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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当前科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建筑项目的施工效率、工期、质量等在新时期下也有了新的要求,先前建筑合同也无法适应当前不断增长的工程数量、提高工程效率的具体要求。由此导致的各项建筑工程项目纠纷问题让我们不得不重视对合同风险的管理与内部控制。本文针对合同风险的引发因素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相应管理措施以提高各方对合同风险的控制能力,旨在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运行效果。
【关键词】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控制;措施
建设工程项目在我国应用广泛,具体表现在房地产、交通、工业等领域。但由于建设工程本身具有周期长、工程量大、施工操作复杂等限制,再加上当前各种新型科学技术的应用、政策的不断变化,建筑工程行业存在的风险较之以往越来越大。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确定权力与义务分配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与其他合同差异较大,履行时间长、内容复杂繁多、牵涉合同主体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特征。但目前我國建筑行业法律意识薄弱,对合同签订、履行的管理并未十分重视,使得合同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
1、引发合同风险的原因
1.1外部因素
自然灾害、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与出台是引发合同风险的外部环境因素,也被称作客观因素,不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合同双方只能尽量规避合同风险,无法有效控制。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以及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整可以通过事先的评估预测等方式分析合同潜在风险的大小,相比于自然风险可控度以及规避几率较大。自然风险比如地震、火灾、水灾等的存在是不规则变化的且涉及对象广,可通过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两种方式进行风险转移。
1.2风险与控制意识不强
由于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前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在工程建设中并不需要签署工程合同。在转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建设工程项目才实行通过招标投标签订合同。我国建筑合同设立时间短,对有关建筑合同的法律规范并不十分健全,且各建筑单位企业对合同风险意识认识不够,过于注重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略了对合同的签订、履行、监管过程,只对合同当中重要条款进行核实,对合同的风险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对合同风险意识的认识不够就会导致缺乏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对合同风险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1]。
1.3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
当前各建筑单位企业都未建立一个相对科学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无法有效实现对合同风险的控制。由于建筑工程合同实行周期长、内容复杂繁多以及合同主体多元化的特征,只有一个兼顾整体性、科学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才能实现对其的有效控制。但因在我国对工程合同实际的应用研究较少,仍注重在完善法律制度方面,因此各建筑企业单位应着重建立与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2、合同风险的控制与管理措施
2.1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
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应要对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后期的控制、监管等工作负责,保证建筑工程合同的合法有效。在进行工程的谈判前,就应当令合同管理部门制定合同具体内容,聘请专业律师作为项目顾问;在签订过程中,也要保证合同的签订程序与内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清晰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且对合同内容的审查不只在重要条款上,要抱以事无巨细的态度进行管理工作[2]。
2.2增强企业内部风险意识
增强相关人员风险意识能够提高其对合同风险带来损失的认识,进而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控制措施,加快健全风险控制管理体系。相关人员风险意识不足主要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合同风险的认识不足,因此企业领导管理阶层应当充分发挥其领导组织作用,定期开展风险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召开座谈会,并适当向企业职员列举对合同风险控制不当带来惨痛损失的事例。企业领导也应正视其榜样作用,只有带头重视合同风险意识,才能在企业内部形成正确的价值风向。同时,企业内部还可建立专门的风险信息库,对以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存在的各类原因、内容以及影响记录在内,方便对今后的风险评估工作[3]。
2.3完善和健全合同风险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合同受外界干扰因素较多,合同内容复杂且易变更,再加上工程规模大、所需设备技术多,对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控制越来越多变。为适应当前不断变化发展的经济条件,建筑单位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统筹全局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筑项目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合同风险的控制也不是在某一过程中就能实现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应深入到企业各个部门,各个职员身上,使企业上上下下都能遵守并践行管理制度。同时管理制度还需明确各单位之间的权责分布,对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以及事后的监督管理工作都要确保合法有效。
2.4界定合同管理的始发点
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签订合同就明确了招标投标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始发点。投标策略是在对招标文件中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具体分析与研究后制定的,因此对招标文件的审核决定了后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分配,在此阶段就要进行合同风险的管理工作,避免某些不法现象的存在。
2.5实时关注合同履行状况
建筑工程合同在订立时受到许多因素的干扰,例如市场经济走向、政策法律的调整以及新型科学技术的应用,这些都是影响风险变化的因素。因此为保证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可控性,建筑企业就应当在合同履行以及监管的全过程中实行动态管理,出现问题时及时解决,降低潜在风险[4]。
结语:
当前我国的合同风险管理及控制措施的研究仍停留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上,还未深入到建筑工程合同的实际应用当中。为提高合同双方企业效益,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各建筑企业单位应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控制作用,将招标投标、支付工程款等过程中的风险降至最低,真正发挥劳动合同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晓玲,陶燕龙.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J].江苏建材,2015,2(21):49-50.
[2]丁洪涛.浅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河南建材,2014,(05):28-29.
[3]吴洪军.如何运用合同管理来规避工程建设中的风险[J].科技与企业,2015,(18):73.
[4]吴岩.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之我见——加强合同管理审计防范工程项目风险[J].改革与开放,2014,13(18):45-46.
【关键词】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控制;措施
建设工程项目在我国应用广泛,具体表现在房地产、交通、工业等领域。但由于建设工程本身具有周期长、工程量大、施工操作复杂等限制,再加上当前各种新型科学技术的应用、政策的不断变化,建筑工程行业存在的风险较之以往越来越大。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确定权力与义务分配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与其他合同差异较大,履行时间长、内容复杂繁多、牵涉合同主体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特征。但目前我國建筑行业法律意识薄弱,对合同签订、履行的管理并未十分重视,使得合同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
1、引发合同风险的原因
1.1外部因素
自然灾害、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与出台是引发合同风险的外部环境因素,也被称作客观因素,不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合同双方只能尽量规避合同风险,无法有效控制。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以及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整可以通过事先的评估预测等方式分析合同潜在风险的大小,相比于自然风险可控度以及规避几率较大。自然风险比如地震、火灾、水灾等的存在是不规则变化的且涉及对象广,可通过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两种方式进行风险转移。
1.2风险与控制意识不强
由于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前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在工程建设中并不需要签署工程合同。在转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建设工程项目才实行通过招标投标签订合同。我国建筑合同设立时间短,对有关建筑合同的法律规范并不十分健全,且各建筑单位企业对合同风险意识认识不够,过于注重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略了对合同的签订、履行、监管过程,只对合同当中重要条款进行核实,对合同的风险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对合同风险意识的认识不够就会导致缺乏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对合同风险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1]。
1.3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
当前各建筑单位企业都未建立一个相对科学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无法有效实现对合同风险的控制。由于建筑工程合同实行周期长、内容复杂繁多以及合同主体多元化的特征,只有一个兼顾整体性、科学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才能实现对其的有效控制。但因在我国对工程合同实际的应用研究较少,仍注重在完善法律制度方面,因此各建筑企业单位应着重建立与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2、合同风险的控制与管理措施
2.1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
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应要对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后期的控制、监管等工作负责,保证建筑工程合同的合法有效。在进行工程的谈判前,就应当令合同管理部门制定合同具体内容,聘请专业律师作为项目顾问;在签订过程中,也要保证合同的签订程序与内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清晰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且对合同内容的审查不只在重要条款上,要抱以事无巨细的态度进行管理工作[2]。
2.2增强企业内部风险意识
增强相关人员风险意识能够提高其对合同风险带来损失的认识,进而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控制措施,加快健全风险控制管理体系。相关人员风险意识不足主要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合同风险的认识不足,因此企业领导管理阶层应当充分发挥其领导组织作用,定期开展风险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召开座谈会,并适当向企业职员列举对合同风险控制不当带来惨痛损失的事例。企业领导也应正视其榜样作用,只有带头重视合同风险意识,才能在企业内部形成正确的价值风向。同时,企业内部还可建立专门的风险信息库,对以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存在的各类原因、内容以及影响记录在内,方便对今后的风险评估工作[3]。
2.3完善和健全合同风险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合同受外界干扰因素较多,合同内容复杂且易变更,再加上工程规模大、所需设备技术多,对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控制越来越多变。为适应当前不断变化发展的经济条件,建筑单位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统筹全局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筑项目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合同风险的控制也不是在某一过程中就能实现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应深入到企业各个部门,各个职员身上,使企业上上下下都能遵守并践行管理制度。同时管理制度还需明确各单位之间的权责分布,对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以及事后的监督管理工作都要确保合法有效。
2.4界定合同管理的始发点
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签订合同就明确了招标投标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始发点。投标策略是在对招标文件中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具体分析与研究后制定的,因此对招标文件的审核决定了后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分配,在此阶段就要进行合同风险的管理工作,避免某些不法现象的存在。
2.5实时关注合同履行状况
建筑工程合同在订立时受到许多因素的干扰,例如市场经济走向、政策法律的调整以及新型科学技术的应用,这些都是影响风险变化的因素。因此为保证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可控性,建筑企业就应当在合同履行以及监管的全过程中实行动态管理,出现问题时及时解决,降低潜在风险[4]。
结语:
当前我国的合同风险管理及控制措施的研究仍停留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上,还未深入到建筑工程合同的实际应用当中。为提高合同双方企业效益,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各建筑企业单位应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控制作用,将招标投标、支付工程款等过程中的风险降至最低,真正发挥劳动合同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晓玲,陶燕龙.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J].江苏建材,2015,2(21):49-50.
[2]丁洪涛.浅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河南建材,2014,(05):28-29.
[3]吴洪军.如何运用合同管理来规避工程建设中的风险[J].科技与企业,2015,(18):73.
[4]吴岩.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之我见——加强合同管理审计防范工程项目风险[J].改革与开放,2014,13(18):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