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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学教育开创的“诊所式法律教育”通过实际的运作,已经取得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认可。而婚姻家庭法学作为一门关系民众的“基本法”仍旧停留在传统教学方法的桎梏之中,严重影响了实际的教学效果。本文在分析高校婚姻法本科教育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优势之处,从而认为在未来的婚姻法教育中应谊引进“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