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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场化改革和经济制度变迁始终是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进行的。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政府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市场功能过强,产生了政府失灵行为,从而对区域经济合作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适应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政府行为改革路径,一方面要强化市场机制,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不正当竞争,建立统一、开放的区域大市场,形成以市场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的合作模式;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切入点,推动建立有限型、开放型、责任型、法治型政府,强化区域公共服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