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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微博反腐,但又不能完全依赖微博反腐,而是要将微博反腐纳入到制度性反腐之中,需要将微博反腐与制度反腐结合起来。
自“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被网络曝光并遭到惩处以来,网络成了反腐的一大利器,被网民频频使用,尤其是2012年,微博反腐可谓大有斩获。“表叔”杨达才,“房叔”单增德,“雷冠希”雷政富等的倒掉,都是微博反腐的最新成果,這让人们对微博反腐寄予了更多期望。
不得不承认,微博反腐有其特殊的优势。在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反腐急先锋,贪官有一种被陷入反腐的人民战争之中的感觉。网民发现腐败的触角很多,腐败线索发到网络上,尤其是微博上,经过转播,能迅速传播,形成舆论热点。既给当地纪检部门提供线索,也给相关政府部门压力,促使他们迅速介入,从速处理,并形成了“网络曝光——纪委介入——查实处理”的反腐路径。从“雷冠希”雷政富被网络曝光到最后被处理,只用三天时间,我们看到这一路径反应灵敏,效率极高,可以预见,微博反腐会越来越成为民众参与反腐的重要渠道。
但是,微博反腐也有天然的缺陷,因为网民并不是训练有素的纪检人员,也没有时间精力对自己“网络举报”的腐败事件进行真实性的核查,这种随手在网上轻轻点击鼠标的反腐行为,很容易误伤无辜。前些时有网民趁打击“房叔”之际,曝光一个叫李芸卿的人拥有24套房产,结果经核实,这个叫李芸卿的城建系统退休工程师,之前未曾担任行政职务,亦非中共党员,不存在贪污受贿问题,她名下只有六套住房,且均靠合法收入购买。这样的人虽然最终被证实是清白的,但被推到微博反腐的风口浪尖,遭到无辜的漫骂攻击,个人的隐私被一览无遗,都是对个人人身等基本权利侵犯。我们无法判断对李芸卿“反腐”是无意而为,还是有意报复,但让我们清楚地看到,微博反腐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拉贪官下马,也可以拉良民下河,如何防止微博反腐不误伤良民,确实值得思考。有人认为,为了反腐,宁可错报一千,不可让一人漏网,这是令人不寒而栗的想法或做法——有一天,我们每一个清白的人都可能躺着中枪。
还有,微博反腐看似将贪官置于人民的汪洋大海之中,其实具有很大的偶然性。相对于庞大的贪腐行为,这样的反腐更像是抽样反腐: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产品(样品)进行检验,据此推断整批产品的质量。我们不能将反腐当成抽样检查,抽样本身说明:一,这种反腐是随机的,不是制度性、日常性排查,容易挂一漏万;二,抽样检验的理论允许存在一定数量的问题产品,而对于腐败,我们应该“零容忍”,不能认为因为官员数量庞大,出现极少数、一小撮腐败分子就是应该的,可以理解的,甚至可以接受的。也正是如此,虽然网民用抽样式微博反腐揪出了一些贪官,甚至说成微博反腐捷报频传,可实际上,从周久耕的倒掉到雷政富的倒掉,四年只出了几例,反腐效率之低,实在不值得夸耀。
要是我们完全依赖抽样式的微博反腐,只会助长贪官的侥幸心理,把被抽出来的视为“倒霉蛋”,给予嘲讽和同情——藏得不够深。当自己被抽中时也会认为自己是个“倒霉蛋”,比自己更贪的都没有被抽中,同样获得了他人的嘲讽和同情。这无论是在民众之中,还是在贪官之中,都会形成一种不正常的社会心理,对腐败的容忍度也会被无形中拉大,不利于建立正常反腐社会心理。
这其实充分说明,我们需要微博反腐,但又不能完全依赖微博反腐,而是要将微博反腐纳入到制度性反腐之中,需要将微博反腐与制度反腐结合起来。微博反腐与制度反腐结合,让制度反腐如虎添翼,也让微博反腐大有作为。比如拿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来讲,假如这个制度能在各级政府推行,官员的财产公之于众,那么,网民根据官员公布的财产情况可以发现官员贪腐的蛛丝马迹,进而掀起反腐的巨浪,这反过来又可以推进反腐制度不断完善,最终有利于国家法治建设。不过,这两者间,制度反腐永远是最根本的,没有制度性反腐,微博反腐就会成为自娱自乐。
自“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被网络曝光并遭到惩处以来,网络成了反腐的一大利器,被网民频频使用,尤其是2012年,微博反腐可谓大有斩获。“表叔”杨达才,“房叔”单增德,“雷冠希”雷政富等的倒掉,都是微博反腐的最新成果,這让人们对微博反腐寄予了更多期望。
不得不承认,微博反腐有其特殊的优势。在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反腐急先锋,贪官有一种被陷入反腐的人民战争之中的感觉。网民发现腐败的触角很多,腐败线索发到网络上,尤其是微博上,经过转播,能迅速传播,形成舆论热点。既给当地纪检部门提供线索,也给相关政府部门压力,促使他们迅速介入,从速处理,并形成了“网络曝光——纪委介入——查实处理”的反腐路径。从“雷冠希”雷政富被网络曝光到最后被处理,只用三天时间,我们看到这一路径反应灵敏,效率极高,可以预见,微博反腐会越来越成为民众参与反腐的重要渠道。
但是,微博反腐也有天然的缺陷,因为网民并不是训练有素的纪检人员,也没有时间精力对自己“网络举报”的腐败事件进行真实性的核查,这种随手在网上轻轻点击鼠标的反腐行为,很容易误伤无辜。前些时有网民趁打击“房叔”之际,曝光一个叫李芸卿的人拥有24套房产,结果经核实,这个叫李芸卿的城建系统退休工程师,之前未曾担任行政职务,亦非中共党员,不存在贪污受贿问题,她名下只有六套住房,且均靠合法收入购买。这样的人虽然最终被证实是清白的,但被推到微博反腐的风口浪尖,遭到无辜的漫骂攻击,个人的隐私被一览无遗,都是对个人人身等基本权利侵犯。我们无法判断对李芸卿“反腐”是无意而为,还是有意报复,但让我们清楚地看到,微博反腐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拉贪官下马,也可以拉良民下河,如何防止微博反腐不误伤良民,确实值得思考。有人认为,为了反腐,宁可错报一千,不可让一人漏网,这是令人不寒而栗的想法或做法——有一天,我们每一个清白的人都可能躺着中枪。
还有,微博反腐看似将贪官置于人民的汪洋大海之中,其实具有很大的偶然性。相对于庞大的贪腐行为,这样的反腐更像是抽样反腐: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产品(样品)进行检验,据此推断整批产品的质量。我们不能将反腐当成抽样检查,抽样本身说明:一,这种反腐是随机的,不是制度性、日常性排查,容易挂一漏万;二,抽样检验的理论允许存在一定数量的问题产品,而对于腐败,我们应该“零容忍”,不能认为因为官员数量庞大,出现极少数、一小撮腐败分子就是应该的,可以理解的,甚至可以接受的。也正是如此,虽然网民用抽样式微博反腐揪出了一些贪官,甚至说成微博反腐捷报频传,可实际上,从周久耕的倒掉到雷政富的倒掉,四年只出了几例,反腐效率之低,实在不值得夸耀。
要是我们完全依赖抽样式的微博反腐,只会助长贪官的侥幸心理,把被抽出来的视为“倒霉蛋”,给予嘲讽和同情——藏得不够深。当自己被抽中时也会认为自己是个“倒霉蛋”,比自己更贪的都没有被抽中,同样获得了他人的嘲讽和同情。这无论是在民众之中,还是在贪官之中,都会形成一种不正常的社会心理,对腐败的容忍度也会被无形中拉大,不利于建立正常反腐社会心理。
这其实充分说明,我们需要微博反腐,但又不能完全依赖微博反腐,而是要将微博反腐纳入到制度性反腐之中,需要将微博反腐与制度反腐结合起来。微博反腐与制度反腐结合,让制度反腐如虎添翼,也让微博反腐大有作为。比如拿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来讲,假如这个制度能在各级政府推行,官员的财产公之于众,那么,网民根据官员公布的财产情况可以发现官员贪腐的蛛丝马迹,进而掀起反腐的巨浪,这反过来又可以推进反腐制度不断完善,最终有利于国家法治建设。不过,这两者间,制度反腐永远是最根本的,没有制度性反腐,微博反腐就会成为自娱自乐。