些被风折断的树木称为风倒木。
风没有停息,一直向前。
在森林向阳的山坡上,一棵被雷电击中后烧空了内腔的大树根部,刚刚结束冬眠的熊从洞穴中爬了出来。因为春日雪地的反射,阳光灼痛了它已经习惯黑暗的眼睛,它不得不低下头。但现在它没有心思理会,在经历了足有半年的沉睡之后,此时它身体的机能正在缓慢地恢复。最先觉醒的是它空荡的肚腹,它的胃因为干瘪收缩而灼痛,急需食物填充和抚慰,它必须立刻去寻找食物。
它在林间的雪地上埋头疾行。整个冬天耗掉了它身上所有的脂肪,它原本肥胖的腰身极度缩水,瘦得像狗一样。为了找到食物,它必须不停地奔走,走得越来越远。这样,它找到食物的概率也就会更高一些。
有时候,它的寻找似乎并不是那么盲目。每隔一段时间,它就会停下,扬起头,探出鼻子,寻找它期待的气息。为了获得更多的气味,它像人一样直立而起,这样它就可以获得更高处的风带来的信息。
它的鼻子湿润而敏感,漫长的冬眠只是让它的机体进入休憩的假死状态,并不会影响它的健康。
当它穿越一片谷地时,鼻腔终于捕捉到风带来的信息。那微弱的一丝风,已经将信息稀释得只剩下最后一点儿。但微不足道的气味随着呼吸进入它的鼻腔,它灵敏的嗅觉立刻筛选出期待已久的信息,这足以让它浑身一震。
它惊呆了,猛烈地翕动着鼻子,将更多的空气吸进鼻腔里。分析、比对,唤醒遥远的记忆,它在追寻风来时的方向——气味的源头。
它的鼻子过滤到更多的信息,它的胃开始条件反射地抽搐,它感觉到这个重要器官的渴望。同时,它的舌头也开始分泌唾液。
它站了起来,像一堵墙,挡住了风的去向。
它将这在森林中流浪已久的风截获,它需要的是风携带的更多的信息,它的鼻子其实可以还原这信息中包含的一切。
这就是森林中风与熊的关系。
熊已经得到这信息的方向。
它开始奔跑,像一头找到嗅迹之后目的明确的追踪猎犬。
它一直向前,穿越桦树林,雪下干枯的枝条在它的脚掌下噼啪作响。它涉过冰河,毫不在意冰面随时可能坍塌。
前面是一道积雪的深沟,它直接冲进这深深的积雪中,像鼹鼠一样在雪中掘进。
雪太深了,它深陷其中,雪蒙覆了它的鼻头,冰冷在一瞬间蒙蔽了它的嗅觉。它终于爬出这道积雪的深沟,从贴伏在地面上的偃松间跌跌撞撞地继续向前走。然后,它终于爬上山顶。
此时,它已经不需要努力去寻找那气味的来源了。因为那气息扑面而来,在它的世界里,气味是有形的,那是一条通向美味食物的宽广的大路。
如果说之前的气息只是溪间细流,它生怕跟丢了方向,那么它现在已经是置身于气味的海洋之中,那是血的味道。
它追随着这气息一路向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它了。
但是,当这气息越来越浓,它也嗅到更多掺杂在其中的复杂的气味,最为让它感到不安的是烟火的味道。这样的气味与人类有关。
它犹豫了。
在它还是幼熊的时候,就明白应该远离这种气味。每当嗅到这种气味,走在前面像石头一样强壮的母熊会毫无征兆地突然停下来,它甚至会一头撞在母熊的身上。它可以感受到母熊肌肉绷紧,呼吸凝重,紧张气氛在转瞬之间将它们笼罩其中。那气味就来自母熊凝望的方向,随后,母熊会发出一声如同呼唤的低吼。这是危险的警告,母熊在提醒它。
有时,当它开始跟随母熊奔跑的时候,身后会传来震耳欲聋的轰响,也伴随着呛鼻的硝烟的气味。母熊带着它拼命地奔逃,只为远离这种与人类相关的气味。
当然,还有狂吠的猎犬,没完没了地追逐。它太小了,甚至在恐惧中以为自己会因为心脏难以承受倒地而死。但是即使成群的猎犬终归不是母熊的对手。曾经有一次,它和母熊被一群猎犬围住,那些猎犬像是要爆炸般地发出狂吠。它和母熊被短暂地冲散。但是随着那些猎犬发出此起彼伏的绝望的嗥叫,森林重归寂静。回到它身边的母熊身上带着血的气息,有母熊的,也有猎犬的。母熊引领着它进入森林深处,在那里它们就安全了。
它们也曾经与狼群和猞猁狭路相逢,但是当母熊如石墙般直立而起,那些野兽还是会垂首退去。但这些野兽从来不拥有人类那种可怕的力量。
在它成长的过程中,已经学习到一個重要的生存法则。在这森林中,除了人类,熊是没有任何对手的。人类本身并不强悍,但是他们拥有成群的猎犬和能够发出巨大声响的枪械,那是高于自然之上的力量。 听到这个命令,它才慢慢地走近我,表情甚至显得有些羞赧,极其小心地从我的手心叼起这块小点心。它表现得很谨慎,生怕咬到我的手。之后,它叼着这块点心走到撮罗子的门口,卧下,开始慢条斯理地享用。
噢,这是一头会拒食的猎犬。
因为头一天睡得很晚,第二天太阳升起很高的时候,我才醒来。
旭斯格蹲坐在撮罗子的门口,认真地看着我。发现我醒来,它站起身轻轻地摇了摇尾巴,似乎是一直在这里等待我的醒来。我从床上起身,呼唤它的名字,它慢慢地走到我床边,神情有些羞涩,轻轻地舔了舔我的手。
自从第一次进入使鹿鄂温克人的驯鹿营地,已经有很多年过去了。关于驯鹿营地,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很多温暖的瞬间——芭拉杰依炸制的点心阿拉吉的酥香、从我的手心叼取食物的普通、黄昏时夜鹰那如同用小锤子高速敲打铁砧般急骤的低鸣……而这一刻,我进入使鹿鄂温克人营地的第一个早晨,在一头猎犬的注视下醒来,也可以位列其中。
就在我到达营地的一周后的一天晚上,森林就向我展现了它的另一面。使鹿鄂温克人的生活从来不只是像圣诞老人一样带着糖果味道的童话世界,更多的时候,这是一种艰苦的生活,要经常承受大自然惯有的荒野的考验。
熊是在午夜时分发动的偷袭。
那天夜里,旭斯格卧在我撮罗子里的火炉边。我正在酣睡,被它一声低沉的咆哮惊醒。它冲了出去,高声吠叫。随后,营地里一片混乱,鹿群受了惊吓,在营地里往复奔跑。
随后是震彻山林的枪声,在寂静的夜晚,步枪的枪声拥有足够的震慑力——至少震慑了我。
那天晚上,熊的袭击并不成功。
我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当一切安静下来的时候,我只来得及帮忙善后。
熊冲进了营地,成年驯鹿并不容易捕捉,所以熊退而求其次直接冲向小驯鹿。我想对于熊来说,刚刚降生的小驯鹿简直就是最肥美的点心。
维佳跟我形容,熊是要将一只小驯鹿抱走,我想从熊的生理结构上来讲应该是叼走吧。旭斯格及时地截住了要逃进森林的熊,它勇敢撲咬,独自完成了堵截的任务,直到维佳拿着枪冲了出去。
维佳开了两枪,那支古老的步枪谈不上什么准头,不过也就是起到一个威吓的作用。
枪声确实起到作用了,熊扔下了小驯鹿逃进了森林。
那只小驯鹿被我抱进了撮罗子,放在炉火边。轻软的小东西,正像芭拉杰依说的,从熊爪下抢回来的小鹿是救不活的。
其实我将它往撮罗子里抱的时候已经意识到了,那时它的身体已经如同一匹柔软的布料一样,毫无生气。
看来确实是像我想象的那样,熊在将它叼起时力量太大了,直接咬断了它的颈椎。还好,这样它倒是没有承受太多的痛苦。
忙完了小鹿之后,我才注意到趴在撮罗子门口的旭斯格。它的眼角在流血,撮罗子里光线昏暗,我以为它失去了一只眼睛,仔细检查后才松了一口气——只是眼角有一道伤口,眼睛并无大碍。我打开自己背包中的急救包,帮它上了药。
尽管熊已经离开,但驯鹿群已经四散,只有到了天亮之后仔细清点,才知道真正的损失。现在,确实做不了什么。
刚刚上完药,旭斯格就发出低沉的咆哮,又冲进黑暗之中。
也许是那头被赶走的熊并未走远,仍然在营地附近的森林中窥伺,跃跃欲试。
我实在无法相信眼前的这头猎犬就是天天跟我摇尾巴要食物的旭斯格。
维佳告诉我,熊再次侵袭营地的可能性不大。
但我们已毫无睡意,索性点旺炉火,烧水沏茶,开始一次等待黎明的长谈。
在使鹿鄂温克人的生活里,每年春天小鹿降生的季节总是最危险的。几乎每年春天都有熊袭击营地的事件发生。
毫无疑问,营地需要勇敢而强悍的猎犬,驱赶这些饥饿的熊。
旭斯格已经八岁了。
营地的上一代猎犬就是在一次熊偷袭营地的时候受了重伤不治而殒命。它是那头猎犬的后代。
当第一缕阳光越过山脊的时候,维佳告诉我,旭斯格是不可多得的猎犬。冬天落了大雪之后,它经常独自跑进森林中,哄赶狍子,将这种腿长蹄尖的小兽赶进积着厚雪的谷底,最后当狍子不能移动时,它就完成捕杀。这是可以单独狩猎的猎犬。
那天上午,在距离营地不远的溪流边,我们发现了一头被熊在晚上捕杀的白色雌驯鹿,我们找到它的时候,熊已经将它吃了一半。
回营地的路上,我发现一只孤零零的在林地间徘徊的白色驯鹿崽,正是被熊杀死的雌驯鹿的幼崽。在驯鹿群被熊追赶的时候,它也就和母鹿失散了。
看到我,它一边悲伤地发出幼鹿特有的粗声粗气的嘶哑叫声,一边摇摇晃晃地走过来。其实,它降生没有几天,四腿不够强健,而且也没有掌握在林地间行走的技巧。
它跟随在我的身后,但是它走得跌跌撞撞,而且太慢了。
我俯身将它抱起,轻小的幼鹿几乎没有什么重量。我可以隔着它柔软的皮毛感受到脆弱的骨骼,说是抱着,其实我只是轻轻地托着它一路往回走。
一般情况下,使鹿鄂温克人不会触摸刚刚降生不久的驯鹿崽,鹿崽的身上如果沾染了人类的味道,母鹿就会拒绝为自己的幼崽哺乳。
小白鹿已经成为孤儿,也就没有这些忌讳了。
我将失去妈妈的小鹿抱回营地。
那一年的冬天我再次来到驯鹿营地。
因为刚刚添置了一个长焦镜头,所以我每天的工作几乎就是背着相机去森林中拍摄野生动物。
最开始,因为怕迷路我只是在营地附近活动。但是因为距离人类的营地太近,我也就只能拍摄到像松鸦和大山雀一类比较常见的鸟类。随着对冬营地附近的环境越来越了解,我也就走得越来越远,不过最远也不超过周边几座山的山脊,在山脊线上总能看到从森林深处驯鹿营地里升起的炊烟,这总是给我足够的安全感。 距离营地越远,我拍摄到的动物品种也就越多,雕鸮、黑嘴松鸡、伶鼬、紫貂……最令我感到惊喜的是,我拍到了猛鸮,之前在大兴安岭没有记录到的鸮。
我想走得更远。
那天,是冬天并不多见的温暖的天气。
午后我背着相机包离开营地时,旭斯格想要与我同行,但是被我制止了。如果带着它,有很多动物我就拍摄不到了,毕竟它是一头猎犬,它的本能是捕猎而不是在发现野生动物的时候屏息不动,让我按下快门。
它有些失望,不过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转身回营地去了。我喜欢这种善解人意的猎犬。
其实,在冬天如果突然出现特别温暖的天气,而天空中的云层在慢慢地增厚,一般情况下,那是云层在向周围的空气释放热量,酝酿降雪,所以才会让人感觉到温暖。
我离开营地时,芭拉杰依提醒我要早些回来,因为马上就要落雪了。
我的运气不错,刚刚离开营地不久,就看到一棵落叶松的顶端孤零零地落着一只猛鸮。当时,国内几乎还没有几个人知晓在大兴安岭中有猛鸮的存在。而那段时间,我已经拍摄了不少这种小型珍稀猫头鹰的图片。
因为这种小鸟过于机警,当它感觉到我与它的距离太近的时候,就会拍打翅膀,飞到更远的一棵树上。所以,即使我带着500MM的長焦镜头,为了拍摄到不错的特写画面,仍然要扛着三脚架上的镜头在没膝的雪中跋涉,只为了跟这只小猫头鹰的距离拉近一些。就这样,它也就把我带得越来越远。
当我的视野里已经看不到营地的炊烟时,这只猫头鹰仍然在往更远的地方滑翔。我并不紧张,走得再远我的身后还是会留下脚印,回去的时候我只需要沿着自己来时的脚印走,就不会迷路。
我跟随着它又走了一段路,这时天空开始渐渐昏暗下来,而雪花也悄然从灰色的天空中飘落。
这是我期待的一刻,此时拍摄的画面会记录下雪花飘落时的痕迹,照片中就会出现斑驳的效果。为了拍得更清晰一点儿,我想靠得更近一些。当猛鸮再一次起飞时,我回头看了看,自己留在雪地上的足迹还能够辨认出来。我想只需要再拍摄几张照片,就可以马上往回走,趁着刚刚落下的雪还没有掩盖我的足迹之前赶回营地。
当然,这只是我的计划。
我确实拍摄到了令自己都感到震撼的图片——以黛色的森林为背景,猛鸮黑白相间的鳞状羽毛色彩分明而闪亮,而黄得如同某种珍贵宝石般的眼睛瞪得滚圆,冷冷地盯着正前方。而我期待的效果更加为这画面加分,巨大的雪片落下时在画面上划过,还原了最为真实的北方荒野。
但是,在我直接用相机的显示屏浏览查看图片的效果时,已经注意到雪片是以四十五度的方向斜掠过整个画面的。
起风了。
天色几乎在一瞬间就黑了下来,雪片也越来越大。
就在我还犹豫是不是要再拍两张时,猛鸮再次起飞了。它似乎是刻意将我引到这里来的,这一次,它起飞之后并没有栖落在我视野中的另一棵树上,而是直接就消失在森林深处。
我必须得往回走了。
当我将相机收进背包再起身时,风力已经增大,落下的雪片巨大得几乎每一片落地时都能够砸出声音,而能见度已经不足十米。
我回头再看自己留下的脚印时,发现已经模糊不清,我立刻开始踩着自己的足迹往回走。
天更黑了,雪也越来越大。
我并没有走多远,就失去了自己的足迹,我转着圈寻找时,发现也失去了营地的方向。
我什么也看不见,周围只有呼啸的风声,雪片已经悄然间化为雪霰,扑面而来击打在我的脸上,带着令人疼痛的质感。
我意识到自己显然已经迷路了。
我尝试着呼喊,但是自己的喊声在风雪中立刻就被吹得支离破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营地里的人无论如何是听不到的。
在冬天的森林中,荒野向我展示了可怕的力量。面对这种暴风雪,我才意识到自己过于脆弱而单薄,并不具备对抗这一切的能力。这就是贪婪的结果,对自然缺少敬畏的人类终要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代价。
此时无论如何不能慌张,再四处乱走只能越走越远,而且还会耗费太多的能量。
我的朋友达斡尔族雕刻师瓦然泰少年时代就一直生活在北方的森林里,他曾经跟我分享过遇到这种情况最安全的应对方法。
我在周围摸索着,终于找到一棵足够粗大的树,然后我就倚着树干背风的一侧蹲了下来,拉起羽绒服的帽子,遮住自己的头。
剩下的就是等待了。
只能这样撑过暴风雪。如果风力减小,我可以为自己生一小堆篝火取暖。这时我才意识到,离开营地时根本没有带取火的工具。
我终于明白瓦然泰当时为什么特意强调要蹲下而不是坐下,尽管我穿着质量很好的户外羽绒服和抗低温的滑雪裤,但还是感到风正在带走我的热量。如果我坐在雪地上,那么我会更快地失去热量。
我做不了更多的什么,只能等待。
雪越下越大,粗大的树干为我阻挡了大部分的寒风,而我也挡住了风的去向。我相信慢慢地在我的身后,树干的旁边就会积起雪堆,很快就会垒起一堵可以为我挡风的雪墙。
但是,这种姿势却也让我的血液流通不畅,手脚开始失温麻木。我想起身活动一下,但是又不想让自己袒露在风雪之中。犹豫间我只能让自己在风雪中缩成一团。
我的身体感觉越来越冷。这不是什么好兆头,我明白自己在慢慢地失温。
但是,背后的积雪确实正在慢慢地垒起一个雪堆为我挡风,我蠕动着让自己的身体缩成更小的一团。
我被冻得有些糊涂,几乎开始要就此睡去。
我并不清楚过了多长时间,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触碰我,我感到自己的脸上一片冰冷。我还以为是雪吹进羽绒服的帽子里,积在头发上,被我身体的热量焐化成水流到我的脸上。
但是冰冷是有触感的。 我试图抬起头,湿润的东西掠过我的脸颊。
噢,是舌头。狗的舌头。
旭斯格竟然奇迹般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紧紧地抱住旭斯格,生怕这只是自己的错觉,它会像刚才出现时一样突然消失在风雪里。我们为什么喜爱狗,就是因为它们可以为孤独和危险中的人类带来希望。
我不知道它是怎么找到我的。
它的嘴边和胡髭上挂着冰溜。
它稍稍跑开两步,然后回头看我。
我明白它的意思,它是来带我回营地去的。
在此时,我甚至有些惧怕离开这个冰雪中的小窝,至少它可以为我抵挡寒风。
就在我犹豫的时候,旭斯格已经反身叼住了我的衣袖,开始轻轻拉拽。
我必须起身,否则只能一直窝在这个雪坑里。即使一夜不会被冻死,恐怕明天风雪停息的时候,经历这样寒冷的夜晚,我的脚趾和手指一定会因为冻伤而坏死。
我站了起来,身体有些僵硬,但我仍然把相机背包仔细背好。
我几乎看不清旭斯格,它只是我前面雪地里一两米外一个模糊的影子,我就跟随着它的这个影子开始往回走。
我确实无法辨认方向,完全靠旭斯格的引领。
风太大了,夹着雪片迎面而来,呛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害怕凍伤自己的鼻子,不得不抬起戴着手套的手捂在脸上。
走了一会儿,雪也越来越厚,我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在走,而是在雪中滚爬。
旭斯格停下来在等待我,我在一次几乎滑倒时抓住它的尾巴,突然意识到也可以借着拉住它尾巴,让它拉着我往前走。
我回到营地的时候竟然赶上了晚饭。
我掀开厚重的棉帘钻进撮罗子。这是一个炉火正旺的温暖的空间,火炉上的锅里肉已经炖熟,正散发出让我的胃开始抽搐的香味。此时我开始理解那些刚刚结束冬眠的熊的感受,它们实在是太饿了,为了食物也就不顾一切了。
尽管我感觉自己刚刚经历了生命中一次重要的起死回生的经历,但是出于自尊我并不想跟芭拉杰依和维佳还有柳霞分享。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卸下背包,脱掉羽绒服,浑身冒着热气坐在温暖的炉火前发呆。
芭拉杰依告诉我,晚饭快要好了,而我一直没有回来,旭斯格就出了撮罗子。
芭拉杰依知道它是去找我了。
这是一头挽救我于风雪之中的猎犬。
我起身从悬挂在撮罗子顶上的风干肉中取下一大块,用刀切开,一块块地喂给和我一样蹲在炉火前取暖、浑身上下冒着蒸汽的旭斯格。
我喂得太多了,芭拉杰依不得不提醒我没有必要一次喂它这么多肉。
我尽管口中答应着,但是仍然加快速度,将剩下的肉切开,都喂进它的嘴里。
我吃饭的时候,旭斯格就卧在我的脚下睡着了。
我记得那天的晚饭是米饭和土豆炖肉,因为太饿了,我吃了两盆。我还记得旭斯格身上的毛被炉火烘干时的气味,我永远记得那个味道。
它在我的脚边昏睡。
但那次我还不知道,这头正在步入老年的猎犬,不会仅仅只拯救一次我的生命。
3.白鹿——驯鹿部族
第二年我再上山时,头一年我从森林里抱回来的小鹿已经成长为一只漂亮的一岁白驯鹿。
它的毛色白得洁净,像冬日的初雪。
作为失去母鹿的孤儿,它被芭拉杰依照顾得很好。
因为它是芭拉杰依用奶瓶喂养长大的,所以它并不像其他的驯鹿那样,总是习惯性地与人类保持一定的距离,而是更愿意与人类接近。我刚到营地,这只小白鹿就跟我亲近起来,这当然不是因为我曾经将它从森林里抱回营地。它不会有这样的记忆。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它能够从我这个人类的手中获得食物,我非常慷慨地将自己手中的阿拉吉跟它分享。
从那时开始,这只白色的小驯鹿就总是在我的撮罗子里流连。
而一起可以享受这一特权的,还有猎犬旭斯格。我上山之后,它也每天睡在我的撮罗子里。只要有时间,它们几乎总是守在撮罗子的门口。一块饼干,我分成两块,它们各自一半;一块阿拉吉,同样,我也分得很公平,仍然是各自一半。
偶尔,在晚上白色的小驯鹿和旭斯格就依偎着睡在我的撮罗子里。更多的时候,它会跟随驯鹿群到森林里去觅食。
每天早晨,我都会在小白鹿的舔舐中醒来,它那温暖湿润的舌头在我起床之前已经为我洗了一次脸。
在我到达营地不久,小白鹿就受伤了。
我想这样的事情也许一万年才会发生一次。
那天清晨,我摇动盐袋子,几根细皮绳缀着的犴蹄甲敲打犴皮制成的硬质盐袋的表面,发出如同急骤的雨点敲打树叶般的声响。
这声音在寂静的森林里可以传出很远,远到隔着一个山谷的驯鹿群会循声而来。
很快,随着呼呼的喘息声,驯鹿群喷着白汽,像一列笨重的列车穿越茂密的林地回来了。
我将盐袋中的盐粒倒在手心里。一如往常,驯鹿们急匆匆地围上来。它们在清冷的空气中喷着热腾腾的白汽,探过头来,我的眼前顿时浮起一片肥厚嘴唇汇成的丛林。它们伸出湿润柔软的舌头,在我的掌心灵活地舔食盐粒。
小白鹿没有像往常一样冲在最前面,它落后了一点儿。因为我对它的偏爱,每次都会给它特殊的待遇,所以它总是习惯性地紧紧贴在我的身边。
因为前面的驯鹿挡住了我的视线,所以我只能看到它的头颅。
它在驯鹿群的外围游移,看起来是想挤进来,但是似乎又有所忌惮。总之,今天它的表现跟往常不太一样。以前,它总是第一时间冲到我的面前。
为了躲闪一头过于急切地想要舔食盐粒险些将我撞倒的巨大公鹿,我不得不转了个方向。于是围在我身边的驯鹿们也跟着一起挪动,在驯鹿腿的缝隙间,我惊讶地看到小白鹿的腹下竟然拖着一根树干。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描述,那树干竟然像是从它的腹部长出来的。 难道是森林中的奇迹,驯鹿与树木成功合体了?这种景象应该只适合出现在宫崎骏的电影里吧。
我立刻将手中的盐粒倒回盐袋里,然后穿过驯鹿群走向小白鹿。
当我走近,终于看清楚——那是一根直径三四厘米左右,长度大概三十厘米的枯干的树枝,悬垂在小白鹿的腹下。一端插入它的下腹部,另一端在地面上拖拉着。
这太诡异了,我没有精神准备。
我立刻回撮罗子里取了一副鹿套,然后叫上正在喝茶的维佳帮忙。
我将小白鹿叫到身边,给它戴上鹿套,将它牵到撮罗子的旁边拴好。
此时,我终于可以认真地检查这根似乎是从它身体里长出来的树干。
说是树干,其实是一根树枝——一根比较粗的树枝。它插入小白鹿腹部正下方的位置。我轻轻地触碰,树枝微微地晃动,小白鹿浑身战栗,弹了弹蹄子,显然我的动作触痛了它。树枝扎得很结实,但是树枝插入皮下的位置只有少量的血液渗出,应该没有真正地插入腹腔,只是停留在表皮层。这让我松了一口气,这样只需要简单地上药消炎包扎就好。如果刺入腹腔,就需要复杂的清理和缝合,在山上的驯鹿营地里根本就不具备这样的医疗条件。
我稍稍用力将这根树枝从它的腹部拔了下来,没有费太大的力气,跟我预想的差不多。
还好不是松树枝,松树枝的断茬尖利易折,很容易将断裂的尖刺留在驯鹿的体内,那会带来持续的感染发炎。
这是一根干净的黑桦树枝,应该是已经断落在地面很久了,连树皮都已经风化干净,插入小白鹿皮下的断口钝圆,这保证了不会有木屑存留在它的体内。但我也奇怪,需要多大的力量才能将这样钝粗的树枝插进驯鹿坚韧的皮下。
在我处理驯鹿伤口时,维佳控制着小白鹿的后腿,以防我被它踢伤。他告诉我,这种伤口出自一种带有历史气息的概率。
驯鹿在森林中奔跑的时候,前蹄踩中一根落在地面上的断枝的前端,树枝的后端翘起。树枝的前端以地面为支点,借助驯鹿奔跑的惯性,后端直接插进驯鹿的腹部。
概率很低,一直生活在森林里的维佳告诉我,他也从未见过,只是听老辈人说起过。不过,这种遥远的概率一旦发生,驯鹿就会受伤。驯鹿受伤的程度取决于它奔跑的速度和树枝的粗细。有些严重情况下,树枝会直接插进腹部深处,刺伤内脏,驯鹿会直接殒命。
确实,概率极低。就像我说的,也许一万年才能够发生一次。
如果树枝过细,就会被驯鹿直接踩断;树枝太粗的话,又不存在被踩到翘起的情况。所以,一切都是巧合,驯鹿恰到好处地踩中一根落在地面上的长短粗细恰到好处的树枝,树枝以地面为支点,插进驯鹿的腹部。
大概两年以后,有一次我在森林里奔跑的时候,就这样踩起一根树枝。还好我的运气不错,那段树枝已经风化得太久,弹起后只是刺中我的大腿,然后断为两截。
这种一万年一次的可能性已经被证明,确实有可能发生。而且,这种事在我的身边发生的概率已经极高了,两年之内,发生了两次。
之后的几天,每天早晨驯鹿群回来的时候,我都会将小白鹿抓住拴好,仔细处理它的伤口。
它的伤口没有发炎,但是伤口里还是会有组织液渗出。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气味会吸引来捕食者。在森林里,捕食者拥有灵敏得可怕的嗅觉,它们可以通过空气中微弱的气味捕捉到刚刚降生的幼鹿带来的血的气息,同样所有受伤的动物也会引起它们的注意。伤病,意味着这个猎物相对其他的个体更为脆弱,更好捕猎。
在大概一周后的一个清晨,我起床时,驯鹿群跟往常不太一样,没有听到营地里人类的召唤,已经提前回到营地。我没有看到驯鹿群中小白鹿的身影。在毛色普遍灰黑色的驯鹿群中,小白鹿的颜色从来都是如此显眼。这让我非常担心。
没有人类的召唤,驯鹿群主动回到营地也是正常的。毕竟,在漫长的岁月里,人类驯化了驯鹿,驯鹿也会眷恋人类营地里盐的美味。但是我总是感觉驯鹿群看起来并不像往常那样闲散地在营地附近随意休憩,它们有些过于接近撮罗子了,而且挤得有些太紧。
也许它们受到了什么惊吓。无论如何,它们在被驯化的过程中学到了很多重要的生存知识,其中之一,就是当被荒野中的野兽侵袭的时候,要依靠人类的力量。
我将驯鹿仔细地数了一遍,驯鹿群中只缺少小白鹿一只。
如果是一起少了四五只,倒也可以理解,也许是它们在森林中发现了盐碱地,贪食矿物质而流连忘返。但是只缺少小白鹿,就极不正常了。
那两天我正在协助维佳整修鹿圈,所以我们只是在附近简单地寻找了一下,没有找到小白鹿的踪迹,也就暂时放弃了。
维佳跟我提起,前几天他在不远处的山谷间看到了熊留下的新鲜足印。似乎是为安慰我们,芭拉杰依为那爪印下了定论,确定那只是一头过路的熊。
驯鹿营地的生活一如往常。
有些驯鹿没有回来,也许只是暂时的。经常都是这样,一些半年没有回来的驯鹿会在某个早晨突然出现在撮罗子的前面。在春天,回来的母鹿还会带回在森林深处产下的小鹿,给使鹿人带来莫大的惊喜。
第二天上午,我们就已经修完了鹿圈。下午我背着相机准备去森林里寻找小白鹿,也可以顺便拍点什么。
旭斯格跟随我一起出了营地。
这是个温暖的春日午后。
几乎没有走出多远,一直在我前方十米左右以之字形的路线逡巡前进的旭斯格突然停了下来,它抬起头,翕动着鼻翼,显然是发现了什么。
随后它开始低头快步在林地間搜寻。
此时它的行进方式已经不是刚才那种大面积拉网式的搜寻,它显然已经寻找到新鲜的嗅迹,兴奋地追随着也许不久之前刚刚走过的动物留下的气味。
它的目的性极强。
很快,它在一棵白桦树下停了下来,回头看着我,发出一声轻轻的哼叫。 这就是它搜寻的终点,猎物的所在。
我走到白桦树前,这应该是一棵超过十年树龄的白桦树。
看到我走近,旭斯格低头嗅了嗅地面,我跟随它的动作蹲下,大树根部的地面上散落着细软的干草和鸟的绒毛,应该是从鸟窝里撒落下来的。
我抬头向上看去,在距离地面大概六七米高的树干上,有一个小小的树洞。
远远望上去,树洞是黑色的,不仔细看会以为是白桦树上的瘢结,如果不是旭斯格的提醒,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现这个树洞。
此时隐藏在树洞中的,应该是一只松鼠,也可能是刚刚完成一夜捕食后的紫貂,它们占用这个本是鸟巢的树洞,此时应该正在休憩。
我了解要捕猎它们的方式,如果有小口径的步枪,只需要敲打树干,将猎物惊出树洞,然后射杀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没有步枪,那么也可以用比较原始的方法,就是用斧子放倒这棵树。树倒时,猎物会逃窜,此时旭斯格直接追上完成猎杀。如果它们不出树洞,那就需要用斧子劈开,而在最后一刻猎物逃出时,还是需要旭斯格以惊人的速度做个总结。
不过,我没有步枪,也没有携带斧子。当然,我也不狩猎杀生。
我只是举起手中的相机,拍下了树洞和散落在地上的那些鸟窝的碎渣。
然后我就转身离开了。旭斯格有些失望,在我的身后焦急地叫了两声,看我并无回头的意思,也就跟了上来。
我让这头优秀的猎犬失望了。我不是猎人。
我又走了不到十分钟,就听见从前面的山谷中传来乌鸦的叫声。最初是带有征询意味的略显寂寥的鸣叫,我想那是第一个发现者的叫声,它在午后的巡视飞行中发现了可能的食物——一头死去的野兽。
我意识到,发现小白鹿没有回到营地时自己的猜测可能是被验证了。驯鹿是群居动物,从来不会独自在森林中游逛,一定是出现了什么情况将它滞留在森林中了。最常见的情况是误入偷猎者设下的套索。在森林中乌鸦确实是死亡的使者,它们每天清晨即开始从空中巡视,总是可以第一时间发现死亡或者濒死的动物。它们呼朋唤友,等待一顿美餐。
所以在森林中的驯鹿营地里,如果清晨有驯鹿未归,森林深处又有乌鸦群欢快的聒噪,那驯鹿显然已经是凶多吉少。
乌鸦发出叫声的方向,那里很有可能是被套索套住的小白鹿。随后,从森林里不同的方向,传来其他乌鸦应和的鸣叫声。它们一边快活地叫着,一边赶赴今天进餐的地点。
我追随最初那只乌鸦发出叫声的方向,加快脚步。
在穿越那些点缀着塔头的沼泽地时,我不得不像鹿一样飞快地驰行。我必须跑得足够快,趁着刚刚踩中的塔头还在缓慢沉落时快速跳离,快到让这些塔头反应不过来。穿越塔头地确实需要速度,一旦没有在塔头沉入水下之前跳离,那么冰冷的水就会灌进鞋里。我不想承受湿了鞋的不快,那种潮湿的沉滞感会跟随我整整一天。
而对湿冷的水旭斯格并不在意,它只是轻快地越过沼泽,到了干爽的地方,才抖落身上的水滴。
在穿越一片稀疏的白桦林之后,前面是山谷的最底部,视野顿时开阔,平坦的谷底一览无遗地展现在眼前。
头上正翻飞的乌鸦给我指明了方向。
我加快了脚步,但是一直跟随在我身边的旭斯格此时加速斜插到我前面,挡住了我的去路。
它轻声地呜咽,显然它在提醒我,不要再向前走了。
有时候人类总是过于盲目自信,没有足够的耐心去解读犬的肢体语言。在那一刻,我本应意识到,它是在警告我,不要再向前踏入危险的境地。
但是我太年轻了,缺少对森林应有的敬畏。我没有理睬旭斯格,继续向前。
我看到小溪边的草丛里有明亮的白色在阳光下闪耀。
似乎是小白鹿,卧在溪流边茂密的草丛之中。
我急切地上前,想要看个清楚。
然后在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自己看到的是什么。那不是小白鹿,只是它的一部分。
它的后半截身体已经不见了,只剩上半部分,其实只是头颅、胸腔和两条前腿。它的身上随便地覆盖着几丛连根扯下来的山茅草。
我感受到真正的恐惧。
这点丛林知识我还是懂的,这是熊掩藏未吃完食物的习惯。
我吓坏了。这是源自古老史前时代的恐惧,人类对未知的野兽和荒野力量的发自内心的畏惧。
我一瞬间明白了一切。此刻我甚至来不及为这只殒命的小白鹿伤心。显然,它伤口的气味吸引来了熊。即使它身在鹿群之中,这种纯白色也过于醒目了,很容易成为熊捕杀的对象。
我竟然直接踏进了熊的厨房。
一头熊在完成了捕猎之后,会迅速地开始进食。大量吞食之后,它会将剩下的食物用草、树枝和泥土掩盖好,然后就在附近休息。只有在将所有的食物都吃光之后,熊才会离开。
熊吃饱了,正在昏睡。此时,熊不会离自己的食物太远,应该就在附近的什么地方睡觉,消化肚腹中的肉块。
此时的熊,像带着幼崽的母熊一样可怕。
老猎人曾经跟我说过,在森林里看到小熊永远不要靠近。母熊从来不会远离自己的幼熊,一旦母熊发现人类接近自己的幼熊,无论是被小熊吸引与否,在母熊的理解中,任何接近小熊的行为都会被认为是即将对小熊造成伤害。母熊会对接近小熊的人类发动可怕的攻击。人们习惯用母狼来形容不顾一切的凶悍,那么母熊的凶猛程度也许是母狼的一百倍。事实上甚至你根本没有发现小熊,只是不小心走到了母熊和小熊的中間,也就是说将母熊和小熊隔开,那么在母熊的意识里,已经笃定你是要马上开始对小熊进行侵害。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所以如果发现自己已经站在母熊和小熊中间的位置,其实也就没有生还的希望了。
在森林中行走时,作为一个不需要隐蔽自己行踪的非狩猎者,那么就要不停地发出声音和各种响动,这是一种最好的自我保护。远远地母熊听到声音,就会及时带着小熊远远地躲开,对人类避而远之。 那是母熊保护幼崽的本能。
当然,熊的另一种本能就是保护食物。
熊会认为接近自己食物的人类是要抢夺自己的食物。
我永远没有愚蠢到会去跟一头熊争抢食物。
恐惧。
我浑身出汗,身体不知道为什么像是被电击般地战栗,我感觉自己的呼吸和心跳几乎都停止了。
恐惧,无望的恐惧。
在这一刻我怀疑沉睡的熊已经苏醒,正在什么地方伺机扑向我。它可能躲藏在我左前方那片茂密的灌木丛的后面;在我右侧不远处有一棵巨大的倒木,它也有可能趴在那根直径足有半米的树干的后面。我也怀疑,它也有可能就卧在我身边的腐殖质落叶堆里。
它无处不在。它就在这里。
此时,我只是希望自己可以不发出任何声响,悄悄地逃走。我甚至希望自己连心跳都可以停止。
我相信自己可以无声地后退,唯一担心的是旭斯格。如果它糊里糊涂地向前冲去,或者叫出声音,一切就终结了。
我想得太多了,此时我才注意到它就在我的身边,一动不动,沉稳得令我感到吃惊。一般的犬看到这种情形,会疯子一样地拼命吠叫为自己壮胆吧。
当我望向它时,它甚至也正在看我,似乎是会意地缓慢小幅度摇了摇尾巴。我现在才意识到这头猎犬的意义,它本来已经警告过我了,但我太自大,并没有相信它。
我現在明白维佳跟我说过这头猎犬的价值了,这确实是一头不可多得的猎犬,沉稳而勇敢。有些跟随猎人出猎的猎犬会因为遇到野兽而过于紧张,在主人的腿边挤撞,不但影响主人的射击,甚至会绊倒猎人,导致枪支走火伤人。
我一边向两边窥视一边慢慢后退,很慢,生怕自己踩断了一根隐藏在树叶中的枯枝,发出一丝声响。
旭斯格也配合着我的后退节奏,跟随在我的身边,其实它的目光也在向周围扫视。
就在我后退的时候,我看到了自己的脚边散落着几坨熊粪。其中一坨上还印着我的脚印。
我曾经在森林中不止一次看到过这种野兽留下的粪便,但是这么新鲜的还是第一次见到。
熊粪是深绿色的,看来它之前的食物只有植物,所以才会因为渴求蛋白质和脂肪而向小白鹿发起攻击吧。
呛鼻的臭味突然间包围了我,几乎让我窒息到崩溃。我奇怪自己刚才走过来的时候怎么会没有发现。我注意到旭斯格从熊粪边走过的时候,不要说闻,连看都没有看一眼。显然,刚才它已经提醒过我了,我却并没有在意。
我足足退出了将近二十米。
就在我深深地吐出一口气的时候,我注意到身边旭斯格的动作,它在望向我们的右前方,那里有一个巨大的蚁丘。它的身体僵立,颈上的硬毛耸立而起,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犬或者猫科动物在与敌人相遇时,总会摆出这样的姿势,从而使自己的身体看起来更为高大,具有更大的威慑力。
在那个巨大的蚁丘后而,像升起了一团黑雾。
一头熊正在抬起头,看起来像一头温驯的狗。它站了起来,向这边张望。
熊的视力并不是很好。也许是因为风向的原因,它嗅到了闯入者的气味。但它并不确定,只是直直地望过来,我一动不敢动。我希望它可以将我看成是一块石头或者一个树桩,一个土堆也行,只要是非人类的一切。
它伸出鼻子。我跟它实在太近了,可以清楚地看清它湿润的鼻子像一颗巨大的栗子一样湿润闪亮。
熊开始向这边移动,这是一头壮硕的黑熊。
到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与熊的距离太近,根本没有转身逃走的机会。
旭斯格突然发出炸雷一般巨大的咆哮声,然后像一枚炮弹一样,直接向熊的方向冲了过去。刚才我制造出的无声的气氛被打破了。
熊吃了一惊,停住了脚步。
它有些困惑,猎犬的叫声意味着带着猎枪的猎人,所以它有所忌惮。但是为了食物它又表现出足够的固执,并不打算退却。
我很清楚旭斯格的意图,它是过去牵制这头熊。
这是一头聪明的猎犬,它在熊的周围跳跃,围着熊快速地奔走,发出爆炸般响亮的吠叫声。它的叫声打破了森林的宁静,距离它那么近的熊会感到自己的头都快要炸裂了吧。
它分散了熊的注意力,显然在给我制造一个脱身的机会。
我在慢慢后退时可以观察到旭斯格与熊的周旋。我注意到它的动作,它不仅仅是在牵制,甚至是在挑逗熊。它一次次佯装攻击,恰到好处地掌握着距离,总是可以极为惊险地从熊利爪的缝隙间全身而退。熊被它的挑衅激怒,却又抓不住它,几次人立而起。我清楚地看到它胸前白色的皮毛。如果此时我手中有枪,那是最适合的射击部位。
直到此时我才恍然大悟,旭斯格是在引诱这头熊,诱使它摆出这种姿势,向猎人展露它的胸口。那里是熊的心脏——最致命的部位,一个合格的猎人在此时只要开枪,就可以完成一次完美的狩猎。
从警觉、发现、提醒,到熊出现,然后是牵制、引诱,这头猎犬所做的一切,简直像教科书般完美无瑕。它确实是不可多得的猎犬。
但我不是猎人,只能让它失望了。
这已经是我一天中第二次让它失望了。确实有些愧对这头称职的猎犬。
我意识到自己此时走出了足有五十米的距离,已经脱离了熊的攻击范围。因为旭斯格的保护,我刚刚有惊无险地离开了熊的餐桌。
我现在安全了,只要快速离开就好。
我又往前走了一段路,上了之前伐木队为了便于运输木柴在林间修建的简易砂石路。离开了森林里松软的腐殖质土层,踩在坚硬的地面上,我陡然间品味到一种人类文明的安全感。
隔着茂密的林地,还是可以听到旭斯格那愤怒的吠叫。我想它现在叫声中的愤恨是因为我没有开枪就离开了吧。猎犬更懂得狩猎的意义,它已经很久没有狩猎了。
我打了个口哨。 很快,森林里就安静下来了。
旭斯格从后面跟了上来。
我没有放慢脚步,也没有回头看它。
我并不清楚自己应该怎样面对这头还在剧烈喘息的猎犬,我无法向它解释自己为什么没有带枪,为什么不在它诱使熊袒露胸口时及时地开枪。
在这片北方的森林里,它拥有高于我的地位和阅历。我不是猎人,我没有枪,无法配合它完成这次本来是非常完美的狩猎。
它跟隨在我的身边,我能够听到它的喘息声。
当我看到林地间闪现出营地撮罗子的轮廓时,旭斯格的呼吸已经平稳下来。
营地里的小狗跑出来迎接我们。小狗只有半岁大,是芭拉杰依刚刚从另一个驯鹿营地要来的小猎犬,为了给旭斯格做伴。我离开营地的时候,怕它跟随我们出来,将它拴了起来。看来,我作出了一个正确的决定,如果今天带着它,也许会是完全不同的结果。
大概是芭拉杰依看它被拴得难受,在我离开营地以后,就将它放开了。
永远傻呵呵的小狗兴奋地向我和旭斯格跑了过来。
旭斯格对它本来也不太搭理,这两天小狗的纠缠让它有些烦躁。偶尔当小犬闹得有些过分的时候,它也会挑起上唇露出牙齿恐吓,小犬自然会识趣地跑开。
小犬避开了旭斯格,向我迎来。
就在它跑到距离我还有三四米远的时候,它的脚步慢了下来,神情变得猜疑,眼神闪烁不定。
我永远记得那小狗的样子。它几乎是颤抖着慢慢接近我,低头嗅了嗅我的靴子,然后发出一声怪叫直接逃走了。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靴子踩到了熊粪上面。即使是熊的粪便,也拥有可以碾压一切的荒野的力量,足以将一只小狗吓得魂飞魄散。
第二天,我和维佳一起带着旭斯格,又去发现熊的地方转了一下。从旭斯格的轻松表现我也知道熊已经离开了。
原来掩藏着小白鹿的地方什么也没有留下,不要说一块骨头,甚至连鹿角都没有留下。显然熊饱餐之后,森林里其他的动物也一波波地光顾过了,这头白色的小鹿永远地回归森林了。
确实是一头过路的熊,它只是无意中发现鹿群,然后捕杀了小白鹿。吃饱之后,它就离开了,并没有在这里流连。
这头熊是黑熊,而不是棕熊。棕熊过于笨重,一般是追不上驯鹿的。
我无数次进入大兴安岭的森林,那一次是我与熊最接近的一回。
熊是北方森林食物链中顶级的掠食者,在大兴安岭一直往北直达西伯利亚甚至泛北极圈的广泛地域里生活的渔猎民族,在传统文化中一直将熊视为是自己迷失在森林中的亲人,相信熊是高于其他动物之上的具有图腾意义的物种,当然它也以强大的力量成为荒野的象征。
也是从那时,我第一次意识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北方的森林里,使鹿鄂温克人总是坦然面对自然给予的一切,对自然的馈赠心怀感恩并保持足够的敬意。
从此,对于熊我心存敬畏,当我行走在森林中时总是适时地发出声响,让我和熊都能够体面地保持足够的距离。另外,在接近森林中死去的动物时,一定要非常谨慎,稍不小心,就可能碰翻熊的餐桌。
那双靴子我一直穿着,离开驯鹿营地下山之后,我将它换了下来,顺手扔在皮卡车的后车厢里了。
在我回到家时,我的爱犬们奔跑过来迎接我。
我注意到自己饲养的这些猛犬,依次走到皮卡车前,像是在完成某种仪式,以近似虔诚的痴迷嗅闻着这双靴子。在那一刻,它们颈背上的鬣毛悄然耸起,当它们回过头时,目光中已经闪现出一丝凝重的朦胧,它们血脉中遥远的记忆被这气息唤醒了,这是它们梦中无数次出现的荒野的化身——野兽的王者。
在我遇到熊之后,我又在驯鹿营地里生活了一个星期。这也就意味着,我其实在森林中又走了很多路,留下了这熊的气息。
我在猜想,会不会有另一头熊一直在跟随着这气味寻找自己的同伴,也可能有其他的动物正在森林中行走看到我留下的足迹,好奇地上前嗅闻,随后失魂落魄地逃离。
最后一次得到旭斯格的消息是大概四年后的一个秋天。
芭拉杰依下山跟我通电话,她跟我谈起秋天的时候,营地又遭到了一次熊的侵袭。
秋天食物丰富,一般熊很少会突袭驯鹿人的营地。
这一年,在大兴安岭里使鹿鄂温克人响应国家的号召,放下猎枪,不再狩猎。所以当熊突然在夜晚偷袭使鹿人的营地时,人们根本没有真正可以威慑熊的武器。
在黑暗中只有旭斯格冲向那头狂暴的熊,它一直守在撮罗子前,没有后退。
那个夜晚,无论是营地里的驯鹿和人,都没有受到熊的伤害,但旭斯格受了重伤。
那确实是一头不正常的熊。
之后,那头熊开始驻守在横穿大兴安岭的公路上拦截过往的车辆。为了保护行人的安全,当地的森林公安人员不得不将这头熊击毙。
在检查时才发现,熊的一只后爪上挂着一个偷猎者惯用的钢夹。钢夹夹断了熊的趾骨,熊挣扎时挣断了固定着钢夹的铁链,就拖着这个钢夹四处游荡。它因疼痛而脾气暴躁,所以才会做出那一系列不太正常的举动。
芭拉杰依谈起这一切,平静而坦然。当然,在她的世界里已经经历了太多的一切,不会再有什么事情能够让她的情绪有所波动了。
受了重伤的旭斯格就卧在芭拉杰依的撮罗子前永远地离去了。它的血浸透了门前的土地。最后,她像是叹息着说,营地里没有可以驱赶熊的狗了。
当年那只小狗在熊的这次袭击时被吓破了胆,藏在撮罗子里不敢出来,足足藏了半个月。没有办法,芭拉杰依将它送给了山下镇子上的居民。
我告诉芭拉杰依,明年春天再来驯鹿营地,我会带两只小狗上山。
根据我的描述,芭拉杰依了解到,我将要带上山的是一种高大凶猛能够驱赶并且杀死狼的猛犬。 关于旭斯格这个名字,我曾经跟使鹿鄂温克人中的一些老者询问过具体的含义,得到的答案如出一辙,仅仅是一头猎犬的名字而已。这是一个普通的名字,使鹿鄂温克人很多的猎犬都会选择这个名字。就像在汉族地区的人们习惯给狗起名大黑或者阿黄,而在内蒙古的草原上,几乎所有牧民家的牧羊犬都叫都日波。不过,我发现它的使鹿鄂温克名字与蒙古语中的西斯格比较相像,在蒙古语中,那是形容犬奔跑如飞的意思。
很多年以后,在某个温暖的黄昏或是燃起炉火的夜晚,在山上的驯鹿营地里,我和使鹿鄂温克朋友经常会谈起这头离去的猎犬。
维佳经常会回忆起冬日落雪之后它獨自外出狩猎的情景。
旭斯格一般都会选择大雪过后的一两天外出寻找狍子。此时厚厚的积雪上已经结了一层硬壳,当它找到狍子之后,就会直接将它们向更容易积雪的谷地中轰赶。那里的雪足够深厚,当狍子跑过时,它们尖细的蹄子就会刺破雪表层的硬壳,四条腿深深陷入雪中,直达腹部。在这样的深雪中,狍子根本无法行走,只能像海豚一样在雪中腾跳前进。这种行进方式,狍子根本坚持不了多久,最后只能坐以待毙。此时,旭斯格只需要高声吠叫,给营地里的维佳报信即可。那些年,每个冬天旭斯格都能捕获几头狍子。猎人称这种猎犬为单猎,就是指猎犬可以在不需要猎人的情况下单独捕猎,这样的猎犬被猎人视为珍宝。只是维佳的记忆力不算很好,他在回忆时每一次关于旭斯格捕猎到的狍子的数字都不一样,有时候是一百只,有时候是五十只。这也无所谓,确实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这些都不重要,知道它是一头不可多得的猎犬就可以了。
我估计,准确的数字是六十只左右。这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
旭斯格对于我有特殊的意义,因为它拯救过我的生命。
它在森林的暴风雪中找到迷失的我,将我带回营地。当熊向我扑来的时候,它勇敢地挡在我的前面。
每一次,这种回忆总是伴随着火炉中燃尽的柈子最后的一点光亮结束,结束语永远一样——这样的猎犬再也不会有了。
4.牧羊犬——草原传奇
第二年春天,我决定带两只小狗上山。
随便选两只小狗是非常容易的事。但是选择什么样的小狗,我考虑了很久。
当时,芭拉杰依跟我提到旭斯格在完成驱赶熊的使命殒命后,我曾经问她山上的各个营地是否可以要到不错的小猎犬。她告诉我,早些年那些曾经跟随着猎人狩猎的猎犬,因为缺少保护血统的观念,基本上已经没有了。现在生活在森林中各个驯鹿营地里的犬血统杂乱,更多的时候,当熊或者野兽侵犯营地时,它们只会扯着嗓子蹲在角落里号叫,没有勇气对抗野兽。有些在面对野兽时甚至吓得屎尿喷溅。大兴安岭的使鹿鄂温克营地里急需凶悍的护卫犬。
我一直在自己的草原营地上饲养蒙古牧羊犬,就像我跟芭拉杰依描述的,这是一种高大凶猛能够驱赶并且杀死狼的猛犬。
这个古老的犬种在很久远的年代已经开始保护游牧人的营地,我并不太清楚这种犬是否可以适应森林中的环境。但是简单地分析,它们凶悍,能够驱赶野兽,而且不惧严寒,似乎又没有什么不妥。
头一年冬天,我的营地里只有一窝幼犬降生。
繁殖这窝幼犬的雄犬是一头黑色的蒙古牧羊犬,来自靠近蒙古国边境新巴尔虎右旗的克尔伦苏木;雌犬是四眼蒙古牧羊犬,来自新巴尔虎左旗。一窝七只幼犬,我从里面选了一只最大的小雄犬。
我的想法是将一雌一雄两只小狗送上山,它们长大之后又会生出小狗,分散到各个驯鹿营地,让蒙古牧羊犬的血统一直在驯鹿营地里流传。
不过,如果直接从这一窝里选两只小狗,因为近亲,无法繁殖。
就在此时,一位我送过小狗的鄂温克旗的牧民给我带来一个好消息。他朋友家的牧场上,一头牧羊犬也产下一窝小狗。那家牧民饲养的牧羊犬凶悍异常,在那片草原都极其有名,之前他家的牧羊犬不止一次咬死过夜晚来袭击羊群的狼。就在两年前,一头猞猁在晚上进了他家的羊群,也命丧牧羊犬的利齿之下,这是真正凶悍的牧羊犬。
到这家牧民去讨要小狗的经历相当波折。
我驱车从海拉尔赶往鄂温克旗,在巴彦托海镇接上我的朋友,一起进入草原。在草原上没有识路的朋友做向导,根本寸步难行。
在草原里颠簸了近两个小时,一个游牧人的营地终于出现在地平线上。像大部分当地的牧民营地一样,营地由一幢红色砖房和一座白色蒙古包组成。正如我预料的,当我的车驶近,从营地前的草地上站起来两个影影绰绰的黑影。
毫无疑问,对于任何进入草原的人来说,当他们接近游牧人的营地时,呼啸而来的牧羊犬总会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车辆或骑马者距离营地尚有四五公里的距离时,那些伏卧在蒙古包边的黑影已经悄然间抬起硕大的头颅,它们在警惕地观望。它们粗壮的喉管里发出短促深沉的咆哮,这种咆哮声穿透力极强,在一两公里之外也清晰可闻,极有震慑力。这仅仅是它们对入侵者的警告。见到入侵者继续执迷不悟,执意进犯,它们迎了出来,一开始只是小步地颠跑,然后速度越来越快,当接近入侵者时,它们的攻击是毫不犹豫的。
在无边的草原之上,各个营地之间距离极远,有的甚至达到几十公里,所以任何企图进入营地领地范围的陌生人都是它们概念中的敌人。对闯入者的仇恨激励着它们发动如同野兽般凶悍的攻击。它们高高跳起,浑身硕重的毛片飘散而起,像雄狮一样。它们嗥叫着扑向马上的人,或是重重地将身体撞向结实的吉普车,几乎毫不停歇,一次又一次地攻击,倾注全部的力量要将入侵者从马上拖下来、从车里拉出来,撕成碎片。
我乘车进入草原时也不止一次接受过这种礼遇,凶悍的猛犬咆哮而来,高高跃起,重重地撞在车窗上,在展露血盆大口中可怕的锋利獠牙的同时,也在车窗上留下一道道淋漓的口水。当它们发现这攻击最多只能在车体上留下一些划痕时,开始狠狠地向轮胎下口——这个部位的适口性更好。这些巨犬啃啮橡胶轮胎时发出令人胆寒的咯咯吱吱的声响,总之,结实的越野吉普车都在这种可怕的攻击中微微摇撼。 我童年时还亲眼见过汽车轮胎被围攻的牧羊犬咬爆的场面。
我骑马经过陌生的营地时,所骑的马也不止一次被牧羊犬追赶撕咬。有一次因为牧羊犬扯住了马的尾巴,马匹受惊狂跳,险些将我抛落马下。所以骑马出行时一定要随身携带皮鞭和马棒,用以驱犬防身。
在《蒙古秘史》中有这样一段记载,铁木真九岁时,他的父亲也速该带着他去翁吉剌惕部求亲,求娶首领德·薛禅的女儿孛尔帖。也速该将铁木真留在了翁吉剌惕部落,入赘做了德·薛禅家的女婿,在离开时,他一再叮嘱德·薛禅,说自己的儿子铁木真怕狗,一定不要让狗惊吓了铁木真。少年铁木真后来成长为一代天骄成吉思汗,这位让世界为之战栗的巨人,在少年时代感到畏惧的正是蒙古牧羊犬,而蒙古牧羊犬中最凶猛的品种,正是成长于翁吉剌惕部的所在地——呼伦贝尔草原。
两头巨犬冲了过来,当确信我们是奔营地而来时,它们迅速地挺起身体,扑向我们的车。这是两头骨架大得吓人的巨犬,它们目光凶狠,脸颊和脖颈上点缀着与狼厮杀时留下的斑驳伤痕,而换毛时脱下却并没有褪落的长毛像厚厚的毡卷一样纠结在身上,使它们看起来如同史前时代的孑遗巨兽。
此时,面对这些仿佛来自地狱的穷凶极恶的猛兽,最安全的办法就是留在马上或车内,向着蒙古包高声呼唤求救。营地的主人闻声从蒙古包里出来,喝退并用链子拴起猛犬。这时客人才可以下马出车,在主人的保护下战战兢兢地进入蒙古包。但此时仍然要小心,说不定那些誓不甘心的猛犬又会挣脱绳索,再一次扑过来。
这些牧羊犬,颠覆了人们传统观念中狗的概念,它们过于凶猛、强悍,甚至可怕。
那些初次进入草原的人,更是被这些充满荒蛮气息的巨犬深深地震撼。
我开车慢慢驶进营地。
主人出来,也是足足折腾了十来分钟,才控制住两头咆哮的巨犬,给它们拴上链子,我和向导才下了车。
两头巨犬都是雄犬。它们咆哮着,一次次跃起,拖曳着铁链哗哗作响,以至于让我怀疑,那链子是否能够禁锢它们。
营地的主人将我和向导迎进蒙古包。我送上准备好的礼物,又喝了奶茶之后,才在向导和营地主人的陪同下去看小狗。
小狗并不在营地里。一般情况下,雌犬都会选择将幼犬产在草垛背风一侧挖出的洞里。但是这个营地的雌犬将小狗生在牧场上一个山坡的土洞里。营地的主人告诉我,每当雌犬要生产的时候,都会选择在牧场上自己挖的洞。这也许也是一种返祖现象吧。毕竟犬也不过是一万五千年前才和狼分道扬镳。那些拥有足够好奇心并富有探索精神的狼,被原始人类的篝火所吸引开始靠近人类,从人类这里获得食物残余,同时也开始协助人类捕猎和护卫,从而成为犬。所以从行为习惯上,草原深处的原始牧羊犬更多地保留着它们祖先的习惯,也许在挖掘的洞穴里哺育幼犬比在草垛里更有安全感吧。
洞穴在距离营地一百多米远的一处山坡上。我们刚刚靠近那洞口,就听到从土洞的深处传来瓮声瓮气的阴沉咆哮,任何人都听得出那咆哮声的含义,洞穴里的雌犬是在警告陌生人,跟洞穴保持距离。
在洞口边还扔着一具被啃食得只剩下一半的动物残骸,我根据残留的角判断,应该是一只狍子。
“是它自己抓的,一开始藏在雪里,下了小狗之后,就叼了回来。生下小狗之后它几乎不吃营地里的东西,都是自己找吃的。”营地的主人指给我看狍子脖颈上的位置,在已经发黑干涸的血迹下,是獠牙留下的可怕齿痕。
在草原上,当牧羊犬无法从游牧人的家庭中获得足够的食物时,它们确实已经习惯自己通过狩猎获得食物。
我们又返回到蒙古包喝奶茶,在温暖的蒙古包里,透过包门上的小窗子,刚好可以看见那个洞口。营地的主人告诉我,每天黄昏的时候,这头雌犬都会出来到营地这边,他的妻子会给它喂水,这时可以让女主人将它抓住拴上链子,我们就可以到洞里去掏小狗了。
我们喝茶时,女主人已经在给我们煮肉。我详细询问了他家的牧羊犬捕杀猞猁的过程。
男主人告诉我那是前年冬天發生的事。这片牧场位于呼伦贝尔草原与大兴安岭的西部坡地的交界处,除了草原上的狼,经常也会有森林里的野兽下山滋扰牲畜。那天晚上听到牧羊犬狂吠,主人以为是狼群来袭击羊群。营地里一共有四头牧羊犬守护,对于野兽主人一般也不太担心。主人到羊群中去查看时,发现四头牧羊犬已经将那头野兽咬死了,当时营地的主人以为是豹子,第二天上报了当地的林业公安部门,后来才确定是猞猁。
我们一边聊天一边吃肉。
女主人就在煮肉的肉汤中加入两碗炒米,又切了半个肥羊尾油在里面,最后又加了两勺牛奶。这样就煮成了一锅粥,这就是喂牧羊犬的食物。草原上的牧人,冬天总会给营地里的牧羊犬喂得更好一些。女主人将这粥盛在大盆里,端着出去,依次给两头被拴上的公犬喂食。然后,她开始向山坡那边呼唤。
直到此时,一头棕黑色的雌犬终于钻出洞口露面了。它慢慢地跑了过来。当它越来越近,我注意到这是一头高大的雌犬,看来主人确实喂得很好,自己又能捕食狍子,尽管在哺乳期,也没有一点削瘦。雌犬骨架粗大,看上去肩高接近七十厘米,在草原上这样高大的雌犬并不多见。女主人将盆里的肉粥全部倒进了这头雌犬面前的食盆,量很大,看来这头雌犬一直以来都受到特殊的照顾。它很警惕,显然已经注意到蒙古包里有陌生人,一边吃一边抬头警惕地盯着蒙古包的门。它抬头时,我注意到它的脸上有一道从左眼下经过鼻梁一直延伸到右下颌、纵贯整个脸颊的伤痕,应该是与野兽争斗时留下的。对于草原上的牧羊犬,这是如同勋章般的荣耀。
在这头雌犬低头吃食分神的一刻,女主人抓住了它的项圈,给它也拴上了链子。
我和向导还有营地的主人出了蒙古包,直接开车到洞口。
我们必须争分夺秒,抓紧时间进洞掏出小狗。刚才我注意到女主人用来拴雌犬的是一条细得可怜的而且锈迹斑斑的铁链,中间显然还断开过,只是用铁丝随便地拧上连接在一起。这铁链实在谈不上什么强度,一旦被它挣脱就危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