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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自由流转以及如何流转等相关问题,一直是法学界和社会热议的话题。自200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其中第十三章以专章形式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含义、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所适用的法律衔接性,以及宅基地灭失后的重新分配、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文以《物权法》为视角,展开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立法意图分析,并藉此提出相关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