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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遇“私探”找到生财之道
1982年11月出生的刘艳是南京市人,中专毕业后被一家知名家用电器公司聘用为市场营销员。刘艳爱打扮,挣的钱根本不够花销,好在她早恋,男朋友周林一直给她以资助。
2004年5月的一天,刘艳在QQ上新结识了一个名叫王军的男孩,双方聊得十分投机,一个月不到王军便使出浑身解数追求刘艳。
时年26岁的王军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高科技公司从软事件开发,后因专业技能过硬被派遣到江苏省移动公司工作,从事该公司网络支撑系统的研发和维护。平时的工作内容之一是处理用户投诉的技术问题,有权进入移动公司备份数据库调取手机用户资料及解析密码。
2005年6月,刘艳跳槽至一家信息公司工作,不久该公司与江苏联通公司合并,她的角色也跟着转变,成了联通客服中心的一名服务员。按照当时联通公司的规定,刘艳只要用自己的工号做密码,就可以进入公司网络数据库,同样可以掌握联通手机用户的资料和密码。
2006春节过后,刘艳和周林登记结婚,但婚后不久她又和王军暗度陈仓。2007年4月,刘艳和周林结束了短命的婚姻,离婚后她即和王军过起了公开同居生活。
这年五月初的一天,刘艳在QQ上偶遇一个网名叫“白大夫”的男子,起初两人只是在网上调调情逗逗乐,但当“白大夫”获悉刘艳在联通公司工作后,却开始认真起来。一天,他问刘艳能不能搞出手机用户的资料和密码,刘艳称“可以,但不能随便搞”。
“白大夫”真名叫张华,时年31岁的他,曾做过几年私家侦探。工作经历告诉他,能搞到手机用户的资料和密码就可以来大钱,像刘艳这样的人太有利用价值了。为了取得刘艳的好感和信任,张华除了在网上极尽讨好之能事外,还请她吃饭,开车带她去苏州、无锡游玩。
大约10天之后,张华提出要刘艳搞他人的手机资料和密码,并承诺每搞一个支付200元的报酬,见钱眼开的刘艳想都不想后果就答应下来。
搞定刘艳后,张华随即通过网络及报纸广告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了多家私人调查公司,称自己可以按单出售联通手机用户的资料和密码,价格为每个号码600元,有好几家公司的老板很快与他达成了交易意向。
张华将调查公司提供的被调查者号码通过QQ发给刘艳,刘艳查出机主资料和手机密码后,再通过QQ邮箱发给张华,两人合作的头一个月,刘艳就获得了5000元报酬。贪财的刘艳庆幸找到了一条快速生财之道,于是更加肆无忌惮地为张华效力。
五月中旬的一天,张华问刘艳,能不能搞到移动公司的手机资料和密码,刘艳称“应该没有问题”。有了刘艳的这句话,张华兴奋到了极点,他心里再清楚不过,移动公司才是调查公司所期待的重点。
刘艳把张华提供的几个移动手机号码发给王军,要他搞出机主资料和密码,理由是女同学的丈夫有了婚外情需要查一下。开始由于数量不大,王军都照办了,但随着数量的一天天增多,他意识到不对劲。
从此,王军拒绝了女友弄手机资料和密码的要求,怎知此举却惹恼了任性的刘艳,“我的这点忙你都不帮,将来怎么在一起过日子!”刘艳一气之下住回了自己的家,如此一来王军急了,于是只好妥协。王军就范后,刘艳这才又甜蜜蜜地回到他的怀抱。
拖男友下水一年牟利30万
张华把刘艳看成是自己的“摇钱树”,处处投其所好。只是如今刘艳有自己的苦恼,那就是她不敢把实情告诉王军,担心好事不能长久。张华获悉这一情况后,表示愿意配合刘艳做通其男友的工作。
六月上旬的一个周末,张华在一家高档酒店宴请刘艳及其男友,席间张华向王军道明真相,并开出“一年之内保证让王军用赚到的钱买套房子”的价码。一边是女友施压,一边是金钱诱惑,夹在中间的王军非常矛盾,但几两酒下肚后,他最终咬咬牙答应了张华。当晚分手时,张华塞给王军一万元现钞,王军收下了这笔钱。
金钱的诱惑力是巨大的,王军开始还有所顾忌,但尝到甜头后他却经常追着张华要业务量。如此一来,目睹每天都有大把的现钞进账,王军和刘艳沉浸在兴奋之中。手头不缺钱后,刘艳的日常生活和消费也开始追求起“高质量、高品位”。
这年的12月底,刘艳萌生了个人当老板的念头,于是她辞掉工作,并投资15万元开了一家小有规模的宠物店,还雇了一个帮手。刘艳既经营着自己的店铺,又保持着和张华的联系,和他结算男友的收益,日子过得开心充实。
当一伙人都在为滚滚而来的财源欣喜若狂时,而那些手机资料及密码被他们泄露的人却正承受着莫名的苦恼。36岁的少妇张丽是某政府机关的一名副处长,因为工作原因,她平时总是回家很晚,身为富商的丈夫刘志近年来一直怀疑她有外遇。为了弄清真相,刘志找到郑强的私人调查公司帮忙。郑强通过张华搞到了张丽的手机密码,打出了她的通话记录及信息清单,并将与之联络最频繁的一个男人锁定为偷情对象。刘志根据郑强提供的“有力证据”,将张丽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当张丽发现刘志的那份“证据”时,她顿时惊得目瞪口呆。
事实上张丽根本不存在婚外恋的事实,那个与她联络频繁的男人,其实是由她稳控的一个上访对象。由于刘志的无端猜疑伤害了张丽,张丽最终与他分手。事后张丽投诉到移动公司,要求移动公司解释,自己的手机密码是如何泄露出去的。自2008年初至同年5月上旬,移动公司收到类似张丽的投诉明显增多。
大案攻破
就在王军等人正做着快速发大财的美梦之时,2008年的5月上旬,一个“神秘人物”向江苏省移动公司邮寄举报信,称该公司内部有人出卖手机用户资料和密码给私人调查公司,并称出卖数量相当惊人。
“神秘人物”的举报引起了移动公司领导层的高度重视,结合此前张丽等用户的接二连三投诉,他们认定这些举报并非空穴来风,于是决定查个水落石出。公司随后抽调顶级专家成立了内部“特侦组”,对进入存储用户密码资料的备份数据库进行秘密监控。由于像王军等公司网络支撑系统核心技术人员都可以在测试环境下链接备份数据库,且进出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所以抓“内鬼”的工作并不那么简单。好在“特侦组”通过技术攻关,不久便找到了突破口。
掌握王军的涉嫌犯罪事实后,江苏移动公司高层果断向警方报案。南京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接报后,随即派出精干力量赶到移动公司取证。在移动公司网络专家的密切配合下,警方的取证工作迎难而上,并最终完成了证据链的采集。
6月20日,警方首先将王军抓获归案,王军落网后,如实供出了同居女友刘艳;刘艳落网后,继而抓住了张华、郑强和另一家私人调查公司老板鲍兵。
在铁的证据面前,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至此,中国移动通信史上令人不寒而栗的“手机泄密门”大案全面告破。
随着审讯的深入,王军、刘艳等一伙触目惊心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在一年不到的时间内,仅王军一人就为张华提供了至少1500个移动手机用户的资料和密码。案发后,警方单从王军和刘艳处就收缴赃款20万元。张华的妻子主动上交丈夫的赃款29万元。
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大案落幕
2011年底,鼓楼区法院接到上级法院就罪名定性和法律适用答复后,于2012年2月再次开庭对案件展开审理,并于3月20日下午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艳、王军、张华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自己或他人在联通公司工作以及被单位派遣至移动公司工作的过程中所获得的手机话单、机主资料或密码等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方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證据充分,但指控犯侵犯通信自由罪,罪名不当。
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并综合考量各被告人在本案中的作用等情节,依照刑法的相关条款,以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张华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刘艳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王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鲍兵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另两人被告人均被处以有期徒刑缓刑,并各处罚金。宣判后羁押期尚未达到刑期的刘艳等人被重新收监。
值得一提的是,经历这次事件,王军与刘艳这对昔日恋人,如今早已成为陌路人。■
(文中人员外均为化名)
编辑:陈畅鸣[email protected]
1982年11月出生的刘艳是南京市人,中专毕业后被一家知名家用电器公司聘用为市场营销员。刘艳爱打扮,挣的钱根本不够花销,好在她早恋,男朋友周林一直给她以资助。
2004年5月的一天,刘艳在QQ上新结识了一个名叫王军的男孩,双方聊得十分投机,一个月不到王军便使出浑身解数追求刘艳。
时年26岁的王军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高科技公司从软事件开发,后因专业技能过硬被派遣到江苏省移动公司工作,从事该公司网络支撑系统的研发和维护。平时的工作内容之一是处理用户投诉的技术问题,有权进入移动公司备份数据库调取手机用户资料及解析密码。
2005年6月,刘艳跳槽至一家信息公司工作,不久该公司与江苏联通公司合并,她的角色也跟着转变,成了联通客服中心的一名服务员。按照当时联通公司的规定,刘艳只要用自己的工号做密码,就可以进入公司网络数据库,同样可以掌握联通手机用户的资料和密码。
2006春节过后,刘艳和周林登记结婚,但婚后不久她又和王军暗度陈仓。2007年4月,刘艳和周林结束了短命的婚姻,离婚后她即和王军过起了公开同居生活。
这年五月初的一天,刘艳在QQ上偶遇一个网名叫“白大夫”的男子,起初两人只是在网上调调情逗逗乐,但当“白大夫”获悉刘艳在联通公司工作后,却开始认真起来。一天,他问刘艳能不能搞出手机用户的资料和密码,刘艳称“可以,但不能随便搞”。
“白大夫”真名叫张华,时年31岁的他,曾做过几年私家侦探。工作经历告诉他,能搞到手机用户的资料和密码就可以来大钱,像刘艳这样的人太有利用价值了。为了取得刘艳的好感和信任,张华除了在网上极尽讨好之能事外,还请她吃饭,开车带她去苏州、无锡游玩。
大约10天之后,张华提出要刘艳搞他人的手机资料和密码,并承诺每搞一个支付200元的报酬,见钱眼开的刘艳想都不想后果就答应下来。
搞定刘艳后,张华随即通过网络及报纸广告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了多家私人调查公司,称自己可以按单出售联通手机用户的资料和密码,价格为每个号码600元,有好几家公司的老板很快与他达成了交易意向。
张华将调查公司提供的被调查者号码通过QQ发给刘艳,刘艳查出机主资料和手机密码后,再通过QQ邮箱发给张华,两人合作的头一个月,刘艳就获得了5000元报酬。贪财的刘艳庆幸找到了一条快速生财之道,于是更加肆无忌惮地为张华效力。
五月中旬的一天,张华问刘艳,能不能搞到移动公司的手机资料和密码,刘艳称“应该没有问题”。有了刘艳的这句话,张华兴奋到了极点,他心里再清楚不过,移动公司才是调查公司所期待的重点。
刘艳把张华提供的几个移动手机号码发给王军,要他搞出机主资料和密码,理由是女同学的丈夫有了婚外情需要查一下。开始由于数量不大,王军都照办了,但随着数量的一天天增多,他意识到不对劲。
从此,王军拒绝了女友弄手机资料和密码的要求,怎知此举却惹恼了任性的刘艳,“我的这点忙你都不帮,将来怎么在一起过日子!”刘艳一气之下住回了自己的家,如此一来王军急了,于是只好妥协。王军就范后,刘艳这才又甜蜜蜜地回到他的怀抱。
拖男友下水一年牟利30万
张华把刘艳看成是自己的“摇钱树”,处处投其所好。只是如今刘艳有自己的苦恼,那就是她不敢把实情告诉王军,担心好事不能长久。张华获悉这一情况后,表示愿意配合刘艳做通其男友的工作。
六月上旬的一个周末,张华在一家高档酒店宴请刘艳及其男友,席间张华向王军道明真相,并开出“一年之内保证让王军用赚到的钱买套房子”的价码。一边是女友施压,一边是金钱诱惑,夹在中间的王军非常矛盾,但几两酒下肚后,他最终咬咬牙答应了张华。当晚分手时,张华塞给王军一万元现钞,王军收下了这笔钱。
金钱的诱惑力是巨大的,王军开始还有所顾忌,但尝到甜头后他却经常追着张华要业务量。如此一来,目睹每天都有大把的现钞进账,王军和刘艳沉浸在兴奋之中。手头不缺钱后,刘艳的日常生活和消费也开始追求起“高质量、高品位”。
这年的12月底,刘艳萌生了个人当老板的念头,于是她辞掉工作,并投资15万元开了一家小有规模的宠物店,还雇了一个帮手。刘艳既经营着自己的店铺,又保持着和张华的联系,和他结算男友的收益,日子过得开心充实。
当一伙人都在为滚滚而来的财源欣喜若狂时,而那些手机资料及密码被他们泄露的人却正承受着莫名的苦恼。36岁的少妇张丽是某政府机关的一名副处长,因为工作原因,她平时总是回家很晚,身为富商的丈夫刘志近年来一直怀疑她有外遇。为了弄清真相,刘志找到郑强的私人调查公司帮忙。郑强通过张华搞到了张丽的手机密码,打出了她的通话记录及信息清单,并将与之联络最频繁的一个男人锁定为偷情对象。刘志根据郑强提供的“有力证据”,将张丽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当张丽发现刘志的那份“证据”时,她顿时惊得目瞪口呆。
事实上张丽根本不存在婚外恋的事实,那个与她联络频繁的男人,其实是由她稳控的一个上访对象。由于刘志的无端猜疑伤害了张丽,张丽最终与他分手。事后张丽投诉到移动公司,要求移动公司解释,自己的手机密码是如何泄露出去的。自2008年初至同年5月上旬,移动公司收到类似张丽的投诉明显增多。
大案攻破
就在王军等人正做着快速发大财的美梦之时,2008年的5月上旬,一个“神秘人物”向江苏省移动公司邮寄举报信,称该公司内部有人出卖手机用户资料和密码给私人调查公司,并称出卖数量相当惊人。
“神秘人物”的举报引起了移动公司领导层的高度重视,结合此前张丽等用户的接二连三投诉,他们认定这些举报并非空穴来风,于是决定查个水落石出。公司随后抽调顶级专家成立了内部“特侦组”,对进入存储用户密码资料的备份数据库进行秘密监控。由于像王军等公司网络支撑系统核心技术人员都可以在测试环境下链接备份数据库,且进出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所以抓“内鬼”的工作并不那么简单。好在“特侦组”通过技术攻关,不久便找到了突破口。
掌握王军的涉嫌犯罪事实后,江苏移动公司高层果断向警方报案。南京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接报后,随即派出精干力量赶到移动公司取证。在移动公司网络专家的密切配合下,警方的取证工作迎难而上,并最终完成了证据链的采集。
6月20日,警方首先将王军抓获归案,王军落网后,如实供出了同居女友刘艳;刘艳落网后,继而抓住了张华、郑强和另一家私人调查公司老板鲍兵。
在铁的证据面前,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至此,中国移动通信史上令人不寒而栗的“手机泄密门”大案全面告破。
随着审讯的深入,王军、刘艳等一伙触目惊心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在一年不到的时间内,仅王军一人就为张华提供了至少1500个移动手机用户的资料和密码。案发后,警方单从王军和刘艳处就收缴赃款20万元。张华的妻子主动上交丈夫的赃款29万元。
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大案落幕
2011年底,鼓楼区法院接到上级法院就罪名定性和法律适用答复后,于2012年2月再次开庭对案件展开审理,并于3月20日下午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艳、王军、张华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自己或他人在联通公司工作以及被单位派遣至移动公司工作的过程中所获得的手机话单、机主资料或密码等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方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證据充分,但指控犯侵犯通信自由罪,罪名不当。
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并综合考量各被告人在本案中的作用等情节,依照刑法的相关条款,以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张华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刘艳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王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鲍兵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另两人被告人均被处以有期徒刑缓刑,并各处罚金。宣判后羁押期尚未达到刑期的刘艳等人被重新收监。
值得一提的是,经历这次事件,王军与刘艳这对昔日恋人,如今早已成为陌路人。■
(文中人员外均为化名)
编辑:陈畅鸣[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